在1點20分,警察準時把卡特-吉爾曼帶進了法庭。
梅森回頭看了看旁聽席,旁聽席上幾乎已經坐滿了。他將手臂放在吉爾曼的椅背上,儘量裝得自然,低聲説道:“告訴我真實的情況。”
梅森轉身好象去拿報紙,然後俯身對吉爾曼説:“告訴我真相。”
吉爾曼道:“我不會出賣我保護的人。”
梅森道:“除非我知道全部事實,我不能保護任何人。”
“那你就會出賣我。”
“不是你。你是我的當事人。”
“那你就出賣我想要保護的人來挽救我的生命。”
梅森注視着他:“我可能做的正是這個。”
“這正是我最怕的。我永遠也不會對任何人説出我看見的事。”
“好吧,”梅森道,“再過幾分鐘你就會大吃一驚。”
“你是什麼意思?”
“警方拘留了哈特利-埃利奧特。他當時正在餐廳上那間卧室裏,他看見了格拉米斯跑出工作間。”
即使梅森在吉爾曼小腹上猛擊一拳,他也不會表現出這樣的吃驚和沮喪。“他……他看見了她。”
“不錯。”
“你怎麼知道的?”
“他告訴我的。”
吉爾曼發出一聲長長的嘆息:“他一定是從窗口看見的。”
“是格拉米斯嗎?”梅森問。
“是。先是維拉-馬特爾順着車道走迸暗室。我看見了她。我找了個藉口把穆里爾支到廚房,自己去看看。過了幾分鐘……我不知道出了什麼事。我向窗外望去,看見格拉米斯從工作間跑出來。
“好象穆里爾總是不停地出入廚房,我只好等到她在廚房做飯時才……”
法警敲響了槌子:“全體起立!”
奧爾沃德法官走進法庭坐上法官席時,法庭中所有的人都站起來。
一個旁門打開了,漢米爾頓-伯格走進來坐在愛德華多-迪林旁邊。
奧爾沃德法官稍感意外,問道:“地方檢察官是不是親自出庭?”
“是的,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説,“轉過臉去向梅森冷冷地點了點頭。
“很好,”奧爾沃德法官説,“傳你的下一個證人。”
迪林説:“傳哈特利-格羅夫-埃利奧特。”
伯格站起來對法庭説:“請法庭原諒。哈特利-埃利奧特不僅是個不願合作的證人,我還要説明,我們是被迫將他拘留並帶他出庭作證的。埃利奧特先生不僅逃避傳票,而且用假姓名住在汽車旅館,想不讓當局找到他。”
“如果證據表現出明顯的敵意,”奧爾沃德法官裁決道,“法庭將允許誘導性提問。但是開始時只可用正常方式提問。要到他明顯地表現出敵對情緒時才能誘導提問。”
證人室的門打開,一個穿制服的警官陪同哈特利-埃利奧特走進來。
奧爾沃德法官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埃利奧特,説道:“舉起你的右手宣誓。”
埃利奧特舉起右手,宣了誓,走上證人席。
“請你將思想集中在本月13日星期二早晨。”漢米爾頓-伯格説,親自提問。
“是,先生。”埃利奧特道。
“那天早上你在哪裏?”
“我在被告卡特-吉爾曼家裏,沃克斯曼道6231號。”
“你是這家的客人嗎?”
“是。”
“你什麼時候到他家的?”
“你是否問我第一次到他家的時間?”
“就是這個問題。”
“大約凌晨兩點到兩點半,我想是這樣。”
“你去做什麼?”
“我送格拉米斯-巴洛回家。我們在門廊下坐了一會兒。後來她請我喝了一杯。”
“後來呢?”伯格問。
“後來我告辭出去起動汽車,她站在門口送。我忘了關掉點火裝置,蓄電池用光了,所以汽車起動不起來。”
“後來呢?”
“巴洛小姐請我在她家過夜,等到早晨換個蓄電池,同時把我的蓄電池送到附近的維修站去充電。”
“早上維修站開門了嗎?”
“我起動汽車時還沒開門,是8點鐘時開的門。”
伯格問:“以後你又幹什麼了?”
“睡覺。”
伯格道:“現在我要你向法庭準確地説明,你是在哪裏睡覺的。你能描述那間卧室嗎?”
“那間卧室在樓的西北角。”
“是否向着樓後面?”
“是。”
“從你的房間能不能看見樓後面的車庫?”
“能。”
“你是否知道吉爾曼太太的暗室在哪裏?”
“知道。”
“你是否知道本案被告卡特-吉爾曼的木工間?”
“知道。”
“請你看看物證B,這是那棟樓的平面圖,上面有汽車道、車庫、工作間和暗室的位置。你能指出你那間卧室在圖上的位置嗎?”
