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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二十五章

    第二十一章流利的口才,老師的鍍金腦袋

    暑假即將來臨,向來就嚴厲的老師現在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嚴厲、越發苛刻了,他目的是要全體同學在考試的那一天好好表現一番。他手中的教鞭和戒尺現在很少閒着,至少對那些年齡較小的同學可以這麼説。只有最大的男孩子和18到20歲的年輕姑娘才不捱打。杜賓斯先生的鞭子打起來特別重。別看他頭戴假髮,光禿着腦袋,可他剛到中年,身上的肌肉沒有一點鬆弛的跡象。隨着“大考”的臨近,他的蠻勁漸漸暴露無遺。只要學生出了差錯,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錯,他也要乘機發揮,以懲罰學生來獲取快感。結果這弄得那些年齡較小的男孩子惶惶不得終日,晚上就盤算着如何進行報復。他們一有空就搗蛋,從不放過任何給老師添亂子的機會。可老師仍然我行我素,不睬他們那一套。要是孩子們成功的話,隨之而來的懲罰猶如風捲殘雲,威風凜凜,總是以孩子們的徹底失敗而告終。但他們並不甘心失敗,而是聚在一起密謀,最後終於想出了一條妙計,這一定能取得輝煌勝利。他們找到了做招牌人的孩子,先讓他發誓保密,然後將他們的秘密計劃告訴他,請他幫忙,這真是一拍即合。原來這位老師在他家吃飯,在很多事情上已經得罪了這個孩子。過幾天,老師的太太要到鄉下去串門,這樣他們就能順利地實施計劃。另外,每逢重要日子,老師都要喝得酩酊大醉。那孩子説大考那天晚上,等老師差不多醉倒在椅子上打盹的時候,他就“乘機下手”,然後再伺機弄醒他,催他快到學校去。

    到了預定的時間,晚上8點鐘,那個有趣的時刻終於來臨了。

    教室裏燈火輝煌,掛着花環和綵帶,綵帶上扎着葉子和花朵。在高高的講台上,老師像皇帝一樣坐在那把大椅子裏,身後就是黑板。還好他看上去不像大醉的樣子。他前面有六排長凳,上面坐着鎮上的要人。兩邊又各有三排長凳,坐的是學生家長。左前方,家長座位後面臨時搭起了一個大講台,參加晚上考試的考生全都坐在這裏。一排排的小男孩被家長打扮得過了頭,個個被洗得乾乾淨淨,穿得整整齊齊,讓人覺得都有點不舒服。接着的是一排排大男孩,顯得有些靦腆和呆板。再瞧那些小女孩和大姑娘,她們一身素裝,潔白耀眼,個個穿着細麻軟布做的衣服,頭上插着許多裝飾品,有鮮花,有粉紅和藍色相間的髮帶,還有老祖母傳下來的各種小裝飾物。她們露着胳膊站在那裏,尤其顯得有些侷促不安。

    那些沒有考試任務的學生都散坐在教室裏別的地方。

    考試開始了。一個年齡小的男孩站起來按事先準備好的説:“大家可能沒有想到,像我這年齡的孩子會到講台上來當眾演講。”等等諸如此類的話。他邊説邊十分吃力地比劃着,動作雖然準確,但卻很生硬,生硬得像出了點故障的機器一般。他機械地鞠躬退場,獲得了全場一陣熱烈的鼓掌。

    一個小女孩臉通紅口齒不清地背誦了“瑪麗有隻小羊羔”等,然後十分認真地行了個屈膝禮。在博得了大家的一陣掌聲後,她紅着臉,高興地坐了下來。

    湯姆·索亞十分自信地走上前去,背起了那千古名篇《不自由,毋寧死》。他慷慨陳詞,不時還大幅度地做着手勢,

    可揹着揹着中途就接不上了。怯場症像魔鬼一樣攫住了他,他兩腿發顫,似乎有窒息之感。所有在場的人確實替他捏了把汗,可沒人吭一聲,這讓他覺得比同情他更難受。到後來,老師皺起了眉頭,湯姆這下全完了。他結結巴巴要往下背誦,可過了一會,便好像只鬥敗的公雞一樣溜下場去。台下的人想鼓一兩掌,可掌聲剛起就消失了。

    隨後有人背誦了“那個男孩子站在燃燒的甲板上”,“亞述人走來了”等一些名篇。接下來的是朗讀表演和拼寫比賽。寥寥數人的拉丁語班背誦時顯得無比自豪。最後晚上的黃金節目終於到了——姑娘們自己的“獨創大作”。大家一個接一個走上前站在講台邊,等清完嗓子就拿出稿子(用鮮豔的緞帶扎着)念起來。她們個個念得有聲有色,十分賣力讓人都覺得有點不自然。文章的主題都是她們的母親和祖母們在同樣場合下早已發揮過的。毫無疑問,由此可以追溯到十字軍時代她們家族的母系祖先們,人人都用過這類主題,《友情論》就是其中之一。另外還有《昔日重來》、《歷史上的宗教》、《夢境》、《文化的優點》、《政體比照論》、《傷感》、《孝道》、《心願》等等。這類文章的共同特點有三個:一是無病呻吟,故作悲傷;二是堆砌詞語,濫用華麗詞藻;三是特別偏愛一些陳詞濫調。此外,這些文章有個顯著特點,也是它們的敗筆之處:就是每篇文章的結尾都有一段根深蒂固的説教詞,好像斷尾巴的狗一樣,令人難受。她們的“獨創大作”不管涉及到什麼內容,她們都絞盡腦汁,千方百計讓人思索以便獲得道德或宗教上的啓示。在眾目睽睽之下,這種説教雖然給人以假話的感覺,但這種風氣還是消除不了,時至今日依然如故。也許只要世界存在一天,這種毫無誠意的説教就永遠消滅不了。在這個國度裏,有哪所學校的女生不覺得非在文章的結尾加上一段説教詞不可呢?更有意思的是你會發現越是不守規矩、不太信仰宗教的那些女孩,她們的文章寫的就越長、越虔誠。

