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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1

    十二月三日的黃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兩名警察從警車下來,巡視坎諾城的周邊。有霧,看不到位於山丘下的尼斯湖。

    從昨天的這個時候到今天的現在,一整天都沒有下雪了,不過,因為有風的關係,天氣還是冷得讓人發抖。感覺上好像隨時會下雪。

    巡視過一樓的迴廊後,警察進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着又登上已經有許多鴿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倫敦塔。站在塔上時,他們看不見迪蒙西的商店街,轉個身之後,也看不到另外一邊的尼斯湖。因為沒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兩名警察就一起下塔,並且踩着雪地,走過中庭,來到後面的墓地。雪地上的腳印並不多,看起來應該是同一個男人的腳印。這兩名警察沒有把這一點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別的地方到處都有植物的關係,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積得特別厚。墓石之間有隻烏鴉。在一片雪白的世界裏,這隻烏鴉顯得特別突兀。因為積雪相當厚,所以走起路來特別辛苦,但那隻烏鴉卻把嘴巴伸入雪地裏,好像在戳什麼東西。烏鴉好像戳到什麼了,正用力想把那個東西拉出來的樣子。

    警察踩着雪一走過去,烏鴉立刻張開黑色的翅膀,發出叭噠叭噠的聲音飛走了,警察來到剛才烏鴉停留的地方,確定了剛才烏鴉確實是在拉扯某個東西。他們雖然沒有想到那會不會是屍體的問題,卻還是滿在意的。

    警察的腳邊,有一條白色、細繩一般的東西。因為被雪覆蓋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條繩子,沒想到那東西還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卻揚起一大片雪,還因此嚇了一跳。

    那是個網子。直徑一碼左右的金屬圈上,掛着白色的網狀物。金屬圈的下面,是長約一碼的木製把手。警察拿起這個看起來很像捕蟲網的東西,看了一下子之後,判定這東西沒什麼意義,便把它放了回去。

    但是,在走回城堡時,警察覺得好像有些不對勁。首先覺得奇怪的是網子很新,不像是用壞、用舊了而被丟掉的樣子。既然是新的,就沒有被丟棄的道理。

    其次,這支網子是做什麼用的?如果它是網,那網眼也未免太粗了。這麼粗的網眼,如果要捉像鳳蝶那樣的大型蝴蝶還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話,就會被跑掉。更何況現在是冬天,這種季節不應該出現捕蟲網這種東西。還有,這支網子頗有分量,用這樣的網子捕蝴蝶,肯定會把蝴蝶的翅膀弄壞,那就做不成標本了。

    那麼,這支網子是做什麼用的?為什麼會被丟棄在這個地方呢?怎麼樣也想不明白。不過,當他走到有很多石頭的中庭時,他突然想到了:這是撈魚用的網子。用來撈湖那邊的魚用的。這麼一想,他就豁然開朗,不再考慮這個問題了。

    兩位警察走出城堡後,就沿着城牆繞行,然後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帶已完全被煙霧瀰漫。上星期這裏的地面上到處是色彩鮮豔的山毛櫸落葉,現在落葉完全被雪覆蓋,迴歸塵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圍繞着湖的小路。兩位警察沿着湖邊小路走着。空氣中只有他們自己發出的腳步聲,和湖面上傳來的微弱水波聲。這裏原本就是人少車也少的安靜小村子。他們覺得空氣愈來愈冷,天空果然開始飄下細雪。上空好像傳來風的聲音,警察抬頭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霧氣外,什麼也看不到。

    他低下頭來,繼續在積雪小道上走着。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腳步,他想中止這個他認為沒有意義的巡邏。走在他前面的警察也停下,回頭看他背後的夥伴。他們雖然沒有對話,但都瞭解對方的想法。

    就在那時。空氣裏出現一個震動冷氣的異樣聲音。兩位警察立刻彎下腰,降低姿勢。那聲音的尾音拉得很長,很像動物的叫聲。警察們伸直腰桿,緊張地看着湖水。他們覺得異樣的聲音是從湖水那邊傳來的。

    那是從未聽過的一種聲音,和任何他們熟悉的動物聲音不同。這聲音撼動冰冷的世界,讓兩個男人的精神緊張到極點。這兩個警察拚命的看着湖面,想要從那裏發現聲音的來源。

    第一個鑽進他們腦中的想法是:這是傳説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發出的聲音。此時的他們,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説法。因為除了這個,他們想不出這世上還有什麼生物會發出這樣的聲音。他們一直盯着水面看,並且認為水怪正撥開濃霧,發出巨大的水聲,準備登陸了。

    他們等了一陣子後,水怪都沒有登陸。那聲音依舊很大聲,兩位警察要對話時,如果聲音不夠大,對方就聽不到。可是再仔細聽時,會發現那個拖着長長尾音的聲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穩波浪聲,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面時,應有的激烈水聲。

    他們想水怪現在一定是靜靜地待在湖心了。於是他們一再集中眼力,看着湖心的方向。可是這一天的霧實在太濃了,天色又漸漸暗了,因此他們根本看不到湖心。

    “回去吧!”一名警察説。他的眼裏有驚慌的神色。他的心裏雖然想着應該不會有什麼可怕的事,卻抵不過現實裏這奇怪的吼聲帶來的恐怖感。他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也找不到繼續待在湖邊的理由。

    回到警車裏的話,就可以用無線電聯絡,通知別人這裏的情況;也可以利用車上的電腦,得到新的訊息。總之,繼續留在這裏聽這個奇怪的聲音,不僅沒有意義,説不一定還會發生什麼糟糕的事。怪獸電影裏不是常有那樣的情節嗎?他可不想發出慘叫地成為第一個犧牲者。

    另一個警察對想折返的警察説:“我這邊很快就看完了。”

    於是兩個人在奇怪的吼聲中,沿着湖邊的小路快步前進。其中一個警察記得前面有個小棧橋,小棧橋下有條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階。這是走到停車之處的捷徑。

    “這是什麼聲音呀?”警察指着湖心方向説,他的夥伴搖搖頭,只低聲説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問話的警察沒有聽到同伴的回答,因為他已經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聲音實在太大了。他也沒有回頭看他的同伴。已經看到右手邊的停船處了。木頭棧橋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棧橋上有雪,倚靠在這裏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積雪。因為連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們都不想站在棧橋上。

    走在前面的警察踏上石階,他一跨步就跳上兩三階。這時,在後面的警察突然發出聲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面的警察聞聲停下腳步,站在石階上回頭看。只見他的同伴站在雪中,舉着手,眼睛一直看着後方的棧橋。

    “什麼事?”已經走上石階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煩的表情。這個時候誰都想快點回到温暖又安全的車子裏。

    “看那邊。”他指着小船。站在石階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個很像剛才的烏鴉的東西。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棧橋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這個白色的世界裏,有個黑得發亮的東西,顯得非常突兀。黑色的東西在小船裏,還沒有被雪覆蓋。不過,如果沒有被發現,還繼續留在那裏的話,遲早會被雪覆蓋住。

    站在石階上的警察的職業精神甦醒了,臉上露出“那是什麼呀”的表情。於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階,在異樣的吼聲中發揮勇氣,逐漸靠近那艘有問題的小船。另一個警察則跟在他的身後。

    警察的腳雖然已經上了棧橋,但心裏還是有點猶豫。不過,他還是戰戰兢兢地在棧橋的木板上前進,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東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時,警察應該不至於害怕到這種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聲中,似乎什麼事都讓人心驚膽戰;更何況水中還可能隨時會冒出像山一樣巨大的水怪。

    擔心打滑的腳下、霧中的湖心、船內,警察按照順序注意着這三點,才慎重的踏出腳步,終於來到小船前面。

    四艘小船的船緣和艙板上都覆着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樣子與其他三艘不同,因為它的艙板中央,有個相當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並沒有雪,它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個大行李箱。不知是絲還是緞之類的黑色布,把某個東西包裹起來了。

    警察覺得這是個有點圓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沒有想到這是人類,只覺得它的樣子像個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體。但是再仔細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長袍,這時才有或許這是人體的想法。

    不過,説它是人體的話,卻不見它有頭部;而且好像是長袍的下襬部分,被捲起來壓在身體下了,所以看不到兩隻腳。它真的很像一個被平放着的、有點圓的方形行李箱。

    還有,它也沒有手,所以整體的感覺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跡。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貼在身後;也就是説袖子裏是空的,如果沒有頭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話,很難讓人感受到人類屍體的悲慘或可怕。但是,警察還是在雪堆中,看到頸部的斷面了,因為這一部分有點被雪遮蓋住了,所以不能立即發現。那果然是肉體損壞部位的痕跡。看到那個紅黑色傷痕的瞬間,警察覺得血液逆流,緊張的情緒達到最高點。

    警察反射性地低頭看自己的腳下,同時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亂動。他認為應該會有腳印。他努力觀察棧橋上的雪地,可是他絕望了,根本不可能發現兇手的腳印,因為雪地已被腳或手塗抹掉了,凌亂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個完整的腳印;本來或許還可冀望找到一點點的鞋底紋路,也被剛剛開始下的雪給蓋住了。完全無法從這樣的雪地上,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小船上也一樣,艙板上的雪跡並不平整,顯然已被破壞過,而且剛剛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無法看到可以成為證據的痕跡。

    警察氣得“嘖”了一聲,抬頭看看天空後,又轉頭看看被濃霧深鎖的湖心。那可怕的吼聲還在持續中。

    “我待在這裏。”他鼓起勇氣對他的同伴説。“你回去車裏和中心聯絡,然後再帶塑膠布過來。好嗎?”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後説:“知道了。”

    另一個警察快步走往車子的方向。

    我和御手洗教授一起在位於村公所的總部。窗外開始下雪,暖爐內的柴火持續燃燒着。此時巴格利和湯姆都不在這裏,他們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現在都還沒有見到他們。

    現在在這裏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約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們。御手洗教授又説了一些關於這幾個案子的共同點。他説到目前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歲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這個村裏出生的人,她們都沒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過。他説得沒錯,受害者中沒有男性,也沒有年輕的女人。

    此時,約翰的手機響了。

    “我是約翰·霍金斯。”約翰對着手機説。“什麼?發現屍體了?在哪裏?”