“能。”
“請你向法庭準確地指出你那間卧室的位置。”
“那間卧室在二層。”
“是不是在餐廳上面?”
“是,我想是。”
“那麼,請問在你13號凌晨向格拉米斯送別後,什麼時候又見到她的?在這以後你再見到她是什麼時候?”
“我……我拒絕回答。”
“有什麼理由?”
“我就是拒絕回答。”
漢米爾頓-伯格看着奧爾沃德法官。
奧爾沃德法官道:“證人應當回答問題,除非問題可能陷他人罪或侮辱他的人格,在那種情況下他可以提出拒絕回答的理由,法庭可以同意他拒絕回答。”
“我拒絕回答。”
“如果你就是拒絕回答,”奧爾沃德法官説,“你將因蔑視法庭而受到拘留。”
“我就是拒絕回答。我不允許利用我所看見的任何事情去迫害一個無辜的人。”
漢米爾頓-伯格眉頭緊蹙。
“很好,”奧爾沃德法官道,“如果你拒絕回答,法庭將因蔑視法庭罪而拘留你,埃利奧特先生,蔑視法庭罪可不會輕判。這件事還要繼續下去。這是一件謀殺案。你的證詞可能非常重要。”
“我拒絕回答。”
漢米爾頓-伯格道:“請法庭原諒。我感到法庭應施加足夠的壓力讓這個證人回答問題。這個證人的證詞對本案的判決可能有重大影響,但他有對抗情緒。他的證詞將不僅涉及動機,而且可能證明需要對兩名被告一起提出起訴。這個證人的回答是非常重要的。我可以向法庭保證,鑑於這個證人的態度,鑑於證人企圖隱藏這一事實,很有可能在高級法院審判時會找不到他,除非對他作為重要證人實行拘留。即使那樣,在他有時間仔細思考並經有關人員開導以後,仍不能預料他將會做出什麼樣的證詞。所以,迫使這個證人當場回答問題對本案是非常必要的。”
奧爾沃德法官道:“埃利奧特先生,我警告你,除非你回答問題,你將因蔑視法庭而被判坐牢,一直坐到你肯回答問題或你能提出不能回答問題的合法理由。”
“我拒絕回答。”
“好吧,”奧爾沃德法官道,“本法庭判決,將你交由本縣司法行政官收押,因蔑視法庭罪在縣監獄監禁,直至你願意回答問題或拿出不回答問題的合法理由。”
哈利特-埃利奧特站起來,雙臂抱攏,用固執倔強的目光看着法官説道:“我拒絕回答。”
奧爾沃德法官向警察點點頭。
警察走向前去,拉起埃利奧特的臂膀,帶他離開法庭。
漢米爾頓-伯格戲劇性地轉過身來。“傳保羅-德雷克出庭,”他説。“保羅-德雷克現在庭內。請走過來宣誓,德雷克先生。”
德雷克驚愕地看了梅森一眼。
“過來宣誓,德雷克先生。”奧爾沃德法官命令道。
德雷克走過去宣了誓,到證人席上。
“你是私人偵探?”
“是,先生。”
“有執照?”
“有,先生。”
“本月14日仍有執照?”
“有,先生。”
“你認識剛才在這裏的證人哈特利-埃利奧特嗎?”
“認識,先生。”
“請問本月14日那天在埃利奧特的寓所,在本城布倫敦街羅西特公寓6-B號房間,你和佩裏-梅森是否與哈特利-埃利奧特進行過談話。你可以回答是或不是。”
德雷克遲疑着,最後勉強答道:“是。”
“我再問你,”伯格道,“在佩裏-梅森以被告律師身份在場的情況下,你是否問了埃利奧特13號早上發生的情況,埃利奧特當時當地是否對你説他看見格拉米斯-巴洛在13號早上8點30分左右從工作間內衝出,就是剛才那個物證B平面圖上標出的工作間,並跑着繞過樓房。”
梅森站起來。“等一等,請法庭原諒,”他説,“我反對以傳聞證詞為根據的提問。”
“這是懷疑。”伯格説。
“沒什麼可懷疑的,”梅森道,“即使埃利奧特曾經説過他不曾在13號早晨見過格拉米斯-巴洛,這仍然是個不適當的問題。律師不應懷疑自己的證人。”
“如果律師對證人的回答感到意外,他可以懷疑。”伯格道。
“你是不是想説你感到意外?”梅森問道。“在把埃利奧特帶到證人席上之前他曾告訴你他將拒絕回答任何有關13號早上發生的事情的問題?”
