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吃完晚飯,你就一直在打電話,叫一遍不聽,叫兩遍不聽,叫三通不聽,直到我吼:“你要打電話,就出去打!”砰地一聲,你居然真衝出門去。
外面正下着大雪,奶奶趕緊跑去看門邊的衣櫃,惟恐你沒披外套。媽媽趴着窗子張望,看你是往哪個方向跑。我則愕然地坐在客廳,想起電影“繩索”中的一幕:淳于意對着自己“愛之深,責之切”的徒弟喊:“你給我滾出去!”那跟在師父身邊十幾年的徒弟,居然真捲起鋪蓋扭頭就走。
我始終記得老演員王引顫抖的聲音:“養了他十幾年,這麼一句話,他就真走了!”
王引演得多好啊!那眼神中的憤怒、茫然與失落,不正是我此刻的心情嗎?
兒子!最近我們為你老打電話,已經吵過不知多少次了!電話居然值得你如此傷害和父母的情感嗎?
或許是氣話,你説完就忘了!但你要知道那會多傷父母的心哪!
記得前兩天,我們怪你花大多電話費時,你頂嘴的話嗎?你説:“花多少錢,我自己出,可以了吧!”
你又還記得媽媽請你幫忙打一封信時,你的抱怨嗎?你説:“噢!我的東西,要自己打;你們的,也要我打!”
於是我想,大概有一天,當你能賺很多錢,再和我們鬧彆扭時,可能會説:“這樣吧!算算從小到大,我總共花了你們多少錢?吃了多少奶粉、穿了多少衣服,我開張支票,一次付清,兩不相欠!”
然後你也可以跟淳于意的徒弟一樣捲起鋪蓋,揚長而去,成為天地間一個真正獨立自主的男子漢!不是嗎?
過去我讀佛洛姆談愛的論著,説子女的成長,指向與父母的分離;又在分離之後,指向與另一個個體的結合,成為新的家庭。讀的當時我沒什麼感觸;但是今天,看着你一步步離我們遠去,便開始用佛洛姆的理論安慰自己:
“這是當然的嘛?孩子大了,有他的主見和叛逆性,為的是脱離父母,走向獨立!”
問題是,脱離父母就能否定父母的恩情嗎?過去十幾年來父母付出的愛,竟是能以奶粉和衣服的價值來衡量的嗎?你為什麼不把自己的生命計算進去?
我在你這般年歲時,也有反叛性,總拿自己跟別人比,怨家境不好,怪家教太嚴,但是有一天我讀到諾貝爾獎得主貝克特(SamuelBeckett)的劇本《結局》(Endgame),其中有一段:
“兒子對父親吼:‘混賬!你為什麼生下我?’
父親:‘我不曉得。’
兒子:‘什麼?你不曉得什麼?’
父親:‘不曉得生下的會是你!’
我開始思索其中的意思,瞭解到子女與父母之間是無法選擇的。最重要的,是這層關係永遠無法割捨。
所以你可以怨我們遺傳近視給你,怨我們用中國觀念管教,怨我們不是億萬富豪,甚至怨我們不可理喻!
但,你無法怨我們是你的父母。
如同,我們絕不怨生下你一般。
得到你,我們只有感恩。記得你幼兒時,我們常説幼兒時最可愛,百分之百屬於父母,上學之後就不同了。
但是到你上小學,我們又説中學以前都還天真無邪!
等你上了中學,我們又講兒子大了,可以當朋友聊天,真有意思!將來離家上大學。就要失去他了!
不過我相信,直到你未來成家,我們還是會説:“雖然難得回來一次,想到他,心都甜!”
這就是愛,就是執著,也就是無怨無悔!
只是,我不知道,隨着你的成長,是否也覺得每個階段父母都有不同的可愛之處呢?還是説愈來愈厭煩,真想把欠父母的還清,再也不受管束?