    約翰的聲音很大,在暖爐旁邊的御手洗教授回頭看他,房間裏的氣氛立即緊張了起來,“又開始了!”的念頭從我的心底躍出。真受不了!這種情形到底會持續到什麼時候呢?到底要死幾個人才肯罷休?到底是為了什麼?

    “坎諾城棧橋的小船中嗎?那……是誰?”約翰好像在大叫一樣地説着。我瞭解他的心情,但是他問那些話根本沒有意義。

    “還不知道是誰,但是知道是女人,穿着黑色長袍的女人。嗯。”約翰看着御手洗教授的臉,重複述説通話對方所説的內容。説完這些就安靜下來,聽對方説話。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裏的誰死了。還不知道死者是誰……沒有手腳和頭?是嗎?知道了。我會馬上和局長聯絡,然後立刻趕去。什麼?你説什麼?吼聲?一直有不知道是什麼在叫的吼聲?很大聲嗎?那是什麼聲音?是尼西嗎?”

    在場的警察們聽到這段話,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經在西奈學校的山上聽到奇怪聲音的約翰和我,怎樣也笑不出來。

    “知道了,會馬上趕過去的。”約翰關上手機,站了起來。

    “屍體呢?”御手洗教授問。

    “在坎諾城小船停泊處的小船中。沒有手腳和頭,只有身體。那個身體被黑色綢緞質地的長袍包裹起來了。還不知道那是誰。”

    “黑色綢緞質地的長袍?”教授説,約翰此時又打開手機,按着機上的數字鍵,好像是想向巴格利報告的樣子。

    “我是約翰。坎諾城的棧橋那裏發現女性的屍體了。沒有頭和手腳……”巴格利聞言怒吼,大叫“怎麼會這樣!”的表情,立刻浮現在我的腦海裏。

    “我也會從這裏立刻出發。是,是,我知道了。”約翰才關上手機,手機的鈴聲馬上再度響起。

    “我是約翰·霍金斯。”約翰好像咬着牙説的,聲音從齒縫裏出來。

    “噢,是。琳達。”約翰説着,他的聲音和表情明顯地柔和了,大家也都鬆了一口氣。

    “什麼?你説佩琪不見了?”聽他這麼一説,大家又都緊張了起來。

    “我想應該沒有問題吧!什麼?為了謹慎起見?嗯,你和亞文去她家,發現她不在家,所以打電話給我。知道。我會告訴局長。”約翰説着,準備掛斷手機。就在這個時候,御手洗教授出聲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約翰的手機,説:“我可以問幾句話嗎?”於是約翰就把手機交給教授。“嗨,琳達,我是烏普薩拉大學的御手洗潔。我想請問你幾個問題,你為什麼會去佩琪的家?”

    接着,他靜靜地聽對方説話。“琳達,這個我知道。但是,沒有被你看到的人,應該不只是佩琪·卡達一個,為什麼你會特別在意她呢?”他問完這句話後,又默默地聽對方的解説。這次琳達説的話好像比較長,他沉默的時間也就比較久了。

    “琳達,我希望你説得更詳細一點。這件事很重要,或許這就是解決這個的關鍵。至少,這將是一個重大的線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們四個人之間,一定有什麼事是和她們四個人都有關係的吧?”

    在場聽着教授和琳達説話的人,心裏都很緊張。這四個女人的年齡相仿,而且都是這個村子裏的人。可以説她們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經驗,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麼細微的瑣事,只要是你知道的,請你都告訴我。就算是你可能記錯,或者是你個人的看法,都請你説出來。至於要如何判斷這事情,交給我處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達開始述説了,教授只是拿着手機,默默地聽着。過了大半晌,教授才開口:“OK,希望以後你再説詳細一點。我們再聯絡。”

    接着教授就關掉手機,把手機還給約翰。

    “約翰,請你和丹弗斯局長一起先去坎諾城的棧橋,然後立刻把屍體帶回來好嗎?我要馬上去葛利夏的醫院,準備檢查屍體的事情。只要有屍體,就能推出死亡的時間。知道了這一點後,或許可以解決更多的疑點。”

    “教授,那是佩琪嗎?”我問。

    “還不知道吧!”他説。

    “為了謹慎起見,HouseoverTimeJewelers那邊也……”但是,這句話他只説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決吧。約翰,請你快點去。”

    於是約翰打開窗户,直接走進外面的雪地裏。教授焦躁地繞着房間走來走去,還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來的前齒。

    “早點注意到就好了。這果然是連續殺人案,是有原因的連續殺人案,不是什麼無目標性連續殺人事件。”教授説。

    “不是無目標的嗎?”我不假思索地問。

    “啊,也或許不是我想的那樣。總之現在還沒有辦法確定,大概要請琳達來決定了。”

    “那麼,佩琪已經死了嗎?”我説。但是教授轉開臉,大力揮着手,説:“巴尼,因為屍體的身體穿着黑色絲綢的夜間長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現在再趕到她家或她的店裏,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説了。“佩琪也六十歲了呀!”

    2

    然後我就跟教授一起來到葛利夏醫院,等在坎諾城棧橋發現的屍體被送到這裏來。當屍體被送進解剖室以後,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威士忌,一邊等待解剖的結果。外面的太陽已經傾斜,現在是下午六點了。

    因為今天一整天什麼食物也沒有吃,只喝了一點威士忌,所以規規矩矩地坐在這裏,讓我覺得很痛苦。既然周圍沒有人了,我更乾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這傢伙到底怎麼了?難道他食物中毒了嗎?為何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他?雖然我並不想看到滿臉橫肉的臉,和一肚子肥油的身體,可是他不是説要親手逮捕兇手,讓我看到他把手銬銬在兇手的場面嗎?發現兇手可能是怪物之後,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兇手,就躲起來了嗎?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許會像許多人一樣,問我為什麼要喝威士忌,難道就不能喝葡萄酒?會説這種話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亞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處,我就會喝很多葡萄酒,別説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現在這種地方,我手中只有一個小小的不鏽鋼酒瓶,如果裏面裝的是葡萄酒的話,大概只能裝兩口,所以只能在嘴裏打個轉,然後和唾液混合之後才下喉嚨,適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這麼簡單的事情,竟然有那麼多人不明白,實在讓我很訝異。

    我已經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進開得飛快的救護車,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樣送進醫院所帶來的痛苦,我死也不會忘記。我只是喝醉了,並不是頭就要斷掉的傷患,救護車就算開慢一點,我也不會死,幹嘛像賽車一樣的橫衝直撞呢?

    那樣快的車速下,每次轉彎時,我的頭就會在車內撞來撞去,讓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會噴到躺在我下面牀鋪的人的臉上,他也是個醉漢。為了不想噴得人家滿臉血,我只好把要吐出來的血硬吞回去。那種把血吞回去的痛苦,我一輩子也忘不了。為了避免再度發生那種痛苦,叫我做什麼我都願意。當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辦不到的,除此之外,一個星期不吃飯、一個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為其難地接受。沒有酒的話,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嗎?

    “喝!到底是哪裏來的哪個傢伙呀?竟把這裏當成公園的長椅子,在這裏睡起覺來了。我還在想這個醉漢該不會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沒想到還真的是你巴尼。”才覺得這個嘶啞的聲音怎麼這麼熟悉時,就看到一頭海驢出現在醫院的走廊上。湯姆·格蘭西斯刑警帶着數名警察來了;琳達和亞文也在那一羣人之中。這條原本十分安靜的醫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驢聚集的場所。

    “你手上拿的東西是什麼?這個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該不會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開始拐彎抹角地説話了。

    “胃已經壞掉了,還坐在這裏喝威士忌。只有傻瓜才會做這種事。喂,你是白痴嗎?”

    我邊站起來,邊把瓶子塞進外套的口袋裏。“巴格利,你怎麼現在才出現?你跑到哪裏去?做了什麼事情了?”我説。

    “你是在質問我嗎?我可以告訴你的事情只有一個。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嗎?你好像已經喝得爛醉如泥了,還聽得清楚我説的話嗎?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嗎?”