    得了,忠言逆耳,不説這些了。我們再接着講“大考”的情況。朗讀的第一篇文章的題目是《難道這就是生活嗎?》。下面摘錄一段“以饗”讀者。

    飛舞馳騁的想象描繪出一幅幅玫瑰色歡樂的場景。

    時尚的弄潮兒沉溺於紙醉金迷,夢幻中發現自己置身於歡樂的人羣,成了眾人眼裏的明星。她舉止優雅,身穿素裝長袍,翩翩起舞於歡樂的迷宮。她的眼睛最明亮,她的步伐最輕盈。

    夢幻美妙,時光如梭,等待她進入天堂的時刻來臨了。她的所見猶如被點化一般,似仙女下凡!每到一處,物變景更美。可時隔不久,她發現漂亮的外表徒有虛名:

    曾經令她心花怒放的甜言蜜語,現在錚錚刺耳;舞廳變得平淡無奇;她身心憔悴地退出,篤信世俗之樂何以能夠慰藉心靈的企求!

    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的話,朗讀中,人羣裏爆發出一陣滿意的嗡嗡聲,還不時地突然低聲説道:“多麼美好!”“真能服人!”“樸實無華!”最後一段佈道詞特別令人難受,大家都巴不得早點結束。朗讀剛完,全場就報以熱烈的掌聲。

    下一個站起來的是一位身材瘦弱、性格憂鬱的女孩,她臉色蒼白得引人注目,那是經常服藥和消化不良留下的後遺症。她朗頌了一首“詩歌”。這裏節選其中兩節就可以了:

    密蘇里少女告別阿拉巴馬

    再見,阿拉巴馬!我愛你篤深,

    離別雖短暫,難捨又難分!

    想到你,往事歷歷燃胸間,

    愛憐又悲傷。

    曾記否,萬花叢中留下我的足跡,

    德拉波斯溪旁有我朗朗的讀書聲;

    我聽過德達西的流水猶如萬馬奔騰,

    我見過庫薩山巔晨曦的分娩。

    我心繫百事,無悔無怨,

    含淚回首,心平氣緩。

    我告別的是我熟悉的地方,

    見我嘆息的也不是異鄉他客;

    來到該州,我賓至如歸,

    可如今我將遠離高山大谷。

    親愛的阿拉巴馬,一旦我心灰意冷,

    那時,我真的告別人寰。

    在場的人沒有幾個理解她“真的告別人寰”的含義,不過這首詩還是令人滿意的。

    接着又上來一位姑娘。她黑眼睛、黑頭髮連皮膚也黝黑。上來後,她稍作停頓,這一停頓令人難忘。隨後她一副痛苦不堪的樣子,用莊嚴而又有節奏的語調開始念起來。

    一個夢想

    夜色深沉,狂風肆虐,暴雨傾盆。老天爺高高在上,四周無半點星辰閃爍;炸雷滾滾,滿天轟鳴,震耳欲聾。

    憤怒的閃電穿過烏雲,劃破夜空,大有吞噬富蘭克林之感。這位傑出的科學家在閃電交織的時候勇敢地放飛風箏以測電能。大風也平地而起,以助雷電羣起而攻之,場面更加荒涼無比。

    如此時刻,如此黑暗陰沉,我心生慈悲為眾生哀嘆。

    “我最親愛的朋友、老師、我的安慰者和嚮導——

    我的悲傷中的快樂,我隨着歡樂而來的福,”來到我身邊。

    她像浪漫的年輕畫家畫的伊甸園裏的仙女一般,漫步在陽光下,一個樸實無華巧奪天工的絕代佳人。她步履輕盈來去無聲無息。要不是她也和別的仙女一樣輕撫人間,令人神奇為之震顫,她會像浮雲一般讓人不知不覺,消失得無影無蹤。她指着外面酣戰的狂風暴雨要人們想想它們各象徵着什麼,這時她臉上莫名其妙地頓生愁雲,猶如寒冬臘月裏的天氣令人顫慄。

    令人可怕的描述差不多用了十頁稿紙,結尾仍是一段説教詞,把非長老會的教徒説得一點希望都沒有,這篇文章因此而獲得了頭獎,被認為是當天晚上最優秀的作文。鎮長在頒獎時,發表了一番熱情洋溢的講話。他説這篇文章是他平生以來聽到的“最美”的文章,連大演説家丹尼爾·韋伯斯特聽了也會感到驕傲的。

    順便説一下,有些人過多使用“美好”兩個字,愛把人生的經歷比喻成“人生的一頁”,這樣的文章像平常一樣出現了很多。

    那位老師這時醉得幾乎是一副和藹可親的樣子。他推開椅子,背對着觀眾,開始在黑板上畫美國地圖,為考地理課作準備。可他的手不聽使喚,結果把圖畫得不象樣,引得大家暗地裏忍俊不禁。他心裏清楚大家在笑他畫得不好,於是就着手修改。他擦去一些線,然後又畫上,結果畫得比原來的還差,大家更加肆無忌憚地笑話他。他孤注一擲,大有泰山壓頂不彎腰之勢,全身心地投入,準備把地圖畫好。他覺得大家全都盯着他看,想象着自己終於畫成了一幅像樣的美國圖,可是下面的笑聲還是不斷傳來,並且明顯地越來越大。原來他頭頂上是個閣樓,閣樓的天窗正對着老師的頭頂。一隻腰部繫着繩子的貓從上面懸空而下,它的頭和嘴被破布紮上了,出不了聲。在下降的過程中,貓向上翹起身子用爪抓住繩子,然後在空中亂舞一通後向下悠來。大家的笑聲越來越大。貓離那個專心作畫的老師頭部只有六英寸遠。越來越近,越來越低,貓終於在絕望中一下子抓住了老師的假髮。隨即那貓連同假髮一下子又竄回閣樓。老師的禿頭光彩四射,因為那個做招牌人的孩子已經給他頭上上了一層光。考試就此結束,孩子們報了仇,假期來臨了。