漢米爾頓-伯格的臉色表示這一下擊中了要害。
“我在等着你能否向法庭保證這是事實。”梅森道。
“那並不重要。”伯格憤憤地説。
“不,這並非不重要,”梅森道。“你不能懷疑你自己的證人,除非你能證明意外。你不能懷疑任何證人,除非你能證明他在某一時刻曾説過與他所做證詞相反的話,甚至以後受到懷疑的證詞不能作為有關事實的證據,而只能作為該證人在某時曾做過相互矛盾的陳述和他的誠實因此受到懷疑的證據。”
“我認為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奧爾沃德法官説。
伯格面紅耳赤。“閣下,”他説,“起訴方不願受過多技術細節的限制。起訴方有理由相信佩裏-梅森和他的偵探保羅-德雷克在14號那天曾與哈特利-埃利奧特談過話,談話的結果使埃利奧特在警察到來之前匆忙離開公寓,用假名登記住進一家汽車旅館,躲藏起來,避免被警方找到,受到訊問或出庭作本案的證人。
“請法庭原諒,我們相信哈特利-埃利奧特確實見過格拉米斯-巴洛從工作間跑出來並且把這件事告訴了德雷克和梅森,而且我認為,合理的推論結果是,他的失蹤與他和這兩位先生的談話有關。”
奧爾沃德法官看了看梅森。
梅森道:“這是檢察官的理論,閣下,但我仍要提出,他不能用傳聞證詞證明任何在本案中不利於被告的事實。如果他想要證明謀殺馬特爾的動機,他必須製造某種直接證詞,顯然他是想證明的。他必須用直接證據證明,而不是用某個證人可能對某人説過的話去證明。如果他要懷疑一個證人,他必須受懷疑規則的約束。”
“你反對這種提問?”奧爾沃德法官問。
“我們反對是因為這種提問是法律上無效的,無關的,無意義的,會產生傳聞證據,這是起訴人懷疑他自己證人的企圖。”
“反對有效。”奧爾沃德法官説。
漢術爾頓-伯格滿臉通紅,忿仇忿地説:“沒事了,德雷克先生。你可以下去了。你也要記住,你是個經過許可的偵探,你的營業執照就快要換新的了。”
“請法庭原諒,”梅森説,“我們反對檢察官威脅證人,對於那種法庭已經認定可能產生不可接受的證詞的問題不予回答並不違反職業道德。實際上,如果在法庭支持反對後,證人再自動回答問題,他將被認為是蔑視法庭。”
奧爾沃德法官勉強忍住了笑。“很好,”他説,“地方檢察官應受到告誡,不得威脅證人。法庭認為你提的問題可能產生不可接受的答覆,支持對這個問題的反對意見。證人不得主動提供情況。地方檢察官不得對他非難。
“傳你的下一個證人。”
漢米爾頓-伯格被怒火燒紅了臉,説道:“請法庭原諒,我要採取另一種方式。傳格拉米斯-巴洛出庭作證。”
奧爾沃德法官敲了一下下巴。“巴洛小姐在法庭嗎?”他問道。
“我已給她發了傳票,因為她是一個重要的證人,而我怕她離開本法院管轄範圍,在幾小時前安排了對她的監護。”
“我不知道你打算做什麼,地方檢察官先生,”奧爾沃德法官道。“本法庭正在進行預審。預審唯一的目的是證實:第一,已發生了犯罪;第二,有合理的根據相信被告與罪行有關。本法庭的職能不是代替大陪審團。”
“我明白。閣下。”伯格冷冰冰地説。
“我還認為,”奧爾沃德法官接着説,“按照本州法律,一個人被傳在預審作證,或被被告方提問或被告律師有機會提問該證人,如果發生任何事情使該案審理時證人無法出庭,則任何一方可宣讀該證人的證詞作為證據,也就是以該證人在預審時的證詞作為證據。”
“是,閣下。”
“因此,”奧爾沃德法官繼續説,“有時發生這種情況,地方檢察官有一位可以為案件提供重要證詞的證人,他怕這位證人在高級法院審理此案前死去或離開該法院管轄範圍,他可以在預審時傳訊證人,用這種辦法防止在審判時因證人不能出庭而產生的困難。”
“是的,閣下。”伯格冷冷地説。