    “我明白。”我很老實地回答他。

    “你現在在喝什麼?”

    “現在?現在我又沒喝,”我説。

    “要我親自動手把它拿出來嗎?剛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個小瓶子塞進口袋了。”

    “什麼嘛!你要説的就是這個嗎?”我説。

    “其他我還有什麼好説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這麼大聲,這裏是醫院。”我規勸地説。

    “那是水啦。”聽到我這麼説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説: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滿臉通紅,還會醺醺然地躺在這裏。真厲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點頭稱是。“真是個省事的傢伙。”

    我正想回他幾句的時候,門開了。御手洗教授腳步匆匆地出來了。

    “嗨,各位。琳達、亞文,你們也來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達聲音顫抖地發問。

    “還不知道是誰。”教授説。“屍體上雖然有某個特徵,不過還是無法確認是誰。目前只能推算出死亡的時間。”

    巴格利立刻從口袋裏掏出記事簿,準備做記錄。他説:“請説吧。”

    “死亡時間應該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凌晨一點左右。”

    巴格利聞言,便抬起頭來,説:“你的意思是今天凌晨一點左右……”

    “是的。”教授説。

    “正好是換日的時間點。”我説。

    “沒有錯嗎?”巴格利説:“不可能更早嗎?”

    “更早?你是説什麼時候?”教授問。

    “例如説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黃昏時。”

    教授很清楚地搖搖,然後肯定地説:“就算有什麼奇蹟似的狀況發生,也絕對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點以前被殺死的。”

    “絕對嗎?”巴格利不死心地追問。

    “絕對。”教授説。

    “也就是説,是太陽下山後的事囉?”巴格利再問。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説,巴格利只好無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達滿臉緊張地走過來,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讓她和教授説話。

    “剛才教授説屍體上有某種特徵。是吧?”

    琳達問。教授點點頭承認。

    “是什麼樣的特徵呢?”

    “你是她親近的好朋友嗎?”教授問。琳達沒有馬上回答。我發現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為在這個村子裏,稱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應該只有我吧。”

    於是教授點點頭,説:“或許她對你也隱瞞了這件事。我很猶豫,不知道該不該説。”

    “那個特徵關係到她的名譽嗎?”琳達問。

    “唔,可以説有吧!”教授説,“我會保守秘密的……”

    琳達稍做思考後,又説:“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麼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裏的好朋友了。”

    “那麼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説。

    但是琳達卻搖搖頭,説:“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話,那我就得更加註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許我必須逃離別的地方……”

    聽到琳達這麼説,巴格利訝異得抬起頭來。

    “或者我必須隨時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離開你們。”

    “這樣比較好吧!”巴格利説。“你逃走的話,對方或許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機會。”

    依我看,巴格利其實比琳達更害怕,他更不敢一個人獨處。

    説到害怕,亞文和我及警察們,應該也都一樣。因為這個殺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兇手是誰,也不知道兇手在哪裏,更不知道兇手行兇的手法。當然也不知道兇手這麼可怕的殺人行為,是不是會繼續下去。兇手的所有事情,我們一概不知。即使是開膛手傑克的案件,至少還看得到動機在哪裏。

    “那麼,我就説吧!不過,我現在要説的事情,希望在場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説出去。”

    於是大家都緊張地看着教授,等待他説下去。

    “隆乳。”

    “什麼?”大家一臉訝異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屍體的Rx房內有矽膠袋。也就是説,佩琪做過豐胸手術。琳達,你知道這件事嗎?”

    教授説。琳達想了一會兒,才搖着頭,説:“不知道。沒聽她説過。但是……”

    “但是?”

    “聽佩琪説過,她在瑞典時當過演員,所以……”

    琳達一副絕望的模樣,再也説不下去了。雖然還沒確定,但是由此看來,那是佩琪的屍體的可能性相當高。

    “那時她有名嗎?”巴格利問。

    “嗯。”琳達輕點一下頭,她的聲音非常小。“聽説是的。她年輕時住在瑞典,來到這裏後,偶爾還會因為工作而回去瑞典。”

    “你還知道些什麼嗎?”教授問琳達。琳達歪着頭想。

    “知道她的血型嗎?”

    “不知道。”

    “年齡呢?”

    “年齡的話……她應該是六十七歲了。”

    “哇,有這麼老嗎?”我想也沒想地説。“看不出她有那個年紀。”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麼?”

    “消除皺紋的手術。”

    “噢……”

    拉皮、隆乳,還有雕塑身材,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時的補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麼?”巴格利問。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説。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複教授説的話。

    “是的。”

    “還有呢?”教授搖搖頭,説:“總之,她的心臟停止跳動了。”

    巴格利不斷的點頭。

    “佩琪是瑞典人嗎?”問這句話的人是亞文。琳達又是搖頭。

    “以人種來説是蘇格蘭人。不過,她説她的血液裏也有瑞典人的血統。”

    “蘇格蘭人種嗎?這倒是第一次聽説。”

    “接着需要調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處。各位準備好了嗎?琳達、亞文,你們要一起去嗎?”教授説。

    然後巴格利背對着我,説:“醉漢可以回去了。”

    這男人真的是打從骨子裏讓人討厭的傢伙。

    3

    佩琪·卡達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錢人家的房子;整棟房子被刺葉桂花樹所形成牆圍繞着,圍牆上還有一道塗上深綠色漆的金屬門。雪已經停了,黑暗的天空裏,看不到星星,只見到屋頂上的白色積雪。

    巴格利、我、御手洗教授、琳達、亞文和警察們一下警車,就又聽到從天空裏傳來的異樣吼聲。吼聲震動了寒冷的空氣,一時之間大家都呆立在原處。好像整個迪蒙西都可以聽到這個聲音了。

    精神瀕臨崩潰邊緣的琳達,一副就要哭出來的樣子。她的朋友一個個的死了,對她而言,這吼聲無異是死刑的宣告。此時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們男人比較遲鈍。雖然面臨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懼感,但也就是覺得恐懼而已,不像她還會產生令人害怕的聯想。更何況我們對這個聲音似乎也漸漸習慣,只為搞不懂這是什麼聲音而心煩,不再有那麼害怕的感覺。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磚砌門柱上對講機的門鈴,但是許久都不見裏面的回答。

    “她一個人住在這麼大的房子裏嗎?”御手洗教授問。

    “好像是的。”琳達回答。巴格利繼續按鈴,仍然沒有人回答,於是他就用力搖動金屬門。這個金屬門的另外一面貼着鐵板,所以我們無法從鐵骨的縫隙,窺視門內的情形。

    “門後只有門閂,誰翻過這扇鐵門,進去裏面把門打開。”巴格利説。

    於是一個年輕的警察便攀越鐵門,跳進門的內側。在這個時間裏,天空裏的魔神吼聲好像要阻止我們做這些事一樣,一直吼個不停。

    鐵門被打開了,大家一一踏入門內。這扇鐵門果然真的只有一道門閂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攔住正要往前走的眾人。“大家要小心。如果發現了什麼腳印,千萬別讓它消失,並且儘快告訴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電筒水平地來回照亮前方,幾乎每個角落,都被他的手電筒的光線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國的有錢人比起來,這棟房子算不上是什麼豪宅,不過,在這貧窮的村子裏,這棟房子稱得上是這裏最豪華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員,隆乳之後嫁給有錢人,轉身變為貴婦。人生也可以這樣過。不過,這不是我熟悉的環境,我熟悉的環境是監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蓋的花叢,中間還有一座雕塑,花叢的周圍做成圓環,路上停着一輛車頂積着雪的四輪驅動車。佩琪的房子就在車子前面。環顧四周雪地上,沒有像人類腳印的痕跡。

    “那裏有貓還是狗的腳印。”我説。

    “我説的是人類的腳印!”巴格利顯得很不耐煩。“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許可了,我們便踏上潔淨無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沒有一點燈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關時,以巴格利為首的警察們,都從口袋裏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沒有準備那種東西。

    到達玄關了。玄關的門上也有門鈴。巴格利當然也去按鈴了,當然也沒有任何回應。這回我們有聽到門內傳出的微弱門鈴聲。戴着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門把上,搖晃了好幾下。門從裏面鎖上了。

    “琳達,你知道進入裏面的方法嗎?”巴格利問,琳達立刻搖頭,説:“不知道。”

    “要有鑰匙才能進去吧!”我説。

    “這點我當然知道。鑰匙在哪裏呀?”巴格利説着,又走回雪地裏,依次碰觸每個窗户。好像每個窗户都上鎖了。

    “這裏的屋內燈光全都熄了,車子也在屋前。坎諾城那邊則發現了一具曾經隆乳的屍體。史考特,你把這扇玻璃打破。這扇門內側的門鎖應該是喇叭鎖吧!”

    巴格利對門鎖做了推測,然後指着看起來相當昂貴的黃色玻璃。我心想:如果裏面不是喇叭鎖,那怎麼辦呢?

