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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己問

    1.談談你的創作經歷和早期生活。

    頑皮一點説,最早的創作是兒童時代在水泥地上的胡徐亂抹。我曾在化工廠的門口用粉筆描摹了牆上的一句口號“革命委員會好”,受到了人們的一致稱讚。那時候我是學齡前兒童。

    我十歲那年得了場重病,休學在家,終日躺在竹榻上,與《豔陽天》這部小説作伴,最早讀過的小説就是《豔陽天》,那時候有一奇怪的癬好,在紙上寫下一連串臆造的名字,然後在名單後面註明這人是黨支部書記,那人是民兵營長,其實是在營造人物表。前些年我在家中翻抽屜時還找到過一張這樣的人物表。也許這是我對文學最初的白日夢。

    我上大學時寫過一陣詩,那時候十個大學生中有九個是詩人。詩歌創作對語言起了相當重要的磨礪作用,至少對我是這樣。我後來開始學習創作小説,在一九八三年的《青春》七月號上發表了處女作《第八個是銅像》。竟然是寫一個老知青的改革道路的,竟然在次年混到了青春文學獎。我拿到獎金後就糾集幾個好朋友在北京的鴻賓樓吃了一頓,以示慶賀。

    2.談談外國作家對你的影響這是一串長長的名單。他們包括世人皆知的那些大作家。海明威、福克納、塞林格、博爾赫斯、馬爾克斯。少年時代我曾迷戀過高爾基的《單戀》之類的流浪漢小説。而真正看到的第一片世界文學風景是在上海譯文社《當代美國短篇小説集》中,辛格《市場街的斯賓諾莎》中那個迂腐、充滿學究氣的老光棍形象讓我念念不忘。那時候我在蘇州的一所中學裏上高中。

    以我個人的興趣,我認為當今世界最好的文學是在美國。我無能擺脱那一茬茬美國作家對我投射的陰影,對我的刺激和震撼,還有對我的無形的桎梏。

    3.談談你目己的作品這一點最好不談,我深知自己作品的缺陷,別人一時可能還沒發現,我自己先談了就有家醜外揚之嫌。

    有時候我像研究別人作品那樣研究自己的作品,常常是捶胸頓足。內容和藝術上的缺陷普遍存在於當代走紅的作家作品中,要説大家都説,要不説大家都不説。

    4.談談“流行”和“不流行”的作品的優劣。

    這牽涉到對“流行”這詞的理解。“流行”的含義是被時尚肯定,受人歡迎的。排除了文學的其它體裁,流行的小説就是被人普遍接受、對同時代起影響作用的小説。舉個例子,譬如“傷痕”文學、“改革”文學、“尋根”文學。這是八五年之前的流行模式,八六年以後的中國文學起了一種質的變化,一批極具作傢俬人個性的作品登上文學主峯,它們同樣在短時間內獲得了流行效果。這就像賽馬中彩後,馬和馭手都具有流行的意義。在文學界,這樣的馬有《棋王》、《遍地風流》,《你別無選擇》、《透明的紅蘿蔔》等、這樣的馭手有阿城、劉索拉、莫言等。無疑,他們首先是優秀的,然後才是突然在瞬間爆發的。他們這些作品因流行而奠定了地位,也影響了大批文學作品風格。

    所謂“不流行”,當然有兩種含義,一種不流行是作品本身低劣的原因,它無法流行。另外一種,我想就是那些不流行的好作家了,不流行的好作家一般不易受人注意,一旦受到注意並被推崇後他們往往仍然不流行,原因很複雜,似乎他們不具大眾性,不具可摹仿性,他們的個性色彩深藏於作品中,不易攝取,因而產生了另外的效果,不是流行,而是間離,通過間離達到吸引目的。這樣的作家也可找出些例子,譬如湖南的殘雪,江蘇的葉兆言。

    “流行”與“不流行”之間沒有優劣,它們同樣是產生好作品的土壤。

    5.談談創作障礙問題,你怎樣對待?

