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國家,裏面人人是賊。
一到傍晚,他們手持萬能鑰匙和遮光燈籠出門,走到鄰居家裏行竊。破曉時分,他們提着偷來的東西回到家裏,總能發現自己家也失竊了。
他們就這樣幸福地居住在一起。沒有不幸的人,因為每個人都從別人那裏偷東西,別人又再從別人那裏偷,依次下去,直到最後一個人去第一個竊賊家行竊。該國貿易也就不可避免地是買方和賣方的雙向欺騙。政府是個向臣民行竊的犯罪機構,而臣民也僅對欺騙政府感興趣。所以日子倒也平穩,沒有富人和窮人。
有一天--到底是怎麼回事沒人知道--總之是有個誠實人到了該地定居。到晚上,他沒有攜袋提燈地出門,卻呆在家裏抽煙讀小説。
賊來了,見燈亮着,就沒進去。
這樣持續了有一段時間。後來他們感到有必要向他挑明一下,縱使他想什麼都不做地過日子,可他沒理由妨礙別人做事。他天天晚上呆在家裏,這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第二天沒了口糧。
誠實人感到他無力反抗這樣的邏輯。從此他也像他們一樣,晚上出門,次日早晨回家,但他不行竊。他是誠實的。對此,你是無能為力的。他走到遠處的橋上,看河水打橋下流過。每次回家,他都會發現家裏失竊了。
不到一星期,誠實人就發現自己已經一文不名了;他家徒四壁,沒任何東西可吃。但這不能算不了什麼,因為那是他自己的錯;不,問題是他的行為使其他人很不安。因為他讓別人偷走了他的一切卻不從別人那兒偷任何東西;這樣總有人在黎明回家時,發現家裏沒被動過--那本該是由誠實人進去行竊的。不久以後,那些沒有被偷過的人家發現他們比人家就富了,就不想再行竊了。更糟的是,那些跑到誠實人家裏去行竊的人,總髮現裏面空空如也,因此他們就變窮了。
同時,富起來的那些人和誠實人一樣,養成了晚上去橋上的習慣,他們也看河水打橋下流過。這樣,事態就更混亂了,因為這意味着更多的人在變富,也有更多的人在變窮。
現在,那些富人發現,如果他們天天去橋上,他們很快也會變窮的。他們就想:“我們僱那些窮的去替我們行竊吧。”他們簽下合同,敲定了工資和如何分成。自然,他們依然是賊,依然互相欺騙。但形勢表明,富人是越來越富,窮人是越來越窮。
有些人富裕得已經根本無須親自行竊或僱人行竊就可保持富有。但一旦他們停止行竊的話,他們就會變窮,因為窮人會偷他們。因此他們又僱了窮人中的最窮者來幫助他們看守財富,以免遭窮人行竊,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監獄。
因此,在那誠實人出現後沒幾年,人們就不再談什麼偷盜或被偷盜了,而只説窮人和富人;但他們個個都還是賊。
唯一誠實的只有開頭的那個人,但他不久便死了,餓死的。
(譯者:毛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