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在內蒙插過隊,他告訴我説,草原上絕不能有驢。假如有了的話,所有的馬羣都要“炸”掉。原因是這樣的:那個來自內地的、長耳朵的善良動物來到草原上,看到了馬羣以為見到了表親,快樂地奔了過去;而草原上的馬沒見過這種東西,以為來了魔鬼,被嚇得一鬨而散。於是一方急於認表親,一方急於躲鬼,都要跑到累死了才算。近代以來,確有一頭長耳朵怪物,奔過了中國的原野,攪亂了這裏的馬羣,它就是原於西方的智慧。假如這頭驢可以攆走,倒也簡單。問題在於攆不走。於是就有了種種針對驢的打算:把它殺掉、閹掉,讓它和馬配騾子;沒有一種是成功的。現在我們希望驢和馬能和睦相處,這大概也不可能。有驢子的地方,馬就養不住。其實在這個問題上,馬兒的意見最為正確:對馬來説,驢子的確是可怕的怪物。
讓我們來看看驢子的古怪之處。當年歐幾里得講幾何學,有學生問道,這學問能帶來什麼好處?歐幾里得叫奴隸給他一塊錢,還諷刺他道:這位先生要從學問裏找好處啊!又過了好多年,法拉第發現了電磁感應,演示給別人看,有位貴婦人説:這有什麼用?法拉第反問道:剛生出來的小孩子有什麼用?按中國人的標準,這個學生和貴婦人有理,歐幾里得和法拉第沒有理:學以致用嘛,沒有用處的學問那能叫做學問。西方的智者卻站在老師一邊,讚美法拉第和歐幾里得,鄙薄學生和貴婦。時至今日,我們已經看出,很直露的尋求好處,恐怕不是上策。這樣既不能發現歐氏幾何,也不能發現電磁感應;最後還要吃很大的虧。怎樣在科學麪前掩飾我們要好處的曖昧心情,成了一個難題。
有學者指出,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有着實用的傾向,他們還以為,這一點並不壞。抱着這種態度,我們很能欣賞一台電動機。這東西有“器物之用”,它對我們的生活有些貢獻。我們還可以像個迂夫子那樣細列出它有“抽水之用”、“通風之用”,等等。如何得到“之用”,還是個問題,於是我們就想到了發明電動機的那個人——他叫作西門子或者愛迪生。他的工作對我們可以使用電機有所貢獻;換言之,他的工作對器物之用又有點用,可以叫做“器物之用之用”。像這樣林林總總,可以揪出一大羣:法拉第,麥克斯韋,等等。分別具有“之用之用之用”或更多的之用。像我這樣的驢子之友看來,這樣來想問題,豈止是有點笨,簡直是腦子裏有塊榆木疙瘩,嗓子裏有一口痰。我認為在器物的背後,是人的方法和技能,在方法和技能的背後是人對自然的瞭解,在人對自然瞭解的背後,是人類瞭解現在、過去與未來的萬丈雄心。按老派人士的説法,它該叫作“之用之用之用之用”,是末節的末節。一個人假如這樣看待人類最高尚的品行,何止是可恥,簡直是可殺。而區區的物品,卻可以叫“之用”,和人親近了很多。總而言之,以自己為中心,只要好處;由此產生的狼心狗肺的説法,肯定可以把法拉第、愛迪生等人氣得在墳墓裏打滾。
在西方的智慧裏,怎樣發明電動機,是個已經解決了的問題,所以才會有電動機。羅素先生就説,他贊成不計成敗利鈍地追求客觀真理,這話還是有點繞。我覺得西方的智者有一股不管三七二十一,總要把自己往聰明裏弄的勁頭兒。為了變得聰明,就需要種種知識。不管電磁感應有沒有用,我們先知道了再説。換言之,追求智慧與利益無關,這是一種興趣。現代文明的特快列車竟發軔於一種興趣,説來叫人不能相信,但恐怕真是這樣。
中國人還認為,求學是痛苦的,學海無涯苦作舟。學童不僅要背四書五經,還要挨戒尺板子,僅僅是因為考慮到他們的承受力,才沒有動用老虎凳。學習本身很痛苦,必須以更大的痛苦為推動力,和調教牲口沒有本質的區別。當然,夫子曾説,學而時習之,不亦説乎?但他老人家是聖人,和我們不一樣。再説,也沒有人敢打他的板子。從書上看,孟子曾從思辯中得到一些快樂。但春秋以後到近代,再沒有中國人敢説學習是快樂的了。一切智力的活動都是如此,誰要説動腦子有樂趣,最輕的罪名也是不嚴肅——順便説一句,我認為最嚴肅的東西是老虎凳,對坐在上面的人來説,更是如此。據我所知,有些外國人不是這樣看問題。維特根斯坦在臨終時,回顧自己一生的智力活動時説:告訴他們,我度過了美好的一生。還有一個物理學家説:我就要死了,帶上兩道難題去見上帝。在天堂裏享受永生的快樂他還嫌不夠,還要在那裏討論物理!總的來説,學習一事,在人家看來快樂無比,而在我們眼中則毫無樂趣,如同一個太監面對後宮佳麗。如此看來,東西方兩種智慧的區別,不僅是驢和馬的區別,而且是叫驢和騸馬的區別。那東西怎麼就沒了,真是個大問題!