奧爾沃德法官顯得很生氣:“我並不希望把我的裁決強加給本案的起訴方,”他説,“而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本法庭被利用來侵犯大陪審團的職權。我只是以對雙方都友善的態度努力做出我的觀察,同時牢記本法庭的目標是使正義得以伸張。
“檢察官先生,你已經建立了一個有初步證據的案件。眾所周知,一旦達到這一地步,法庭通常責令被告聽候審理,即使被告能夠提出對起訴方所提證據的準確性提出問題的證據,法庭在預審中也不能承擔評價證據或解決證據矛盾的責任,而只能責令被告聽候審理。
“法庭感到它有權問起訴方,為什麼這樣急於繼續訊問證人和一系列顯然是重複的證詞。”
“起訴方希望這樣做是因為這是一種好的策略,”伯格道,“起訴方是在和一個足智多謀、詭計多端的出庭辯護律師打交道。這位律師慣於利用戲劇性的手段攪亂法庭的慣例。因此起訴方堅持有權按他認為適當的方式提出案件,法庭不應限制起訴方傳訊證人。
“好吧,”奧爾沃德法官説,他的態度表明他越來越生氣,“法庭將不限制起訴方傳訊證人的權利。另一方面,這是一個法庭,法庭不希望被當作大陪審團,也不希望看到任何被告被剝奪其權利。
“好吧,地方檢察官先生,你要傳格拉米斯-巴洛出庭。顯然在本案結束以前,有很大可能使格拉米斯-巴洛在高級法院的審判中成為共同被告。法庭不希望僅僅為了使巴洛小姐陷入一種可能被剝奪憲法權利的地位而傳她作證。你要傳巴洛小姐作證。那你就傳她吧。”
“格拉米斯-巴洛。”伯格用一種不必要的大嗓門説。
警察打開證人室的門,陪着格拉米斯-巴洛進來。
“等一等,”奧爾沃德法官在證人宣誓後説,“巴洛小姐,你是被起訴方傳到法庭作本案的證人。法庭認為應該公正地警告你,你的證詞有很大可能會使你牽連進謀殺案,這個謀殺案正是這次調查的主題,或者可能有暗示你也是被告之一的企圖。
“法庭忠告你,你並不是被傳來回答任何你認為可能陷你於有罪的問題的。起訴方無權傳你在一個你是被告的案件中作證。雖然你還沒有正式成為本案被告,但你以後可能成為被告。法庭希望你明白自己的處境,法庭還要忠告你,如果你在任何時候希望與律師商量,法庭將給你機會去商量。明白了嗎?”
“是,閣下。”格拉米斯説。
“而且,”奧爾沃德法官繼續説,“你現在可能説的任何事情,任何回答都可能在任何時候被作為不利於你的證詞。明白嗎?”
“是的,閣下。”
“法庭已經為了拒絕回答問題判處一個證人蔑視法庭罪。但是,本法庭對於因為企圖為以後的起訴打下基礎,並想要驚嚇證人使她在與律師商議以前就做出陳述而傳訊的證人是要仁慈得多的。”
“我反對法庭的意見,”伯格説,“我認為這是不必要的。”
奧爾沃德法官道:“我不同意。我忠告這位證人,如果她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那不算蔑視法庭,直至她得到機會與她自己選擇的律師商議以決定是否要回答問題以後。你可以進行了,地方檢察官先生。”
伯格轉向證人,粗暴地説:“你認識那個死者維拉-馬特爾,或在她生前你認識她嗎?”
“反對,請法庭原諒,”梅森道,“法律上無效、無關和無意義。”
法官道:“駁回對這個問題的反對。”
“我不認識維拉-馬特爾。”格拉米斯道。
“請你把思想集中在本月13日早晨,請問在8點至8點30分之間,你是否在沃克斯曼道6231號你家的住宅內?”
“是的。”
“在這段時間,或那天早晨的任何時間,你是否曾去過被告卡特-吉爾曼的工作間?我是指物證B圖上畫的那個工作間。我要求肯定沒有誤解。我現在指出圖上的那個工作間。你能否按照本圖確定自己的方位,巴洛小姐?”
“能。”
“你是否去過那個工作間?”