    第二十二章哈克·費恩引經弄典

    湯姆被少年節制會的漂亮“綬帶”吸引住了,就加入了該新組織。他保證入會期間,不抽煙,不嚼煙,不瀆神。之後他有了個新發現——那就是,嘴上保證的越漂亮,而實際上乾的正好相反。湯姆不久就發覺自己被一種強烈的慾望所折磨,即想抽煙,想破口大罵。這種慾望如此強烈,他真想從節制會退出來,念及自己能有機會佩戴紅肩帶好好露把臉,他才打消了退會的念頭。七月四號快要到了(美國獨立紀念日),但不久他就放棄了這個願望——戴上”枷鎖”還不到四十八個小時,他就放棄了這種願望——又把希望寄託在治安法官弗雷塞老頭身上。此人顯然行將就木,既然他身居要職,死後一定會有一個盛大的喪禮。三天以來,湯姆深切關注着法官的病情,如飢似渴等着消息。有時,他的希望似乎觸手可及——他甚至大膽地拿出他的綬帶,對着鏡子自我演示一番。但法官病情的進展不盡湯姆的人意。後來,他竟生機重現——接着便慢慢康復了。湯姆對此大光其火;他簡直覺得自己受了傷害。於是他馬上申請退會——但就在當晚,法官舊病復發,一命嗚呼。湯姆發誓以後再也不相信這種人了。

    喪禮搞得頗為隆重。少年節制會的會員們神氣十足地列隊遊行,讓那位退會的會員忌妒得要死。但不管怎麼説,湯姆又恢復自由這很有意義。他又可以喝酒,可以咒娘了——可是他驚奇地發現自己對這些事興趣索然。道理很簡單,他現在自由了,這些做法反而失去了魅力,他可以擺脱慾望了。

    湯姆不久就感到,讓他夢寐以求的暑假漸漸變得沉悶冗長起來。

    他試圖寫寫日記——但三天以來,沒有什麼稀罕事兒發生,於是他又放棄了這個想法。

    一流的黑人演奏隊來到了這個小鎮,引起了轟動。湯姆和哈帕組織了一隊演奏員,盡情地瘋了兩天。

    就連光榮的七月四日從某種意義上説,也沒那麼熱鬧了。因為那天下了場大雨,所以沒有隊伍遊行,而世界上最偉大的人物(在湯姆看來),一個真正的美國參議員本頓先生,令人失望——因為事實上他身高並沒有二十五英尺,甚至遠遠挨不上這個邊兒。

    馬戲團來了。從那以後,孩子們用破毯子搭起一個帳篷,一連玩了三天的馬戲——入場券是:男孩子要三根別針,女孩子要兩根——不久,馬戲也不玩了。

    後來,又來了一個骨相家和一個催眠師——他們也走了,這個鎮子較之以往更加沉悶、更加乏味。

    有人舉辦過男孩子和女孩子的聯歡會,但次數有限,況且聯歡會又那麼有趣,所以在沒有聯歡會的日子裏,空虛的、苦惱的氣味更濃了。

    貝基·撒切爾去康士坦丁堡鎮的家裏,和她父母一起度暑假去了——所以,無論怎樣過,生活皆無樂趣可言。

    那次可怕的謀殺案的秘密不斷折磨着湯姆,簡直像一顆永不甘休的毒瘤。

    接着,湯姆又患上了麻疹。

    在漫長的兩週裏,湯姆像個犯人似地在家躺着,與世隔絕。他病得很厲害,對什麼都不感興趣。當他終於能起身下牀,虛弱無力地在鎮子裏走動的時候,他發現周圍的人和事都發生了變化,變得壓抑了。鎮上有過一次“信仰復興會”,所有的人都“信主”了,不僅是大人,男孩和女孩也不例外。湯姆到處走走,在絕望之中希望能看見哪怕一個被上帝放過的邪惡的面孔,結果處處使他失望。他發現喬·哈帕正在啃《聖經》,便難過地避開了這一掃興場景。接着他找到了本·羅傑斯,發現他正手提一籃佈道的小冊子去看望窮人們。他又找到了吉姆·荷利斯,後者提醒他要從最近得的麻疹中汲取寶貴的教訓。每遇到一個孩子,他的沉悶就多添一分。最後,百無聊賴之際,他去知交哈克貝利·費恩那兒尋求安慰,想不到他也引用《聖經》上的一段話來迎接他。湯姆沮喪透頂,悄悄溜回家裏,躺在牀上,意識到全鎮人中,唯有他永遠、永遠地成了一隻“迷途的羔羊”。

    就在當夜,刮來了一場可怕的暴風,大雨滂沱,電閃雷嗚,令人耳聵目弦。湯姆用牀單蒙着頭,心驚膽寒地等待着自己的末日來臨。因為他一點也不懷疑,所有這一切狂風驟雨都是衝着他來的。他深信是他惹翻了上帝,使他怒不可遏,瞧,現在報應來了!在他看來,像這般用一排大炮來殲滅一隻小蟲,似乎有點小題大作,而且也未免太浪費彈藥。但要徹底剷除像他這樣的一條害蟲,又似乎怎麼都不為過。