作為驢子之友,我對愛馬的人也有一種敬意。通過刻苦的修練來完善自己,成為一個敬祖宗畏鬼神、俯仰皆能無愧的好人,這種打算當然是好的。唯一使人不滿意的是,這個好人很可能是個笨蛋。直愣愣地想什麼東西有什麼用處,這是任何猿猴都有的想法。只有一種特殊的裸猿(也就是人類),才會時時想到“我可能還不夠聰明!”所以,我不滿意愛馬的人對這個問題的解答。也許在這個問題上可以提出一個騾子式的折中方案:你只有變得更聰明,才能看到人間的至善。但我不喜歡這樣的答案。我更喜歡驢子的想法: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們都會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還會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後的事我看不到。但是我活着的時候,想到這件事,心裏就很高興。
物理學家海森堡給上帝帶去的那兩道難題是相對論和湍流。他還以為後一道題太難,連上帝都不會。我也有一個問題,但我不想向上帝提出,那就是什麼是智慧。假如這個問題有答案,也必定在我的理解範圍之外。當然,不是上帝的人對此倒有些答案,但我總是不信。相比之下我倒更相信蘇格拉底的話:我只知道自己一無所知。羅素先生説,雖然有科學上的種種成就,但我們所知甚少,尤其是面對無限廣闊的未知,簡直可以説是無知的。與羅素的註釋相比,我更喜歡蘇格拉底的那句原話:這句話説得更加徹底。他還有些妙論我更加喜歡: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智慧一文不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這對某種傾向是一種解毒劑。
如果説我們都一無所知,中國的讀書人對此肯定持激烈的反對態度:孔夫子説自己知天命而且不逾矩,很顯然,他不再需要知道什麼了。後世的人則以為,天已經生了仲尼,萬古不常如夜了。再後來的人則以為,精神原子彈已經炸過,世界上早沒有了未解決的問題。總的來説,中國人總要以為自己有了一種超級的知識,博學得夠夠的、聰明得夠夠的;甚至巴不得要傻一些。直到現在,還有一些人以為,因為我們擁有世界上最博大精深的文化遺產,可以坐待世界上一切追求智慧者的畈依——換言之,我們不僅足夠聰明,還可以擔任聯合國救濟署的角色,把聰明分給別人一些。我當然不會反對説:我們中國人是全世界、也是全宇宙最聰明的人。一種如此聰明的人,除了教育別人,簡直就無事可幹。
馬克·吐温在世時有一次遇到了一個人,自稱能讓每個死人的靈魂附上自己的身體。他決定通過這個人來問候一下死了的表兄,就問道:你在那裏?死表哥通過活着的人答道:我在天堂裏。當然,馬克·吐温很為表哥高興。但問下去就不高興了——你現在喝什麼酒?靈魂答道:在天堂裏不喝酒。又問抽什麼煙?回答是不抽煙。再問幹什麼?答案是什麼都不幹,只是談論我們在人間的朋友,希望他們到這裏來和我們相會。這個處境和我們有點相像,我們這些人現在就無事可幹,只能靜待外國物質文明破產,來投靠我們的東方智慧。這話梁任公一九二零年就説過,現在還有人説。洋鬼子在物質堆裏受苦,我們享受天人合一的大快樂,正在天堂裏的人閒着沒事拿人間的朋友磕磕牙,我們也有了機會表示自己的善良了。説實在的,等人來這點事還是洋鬼子給我們找的。要不是達·加馬找到好望角繞了過來,我們還真閒着沒事幹。從漢代到近代,全中國那麼多聰明人,可不都在閒着:人文學科弄完了,自然科學沒得弄。馬克·吐温的下一個問題,我國的一些人文學者就不一定愛聽了:等你在人間的朋友們都死掉,來到了你那裏,再談點什麼?是啊是啊,全世界的人都背棄了物質文明,投奔了我們,此後再幹點什麼?難道重操舊業,去弄八股文?除此之外,再搞點考據、訓詁什麼的。過去的讀書人有這些就夠了,而現在的年輕人未必受得了。把擁有這種超級智慧比作上天堂,馬克·吐温的最後一個問題深得我心:你是知道我的生活方式的。有什麼方法能使我不上天堂而下地獄,我倒很想知道!言下之意是:忍受地獄毒火的煎熬,也比閒了沒事要好。是啊是啊!我寧可作個蘇格拉底那樣的人,自以為一無所知,體會尋求知識的快樂,也不肯作個“智慧滿盈”的儒士,忍受這種無所事事的煎熬!