你放心好了!無論你多大、多偉大、多成功、多失敗,我們都會管你,如同我們愛你一般。
當你打完公用電話回來,如果夠細心,會發現雖然我們好像都不理睬你地去睡了,門前雪地上卻有着你母親和我的清晰腳印……
同性戀常是可以導向的,也就是被教導,引誘為同性戀者。最容易上鈎的,則是那些還沒有異性戀經驗的少年男女。
小心曝光
幾個中國朋友,請你教他們的孩子彈鋼琴,大概教上癮了,你突發奇想,打算印些宣傳單,到火車站停車場,夾在車子的擋風玻璃上。
“説不定會來一大票人呢!”你興奮地説。
“我反對!”
“為什麼?”你詫異地問,“不是早就要我打工賺錢嗎?”
我沒有直接答覆你,只是舉了個例子:
我的學生王威,最近辭掉了餐館送外賣的工作。那原本是個收入不錯的差事,只要騎腳踏車跑幾條街,把客人打電話叫的菜送過去,就能得到五大塊錢的小費。一天下來,賺的比學校工讀生多好幾倍。
他為什麼不做了呢?
因為他發現太危險了!好幾個送外賣的朋友,當他們找到地址時,發現裏面冷冷清清,突然一把尖刀架在喉嚨上,不但搶走食物、搜光了錢,而且臨走幾下子,差點送了命。
“我們在亮處,對方在暗處,我們當然沒有保障。”王威説。
“你在亮處,別人在暗處。”這就是我反對你發宣傳單的原因。從單子上,別人可以知道你是朱麗葉音樂院的學生,猜出你的年齡和知識背景,再由電話號碼,知道你住的地區,你的輪廓已經大概出來了。
而對方呢?
你一無所知!
於是當你應約前往,是不是可能發生類似送外賣的情況?
有時候這情況還更麻煩呢!
記得有一次下大雪,郵差送掛號信,我請他進屋裏簽字,他猶豫一下,進來了,卻笑説幸虧是熟人,否則絕不能進屋。因為過去曾經有位年輕的郵差,被女士請進門,接着那女人自己撕破衣服,説:“你是乖乖聽我的,還是要我喊強暴?”
臨走,郵差擠了擠眼:“這世上無奇不有,小心點好!”
又説:“生人出去,你最好送到門口,自己把門關上,因為有些壞人先來探路,出門時偷偷塞個紙團在鎖洞裏,看來門是帶上了,其實沒真鎖住。而他已經摸清屋裏的一切,回頭來搶來偷,你很難防備!”
還有一個你應該知道的情況,就是對同性戀者的防範。
在今天這個時代,我們雖然不能説同性戀犯法,但最起碼的防備,是不要被他們引誘。
當我初中的時候,曾在書店認識一位學者型的人,像師長般為我講解書籍的內容,還請我吃東西,但是漸漸熟練之後,他居然有了奇怪的舉動。
我以前的同事,也提起他中學的遭遇,有一天在台北新公園外的佈告欄看報,一個二十多歲的男人,揹着手,搖着手中的鑰匙,向他逐漸靠近,故意用鑰匙碰觸、挑逗他。
後來讀到研究同性戀的論文,才知道:同性戀常是可以導向的,也就是被教導、引誘為同性戀者。最容易上鈎的,則是那些還沒有異性戀經驗的少年男女。
你這樣一個文質彬彬的白淨少年,正是他們理想的目標啊!
時代不同,環境也不一樣了。過去開車,看到路邊要求順道載一程的人,停車讓他上來乃是當然。但是今天有些州已經立法禁止,因為大多歹徒藉機搶劫。他們甚至躲在一邊,再由年輕女孩攔車,你才開車門,槍口已經抵住太陽穴。
以前你可以從曼哈頓荒僻的街角,打電話叫計程車。現在即使你從家裏叫車,對方都會要你留下電話,再回電查詢,才開車過來。
一個計程車司機説得好:
“坐車的人防我們,豈知我們也在防他。深更半夜,如果幾個男人攔車,我是不停的!有什麼辦法呢?我們對彼此一無所知啊!”
“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兩千多年前的《孫子兵法》已經給我們最好的指導。
所以你要打工,可以!但絕對要認清對象,不能先讓自己毫無防範地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