    後來,暴風雨精疲力盡,未達目的即告休兵。這孩子的第一個衝動就是謝天謝地,準備脱胎換骨,走向新岸。第二個衝動是等待——因為興許今後不會再有暴風雨了呢。

    第二天,醫生們又來了;湯姆的病又犯了。這一次,他在牀上躺了三週,在他看來,彷彿是整整一個世紀。當他從病牀上起來的時候,回想起自身多麼地悽苦,無助而寂寞,他竟然覺得未遭雷擊算不上什麼可喜可賀的事。他茫然地走上街頭,碰到了吉姆·荷利斯在扮演法官,正在一個兒童法庭上審理一件貓兒咬死小鳥的謀殺案,被害者也在場。他還發現喬·哈帕和哈克·費恩正在一條巷子裏吃偷來的甜瓜。可憐的孩子!他們——也像湯姆一樣——老毛病又犯了。

    第二十三章波特無罪,喬逃亡在外

    最後,昏昏然的氣氛被打破了——而且打破得很徹底:那起謀殺案在法庭上公開審理了。這事立即成了全鎮人談論的熱門話題。湯姆無法擺脱這件事。每逢有人提及這起謀殺案,他就心為之悸,因為他那不安的良心和極度的恐懼幾乎使他相信,人家是故意説給他聽,探探他的“口風”;他不明白,別人怎麼會懷疑自己瞭解這個案情,但聽了這些議論,他總是不能夠泰然處之。這些話讓他不停地打寒噤。他把哈克拉到一個僻靜處,同他談了這件事。能暫時地傾吐一下心結,和另一個同樣受折磨的人共同分擔一下憂愁,這對湯姆來説,多少算是點安慰。而且,他想搞清楚,哈克是否始終沒把這個秘密泄露出去。

    “哈克,你曾經跟什麼人説起過——那件事嗎?”

    “什麼事情?”

    “明知故問。”

    “哦——當然沒説過。”

    “一句也沒説過嗎?”

    “一個字也沒説過,我發誓。你問這個幹嗎?”

    “唉,我很害怕。”

    “嘿,湯姆·索亞,一旦秘密泄露,我們連兩天也活不成。這你知道。”

    湯姆覺得心裏踏實多了。停了一會,他説:

    “哈克,要是他們逼你招供,你怎麼辦?”

    “逼我招供?嘿,除非我想被那個混帳王八蛋活活淹死,我才會招供。否則,他們絕辦不到。”

    “好吧,這樣就沒事了。我想只要咱們守口如瓶,就可保安然無恙。但是,讓咱們再發一回誓吧。這樣更牢靠些。”

    “我贊成。”

    於是他們又非常嚴肅認真地發了一回誓。

    “大家都在議論些什麼事,哈克?我聽到的多得一塌糊塗呀!”

    “什麼事?嗐,還不是莫夫·波特、莫夫·波特、莫夫·波特,沒完沒了。這些話讓人直冒冷汗,我想找個地方躲一躲。”

    “我也有同感。我想他算是完了。你是不是有時候也為他感到難過?”

    “差不多經常為他難過——經常是這樣。他不算什麼人物;但他從來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不過是釣釣魚,去賣錢來換酒大喝一通——常到處閒逛;可是,老天,咱們也沒少幹這些事啊——起碼咱們多半都是這樣——連佈道的人也不例外。但是他心眼好——有一次,我釣的魚不夠兩個人分,他還給了我半條魚;還有好多次,我運氣不佳的時候,他都沒少幫忙。”

    “哎,哈克,他幫我修過風箏,還幫我把魚鈎系在竿子上。

    我希望我們能把他救出來。”

    “哎呀!湯姆,那可使不得。況且,救出來也不濟於事;

    他們還會再把他抓回去。”

    “是呀——他們會再把他抓回去。可是,我討厭聽到他們罵他是魔鬼,其實他根本沒幹——那件事。”

    “我也一樣,湯姆。老天爺,我聽到他們罵他是全國頭一號惡棍,他們還説他為什麼從前沒被絞死呢。”

    “對,他們一直都是這麼罵的。我還聽人説,要是他被放出來,他們就偷偷結果掉他。”

    “他們真的會那麼幹。”

    兩個孩子談了很久,可並沒有得到什麼安慰。天色向晚,他倆來到那偏僻的小牢房附近轉悠,心裏存着不太明確的希望,希望能發生什麼意外之事,來幫他們排憂解難。但是,什麼事也沒發生;似乎沒什麼天使神仙對這倒黴的囚犯感興趣。

    這兩個孩子還是像從前那樣——走到牢房的窗户那兒,給波特遞進去一點煙葉和火柴。他被關在第一層,沒有看守。

    他非常感激他倆給他送好東西,這更讓他倆的良心不安起來——這一次,像把刀似的深深刺進他們心裏。當波特打開話匣時,他倆覺得自己極其膽小怕事,是個十足的叛徒。他説:

    “孩子們,你們對我太好了——比鎮上任何其他的人都好。我不會忘記的,我忘不了。我常自個兒唸叨着:‘我過去常常給鎮上的孩子們修理風箏之類的玩具,告訴他們什麼地方釣魚最好,盡力和他們交朋友。但現在波特老頭遭難了,他們就把他給忘了;可是啊,湯姆沒有忘,哈克也沒有忘——只有他倆沒有忘記他。’我説:‘我也不會忘記他們。’啊,孩子們,我幹了件可怕的事情——當時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我只能這麼解釋——現在,我要因此事而被吊死,這是應該的。我想,是應該的,也是最好的——我反倒希望被吊死。哦,咱們不談這事了吧。我不想讓你們傷心難過;你們對我這麼好,但是,我想對你們説的就是,你們千萬不能酗酒啊——這樣,你們就不會被關到這裏了。你們再往西站一點——對——就這樣;一個人遭此不幸,還能看到對他友好的面孔,真是莫大的安慰啊。現在,除了你們,再也沒有人來看我了。多麼友好的臉蛋——多友好啊。你們倆一個爬到另一個背上,讓我摸摸你們的臉吧。好了。咱們握握手吧——你們的手可以從窗户縫中伸進來,我的手太大不行。這麼小的手,沒多大力氣——可就是這小手幫了莫夫·波特很大的忙,要是能幫上更大的忙,也會幫的呀。”

    湯姆悲痛地回到家裏,當夜做了很多惡夢。第二天和第三天,他在法院外面轉來轉去,心裏有種無法剋制的衝動,想闖進去,可他還是強迫自己留在外面。哈克也有同樣的經歷。他們故意相互迴避着。他們時常從那裏走開,可是又都被這件慘案吸引回來。每當有旁聽的人從法庭出來,湯姆就側着耳朵細聽,但聽到的消息都令人憂心忡忡——法網越來越無情地罩向可憐的莫夫·波特身上。第二天快結束的時候,鎮上傳言,印第安·喬的證據確鑿無疑,陪審團如何裁決此案是明擺着的了。

    那天夜裏,湯姆很晚才回來,他從窗子裏爬進來上牀睡覺。由於極度興奮,過了好幾個小時他才睡着。次晨,鎮上所有的人成羣結隊地向法院走去,因為今天是個不平常的日子。聽眾席上擠滿了人,男女各佔一半。人們等了很久,陪審團才一個接着一個入場就座;不一會,波特帶着手銬被押了進來,他面色蒼白,一臉憔悴,神情羞怯,一副聽天由命的樣子。他坐的地方很顯眼,全場好奇的人都能看得見。印第安·喬也同樣地引人注目,他還是和先前一樣不露聲色。又過了一會,法官駕到,執法官就宣佈開庭。接着,就聽見律師們慣例式地低頭接耳和收拾文件的聲音。這些細節和隨後的耽擱給人們一種準備開庭的印象,它既讓人印象深刻同時又令人着迷。

    現在,一個證人被帶上來。他作證説在謀殺案發生的那天清晨,他看見莫夫·波特在河裏洗澡,並且很快就溜掉了。

    原告律師問了一會,説:

    “問訊證人。”

    犯人抬眼看了一會,然後又低下了眼睛。這時他的辯護律師説:

    “我沒有問題要問。”

    第二個證人證明,他曾在被害人屍體附近發現了那把刀。

    原告律師説:

    “問訊證人。”

    波特的律師説:“我沒有問題要問。”

    第三個證人發誓説,他常常看見波特帶着那把刀。

    “問訊證人。”

    波特的律師拒絕向這個證人提問。看得出聽眾們開始惱火了。難道這個辯護律師不打算作任何努力,就把他的當事人性命給斷送掉嗎?

    有幾個證人都作證説當波特被帶到兇殺現場時,他表現出了畏罪行為。被告的律師沒有盤問他們一句,就允許他們退出了證人席。

    在場的人對那天早上墳地裏發生的悲劇都記憶猶新。現在宣過誓的證人把一個一個的細節都講了出來,不過他們無一受到波特律師的盤問。全場一片低語聲,表達了人們的困惑和不滿的情緒,結果引起了法官的一陣申斥。於是,原告律師説:

    “諸位公民宣誓作證,言簡意賅不容置疑,據此,我們認定這起可怕的謀殺案,毫無疑問,系被告席上這個不幸的犯人所為。本案取證到此結束。”

    可憐的莫夫呻吟了一聲,他雙手捂臉,來回輕輕地搖晃着身子,與此同時法庭上一片寂靜,令人痛苦。許多男人都被感動了,女人們也掉下了同情的眼淚。這時,辯護律師站起身來,説:

    “法官大人,本庭審訊之初,我們的所言就涵蓋了開庭審訊之目的,我們曾力圖證明我言外之意:我的當事人喝了酒,所以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幹了這件可怕的事情。現在我改變了主意,我申請撤回那篇辯護詞。”然後他對書記員説:“傳湯姆·索亞!”

    在場的每一個人都莫名其妙,驚詫不已;連波特也不例外。當湯姆站起來,走到證人席上的時候,人們都懷着極大的興趣迷惑不解地盯着他。這孩子因為受到過分驚嚇,看起來有點不能自制。他宣了誓。

    “湯姆·索亞,6月17日大約半夜時分,你在什麼地方?”

    看見印第安·喬那張冷酷的臉,湯姆舌頭僵住了,講不出話來。聽眾們屏息斂氣靜聽,可是話還是沒有説出來。然而,過了幾分鐘,這孩子恢復了一點氣力,勉強提高了聲音,但仍然只有部分人能聽清楚他的話:

    “在墳地!”

    “請你稍微大點聲。別害怕。你是在……”

    “在墳地。”

    印第安·喬的臉上迅速地閃過一絲嘲弄的微笑。

    “你是在霍斯·威廉斯的墳墓附近的什麼地方嗎?”

    “是的,先生。”

    “大點聲——再稍微大點聲。距離有多遠?”

    “就像我離您這麼遠。”

    “你是不是藏起來了?”

    “是藏起來了。”

    “什麼地方?”

    “藏在墳邊的幾棵榆樹後面。”

    印第安·喬吃了一驚,別人幾乎沒有察覺到。

    “還有別人嗎?”