    那個叫做史考特的年輕警察,從腰間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後用警棍輕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着手電筒為他照明。在這個時間裏,魔神的吼聲仍在空中盤旋不去。

    玻璃上出現了足以讓拳頭伸入的破洞了。這些人非常熟悉這種作業,將來如果不做警察,改行當小偷的話,大概會很成功吧!

    “把手伸進去,試試看能不能打開門。”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進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着,連手肘都伸進去了。很幸運的,門內的鎖正如巴格利所預料,不過,門鎖似乎不只一個。

    不久後,門開了。一踏入門,就看到空曠的玄關大廳裏,鋪着厚厚的地毯。玄關的正前方有樓梯,裏面並排着許多觀葉植物,左右還有一對大理石雕塑,分別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體的男性。此外,這裏也有長型的玻璃櫃,裏面陳列着許多小石頭和小物品。還有一座有鐘擺的落地大型柱鍾。玄關內的樣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內的擺設很像。

    “哈羅,卡達夫人。”巴格利向室內呼喚,結果當然是沒有任何回應。如果這裏會有回應的話,大概只有鐘擺的聲音吧!

    巴格利和御手洗教授進門後,就立刻摸索着牆壁,尋找電燈的開關。巴格利發現開關後,馬上按了開關。

    燈亮以後,首先躍入眼簾的,是鮮豔的藍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藍,也不是深沉的暗藍色,而是介於兩者中間,相當鮮豔的藍色。

    “這藍色很漂亮呢!”教授感嘆地説。

    “佩琪説過的,一進入她家的門,就可以看到瑞典國旗的顏色……”琳達聲音顫抖地説。她一直很緊張。或許即將見到好朋友的屍體這件事,讓她感到強烈的害怕。

    “原來如此。”從瑞典來的教授説。

    “巴尼,你不要在牆壁那邊摸來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樣站着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樣?我又不是雕塑。”我一這麼説,巴格利立刻接着説:

    “要不,你就出去外面的雪地站。行嗎?”巴格利又開始挑剔我了。樓梯下的門開着,裏面是洗手間。同行的警察們也都進入屋內,跑到樓上察看。御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面指揮警察,一面檢查一樓的各個房間。

    我和琳達、亞文這三個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關大廳,什麼事也不能做。這裏只有我們三個人沒戴手套,所以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琳達一直低着頭,忍受不安與悲傷的煎熬:亞文則一句話也不説,看樣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靜靜地站着看了五分鐘,就覺得沒什麼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兇手會不戴手套嗎?像巴格利這種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兇手難道會不知道?這年頭會疏忽到把指紋留在現場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館展覽了吧。一百年前指紋的知識還不普遍,所以指紋是破案的重要線索。腳印也一樣。如今哪有歹徒會留下腳印,讓警察好辦案的呢?如果有的話,這個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寶了。

    過了一陣子,巴格利下樓了,御手洗教授也從一樓的走廊那邊,回到玄關。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達夫人。連地下室也找過了。”教授説。

    “二樓也沒有人。這房子像個空殼。”巴格利瞪大眼睛説。警察們也紛紛回到玄關集合。琳達站在牆壁與警察之間,被重重包圍、保護着。

    “不管怎麼説,這個時間不在家裏確實很奇怪。”教授説。“不是嗎?琳達。”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話,一定會告訴我的。”

    琳達同意地説。

    “夜已深了,車子又停在外面,所以她應該沒有外出,更何況現在是命案的非常時期,她不可能在這時去旅行。之前大家認為這是一起無目標性的連續殺人事件,但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不論是這個事件的每個小關節,還是幾位死者之間,都被一條看不見的線串連在一起。琳達,知道這條線的人,或許只有你了。”對教授的這番話,琳達無言以對。她的樣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説法。但是,一會兒之後,她卻説:

    “只有我?……教授,這是什麼意思?”

    “唔,你説這是什麼意思呢?”教授雙手抱胸,一動也不動地站着,又説:“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後教授又在廳內繞着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隨着他的腳步繞着圈子。過了一會兒,教授停下腳步,他説:“這個大廳內物品的擺設位置很奇怪。這裏好像倉庫一樣,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亂地擺設着,例如雕塑和玻璃櫃沒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櫃則是離牆壁太近,讓人不能好好的觀賞櫃子裏的東西。”

    “你所説櫃子裏的東西,是指這些石頭碎片嗎?”我説:“誰要看這些沒用的東西呢?”

    “不想讓人看的話,就不會放進這樣的櫃子裏了。”亞文笑着説。

    “這種東西最好不要讓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説。

    “瑞士人怎麼了?”

    “還有就是那些觀葉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擺放的方式很奇怪。沒有排成一直線,好像是剛剛才搬過,正在考慮如何擺放似的。”

    “教授,您剛才説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麼意思?”

    琳達問。於是教授便看着琳達,反問:“佩琪對東方的藝術品有興趣嗎?”

    “她曾經和我説過一些。她説她喜歡。”琳達回答。

    “唔,她喜歡嗎?……”教授説:“竟然有這麼高水準的收藏。”

    “那些石頭碎片難道有什麼價值嗎?”我問。

    “對喜歡的人而言,確實是有價值的。這些一定是從阿富汗來的。從前阿富汗境內有希臘人所建的城市,只是後來都滅亡了。這石頭是石膏制的圓形浮雕,希臘人拿它鑄造硬幣。”

    “很貴嗎?”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我:

    “也不算很貴啦,大概只能買兩棟這樣的房子。”

    “兩棟這樣的房子?”我大聲喊,警察們也議論紛紛。

    “卧室的鑲嵌架子上,有佛禮拜圖的浮雕,那是三世紀時貴霜王朝的遺物。也有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禮拜圖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術。貴霜王朝的遺物曾經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覽,藝術家們都很瞭解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讓人看到這些東西比較好。”

    “這些東西很貴嗎?”

    “對伊斯蘭教徒而言,這些東西比石頭更沒價值。虔誠的伊斯蘭教徒看到這些東西時,會立刻把它們打碎,丟到垃圾桶。因為神命令他們不可崇拜偶像。”

    “那麼,這裏為什麼會有這種東西?”

    “因為這個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蘭教徒。”

    “這些東西真的那麼貴嗎?”我問。

    “價值是人類賦予的。這些東西如果能賣得掉,大概可以買三個迪蒙西村吧!”

    真是讓我説不出話來的價格。如果教授沒有騙人,那麼佩琪就是全英國屈指可數的有錢人了。

    “教授,你是在説笑吧?”巴格利説,於是教授笑了。

    “開玩笑的。我只是稍微作弄一下你們。”

    “一般老百姓的家裏,不會有那種東西。”巴格利説。“這些都是國寶,應該都是不能運出國境的。”

    “可不是嗎?好了。不提國寶的事,我們言歸正傳吧!這個東西很奇怪,不應該放在這個位置上。”

    教授靠近長型的玻璃櫃前,輕輕搖晃了一下玻璃櫃。又説:“誰來幫個忙好嗎?”

    立刻有兩個警察走過來,用力幫他把玻璃櫃向前移動。

    “好,擺在那裏就可以了。”教授突然在玻璃櫃的後面蹲了下來,我們也都靠過去看。巴格利手中的手電筒光線,重疊在教授的手電筒光線照射到的地方。

    “啊!”巴格利叫出聲,於是所有警察的視線,都投射到他身上。蹲下來看時,發現靠近牆壁的地板上,有個相當清楚的褐色手印。

    “藏在這個櫃子下面嗎?”

    “未經分析是無法斷定的。不過,既然這裏已經發現了血手印,還是請攝影組的人來吧!丹弗斯局長。對了,也要請監識組的人來,因為應該還會有新的發現。好了,現在請大家退後。”接着,教授整個人趴在地毯上,用眼睛掃射手電筒的光線照射到的地方。

    “果然。那裏有人的形狀,之前一定有人曾經躺在那裏。這裏的地毯幾乎是全新的,靠近牆壁的地方更是沒有人踩踏過,可是那裏的毛有被壓過的痕跡,還壓出一個形狀。沒錯,一定有人卧倒在那裏。”

    巴格利立刻有樣學樣,也趴在地毯上,利用手中的手電筒查看。靠近牆角的地毯上有個人形。我也學他們的樣子趴在地毯上看,但我什麼都沒看到。

    “啊,這是什麼?”已經站起來,往地毯上的人形走去的教授,突然大叫出聲。巴格利聽到聲音立刻走過去,我也靠過去。

    “巴尼,你不可以再靠近了。”巴格利一邊拿着手電筒四處照,一邊伸出右手攔住我。不用説,他不想讓我參與這個重大事件。

    “我現在沒有喝酒呀。”我抗議道。大家都以為我一天到晚喝酒,以某種程度來説,確實也可以那麼説,可是,再怎麼樣我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時都在喝酒呀。

    “這個嗎?”巴格利邊蹲下邊説。藍色的地毯上,有個黃色線條的小圖形,很像是個星星的記號。

    “是大衞之星。”我説。那個圖形很小,又離我相當遠,很不容易看到,但是,我可以肯定那個圖形是大衞之星。兩個重疊的三角形,一個尖端在上,一個尖端在下。

    “什麼是大衞之星?”巴格利轉頭問我。“這個記號叫做大衞之星?”