“等一等,”梅森道,“反對這個問題,因為它在法律上無效、無關、無意義,而且是誘導性的、暗示性的,它是起訴方提問的一種企圖,顯然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使證人陷於這樣一種處境;在高級法院審理本案時她將被迫作反對自己的證人;證人的憲法權利正在被用一種不是本案預審合法部份的技術所繞過。”
“法庭傾向於支持反對意見。”奧爾沃德法官説。
“請法庭原諒,”漢米爾頓-伯格怒氣衝衝地説,“這個證人已被告知她的憲法權利。我現在問她是否在一個特定的日期特定的時間去過一個特定的房間,我有權要求回答這個問題。證人尚未被控犯了任何罪行。”
“你是否説不打算在這次預審後立即控告她犯罪?”奧爾沃德法官問道。
“我不會向法庭或被告律師做任何關於起訴方意圖的聲明。此刻我只是傳訊證人,我相信這個證人瞭解本案的某些事實。我要求把她的證詞作為本案記錄的一部分。我沒有超越權限,我沒有濫用法庭程序,我堅持讓證人回答問題。”
“我願意回答這個問題,”格拉米斯喊道,“我不曾靠近那個房間。”
漢米爾頓-伯格的面孔扭曲成一付勝利的笑容。“讓我們不要互相誤解,巴洛小姐,”他討好地説,“這張圖,物證B,是本城沃克斯曼道6231號房屋的一層在本月13號時的平面圖,我在問題中指出了圖上的工作間……為了對它不產生任何誤解,我現在要求你把你的名字寫在上面有所問的那個房間,就是你説在13號早上8點到8點半之間你不曾去過的那個房間的圖上。”
“請法庭原諒,”梅森道,“我反對,因為這是陷證人於罪並剝奪她憲法權利的企圖。”
格拉米斯並不等法庭裁決就走到釘在法庭內黑板上的圖前。
“等一等,巴洛小姐”,奧爾沃德法官説,“你聽懂了這個問題嗎?”
“當然聽懂了。”
“你願意把你的名字寫在這張圖上嗎?”
“我願意。”
“你是否意識到你這樣做就是以本案證人的身份經過宣誓給出一份證詞,而在本案送交高級法院審理時你很可能會成為本案的共同被告?”
“我不在乎在哪裏審判,”格拉米斯説,“在13號早晨的任何時間我都不曾靠近那個房間。我一直睡到10點鐘才出了房間在走廊與穆里爾-吉爾曼説話,至少在9點半以前我沒有去過別的地方。後來我穿好衣服,吃了早飯就離開了家,我不曾去過工作間附近的地方。”
“好吧,”奧爾沃德法官説,“法庭很滿意你已被告知你的憲法權利。法庭並不特別喜歡運用這種方法,但我仍很高興沒有反對它的法律。然而,我還要對證人説明,即使她不使用拒絕自陷罪責的憲法權利,法庭仍傾向於支持反對意見,雖然這不是證人的態度。如果你願意,請過去簽上你的名字。”
格拉米斯在圖上寫上名字,她的手很穩定。
伯格幸災樂禍地説:“你已經在圖上寫了名字,圖上已經標明‘被告的工作間’,按比例畫成一個矩形,外面有一個較大的長方框,寫着‘車庫、暗室、工作間’。對不對?”
“對。”
“你不難在這張圖上為自己定位和為這些房間定位,是吧?”
“沒有困難。”
“當你説你不曾進入那個房間時,你是指沃克斯曼道6231號樓房後面平房南部被告的那個木工間,那座平房包括南面的木工間、相鄰的你母親南希的暗室和北面可容3輛車的車庫。對不對?”
“對。”
“請提問。”伯格得意洋洋地對梅森説。
“沒有問題。”梅森道。
“傳你的下一個證人。”奧爾沃德法官宣佈。
“傳拉梅-C-科克太太。”伯格道。
證人室的門打開,一位40多歲非常豐滿、滿面笑容的婦女走進來。她邊走邊讓臀部和肩部盡情地扭動。她舉起右手宣誓後,走上證人席。
“科克太太,你住在哪裏?”伯格問。
“沃克斯曼道6227號。”
“你家在被告卡特-吉爾曼家的哪一面?”
“在他家的正南。”
“在你家和吉爾曼家之間有別的房子嗎?”
“沒有,先生。”
“有車道嗎?”
“沒有,先生。在兩棟房子中間有一道籬笆。吉爾曼家的車道在北面,我家的車道在南面。”
“請問你是否記得本月13日8點到8點半之間發生的事?”
“我記得。”
“那時你在做什麼?”
“我在我家的早餐角里坐着。”
“早餐角在哪裏?”
“在我那棟樓的西北角。”
“從你家的窗口向北看,可以看見什麼?”
“可以看見我家庭院的一部分,吉爾曼家後院的一部分,吉爾曼家房子後面的一部分;就是吉爾曼家樓房背後迴廊的門,還可以看見吉爾曼家車庫、工作間和暗室的那棟平房。”
“你對那棟房子熟悉嗎?”
“我幾乎每天都看見它。”
“你和格拉米斯-巴洛熟悉嗎?”
“熟悉。”
“你認識她多久了?”
“自從我住到沃克斯曼道以後就認識。”
“那有多長時間?”
“大約兩年。”
“你和格拉米斯-巴洛説過話嗎?”
“許多次。”
“在本月13日早晨8點至8點半之間你看見過格拉米斯-巴洛嗎?”