    “有,先生。我是和……”

    “別忙——等一下。你不要提及你同伴的名字。我們在適當的時候,會傳問他的。你到那裏去,帶着什麼東西嗎?”

    湯姆猶豫着,不知所措。

    “説出來吧,孩子——別害怕。説真話總是讓人敬佩的。

    帶了什麼去的?”

    “就帶了一隻——呃——一隻死貓。”

    人們一陣鬨笑。法官把他們喝止住了。

    “我們會把那隻死貓的殘骸拿來給大家看的。現在,孩子,你把當時發生的事説出來——照實説——什麼也別説漏掉,別害怕。”

    湯姆開始説了——起初有些吞吞吐吐,可是漸漸地喜歡這個話題了,於是,就越説越流暢自如;沒過多麼,除了他在説話外別無其它聲音,每雙眼睛都在盯着他;人們張着嘴,屏住呼吸,興致盎然地聽他講述着這個傳奇般的經歷,一點都沒注意到時間,都被這個恐怖而又魅力十足的歷險吸引住了。

    説到後來,湯姆心中積壓的情感一下子迸發出來,他説:

    “……醫生一揮那木牌,莫夫·波特就應聲倒在地上,印第安·喬拿着刀,跳過來,狠狠就是一下……”

    “嘩啦!”那個混帳閃電一般,朝窗口竄去,衝開所有阻擋他的人,跑了!

    第二十四章白天神氣十足,夜裏提心吊擔

    湯姆又一次成為眾人矚目的英雄——長輩們寵愛他,同伴們羨慕他。他的名字見了報,獲得了永生,鎮上的報紙大肆宣揚了他的事蹟。有些人相信,只要他不被絞死,將來總有一天會當總統。

    那些喜怒無常、沒有腦子的人們,又像往常一樣,把莫夫·波特當作老夥計,對他非常親密友好,那股熱情勁兒就和當初他們起勁地凌辱他一樣。但這種行為畢竟還是人類的美德,因此,我們還是不要去吹毛求疵吧。

    湯姆白天過得神氣十足,得意洋洋,可晚上全是在恐怖之中度過的。印第安·喬老是出現在他的夢裏,而且目露兇光。天黑以後,無論多麼大的誘惑也無法吸引這個孩子再走出家門。可憐的哈克也處於同樣的不幸與恐怖之中。湯姆在開庭審理這個案子的頭一天,已經把全部事實經過告訴了律師。雖然印第安·喬的逃跑使他免於出庭作證,但是,他還是極度害怕,害怕自己與這個案子有牽連的事會泄露出去。可憐的小傢伙已經讓律師向他保證,要替他保守秘密,可那又有什麼用?湯姆的嘴原本已被可怕而莊嚴的誓詞封住了,後來由於受到良心的折磨,他便在夜晚去律師家,把那可怕的經歷抖露了出來。既然這樣,哈克對人類的信任就幾乎蕩然無存了。

    在白天,莫夫·波特的感謝使湯姆很高興自己能説出事實真相;可是,一到晚上,他就懊悔自己未能封住舌頭,守口如瓶。

    有一段時間,湯姆惟恐印第安·喬永遠逍遙法外;另一半時間,他又害怕他被捕。他深深感到,除非等這個人死了,讓他親眼看見他那具屍體,否則,他將永無寧日。

    法院懸出賞,整個地區都搜遍了,可就是沒揪住印第安·喬。從聖路易斯那些神通廣大、令人敬畏的非凡人物中,派來了一名偵探。他四處調查,搖頭晃腦,看起來頗為不凡,還像他的同行們一樣,取得了驚人的進展。那就是説,他“找到了線索”。但是,你總不能把“線索”當作殺人犯拉來絞死。

    所以在這位偵探完成任務回去之後,湯姆覺得和從前一樣,沒有安全感。

    漫長的日子一天、一天地熬過來,每過一天,這種恐懼的心理負擔就相應地稍稍減輕一點。

    第二十五章掘地尋寶,空手而歸

    生得健全的男孩長到一定的時候就會萌生強烈的慾望:到它處去掘地尋寶。一天,湯姆也突生此念。他外出去找喬·哈帕,但沒有找到。接着,他又去找本·羅傑斯,可是他去釣魚去了。不久,他碰到了赤手大盜哈克·費恩。這倒也不錯。湯姆把他拉到一個沒人的地方,推心置腹地和他攤了牌。哈克欣然表示同意。凡是好玩的,又無須花本錢的冒險活動,哈克總是樂而不疲的。他有足夠的時間,而時間又不是金錢,他正愁着沒處花呢。

    “我們上哪兒挖去?”哈克問。

    “噢,好多地方都行哪。”

    “怎麼,難道到處都藏金匿銀嗎?”

    “不,當然不是。財寶埋在一些相當特殊的地方,哈克——埋在島上,有的裝在朽木箱子裏,埋在一棵枯死的大樹底下,就是半夜時分樹影照到的地方;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是埋在神鬼出沒的房子下面。”

    “是誰埋的呢?”

    “嘿,你想還會有誰?當然是強盜們嘍——難道是主日學校的校長不成?”

    “我不知道。換了我,我才不把它給埋起來,我會拿出去花掉,痛痛快快地瀟灑一回。”

    “我也會的。但是,強盜們不這樣幹。他們總把錢埋起來,就撒手不問了。”

    “埋過以後他們就不再來找它嗎?”

    “不,他們是想再找的。可是,他們要不是忘記當初留下的標誌,就是死了。總之,財寶埋在那裏,時間長了,都上了鏽。漸漸地等到後來,就有人發現一張變了色的舊紙條,上面寫着如何去找那些記號——這種紙條要花一個星期才能讀通,因為上面用的差不多盡是些密碼和象形文字。”

    “象形——象形什麼?”

