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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節

    十五

    我們畢業時的名次也正是這樣。

    我是説,歐文、貝拉和我取得了法學院研究生畢業班的前三名。燦爛的前景就在眼前。洽談、延請、禮聘、花言巧語的遊説勸駕,紛至沓來。無論轉向哪裏,我好像總能看到有人在揮舞一面彩旗,上面寫着:“巴雷特,到我們這裏來工作吧!”

    但我只跟綠旗走①。當然,我還沒有到利令智昏的地步,但是為了得到一個肥缺,好把‘弄錢”這個討厭的詞兒從我們該死的語彙中抹去,我就不考慮名氣好聽的位置(如給法官當秘書),也不考慮擔任公職(如進司法部)。

    ①意即“向錢看”,因為美元紙幣是綠色的。

    雖然我是第三名,但在獵取法律界頭等美差的角逐中,我卻具有那麼一種無可估量的優越條件。前十名中只有我一個不是猶太人。(誰説這無所謂,準是十足的糊塗蛋。)媽的,一個“白英新”①,只要能通過律師資格考試,不知有多少家法律事務所會視為至寶。請衡量鄙人的條件:《法學評論》編輯,全艾維聯明星隊員,哈佛大學出身,還有也用不着我説了。搶着把我的姓名連同“第四”二字印上公箋的可謂大有人在。我簡直成了天之驕子,只覺得那時的每一分鐘都十分可愛。

    ①指英國血統的白人新教徒。通常,在美國這種人社會地位最高。

    洛杉磯有一家事務所提供的待遇特別令人動心。負責物色人才的某先生(姑隱其名,何苦冒打官司的風險?)一再對我説:

    “巴雷特老弟,在我們的地盤上,那玩意兒隨時都有。日夜服務。而且,我們還可以給你送到事務所去!”

    我們對加利福尼亞並不感興趣,可我還是很想知道某先生葫蘆裏賣的究竟是什麼藥。詹尼和我作了種種大膽的猜測,有些假想委實野得可以,然而洛杉磯那個地方之野,恐怕非我們始料所能及。(最後我不得不向某先生表示我對“那玩意兒”根本不感興趣,這才擺脱他的糾纏。他大失所望。)

    其實,我們早已拿定主意要留在東海岸。後來的事實表明,在波士頓、紐約和華盛頓還有很多待遇優渥的職位可供選擇。詹尼一度認為哥倫比亞特區挺不錯(“奧爾,你可以去白宮好好看一看了”),但我傾向於紐約。就這樣,在我妻子的同意下,我終於接受了喬納斯與馬什事務所的聘請。這是一家老牌子的法律事務所(馬什曾任司法部長),其方針非常強調公民自由權:“你可以同時既做好事,又得好處,”詹尼説)。而且,他們簡直使我受寵若驚。你想一想,喬納斯老頭親自來波士頓,請我們到皮爾福吃飯,第二天還派人給詹尼送花來。

    此後足有個把星期,詹尼到東到西聽去好像總在哼一支小曲,哼來哼去就是“喬納斯、馬什與巴雷特”①這樣一句。我對她説別太性急了,她叫我滾蛋,還説我心中八成也在哼同樣的調子。不消説,她這話果然一語中的。

    ①這是詹尼想象中那個事務所要改的名稱。

    還有,請容許我捎帶一筆,喬納斯與馬什事務所付給奧利弗-巴雷特第四的年薪為一萬一千八百美元。在我們整個研究生畢業班中,這是遙遙領先的最高薪俸。

    你瞧,我這個第三,只不過是學校裏的名次。

    十六

    更改住址啓事

    奧利弗-巴雷特第四夫婦

    自1967年7月1日起遷居紐約州紐約市

    東六十三街263號郵政編碼10021

    此啓

    “這太像暴發户了,”詹尼抱怨道。

    “咱們是暴發户嘛!”我堅持説。

    有件事兒還可以為我的春風得意之感錦上添花,那就是:如今我每個月光是租汽車間的費用就幾乎相當於我們在坎布里奇時全套公寓的租金!其實,到喬納斯與馬什事務所,便步(或者闊步——我比較喜歡後一種步態)只消十分鐘,像邦威特公司之類的豪華商店也近在咫尺(我堅持要我的婆娘立刻在那些銷金窟裏開户頭放手花錢)。

    “奧利弗,這是幹什麼?”

    “詹尼,我就是要做冤大頭,媽的!”