    我點頭説:“是的。是猶太人的記號,以色列國旗下也有這個圖形。不過,這裏的這個圖形畫得有點斜,不仔細看的話,看不出是大衞之星。”

    [附圖1]

    “大概是在痛苦中畫的,所以才會畫成這樣。”教授説。“這個圖形就在人頭附近。”

    “也就是説這是?……”巴格利問。教授慢慢地點頭。

    “死前留言。”我替教授説了出來。我想有學術地位的專家們,通常會不好意思説出這麼小説味的詞吧?所以我就替教授説了。

    “我以為小説中才會有這種事,沒想到事實上真的有。”巴格利好像深受打擊,竟然一時説不出話。這大概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見到的死前留言吧!

    “佩琪是偵探小説迷嗎?”教授説。

    “死前留言的目的是要告訴別人兇手是誰嗎?”我説。

    “是的。”教授同意我的看法。

    “佩琪……不,卧倒在這裏的人,想告訴大家兇手是猶太教徒嗎?”

    “應該是吧。”教授説。

    “這村子裏有猶太教徒嗎?”巴格利問我。我因為一直在想事情,所以沒有回答他。

    “我不敢肯定,不過,應該是沒有吧。”

    結果亞文代替我回答了,並且問琳達:“琳達,你知道有誰是猶太教徒嗎?”

    琳達搖搖頭。亞文又説:“佩琪當然不是……”

    “她是蘇格蘭人。”

    “蘇格蘭人不會信猶太教。”

    “我知道一個。”我説。

    “誰?”

    “耶和華。”巴格利一聽到我的話,立刻露出厭煩的表情。

    “什麼耶和華?他是誰?”亞文問。

    “是猶太人的神。剛才的吼聲也是祂發出來的。對了,那聲音好像停了……”

    “不要再説這個。如果一定要討論什麼魔神的事,那就等我不在的時候再討論!”巴格利説。

    “不過,臨死前還能畫出這樣的圖案,可真不容易吶!”我説。“這個圖案相當複雜。”

    “這應該是閉着眼睛畫的吧!”亞文説。

    “畫的時候心裏一定充滿了怨恨。”教授也説。

    “或者是在極度驚恐之下畫出來的……”我説。“總之,死者無論如何都想讓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所以拚命地留下一些訊息。”

    “你説極度驚恐?”亞文説。

    “嗯。她看到非常不可思議的東西了。”

    “她看到怪物了嗎?”

    我稍微猶豫了一下,才點了頭。我愈來愈相信一定是這樣的。剛才還響着的魔神聲音還在耳邊。事到如今,除了這樣的解釋外,還能怎樣解釋呢?

    “沒有別的解釋了吧?她一定是看到什麼令她無法置信的事情,讓她變得非常害怕。”

    在場的人都安靜下來,並且各自在腦海裏想像那是什麼樣的情形。我的腦子也轉個不停,想像面目可怕的怪物打開門進入這裏的情形。柯妮!我的腦子裏突然閃過一個念頭。如果佩琪當時手裏也拿着手機的話,她一定會和柯妮一樣,對着手機留下和柯妮相同話語。

    “如果這黃色線條的圖案是佩琪畫的,那麼她是用什麼畫的呢?”琳達小小聲地説。

    “不會是這個吧?”教授把一個長方形的盒子遞到琳達的眼前。

    “啊!”琳達輕呼出聲。教授已經打開盒子的蓋子,盒蓋內有COLORASSORTRAINBOW這樣的字樣,盒內由左到右,並列着藍、紫、橄欖綠、白、紅、橘、黃、黑、灰、褐等等,好像可以拿來畫圖的顏料。

    “這是佩琪的東西嗎?”

    琳達慢慢地點了頭,説:“是的,我記得我看過這個東西。”

    “已經做過指紋監定了,但是盒子上面沒有任何指紋。”教授説。

    “被擦掉了嗎?”亞文問,教授點點頭。

    “這東西是做什麼用的?畫圖嗎?”我問琳達。

    “是化妝用的東西。”聽琳達這麼説,我還真的嚇了一跳。

    “化妝要用到這麼多顏色嗎?也會用到白色、黃色和綠色?”

    琳達搖搖頭,説:“我們一般人用不到那麼多顏色,但是女明星演戲的時候,一定會用到吧。教授,你是在哪裏發現這東西的?”

    “剛才我沒有告訴大家。警方從死者身上的長袍口袋裏,發現了這個東西。”教授説。

    “嗚……”琳達發出絕望的聲音,眼裏立刻浮現淚光。憑着這個盒子,可以知道死者是誰了。我也在這一瞬間,想起去HouseoverTimeJewelers時,站在來調查店門被破壞的警察旁邊,對着我微笑的佩琪。我也感到悲傷了。

    “相對之下,盒子內的黃色顏料比較少。看樣子是沒有用筆,直接用手指沾顏料畫在地毯上的吧?”教授説。

    大家都同意地點頭了,但是我心裏還是有疑問。

    “為什麼用黃色呢?”我説。“白色比較明顯吧?”沒人回答我的問題。大家都沒有意見吧!

    “或者是黑色的也好。總之,黃色很不明顯。”

    “手伸出去的時候,正好碰到黃色的顏料吧!”教授這麼説時,巴格利點頭表示同意。

    好吧,就算是這樣吧,我可以同意這個説法。但是,就在我正想鳴金收兵,不再對這個問題提出意見時,腦子裏突然湧現更大的疑問。我對兇手的行為感到奇怪。若兇手是人類,被害人是佩琪,並且是在這裏被殺害的。佩琪沒有中毒,現場也沒有血跡,所以應該是被勒斃的吧?總之,她曾經卧倒在此——

    慢着慢着。教授剛才説她心臟停止跳動了,可是死因不明。既然如此,會不會是看到什麼可怕的東西,以至於嚇死了?和柯妮一樣。對了,柯妮的死因又是什麼呢?

    算了算了,這些以後再想吧,先想佩琪的問題。從畫在地毯上的圖形看來,佩琪並沒有立刻斷氣,並且在她斷氣之前,兇手還曾經短暫地離開她的身邊,否則她就無法在地毯上畫下圖形了。

    我對上面的這些情節沒有什麼疑問。我的問題在後面。佩琪是死後被分屍的吧?兇手把畫下“大衞之星”圖形,完全斷氣的佩琪屍體抬離開這裏之後,才到某個地方進行分屍行動的吧?如果是這樣,那麼兇手當時應該有看到這個圖形。

    畫完這個圖形後,佩琪是親自把化妝盒放進口袋裏的吧?這樣的話,兇手極可能不知道化妝盒的事。但是,當時的佩琪有能力在畫完圖形後,還把化妝盒放進自己的長袍口袋裏嗎?畫完圖形後,這個盒子滾落在地毯上的可能性,或仍然被佩琪握在手中的可能性,應該更高吧?

    不,我忘了教授剛剛説的話,他説盒子上的指紋被擦拭掉了。擦拭盒上指紋的人,除了兇手外,沒有別人了吧!若是這樣,就變成兇手特意撿起盒子,放進佩琪身上的長袍口袋裏了。這不是很奇怪嗎?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不把盒子丟掉呢?

    兇手看到地毯上的圖形了,但是根據他的判斷,知道無法從地毯上消除這個圖形,只好置之不理;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兇手若還特意把化妝品的盒子放進口袋裏,那就令人不解了。那不就等於親手把證物交給警察嗎?因為有了這個盒子,就能斷定這個圖形是佩琪畫的。如果都不是以上的情形的話,那麼就是當初鋪設地毯的工人在施工時,所做的惡作劇。

    “如果是佩琪的話,她的身體的其他部位在哪裏?”巴格利嘶啞的聲音讓我的思考停頓下來。算了,反正我所疑慮的這些問題或許是存在的。兇手不是神,再完整的思考,也會有漏洞,也會有想錯的時候。

    教授聽到巴格利的話後,雙手抱胸地想了想,才抬起頭説:“要找出其他的身體部位並非沒有辦法。身體在小船上……這個不對。”

    “不對?什麼不對?”巴格利問。

    “到目前為止,我們發現屍體的地方,常常與死者的名字縮寫是一致的。”

    “啊!”大家異口同聲地輕呼出聲。

    “一個例外也沒有。頭部,如果是有頭部的屍體,那麼發現這個屍體的地方,必定與死者的名字縮寫有關。波妮·貝尼與黑色的長毛獅子狗,菲伊·艾馬森與消防車,柯妮·達文生與鐘塔,那麼佩琪呢?……”

    教授停住,思考了一下才又説:“佩琪·卡達是P·C,所以我説‘小船’是不對的。”

    “P·C,P·C嗎?……”大家都説相同的話。

    “鉛筆盒就是P·C,但是屍體無法放進鉛筆盒裏。”亞文説。

    “PetCemetery(寵物墳場)!”我脱口而出想到一個P·C。

    “哪裏有那種地方?這個村子裏沒有。”巴格利立刻否定我所説的。

    “P、P、P……PictureCard。”某一位警察説。

    “那種東西無法放屍體。Pressconference(記者會)。”但是,這個答案也沒有人同意。

    “P,Pitcher、Personal、PoliceCar,這個不對。那麼Popular、Public、Punch、Purple……”不少人加入這個討論,大家議論紛紛,好像在玩文字遊戲。

    “Pipe、Paper、Party、Peg、Parasol、Pegasus(飛馬座)呢?”一個警察指着背後有翅膀的女神塑像説。

    “不對,那是Nike⑨。是N,不是P。”教授説。

    編注⑨:希臘神話中的勝利女神。

    “Peanuts、Peach、Pandora、Package……”

    “來説説C如何?Cabinet、Computer、Candle、Cage、Camera、Cargo、Castle(城堡)?Castle怎麼樣?”

