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禮拜黃先生來訪問我,問我愛聽誰的歌。我實在想不起歌手的名字,就順口説了個披頭士。其實我只是有時用披頭士的歌來吵吵耳朵。現在我手上有這四個英國佬的幾盒磁盤,CD連一張都沒有,像這個樣子大概也不算是他們的歌迷。只是一聽到這些歌就會想到如煙的往事:好多年以前,我初到美國,深夜裏到曼哈頓一位左派家裏做客,當時他家裏的破錄音機正放着披頭士的歌。説起來不好意思,我們根本不認識人家,只是朋友的朋友告訴了我們這個地址。夜裏一兩點鐘一頭撞了進去,而且一去就是四個人。坦白地説,這根本不是訪友,而是要省住旅館的錢——在紐約住店貴得很。假如不是左派,根本就不會讓我們進去,甚至會打電話叫警察來抓我們。但主人見了我們卻很高興,陪我們聊了一夜,聊到了切·格瓦拉、托洛茨基,還有浩然的《金光大道》。這位先生家裏有本英文的《金光大道》,中國出版,是朋友的朋友翻譯的。我翻了翻,覺得譯得並不好。這位朋友談到了他們沸騰的六七十年代:反戰運動、露天集會、大示威、大遊行,還講到從小紅書上初次看到“造反有理”時的振奮心情。講的時候,眼睛裏都冒金光。我們也有些類似的經歷,但不大喜歡談。他老想讓我們談談中國的紅衞兵,我們也不想談。總的來説,他給我的印象就像某位舊友,當年情同手足,現在卻話不投機——我總覺得他的想法有點極左的氣味。要是按他的説法,我不必來美國學什麼,應該回去接着造反,我不覺得這是個好主意。但不管怎麼説,美國的左派人品都非常之好,這一點連右派也不得不承認。
我記得這位左派朋友留了一頭長髮,穿着油光水滑的牛仔褲,留了一嘴大鬍子,裏面有不少白絲。在他那間窄小、骯髒的公寓裏,有一位中年婦女,但不是他老婆。還有一個傻呵呵的金髮女孩,也不是他的女兒。總的來説,他不像個成功人士。但歷史會給他這樣的人記上一筆,因為他們曾經挺身而出,反越戰,反種族歧視,反對一切不公正。凌晨時分,我們都困了,但他談意正濃——看來他慣於熬夜。在戰鬥的六七十年代,他們經常在公園裏野營,在火堆邊上談着吉他唱上一夜,還抽着大麻煙。這種生活我也有過,只不過不在公園裏,是在山坡上。可能是在山邊打壩,也可能是上山砍木頭,一幫知青在野地裏點堆火,噢噢地唱上一夜。至於大麻,我沒有抽過。只是有一次煙抽完了,我拿雲南出的大葉清茶給自己捲了一支,有雞腿粗細。拿火柴一點,一團火冒了上來,把我的睫毛燎了個精光。茶葉裏沒有尼古丁,但有不少咖啡因,我抽了一口,感覺好像太陽穴上捱了兩槍,一頭栽倒在地。只可惜我們過這樣的生活沒有什麼意義,只是自己受了些罪而已。對此我沒什麼可抱怨的,只是覺得已經夠了,我想要乾點別的——這是我和左派朋友最大的不同之處。但不管怎麼説,在美國的各種人中,我最喜歡的還是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