    “象形文字——圖畫之類的玩藝兒,你知道那玩藝兒看上去,好像沒有什麼意思。”

    “你得到那樣的紙條了嗎,湯姆?”

    “還沒有。”

    “那麼,你打算怎麼去找那些記號呢?”

    “我不需要什麼記號。他們老愛把財寶埋在鬧鬼的屋子裏或是一個島上,再不就埋在枯死的樹下面,那樹上有一獨枝伸出來。哼,我們已經在傑克遜島上找過一陣子了,以後什麼時候,我們可以再去找找。在鬼屋河岸上,有間鬧鬼的老宅,那兒還有許許多多的枯樹——多得很呢。”

    “下面全埋着財寶嗎?”

    “瞧你説的!哪有那麼多!”

    “那麼,你怎麼知道該在哪一棵下面挖呢?”

    “所有的樹下面都要挖一挖。”

    “哎,湯姆,這樣幹,可得挖上一整個夏天呀。”

    “哦,那又怎麼樣?想想看你挖到一個銅罐子,裏面裝了一百塊大洋,都上了鏽,變了顏色;或者挖到了一隻箱子,裏面盡是些鑽石。你該作何感想?”

    哈克的眼睛亮了起來。

    “那可真太棒了。對我來説,簡直棒極了。你只要把那一百塊大洋給我就得了,鑽石我就不要了。”

    “好吧。不過,鑽石我可不會隨便扔掉。有的鑽石一顆就值二十美元——有的也不那麼值錢,不過也要值六角到一塊。”

    “哎呀!是真的嗎?”

    “那當然啦——人人都這麼説。你難道未見過鑽石,哈克?”

    “記憶中好像沒見過。”

    “嗨,國王的鑽石可多着呢。”

    “唉,湯姆,我一個國王也不認識呀。”

    “這我知道。不過,你要是到歐洲去,你就能看到一大羣國王,到處亂竄亂跳。”

    “他們亂竄亂跳?”

    “什麼亂竄亂跳——你這糊塗蛋!不是!”

    “哦,那你剛才説他們什麼來着?”

    “真是瞎胡鬧,我的意思是説你會看見他們的——當然不是亂竄亂跳——他們亂竄亂跳幹什麼?——不過,我是説你會看見他們——用通俗的話説就是到處都有國王。比方説那個駝背的理查老國王。”

    “理查?他姓什麼?”

    “他沒有什麼姓。國王只有名,沒有姓。”

    “沒有姓?”

    “確實沒有。”

    “唉,要是他們喜歡,湯姆,那也好;不過,我不想當國王,只有名,沒有姓,像個黑鬼似的。得了,我問你——你打算從哪兒動手呢?”

    “嗯,我也不知道。我們先去鬼屋河岸對面的小山上,從那棵枯樹那兒開始挖,你説好不好?”

    “我同意。”

    於是,他們就找到一把不大好使的鎬和一把鐵鍬,踏上了三英里的路程。等到達目的地,倆人已經熱得滿頭大汗,氣喘吁吁,於是往就近的榆樹下面一躺,歇歇腳,抽袋煙。

    “我喜歡幹這活兒。”湯姆説。

    “我也是。”

    “喂,我説哈克,要是現在就找到了財寶,你打算怎麼花你的那份呢?”

    “嗨,我就天天吃餡餅,喝汽水,有多少場馬戲,我就看多少場,場場不落。我敢説我會快活得像活神仙。”

    “嗯,不過你不打算攢點錢嗎?”

    “攢錢?幹什麼用?”

    “嘿,細水長流嘛。”

    “哦,那沒用的。我爸遲早會回到鎮上,要是我不抓緊把錢花光,他一準會手伸得老長,搶我的錢。告訴你吧,他會很快把錢花得一個子兒不剩。你打算怎麼花你的錢呢,湯姆?”

    “我打算買一面新鼓,一把貨真價實的寶劍,一條紅領帶和一隻小鬥犬,還要娶個老婆。”

    “娶老婆!”

    “是這麼回事。”

    “湯姆,你——喂,你腦子不正常吧。”

    “等着瞧吧,你會明白的。”

    “唉,要娶老婆,你可真傻冒透了。看看我爸跟我媽。窮爭惡吵!唉,他們見面就打。自我記事他們一直打個沒完。”

    “這是兩碼子的事。我要娶的這個女孩子可不會跟我幹仗。”

    “湯姆,我以為她們都是一樣。她們都會跟你胡攪蠻纏。你最好事先多想想。我勸你三思而後行。這個妞叫什麼?”

    “她不是什麼妞——是個女孩子。”

    “反正都一樣,我想;有人喊妞,有人喊女孩——都是一碼子事,一樣。噢,對了,她到底叫什麼來着,湯姆?”

    “等以後再告訴你——現在不行。”

    “那好吧——以後告訴就以後告訴吧,只是你成了家就孤獨了我嘍。”

    “那怎麼會呢,你可以搬過來,跟我們一起住。咱們還是別談這些,動手挖吧。”

    他們幹了半個小時,大汗淋漓而未果。他們又拼命地幹了半個鐘頭,還是一無所獲。哈克説:

    “他們總是埋得這樣深嗎?”

    “有時候是的——不過不總是這樣。一般是不會這樣的。

    我想我們是不是沒找準地方。”

    於是,他們又換了個新地方,開始挖起來。他們幹得不快,但仍有所進步。他們堅持不懈,默默地幹了一段時間。末了,哈克倚着鐵鍬,用袖子抹了把額頭上豆大的汗珠,説道:

    “挖完這個,你打算再到哪裏去挖呢?”

