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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媚雅”

    前不久在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談到有關媚俗與媚雅的問題。作者認為,米蘭昆德拉用出來一個詞兒,叫做媚俗,是指藝術家為了取悦大眾,放棄了藝術的格調。他還説,我們國內有些小玩鬧造出個新詞媚雅,簡直不知是什麼意思。這個詞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眾受到某些人的蠱惑或者誤導,一味追求藝術的格調,也不問問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這方面我有些經驗,都與欣賞音樂有關。高雅音樂格調很高,大概沒有疑問。我自己在音樂方面品味很低,鄉村音樂還能聽得住,再高就受不了。

    大約十年前,我在美國,有一次到波士頓去看個朋友。當時正是盛夏,為了躲塞車,我天不亮就駕車出發,天傍黑時到,找到了朋友,此時他正要出門。他説,離他家不遠有個教堂,每晚裏面都有免費的高雅音樂會,讓我陪他去聽。説實在的,我不想去,就推託道:聽高雅音樂要西裝革履、正襟危坐,我開了一天的車,疲憊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説,這個音樂會比較隨便,屬大學音樂系師生排演的性質,你進去以後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場就可。我就去了,到了門口才知道是演奏布魯克納的兩首交響曲。我的朋友還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聽這兩首曲子在這裏坐着,連打呵欠的機會都沒有了。我覺得這兩首曲子沒鹹沒淡、沒油沒鹽,演奏員在胡吹、胡拉,指揮先生在胡比劃,整個感覺和暈船相仿。天可憐見,我開了十幾個小時的車,坐在又熱又悶的教堂裏,只要頭沾着點東西,馬上就能睡着。但還強撐着,把眼睛瞪得滾圓,從七點撐到了九點半!中間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頭碰死算了布魯克納那廝這兩首鳥曲,真是沒勁透了!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樂方面沒有修養,所以沒有發言權。可能人家布魯克納音樂的春風是好的,不入我這俗人的驢耳。但我總覺得,就算是高雅的藝術,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論。總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門檻就是無條件的好如此立論,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態度,但你的感官馬上就有不同意見,給你些罪受

    下一個例子我比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高雅音樂的人水平低所致。這回是聽巴赫的合唱曲,對曲子我沒有意見,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聽出來的。這回我對合唱隊有點意見。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箇中文班,班上有個學生是匹茲堡市業餘樂團的圓號手,邀我們去聽彩排,我們就去了。雖不是正式演出,作為觀眾卻不能馬虎,因為根本就沒有幾個觀眾。所以我認真打扮起來穿上三件套的西服。那件衣服的馬甲有點瘦,但我老婆説,瘦衣服穿起來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脹的肚腩強箍了下去,導致自己的橫膈膜上升了一寸,有點透不過氣來。就這樣來到音樂學院的小禮堂,在前排正中入座。等到幕啓,見到合唱隊,我就覺得出了誤會:合唱隊正中站了一位極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幾個課裏和她同學此人沒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記得她是受了美國政府一項老年人重返課堂項目的資助,書念得不好,但教授總讓她及格,我對此倒也沒有什麼意見。看來她又在音樂系混了一門課,和同學一起來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唸書的器官會退化,歌唱的器官更會退化,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來了,就衝這位熟識的老人,也得把這個音樂會聽好我們是有這種媚雅的決心的。説句良心話,業餘樂團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碼沒走調,合唱隊裏領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及至輪到女聲部開唱,那位熟識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張圓,放聲高歌亞美路亞,才半聲,眼見得她的假牙就從口中飛了出來,在空中一張一合,做要咬人狀,飛過了樂池,飛過我們頭頂,落向腦後第三排。耳聽得亞美路亞變成了一聲噗!在此莊重的場合,唱着頌聖的歌曲,雖然沒假牙口不關風,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場,癟着嘴假作歌唱,其狀十分古怪請相信,我坐在那裏很嚴肅地把這一幕聽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嚥到肚子裏,結果把內臟都震成了碎片。此後三個月,經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為當時年輕,身體好,居然也沒死。筆者行文至此,就擬結束。我的結論是:媚雅這件事是有的,而且對俗人來説,有更大的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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