    有個警察説,但是另一個警察説:“Castle裏沒有P呀!”

    “Cabinet(櫥櫃)!對了,是PersonalCabinet(私人櫥櫃)!”教授説。“她的卧室裏有那樣的東西。”

    接着教授便快步走到一樓的走廊邊,大家都緊跟着他。教授帶頭來到走廊盡頭的房間,迅速地打開房門。

    從走廊入侵的光線照射下,眾人的眼前出現一間華麗的女性卧室。電燈的開關浮現在貼着花紋壁紙的牆壁上,御手洗教授按下開關,室內立刻大亮,可以清楚地看到牀鋪旁邊有一座桃花心木的櫥櫃。放在卧室裏的櫥櫃,當然是個人專用的櫃子了。我想:PersonalCabinet就是正確答案了吧!

    這個櫃子不大,高度大概只到我們的腰部。櫃門的設計是左右對開式的,只要把左右的門都打開,裏面有些什麼東西就一目瞭然了。除了左右對開的櫃門外,櫃子下方還有個抽屜。左右兩邊的櫃門上,各有一條細長的窗户,但是無法從窗户看到櫃子裏面。

    教授和巴格利蹲在櫃子的前面,分別把手放在左右兩邊的櫃門上,我們則緊張地站在他們的背後。琳達雙手掩着嘴,也和我們站在一起。教授先打開櫃門,巴格利隨後打開他那邊的櫃門。櫃子裏以金屬鉛條隔了好幾層,每層都排放着東方風格的石像人頭——全是人頭,沒有身體。

    “不是這裏。”教授説着,仍然謹慎地拉開櫃門下方的抽屜查看。這個抽屜的深度不夠,根本不可能藏有佩琪的人頭。

    “請各位查看其他的架子、櫃子吧。局長,你認為如何?”

    “我也去看看。”巴格利回答。

    “這個也打開來看。”教授説。他往背後的方向走去,打開牆壁上的一扇大門。這門是摺疊式的,可以一面摺疊,一面往左右兩邊開放。這個大摺疊門佔據了半片牆壁,另外半片還有另一個大摺疊門。這裏大概是佩琪的衣物收納室。這個卧室裏,光是收納物品的空間,就是我的五倍,衣服的數量,則是我的百倍以上。

    一打開摺疊式的門,門內的燈光就會自動亮起,照亮裏面的東西。裏面有很多佛像般的東方人物塑像和浮雕。這個壁櫥裏除了這些,還有些別的藝術品,就是沒有屍體之類的東西。

    教授慢慢地關上摺疊式的門。就在這個時候,突然有個聲音説:“Pendulumclock(擺鐘)!”

    發出這個叫聲的人是亞文。於是大家立即衝到走廊,小跑步到玄關,站在落地式的豪華大擺鍾前面。這個時候我才注意到擺鐘上的長短針所指示的位置確實有點奇怪。現在還不到晚上八點半,但是擺鐘上的針卻停在十一點多的地方。

    擺鐘的鐘面下是個玻璃櫃,應該可以看到鐘擺擺動的樣子,但是現在卻因為植物盆栽的阻擋而看不到了。巴格利和一個警察很快地把植物盆栽挪到一旁。

    巴格利和警察還沒搬完盆栽,就聽到琳達的慘叫聲,她很快地跑到牆邊,並蹲下來哭泣。

    狹窄的玻璃櫃裏,佩琪半張着眼瞼,一臉虛無的表情。她沒有在看我們任何人,只是空洞地看着半空。她的頭阻擋了鐘擺的活動。

    4

    不久之後攝影組和監識組的人都來了,卡達家變得熱鬧起來,警察們也開始從地下室到天花板,進行徹底的檢查。習慣室內搜查的警察們,終於逮到在屋子裏進行搜查的工作,每個人都顯得很興奮。有一個事情很奇怪。這次的佩琪的屍體,與其他受害人的屍體,有顯著不一樣的地方,那就是屍體的切面傷口變整齊了。之前發現的屍體,切面的傷口都很粗糙,明顯的是撕扯的痕跡;但是佩琪的切面傷口卻像是被斧頭砍出來的。這個不同之處,代表着什麼意思呢?我不明白,教授也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剛才説這裏的東方藝術品可以買下三座迪蒙西村的事,是笑話。不過,如果這不是笑話,而警察們又把大舉搜查的結果説出去的話,必定會造成國際問題吧!為了避免造成國際糾紛,不是不要讓警察們這樣搜索比較好嗎?但是教授並沒有阻止現在的搜索行動,可見他剛才説的,確實只是隨口説説的笑話。警察們打開卧室的摺疊門,看到裏面的佛像浮雕,一點興趣也沒有的樣子。

    我和琳達、亞文,被安排坐在玄關旁的客房沙發上,等待調查行動結束。教授沒有參加搜查,他一直和我們在一起,並且和琳達説話。

    “琳達,你的朋友一個個被殺死了。波妮·貝尼、菲伊·艾馬森、柯妮·達文生、佩琪·卡達,還有你。你們是一羣要好的朋友。你們的年紀相仿,境遇相似,雖然佩琪不是迪蒙西的本地人,但你們身上都有都會感,這點讓你們和本地的婦女不太一樣,所以你們可以成為好朋友。不過,我覺得你們會成為好朋友的原因,並非如此而已。

    “如今你們這一羣好朋友裏,只剩下你還活着。我這樣説或許會讓你產生不必要的不安,可是,從目前的情況看來,可以説你確實有性命的危險。為了保護你自己,你還是坦白的説來吧!你們這幾個人之間一定有什麼事吧?現在是説出來的時候了。”

    “失落的環節嗎?”亞文説。

    “是的。”教授回答。

    “在這麼多人的面前説嗎?”琳達説。

    “到了萬一的時候,不知道能拯救你的人是誰,所以你最好讓大家心裏有所準備,到時候才容易分辨敵我。”儘管教授這麼説了,琳達還是遲遲不肯點頭。看來那一定是相當難説出口的事情。不過,猶豫了好一陣子之後,琳達終於慢慢開始述説。她説了將近一個小時,可是她所説的內容或語句卻一再重複,所以我將她説的內容,簡單整理如下:

    從前有一對姓拉西姆的母子來到這個村子。他們是來自以色列的猶太教徒,母親名叫娜歐蜜,兒子名叫洛多尼。他們是一對問題母子,在他們還沒來到這個村子以前,村子非常平靜,連東西被偷這種事情也沒聽説過。

    他們在城堡附近買了一間房子,住了下來。那間房子是這個世上最無恥的妓女户,村裏的年輕男子經常在那裏流連忘返,他們在那裏飲酒作樂、浪費金錢、縱慾,消耗自己的將來。當時一位和我已有婚約的男子,就是因為被那個母親引誘,而心性全變,喪失了大好未來,如今不知流落到何處去了。這個叫做娜歐蜜的母親還在凱斯魯路的商店街附近,開了一家傷風敗俗的酒店。她穿着暴露身體或大腿的衣服,在酒店裏挑逗男人。我們這幾個人的口頭禪就是“她的大腿有什麼了不起”。

    娜歐蜜很會向男人撒嬌,好像用鼻子講話一樣,聲音總是甜甜膩膩,像小孩在講英語。她想要有自己的男人,便不斷地勾引單身漢,可是,沒有女人的男人不理她,被她吸引的總是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人。她任性又傲慢,好像喜歡讓女人們悲傷,以讓其他女人焦慮為樂事。波妮、菲伊、柯妮和我,我們的情人都被她勾引,迷戀上她而背棄我們。除了菲伊後來找到了新的男人,我們幾個都落得孤獨一生。

    佩琪並沒有直接受到娜歐蜜的傷害,可是她看不慣娜歐蜜。我們有些事會採取集體行動,並且徵詢佩琪的意見。當時我們有的剛滿二十歲,有的還不到二十,娜歐蜜比我們年長,我們怎麼也鬥不過她,不論我們説什麼,她都不理會。因為她不理我們的抱怨,把我們當作無知的小女孩,所以我們就推年紀最大的佩琪來對抗她,卻一點效果也沒有。她是個惡魔般的女人。

    洛多尼是她的獨生子,是個怪孩子,沒人知道他腦子裏在想什麼,村裏不論大人或小孩,都和他處不來。他總是一個人玩,每到星期六,就穿黑色的衣服,誰和他説話,他都一副沒聽到的樣子。