我有位阿姨,生了個傻女兒,比我大幾歲,不知從幾歲開始學會了縫釦子。她大概還學過些別的,但沒有學會。總而言之,這是她唯一的技能。我到她家去坐時,每隔三到五分鐘,這傻丫頭都要對我狂嚎一聲:“我會縫釦子!”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想讓我向她學縫釦子。但我就是不肯,理由有二:其一,我自己會縫釦子;其二,我怕她扎着我。她這樣愛我,讓人感動。但她身上的味也很難聞。
我在美國留學時,認得一位青年,叫作戴維。我看他人還不錯,就給他講解中華文化的真諦,什麼忠孝、仁義之類。他聽了居然不感動,還説:“我們也愛國。我們也尊敬老年人。這有什麼?我們都知道!”我聽了不由得動了肝火,真想撲上去咬他。之所以沒有咬,是因為想起了傻大姐,自覺得該和她有點區別,所以悻悻然地走開,心裏想道:媽的!你知道這些,還不是從我們這裏知道的。禮義廉恥,洋人所知沒有我們精深,但也沒有兒奸母、子食父,滿地拉屎。東方文化裏所有的一切,那邊都有,之所以沒有投入全身心來研究,主要是因為人家還有些別的事情。
假如我那位傻大姐學會了一點西洋學術,比如説,幾何學,一定會跳起來大叫道:人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這東西就是幾何學!這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確沒有那種禽獸會幾何學。那時她肯定要逼我跟她學幾何,如果我不肯跟她學,她定要説我是禽獸之類,並且責之以大義。至於我是不是會了一些,她就不管了。我的意思當然不是説她能學會這東西,而是説她只要會了任何一點東西,都會當作超級智慧,相比之下那東西是什麼倒無所謂。由這件事我想到超級知識的本質。這種東西羅素和蘇格拉底都學不會,我學起來也難。任何知識本身,即使繁難,也可以學會。難就難在讓它變成超級,從中得到大歡喜、大歡樂;無限的自滿、自足、手而舞之足而蹈之的那種品行。這種品行我的那位傻大姐身上最多,我身上較少。至於羅素、蘇格拉底兩位先生,他們身上一點都沒有。
傻大姐是個知識的放大器,學點東西極苦,學成以後極樂。某些國人對待國學的態度與傻大姐相近。説實在的,他們把它放得夠大了。拉封丹寓言裏,有一則《大山臨盆》,內容如下:大山臨盆,天為之崩,地為之裂。日月星晨,為之無光。房倒屋坍,煙塵滾滾,天下生靈,死傷無數……最後生下一隻耗子。中國的人文學者弄點學問,就如大山臨盆一樣壯烈。當然,我説的不止現在,而且有過去,還有未來。
正如迂夫子不懂西方的智慧,也能對它品頭論足一樣,羅素沒有手舞足蹈的品行,但也能品出其中的味道——大概把對自己所治之學的狂熱感情視做學問本身乃是一種常見的毛病,不獨中國人犯,外國人也要犯。羅素説:人可能認為自己有無窮的財源,而且這種想法可以讓他得到一些(何止是一些!羅素真是不懂。--王注)滿足。有人確實有這種想法,但銀行經理和法院一般不會同意他們。銀行裏有賬目,想騙也騙不成;至於在法院裏,我認為最好別吹牛,搞不好要進去的。遠離這兩個危險的場所,躲在人文學科的領域之內,享受自滿自足的大快樂,在目前還是可以的;不過要有人養。在自然科學裏要這麼做就不行:這世界上每年都有人發明永動機,但誰也不能因此發財。順便説一句,我那位傻大姐,現在已經五十歲了,還靠我那位不幸的阿姨養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