    “我想咱們也許可以到那兒去挖,卡第夫山上寡婦家後面的那棵老樹下面挖。”

    “那地方不錯。不過,那寡婦會不會把咱們挖到的財寶據為己有呢,湯姆?那可是在她家的地上呀。”

    “據為己有!説得倒輕鬆,叫她試試看。誰找到的寶藏,就該歸誰,這與誰家的地沒任何關係。”

    這種説法令人滿意。他們繼續挖着。後來,哈克説:

    “媽的,咱們準是又挖錯了地方。你看呢?”

    “這就怪了,哈克。我真搞不懂。有時候,巫婆會暗中搗鬼。我猜問題出在這兒。”

    “胡説!巫婆白天是沒有法力的。”

    “對,這話不假。我沒想到這一點。啊,我知道問題出在哪兒了!咱倆真是他媽的大傻瓜兩個!你得搞清楚夜半時分,那個伸出的樹杈影子落在什麼地方,然後就在那裏開挖才行呀!”

    “可不是嗎。真是的,我倆傻乎乎地白挖了一場。這事真該死,咱們得半夜三更跑到這兒來。路程可不近。你能溜出來嗎?”

    “我想我會出來。咱們今晚非來不可,因為要是給旁人看見這些坑坑窪窪,他們立刻就會知道這兒有什麼,號上這塊地方。”

    “那麼,我今晚就到你家附近學貓叫。”

    “好吧。咱們把工具藏到矮樹叢裏。”

    當夜,兩個孩子果然如約而來。他們坐在樹蔭底下等着。這是個偏僻的地方,又值夜半,迷信的説法把這地方搞得陰森森的。沙沙作響的樹葉像是鬼怪們在竊竊私語,暗影裏不知有多少魂靈埋伏着,遠處不時傳來沉沉的狗吠,一隻貓頭鷹陰森地厲叫着。兩個孩子給這種陰沉恐怖的氣氛嚇住了,他們很少講話。後來,估模時間該到12點鐘了,他們就在樹影垂落的地方作了記號,開始挖起來。他們的希望開始漲潮,興致越來越高,幹勁越來越大,坑越挖越深。每次他們聽到鎬碰到什麼東西的聲響,心都激動得怦怦狂跳,可每次又都免不了失望。原來那不過是碰到了一塊石頭或是一塊木頭。湯姆終於開口道:

    “這樣幹還是不行,哈克,咱們又搞錯了。”

    “哎,怎麼會呢。咱們在樹影落下的地方作的記號,一點沒錯。”

    “我知道,不過還有一點。”

    “是什麼?”

    “唉,咱們只是在估摸時間。也可能太早了或太遲了。”

    哈克把鐵鍬往地上一扔。

    “對,”他説,“問題就出在這兒。咱們別挖這個坑了。咱們根本搞不準時間,而且這事太可怕了,半夜三更的,在這麼個鬼蜮橫流的地方。我老覺得背後有什麼東西盯着我。我簡直不敢回頭;前面説不定也有什麼怪物在等着害咱們呢。自打來到這地方,我就渾身直起雞皮疙瘩。”

    “唉,我也差不多有同感,哈克。他們在樹下埋財寶的時候,通常還埋上一個死人來作看守。”

    “天啊!”

    “是真的。我常聽人家這麼説。”

    “湯姆,我不喜歡在有死人的地方閒蕩。否則一定會遇上麻煩的,肯定會的。”

    “我也不想打擾他們。説不定這兒會有個死人伸出腦袋,開口説話呢!”

    “別説了,湯姆!真恐怖。”

    “嘿,可不是。哈克,我也覺得不對勁兒。”

    “喂,湯姆,咱們還是別在這兒挖了,再到別處碰碰運氣。”

    “好吧,就這麼辦。”

    “再到哪兒去挖呢?”

    湯姆思忖了一會,然後説:

    “到那間鬧鬼的屋子裏去挖。對,就這麼辦!”

    “媽的,我也不喜歡鬧鬼的屋子,湯姆。唉,那裏比死人還可怕。也許死人會説話,可是他們不會趁你不注意,披着壽衣悄悄溜過來,猛地從你背後探出身來,齜牙咧嘴;但他們就愛這麼幹。我可吃不住這份驚嚇,湯姆——沒人吃得住。”

    “是呀。不過,哈克,鬼怪只是在夜間才出來。咱們白天到那兒去挖,他們不會礙事的。”

    “對,這話不錯。可是你知道,不管是白天,還是夜裏,都沒人去那間鬼屋。”

    “噢,這大概是因為他們不喜歡到一個出過人命案的地方去——可是,除了夜裏,那所房子周圍倒沒誰看見過什麼——夜裏,只有些藍光在窗户那兒飄來蕩去——不是總有鬼。”

    “哦,湯姆,你看到藍光飄忽的地方,那後面一準跟着一個鬼。這是有道理的,因為你知道,除了鬼怪,沒有什麼人點藍色的火光。”

    “是呀,這話沒錯。不過,既然他們白天不會出來,咱們還怕什麼呢?”

    “唉,好吧。既然你這麼説,咱們就去探探那間鬼屋——不過,我想我們只是在碰運氣。”

    這時候,他們已經動身往山下走。在他們下面的山谷中間,那間“鬼屋”,孤零零地立在月光底下,圍牆早就沒有了,

    遍地雜草叢生,台階半掩,煙囱傾坍,窗框空空蕩蕩,屋頂一個犄角也塌掉了。兩個孩子瞪大眼睛看了一會,想見一見窗户邊有藍幽幽的火光飄過;在這種特定的氛圍裏他們壓低了嗓音説着話,一邊儘量靠右邊走,遠遠躲開那間鬼屋,穿過卡第夫山後的樹林,一路走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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