    我加入了紐約的哈佛俱樂部,是由六四屆的雷蒙德-斯特拉頓推薦的。他到印支去也算開過幾槍,打過幾名越共,新近退伍回來(他説:“其實,我也不能肯定那是越共。反正我聽到了響聲,就朝叢林中開火。”)。雷和我每星期至少要打三次壁球①,我立志要在三年之內成為俱樂部的冠軍。不知是我在哈佛圈於裏重新露臉馬上就有偌大的吸引力呢,還是我在法學院取得成功的消息已經傳開(天地良心,我沒有吹噓過薪俸的事),反正我的“朋友們”又都認得我了。我們是在盛夏時節喬遷的(因為我還得先為應付紐約律師資格考試突擊準備一番),最初接到的多半是度週末的邀請。

    ①一種類似網球的運動,在三面有牆壁的場地內進行。

    “奧利弗,去他們的。我不想浪費兩天時間去跟一幫無聊的預科生扯淡。”

    “好吧,詹,可我怎麼去跟他們説呢?”

    “就説我懷孕了,奧利弗。”

    “是不是真的?”我問。

    “不,但要是這個週末咱們呆在家裏,我也許會的。”

    我們已經給孩子挑了個名字。應該説是我挑的,不過最後總得詹尼同意才行。

    “喂,你不會笑話我吧?”我第一次跟她提起此事時是這樣説的。當時她正在廚房裏(灶台上一排奶黃色鍵鈕,連洗碟機都有了)。

    “什麼事?”她問,一邊仍在切西紅柿。

    “我還真喜歡上博住這名字了,”我説。

    “你不是説着玩兒的吧?”她問道。

    “哪兒能呢!我是真心喜歡。”

    “你真要給咱們的孩子取名博佐?”她再問一遍。

    “對。是真的。説實在的,詹,這才是一位超級體育明星的名字。”

    “博佐-巴雷特。”她念一遍試試,看這名字是否好聽。

    “嗬,他將來準是個嚇人的彪形大漢,”我越往下説,就越相信自己的話。“‘博佐-巴雷特,哈佛入選全艾維明星隊的巨人跑鋒。’”

    “好雖好,不過,奧利弗,”她問道,“萬——我這僅僅是假定——萬一那小子身手不夠矯捷,怎麼辦?”

    “不可能,詹,他的基因太好了。真的。”我這話是認真説的。每當我高視闊步去上班的時候,有關博佐的這一整套設想,早已成了我習以為常的白日夢。

    吃晚飯的時候我繼續談這個題目。現在我們用的瓷器餐具都是上等的丹麥貨了。

    “博佐將來準是一個身手矯捷的大漢,”我對詹尼説。“説實在的,要是他的手像你那樣,咱們可以把他放到衞線上去①。”

    ①橄欖球比賽中防守一方衞線隊員的主要任務是抱住帶球奔跑的對方隊員。

    她只是對我傻笑,無疑在想鬼點子,巴不得找幾句殺風景的話,對我這番美妙的幻想潑上一盆冷水。但是由於使不出真正的殺手銅,她只好把蛋糕切開,遞給我一塊。結果她還是聽我説完。

    “詹尼,你想想,”我繼續説,儘管蛋糕塞滿了我的嘴,“一個二百四十磅的機靈大漢。”

    “二百四十磅?”她説。“奧利弗,咱們的基因裏哪一點都保證不了二百四十磅啊。”

    “詹,咱們可以把他喂肥嘛。高蛋白、營養品,所有補身體的好東西一起用上。”

    “哦,是嗎?要是他不肯吃呢,奧利弗?”

    “他非吃不可,媽的,”我説。想到那個即將坐在我們餐桌旁的小子,居然不肯配合我把他造就成體育明星的計劃,我早已連氣都有點上來了。“他不吃我就叫他臉上開花。”

    聽到這裏,詹尼直瞅着我,微微一笑。

    “要是他有二百四的話,你休想揍他,休想!”

    “哦,”我一時語塞,但隨即就回味了過來,“可他不會一下子長到二百四的!”

    “對,對,”這時詹尼把手裏的湯匙對我一揚,一副警告的架勢,“不過一旦他真的長到了二百四,預科生,那時你還是逃之夭夭吧!”説完,她笑得前仰後合。

    説來實在滑稽,在她放聲大笑的時候,我彷彿看到一個二百四十磅的小子裏着尿布在中央公園裏一邊追我,一邊喊:“不許你欺負我媽媽,預科生!”我的天,但願詹尼能管住博佐,免得他把我揍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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