“我反對,請法庭原諒,”梅森道,“理由是這個問題是誘導性和暗示性的,而且法律上無效、無關和無意義,它還是起訴人懷疑自己的證人格拉米斯-巴洛的表現。”
“我們並未想懷疑任何人,”伯格道,“我們只想為本案確認一些事實。”
“我倒想問格拉米斯-巴洛在本案中出現與被告卡特-吉爾曼有罪或無罪有什麼可能的聯繫?”梅森道。
“我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伯格厲聲説,“維拉-馬特爾接受了一樁交易,這樁交易直接影響到格拉米斯-巴洛。我們不知道這樁交易的確切性質,但是我們可以證明,至少根據推理可以認為,格拉米斯-巴洛在13號早晨與維拉-馬特爾會了面,被告當時坐在他家的餐廳裏,目睹了這次會面,急忙找個藉口去了工作間,想和維拉-馬特爾談判;當被告到了工作間而格拉米斯也在那裏時,被告扼殺了維拉-馬特爾,把她的屍體裝入汽車行李箱,匆忙地離開家,扔下那份早飯不管。被告找到維拉-馬特爾的汽車後,在格拉米斯這個同謀的幫助下,將馬特爾的汽車開到處理屍體的地方。被告企圖製造馬特爾因車禍而死的假象。”
“那麼你認為卡特-吉爾曼和格拉米斯-巴洛二人都應對維拉-馬特爾的死亡負責了?格拉米斯-巴洛至少是他的幫兇了?”
“這對我的看法是一種正確的陳述。”伯格厲聲説。
“閣下,”梅森説,“這種訊問的不道德性質已經很明顯了。起訴方正在力圖利用本法庭作為他們陷人入罪的工具;預審一旦結束,他就會立即指控這個人為本案的共同被告。我們堅持這是法律上無效的、無關的和無意義的,不論格拉米斯-巴洛當時是否在那棟房子內,除非地方檢察官能首先證明維拉-馬特爾當時在那裏,被告當時在那裏,謀殺發生在當時當地。”
“我們打算憑藉推理證明。”伯格道。
“在提出正當理由以前,對於格拉米斯-巴洛行動的問題是法律上無效、元關和無意義的,”梅森道,“至少對現在的問題是這樣。它只能解釋為企圖懷疑格拉米斯-巴洛的誠實,而格拉米斯是起訴方自己的證人。他們不能懷疑自己的證人。他們受到她的證詞的約束。這是傳訊一個潛在被告出庭並在她未和律師商議前就強迫她回答問題使起訴方不得不付出的罰金。”
奧爾沃德法官道:“我傾向於同意被告方,伯格先生。在這個時間,在任何程度上,格拉米斯-巴洛的行動似乎都不可能對被告的有罪或無罪產生影響,除非你首先證明維拉-馬特爾當時在那間屋裏。”
伯格臉紅了。“我感到法庭是在懲罰我,因為我與閣下在傳訊格拉米斯-巴洛這名證人的手段方面意見分歧。”
“你可以用你喜歡的任何方式去感覺,”奧爾沃德法官説,“我盡力保護司法審判的基本利益。不久前我曾告訴過你,你顯然在預審期間就製造了一個對被告的有初步證據的案件。你堅持繼續下去是為現在暴露的企圖做準備,你的企圖是使一個共同被告陷入這樣的處境——也在被告知她將成為本案共同被告之前宣誓做出陳述。”
伯格道:“好吧,我被迫接受法庭的裁決,但在我這樣做之前,我還要奠定更廣泛的基礎。科克太太,當時你是一個人在早餐角的嗎?”
“不是,先生。我女兒馬德林和我在一起。”
“馬德林多大年紀?”
“19歲。”
“和格拉米斯差不多?”
“小一歲。”
“據你看你女兒馬德林和格拉米斯-巴洛是否友好?”
“她們作為鄰居是很友好。她們的約會不同,她們活動的社會圈子不同,但她們是和睦的鄰居。”
“據你看她們的友愛關係有多久了?”
“約兩年吧。”
“當時馬德林和你都在早餐角?”
“是。”
“你們是怎樣做的?”
“我們坐在桌旁看着窗外。”
“你們兩個人都坐在同一邊嗎?”
“是的。其實那不是一張桌子,倒象個櫃枱,是酒吧兼桌子,可以叫餐吧,可以在上面吃飯。它面朝北放着,朝着後院。”
“你女兒和你臉朝着同一方向嗎?”
“是的,先生。她坐在我旁邊。”
“你是否對你女兒提起過你當時看到了什麼異常的事情?”
奧爾沃德法官看了梅森一眼:“被告方有反對意見嗎?”