    他也幾乎不和人説話,是個讓人不舒服的小孩。他會在村子裏其他人的房子附近徘徊,從窗户看人家家裏的情形,偷看人家的浴室。讀小學高年級時,他學會騎腳踏車,更遠征到更遠的房子去偷看別人。母親是個性慾與眾不同的色情狂,兒子也是個變態。

    此外,他身上還經常帶着過多的零用錢,去購買店裏最昂貴的玩具。孩子們對他的羨慕,讓母親們非常為難,而且變得不知如何教育孩子才好。母親們曾經為了這個問題,請娜歐蜜節制洛多尼的零用錢。可是娜歐蜜置之不理,這讓村子裏的母親們非常生氣。然而娜歐蜜好像以他人的憤怒為樂事。

    上面那些事也就算了,最讓人受不了的,是洛多尼以殺死學校飼養的兔子為樂的事。洛多尼的樂事不只殺死兔子,還把兔子分屍,然後將分屍後的頭、腳,胡亂丟棄在校園內的各個地方,讓大家害怕。他殺死了好多隻兔子,學校養的兔子都被他殺光了,他便開始殺老鼠或鴿子,和各種昆蟲。他把它們的屍體丟棄在上學的路途上,把頭插在鐵柵欄的尖端,或放在溜滑梯的上面;還把兔子的腳,放在玩具熊的頭上。

    據説迪蒙西這個地方從前有一個名叫凱賓克的變態貴族,他把村人傳喚到府邸內,殺害了村人,把村人分屍後,用木棒刺穿村人的肢體各部位,並排豎立在院子裏。因此凱賓克的家裏,曾經長時間曝曬着好幾具被殺死的村人的木乃伊。凱賓克的家裏有個大玻璃酒瓶,裏面浸泡着戰爭時被他擊敗的對手首級。對他而言,那個酒瓶是他的驕傲,他會非常慎重地拿出來炫耀,拿給來訪的客人看。凱賓克的妻子的頭,也被那樣處理了;他所喜愛的僕人,也一樣被他那樣保存在身邊。人們認為這些人都不是自然死亡的,很明顯的,凱賓克患有殺人成癮症,如果不定期地殺人,就無法維持精神上的安定。村裏的人再也受不了他,於是聯合起來,向城堡裏的國王請願。國王終於同意,讓他們攻擊凱賓克的房子。村人想逮捕凱賓克,但是凱賓克放火繞了自己的房子,並且用刀自刎而死。

    村裏的人傳説洛多尼是凱賓克轉世的,很多人認為凱賓克變成小孩子,回到村裏來進行報復。很明顯的,洛多尼有以殺生為樂的傾向,個性和人不一樣,所以,當他的母親娜歐蜜在地下室上吊自殺後,他便因乏人照顧,而被送到蒙拓斯的兒童精神醫療中心。他們母子兩人無親無戚,娜歐蜜死後,洛多尼雖然暫時被校長收容,但最終校長也照顧不了他,只好同意讓他去蒙拓斯。

    不過,上面説的那些,都是四十年前的舊事了。洛多尼被送走後,就不曾再出現在迪蒙西村,所以我們大家都放了心。可是,聽説十九年前蒙拓斯的精神醫院允許他出院,他去了倫敦,我們也因此而暗自擔心。

    看來,我們的擔心並非多餘。如今做這些事的人,除了洛多尼之外,應該沒有別人了吧?他認為自己的母親被殺害了,因此要回來報復。這次發生的事,就像他小時候對待兔子或鴿子、老鼠,只是對象換成人類——

    琳達説的內容,大抵就是上述那樣。亞文與我,都對這異常的內容感到非常驚訝。我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亞文好像也是如此。

    “琳達,這是真的嗎?”亞文問。

    “是真的。”琳達説。

    “當時洛多尼母子住的房子呢?”教授問。

    “還在。他們的房子在城堡附近。”琳達回答。

    “能帶我去看看嗎?”

    “當然可以。只是,現在房子的樣子.和他們當時住的時候不太一樣了。”

    “怎麼個不一樣?”

    “那裏曾經是賣淫的地方,又有人在那裏上吊自殺,所以房屋仲介業者對房子內部做了相當大的改裝工程。屋內的隔間不一樣了,原有的牆壁被移動,玄關不見了。還有,娜歐蜜上吊自殺的地下室的門,則被完全封死。唯一沒變的只有外牆。因為是石頭砌的,所以無法改變。

    “現在住在那房子裏的,是一對從曼徹斯特搬來,在羊毛公司任職的莫里遜夫婦。我想他們大概不知道那棟房子的故事,而我們也沒有人會多事到特地去告訴他們。”

    教授聽説了之後,思索了好一會兒,才説:“你認為這次的事件,是死去的以色列女人之子乾的嗎?”

    琳達慢慢地點了頭説:“如果不是猶太教的怪物魔神,我認為就是他了。從受害人名單看來,我想不出還有誰會做這種事情。不過,洛多尼的記憶可真好,畢竟那已經是四十二年前的事了呀!更何況當年他還是個孩子。而我,若不是發生這些事,我早就全部忘光了。”

    這時,走廊那邊傳來腳步聲。教授一聽到聲音,就探頭去看看究竟,卻沒有什麼發現,只好又坐回我們身邊。可是,他還是很在意客房外的情形,很快地又站起來,走到走廊上,問旁邊的警察問題。

    他和警察説了相當久的話,才慢慢回到坐在沙發上的我們面前,説:“聽説找到腳了,那確實是佩琪的腳沒錯。”

    琳達聞言只是輕輕的搖頭,露出難以言喻的不愉快表情,什麼話也沒説。

    “在哪兒發現的?”亞文問。

    “這棟房子的最深處,面對後院的牆壁前。那裏因為有屋檐,地上沒有被雪蓋住。”

    “有什麼特徵嗎?”我問。

    “當然有。”教授説,然後又反問我:“你知道怎麼樣了嗎?”

    我搖搖頭。現在不管聽到什麼事情,似乎都不會讓我驚訝了。

    “她的腳在大象上面。”

    “什麼?你的意思是她的腳在大象的背上?”亞文問。我也想問同樣的問題。

    “是大象。記得佩琪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裏,有隻木雕的大象擺飾被偷走的事嗎?”

    “啊!”大家輕呼出聲,都想起那件事了。

    “兩隻腳的膝蓋靠在一起,被放置在那隻木雕象的背上。”

    聽到這句話後,大家一時都沉默了。隔了一會兒,我才開口問:“這代表什麼意思?是咒語嗎?還是別的什麼?”我説。

    “誰知道!”亞文説。

    “琳達,你説呢?”

    我看着琳達,以為她一定會搖頭不説話,沒想到她竟然説話了。“是洛多尼,一定是他。他小的時候就經常把鴿子或兔子屍體的部分,放在小熊布偶的身上。”琳達這麼説。

    “還有一件事。聽説也找到兩隻手了。”

    “兩隻手也找到了?在哪裏找到的?”

    “聽説是在巴士裏找到的。”

    “巴士?”

    “是的。葛利夏巴士休息站內,有輛巴士的一扇玻璃窗被打破了;那兩隻手就是被人從那裏丟進去的。”

    我們齊聲嘆氣,再也受不了這種令人噁心的事了。我們都希望這個詭異的“茶會”能夠快點結束。

    “兩隻手中的右手食指上,有黃色的顏料。巴士的窗户上貼着膠帶,是用石頭打破的。”

    “是那樣的嗎?”我説完後,亞文立刻發問:“對了,兩手的切面情形如何?”

    “好像很整齊。”

    教授説。於是亞文雙手抱胸,百思不解地説:“佩琪的情況和別人不同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呢?”

    “不知道。”教授回答,然後説:“或許擁有神力的耶和華,發現用斧頭比較輕鬆吧!”