    每個人在小説創作過程中都會遇到這個問題。障礙來自各個方面,包括政治方面的,包括他人的,最重要的恐怕還是來自自身的障礙。

    一個作家在成功的同時也就潛藏着種種危險。成功往往是依靠作家的藝術個性和風格,但是所謂個性和風格很容易成為美麗的泥沼,使作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一個作家的成功總是貼上某種新鮮的標誌,隨着時間流逝,這種標誌會褪色,失去新鮮的意義。喜新厭舊的讀者往往會產生厭煩心理,而作家不甘心輕易甩掉自己的風格模式(事實上也不太容易甩掉或者突破),許多作家都是停留在原地繼續築案的,就像鳥不肯飛離老窠,以一種固守的心態順應文學潮流。這種自我膠滯狀態常常導致寫作障礙。避免和消除障礙的一個辦法是無所留戀,把自己打碎,重新塑造,一切都從頭做起,這很不容易,需要極大的勇氣。

    障礙來自枯萎的心態。如果我使我的每個故事都不同以往,每句語言都異常新鮮,每種形式一候成立又將其拆散,那麼我的創作會多麼富有活力,可惜的是這實在太不容易了。

    障礙是什麼?是作家自己給自己套上的小鼓,穿着擠腳,扔了可惜,扔了要是攏不到鞋怎麼辦?這是一種普遍的憂慮。

    6.你認為性格是怎樣形成的?

    成功的作品總是帶有強烈的個性風格的,透過作品可以窺視作家的整個意識領域,當作家把他的作品處創打上代表個人的特殊印記時,個性就從中凸現了,風格也就綽約可人了。好的作家往往懷有對傳統和規範的逆反心理,在作品中對此採取一種強制性的破壞手段,通過文字的暴力奪取自身價值。刻意求新永遠是有效的進攻和自衞的武器。

    許多作家的個性風格究其實質是個人情結的藝術張揚,它們通常都是反常的,有違人倫的,個人情結有時成為創作的潛機,而且具有強盛的暴發力,這一點體現在許多國內外名家身上,不便細説,可以自己去體會、或者説,你可以自由地去窺視。

    7.你心中至高至上的藝術境界是什麼樣的?你認為你自己的小説有沒有魅力?

    我個人的毛病,總是沉緬於過去生活的枝枝節節,對未來卻缺乏盤算。藝術境界是一種光,若有若無,可明可暗的。我希望達到的境界含有許多層次,我希望自然、單純、寧靜、悠遠,我又希望豐富、複雜、多變。它們有一點是共通的,那就是必須是純粹的藝術的。

    我讀到一些優秀作品,它們就有那種我所向往的“光”,譬如卡弗的一些短篇,《馬轡頭》,《簡單之至》,譬如塞林格的《獻給艾絲美》,譬如巴思的《迷失在開心館中》等等。我真正喜歡的往往是這樣優秀的短篇。它們對於我是一種永遠的誘惑和動力。説到魅力,這是個讓人羞澀的問題。某種程度上,魅力是權術詭計的演變。我從來不玩權術,我認為我的作品沒有多大的魅力,但是我不否認在創作上有時耍些小詭計,所以也不能否認魅力也許存在。對於這一點最好心中無數,否則容易矯揉造作、搔首弄姿。魅力是別人眼裏的虛幻物,而小説是實在的,它需要你一字一字地創作,不得矯飾,不得盲動。

    8.你怎樣看待先鋒小説和先鋒作家?

    吳亮對此已作了嚴密而正直的分析闡述,特別喜歡其中的一個標題,《真正的先鋒一如既往》。

    所謂先鋒派文學是相對的,在所有的文化範疇中,總有一種比較激進帶有反抗背叛性質的文化,它們或者處於上升階段,或者瞬間使已逝去、肯定有一種積極意義。“先鋒”們具有冒險精神,在文學的廣場上,敲打殘磚餘壁,破壞或創造,以此推動文學的發展。

    中國當代的先鋒只是相對於中國文學而言,他們的作品形似外國作家作品,實際上是在另外的軌道上緩緩運行。也許註定是無法超越世界的。所以我覺得他們悲壯而英勇,帶有神聖的殉道色彩。對於他們,嘲笑是無知的表現,冷漠是殘忍的表現。我希望人們善良,起碼應該有一種保護嬰孩的正常心理。

    真正的先鋒對自己的位置和價值應該有清醒的認識,他們應該有聖徒的品格和精神。所以,真正的先鋒永遠是一如既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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