“不反對。”梅森道。
奧爾沃德法官道:“我感到起訴方有權為他的證詞打基礎,但這未免離題太遠了。被告不受證人和她女兒之間任何談話的約束。”
“被告方沒有反對意見,”梅森道,“事實上,我們歡迎這種局面,因為一旦起訴方通過揭示這次談話而打開門户,我們就有權通過提問將其全部揭示出來。”
奧爾沃德法官微笑着説:“在這種情況下,證人可以回答問題。”
“等一等,等一等,”伯格急忙説道,“我……經過考慮,閣下,撤回這個問題。”
“好吧。”奧爾沃德法官道。
“我並不想改變我的要求,”伯格説,“我要求證人向法庭説出,13號早上她在早餐角面對被告的工作間時看見了什麼異常的事情。”
“同樣的反對意見。”梅森道。
“同樣的裁決,”奧爾沃德法官説,“現在反對意見是得到支持的。”
伯格企圖掩飾他的憤怒。他説:“我可以商量一會兒嗎,閣下?”走過去與愛德華多-迪林耳語了一陣。
迪林似乎非常堅持一種意見,談了一陣後伯格點了點頭。
“好吧,”他説,“我暫時撤下這個證人,請法庭原諒,我是為了打下更好的基礎,讓我要他回答的問題與本案有關。”
“很好,”奧爾沃德法官説,“我要再次指出,檢察官先生,你提出了一個已有初步證據的案件,這個案件調查越深入,途徑開闢得越多,越可能使其複雜性得到發展。”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請法庭原諒。”伯格説。
“我希望你明白,”奧爾沃德法官冷冷地説。“法庭願聲明,卡特-吉爾曼是本案的被告。但是你最後傳訊幾個證人的目的是要把格拉米斯-巴洛牽連進本案,而她並非被告。法庭感到,如果傳訊證人的目的是牽連格拉米斯-巴洛,她應該是被告,她應該有律師,她的律師應該對證人進行提問。”
“我理解法庭的立場,”伯格道,“但我更肯定我的想法。”
“現在傳格倫-博蒙特-麥科伊。”
證人室門開了,麥科伊是個50多歲微有些駝背的高個子,有點故意吊兒郎當地走向證人席,舉手宣誓,然後坐在證人席上。
“你住在哪裏,麥科伊先生?”迪林問,這時伯格坐到桌旁,匆忙地在一疊大頁書寫紙上做着記錄。
“內華達。”
“本月13日你住在哪裏?”
“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市。”
“你的職業?”
“賭場發牌員。”
“你認識格拉米斯-巴洛嗎?”
“我見過她。”
“你見過她幾次?”
“一下子記不起來,有幾次吧。”
“你在哪裏見過她?”
“我工作的地方。”
“本月13日晚間你見過她嗎?”
“見過。”
“在哪兒?”
“等一等,請法庭原諒,”梅森道,“我希望插入一個反對意見,因為這一切都是法律上無效、無關和無意義的。”
“我建議繼續問下去。”迪林道。
“這還不夠,”梅森道,“你們正企圖將格拉米斯-巴洛作為卡特-吉爾曼的同案犯一起審判。我是卡特-吉爾曼的律師,我並不代表格拉米斯-巴洛,我也沒有準備問那些提供的證詞可能把格拉米斯-巴洛牽連進這次罪行的證人。我認為她有權得到自己的律師。”
“我也這樣認為。”奧爾沃德法官説。
“等一等,”伯格站起來嚷道。“在法庭裁決這次反對意見以前,我要説明,起訴方認為,卡特-吉爾曼殺了維拉-馬特爾,他把馬特爾的鑰匙做了泥模,用泥模做了鑰匙,他把鑰匙給了格拉米斯-巴洛,在13號晚上格拉米斯懷着某種目的去了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市,用被告給她的鑰匙迸了維拉-馬特爾在拉斯維加斯的辦公室去找尋某些罪證文件。
“誰的罪證?”奧爾沃德法官問。
“格拉米斯-巴洛和卡特-吉爾曼兩個人的罪證。”伯格道。
“請法庭原諒,”梅森道,“我認為這是地方檢察官最異想天開的推測了。如果格拉米斯-巴洛為了獲得一份證明她有罪的文件而進了那間辦公室,那可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案件。”
“不只是用卡特-吉爾曼給她的鑰匙打開了這間辦公室,”伯格道。“而且為了證明他們有共同目的和合作,我們還可以證明在維拉-馬特爾在拉斯維加斯的辦公室裏發現被告卡特-吉爾曼的指紋到處都是,並且這間辦公室和洛杉磯的辦公室都被人翻得亂七八糟,那個人把文件從文件櫃裏拿出來扔得滿地都是,顯然是瘋狂地搜尋某個文件。”
奧爾沃德法官顯然被伯格的話打動了。
“檢察官是否可以證明指紋是何時留下的?”梅森問道。“你能證明這些指紋不是在維拉-馬特爾死前留下的嗎?”
“時間並不重要。”伯格厲聲説。
奧爾沃德法官吹了口氣,慢慢點了點頭。“在一間公共辦公室,檢察官先生,在向公眾開放的辦公室,公眾是受到邀請而來的,指紋不一定就是罪證,除非能夠證明指紋是在公眾不在的時候留下的或與某種罪行有直接聯繫。”
“那麼,這個人已被證明是將他殺害的人的屍體用他的汽車運走的呢?”伯格抗議道。
奧爾沃德法官皺了皺眉:“這是一個需要慎重對待的問題,先生們,”他説。“我曾經對地方檢察官使用的方法感到不滿,但是鑑於他最後的陳述和這個證人可能提供的證詞,我開始看出他的全盤計劃,可能符合容許的公訴人戰略。”
“我仍堅持那是法律上無效、無關和無意義的,”梅森道,“直到地方檢察官首先證明得自被告的鑰匙和格拉米斯-巴洛尋找的文件是共同罪證。”
“我傾向於認為,鑑於現在證據發展的情況,”奧爾沃德法官道,“這樣證明犯罪動機是允許的。但是,我要對起訴方説,就象我以前多次説過的那樣,起訴方已經造成了一個有初步證據的案件。如果他想繼續證明許多細節,如動機等,他將為被告方證明那些事實創造機會。
“我還要指出,如果那些將成為高級法院中本案組成部分的事實在此刻進入本案,如果以後被告能夠利用其中任何一件事實推翻起訴方的推測,那就會削弱起訴方的案件。
“企圖證明太多的事實而在其中一部分上失敗,可能象企圖證明的事實太少同樣致命。”
“我知道我正在做的,”伯格道。“我要在法庭面前獲得這一事實。我要讓這些證人出庭作證。我要獲得他們對本案的證詞。我願意試試看,是否本案的諸多因素中有什麼會使我丟臉的。”
“好吧,”奧爾沃德法官説,“但是,我希望你先説明你期望這個證人證明什麼。”
“我們期望證明這個證人認識格拉米斯-巴洛,他在拉斯維加斯多次見過她,他能肯定地指認格拉米斯-巴洛是他見過的那個偷偷摸摸走出維拉-馬特爾辦公室的年輕女人。
“維拉-馬特爾在拉斯維加斯的辦公室並不設在寫字樓,而是在一家賭場的樓上。樓上的房間有些是公寓,有些是辦公室。碰巧維拉-馬特爾的辦公室正對着這個證人住的那套公寓,那套公寓是他在樓下賭場裏作發牌員的一部分報酬。
“我們期望證明這位證人看見了格拉米斯-巴洛從維拉-馬特爾的辦公室偷偷摸摸地出來。我們期望證明第二天早上發現維拉-馬特爾的辦公室被翻得亂七八糟,文件扔得滿地,各種證據證明,這是匆忙搜尋某個文件的結果,搜尋可能是成功的。”
“請問這件事發生的準確時間是什麼時候?”梅森問道。
“時間是晚上9點15分整,”伯格道,“證人聽到收音機恰好報出這個時間。請法庭原諒,我們還期望證明在那間辦公室裏發現了被告卡特-吉爾曼的指紋。”
“我們修改我們的反對意見,”梅森道,“這一切全憑推測。讓起訴方先證明本案被告把鑰匙交給了格拉米斯-巴洛吧。”
“我認為在本案的這一階段我們能夠通過推理充分確定這一事實。”伯格道。
“尤其是,”梅森道,“證人不能證明一個人走出房間時的神態是不是偷偷摸摸,那純粹是做結論。”
“本案不是這樣,”伯格厲聲道,“有十幾件事證明她有犯罪意識;踮着腳出門,向走廊前後窺測,回頭張望,悄悄關門等。”
“那麼我們來證明這十幾件事,”梅森道,“我將對每一件進行提問。但是他不能做結論。”
奧爾沃德法官考慮了幾分鐘,突然做出決定。“法庭要對這件事進行商討,”他説,“我要在今天下午和晚上請教幾位權威,明天早上10點做出裁決。被告方對明早10點繼續本案是否有異議?”
“沒有。”梅森道。
“好,”奧爾沃德法官説,“本案在明早10點繼續審理。法庭經過商討後將做出裁決並在明早10時宣佈對這一問題的決定。同時被告仍由縣司法行政官拘押。法庭休庭到明早10時。全部接到傳票的證人應屆時返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