    教授心有不甘似的,又説:“簡直是把我們當傻瓜在耍。”

    G

    巴格利·丹弗斯局長一面看着從我的右手採下的指紋,一面對我説:佩琪·卡達死亡的現場,有着和你相同的指紋。這意謂着我——洛多尼·拉西姆是兇手。

    可是,丹弗斯局長又説:根據屍體胃內的食物來判斷,在尼斯湖的小船中被發現的屍身,應該就是佩琪·卡達,她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點左右被殺死的,也就是説,佩琪·卡達死亡的時間是十二月二日的深夜。還有,這個屍身與後來發現的佩琪的頭部,兩者的傷口切面吻合;此外,兩者的皮膚組織與血型,也是一致。

    另外,昨天晚上找到的手和腳也一樣。不僅手腳的傷口切面與頭部、身軀的傷口切面一致,血型或皮膚組織也一樣。局長還説教授現在正在調查兇手的指紋和兇手殺人的手法。

    綜合以上的説法,佩琪·卡達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點左右被殺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頸部被勒致死。根據指紋的對照,我——洛多尼,於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點左右,在佩琪·卡達的家裏,殺死了佩琪·卡達。可是,我從二日黃昏五點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裏,一步也沒有離開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鐵窗外,警察分秒監視着我的行動,他們可以證明這一點。

    所以説,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點左右,去佩琪·卡達家殺死佩琪·卡達。因為那個時間我在拘留所的鐵窗裏。從這一點來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殺死佩琪·卡達的兇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長因此非常頭痛。

    可是,我一點也不頭痛。那筆記本是來自未來的東西,不會有錯。警察雖然不敢確定我是殺死佩琪·卡達的兇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達是我殺死的。因為那本筆記本上寫着佩琪是我殺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樣沒錯。我一點也不懷疑自己曾經殺死佩琪·卡達這件事。只不過我不是在這個世界裏殺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時間的同一個村子裏殺的。

    我在未來的坎諾城裏,殺死了佩琪·卡達。我不只殺死佩琪,還殺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達。在白茫茫的、被濃霧深鎖的未來記憶裏,我把她們一個一個殺死了。因為她們都是該死的女人。她們愛説謊,是品行邪惡的低等動物,我強烈渴望可以殺死她們,這應該也是我母親的願望吧!這當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標,就是實現神的希望。

    不用懷疑,也不必懷疑,她們確實是我殺的。我執行的是正義的行為,因為神的行為絕對是正當的。有時,我會被這樣的想像畫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諾城,殺死了那些邪惡的女人。那時的我,手腳與耶和華相通,因此擁有無比巨大的力量。當我來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時,我也一樣擁有那樣強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體。巨神耶和華以神力輕鬆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後用像機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樣地,冷酷地撕裂女人們的身體。我與耶和華合體,我們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華是偉大的,所以,我也是偉大的。我在耶和華的體內,和祂一起維持地面上的秩序。當我在耶和華體內舉起右手時,耶和華也會舉起祂那擁有萬倍於人類力量的右手;當我要抓起女人的身體時,耶和華便用祂那萬倍於常人的力量,輕鬆地扯開女人的肢體。我們確實能這樣,因為我們是偉大的。以色列的神是偉大的。

    丹弗斯局長拿起身邊的紙,用奇異筆在上面畫圖。畫完後,他把紙豎起來給我看。他畫的是“大衞之星”。這是以色列的象徵。

    “你知道這個圖案嗎?”他問。我點頭了。這是很明白的事情,是隱瞞不了的事情。他是明知故問,所以我很快就點頭了。

    “這是猶太教徒的大衞之星嗎?”

    我又點頭,並説“是的”。我們這個民族在“大衞之星”這個圖案下,長期過着忍受着痛苦的生活。

    局長放下那張紙,繼續問:“你是猶太教徒嗎?”

    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雖然在“我是猶太教徒”這個意識下生活是很辛苦的事,但是要隱瞞這個事實,則是更辛苦的事。

    局長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5

    十二月四日早上九點半,御手洗教授和湯姆·格蘭西斯兩人,在葛利夏醫院裏。他們在與解剖室相連的分析室中,正用小鉗子夾着紗布,小心地擦拭沾在石頭上的血痕時,響起了敲門聲。

    手上正忙而不便發出聲音的教授,用眼神示意湯姆,於是湯姆便出聲説:“請進。”一位名叫魯克的警察走進來,他手裏有個小小的粉紅色信封。教授和湯姆都認識魯克。

    “剛才在醫院的玄關,有個女孩子拿了這東西,説要交給教授。她放下這東西后就走了。”

    魯克説着,便要把信封遞給教授。教授把沾着一點點血跡的紗布,放在玻璃器皿上後,才轉頭面對魯克,並收下那個信封。

    “你説是個女孩子?”教授説。他翻轉手裏的信封,裏裏外外看着。

    “是的。那女孩大概十歲左右。她説她在前面的馬路那邊,遇到一個陌生人,那人付錢要她把這封信交給你。”

    “信封上只寫着御手洗教授,沒有寄信人的名字。有沒有問那個女孩子,叫她送信的是怎樣的人?”

    “問過了。她説是個大約三十幾歲,高個子的男人。”

    教授邊想邊點頭,然後説:“大約三十幾歲,高個子的男人嗎?……這個男人找在附近玩的小孩,然後要小孩把這封信交給在葛利夏醫院裏,叫做御手洗的男人嗎?”

    “是的。就是這樣。”魯克説。

    “為什麼指名給我呢?”教授非常不解地説。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等一下再看信。”教授説着,把信塞進白色工作服的口袋裏。

    “教授,您從昨天晚上起,就一直在這裏嗎?”魯克問。

    “嗯,我一直和他在這裏。”教授用手指着湯姆説。“幾乎整個晚上都沒睡,正想到休息室小睡一會兒。”

    “在那個化妝品的筆上找到指紋了嗎?”

    “找到了。是佩琪的指紋。”

    “那個猶太教徒的圖案,確實是佩琪畫的沒錯吧?”

    “嗯,保證是她畫的。”教授説着,拿起玻璃器皿,對着魯克與湯姆無言地點頭示意之後,離開分析室。

    牀頭的電話響了,拿起聽筒,聽到的是像海狗般粗啞的嗓音。“巴尼,你還活着呀!真是可喜可賀。”

    真是個無禮的傢伙!我説:“你是誰呀?”

    我想知道現在幾點了,便把手伸到枕頭下找時鐘,卻摸不到。時鐘這種東西總是要用時,就偏偏找不到。不過,從我頭痛的情況來推斷,現在一定還相當早。一大早就打電話來騷擾,況且言語無狀,這人到底是誰呀?我應該沒有這種朋友。

    “我覺得還是叫一下你比較好。”

    “巴格利嗎?”我問。如果我認識的人裏,有這種無禮的傢伙,那就是這位警官了。

    “是我沒錯。嘿,你沒喝醉吧?竟然不知道是我。真是奇蹟!”真是個沒常識的男人!他以為我得了夢遊症,會邊睡覺邊喝酒嗎?還有,就算我現在喝得醉茫茫,還是認得出這傢伙是葛利夏警局的那頭海驢。

    “我剛起牀才想要喝酒而已。沒想到局長會親自打電話給我這種醉鬼、廢物、普通老百姓。”

    “用不着這麼謙卑啦,你也有你的優點。”巴格利竟然也會説這種安慰人的話,真是難得。

    “總之,你沒死就好,我還有點擔心你。”巴格利説話的口氣和平常有點不太一樣。

    “你想知道我有沒有被分屍嗎?”我説。

    “你以為我會説:有一條上面有你的頭髮的腳,被掛在樹枝上。饒了我吧!”巴格利説。

    真是狗嘴裏吐不出象牙!

    “現在幾點了?”因為找不到時鐘,我只好問巴格利,沒想到他卻説:

    “呵!你竟然會問我時間!如果你還有時間觀念,就應該可以去上班工作。”

    “你不要再廢話了。到底有什麼事,趕快説。我還想再睡一會兒。”

    “我還以為你對今天是幾月幾號,現在是幾點幾分這種事情沒興趣。好吧,現在是十二月四日,時間是早上十點十五分。嘿,你還想再睡嗎?別想了,現在不是睡覺的時候。”

    “又發生什麼事了嗎?”我的心情惡劣起來,直覺又有悲劇發生了。

    “你好像已經清醒了。”

    “是清醒了。”聽到巴格利這種令人不快的聲音,任誰都會想睡也睡不好。

    “我要告訴你一個不好的消息。你現在立刻來我這裏。”

    “什麼不好的消息?又有人被殺了嗎?”我懷着不安的心情問。

    “琳達被殺了。在迪蒙西小旅館後面的林白廣場。”

    “什麼?”這個刺激太大了。琳達被殺了?不久前説話還很有精神的琳達被殺了?

    “她被分屍了嗎?”

    “琳達很完整。她卧倒在廣場的中央,現在正在等車子來把她載走。你快點來吧!不過,路上要小心,外面霧很濃。”為什麼不快點説這件事呢?剛才浪費時間説了那麼多廢話。我跳下牀,隨手拿起一件外套就衝出門。一走到門外,嚇了一跳。霧濃得驚人,天地間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十碼外的事物。

    霧中的我,全力在雪地上奔走。全新的雪地上沒有別的人踩踏過的痕跡。雖説我全力地奔走,但我的身體飽經酒精與歲月的侵蝕,加上雪地很不好走,我實在快不起來。我的頭又開始痛了。

    濃霧之中分不清楚東南西北,即使平常非常熟悉的地方,在霧中也會變得非常陌生,好像是個完全不熟悉的場所。這種感覺很奇怪,很沒有真實感。從我的住處到廣場這段路並不遠,在沒有霧的日子裏,大約只是五分鐘左右的路程,但是今天卻花了相當多的時間才走到。

    林白廣場是長方形的廣場,四個方向都有路可以通到這裏。當初建造這個廣場的人,或許想把這裏打造成公園吧!因為從上往下看(其實這附近並沒有可以從上往下看的高層建築),廣場的形狀有點像飛機,所以才以此命名⑩。廣場的周圍是花圃,本來好像是要種花的,可是在我的記憶裏,即使是春天,也不曾見過這裏有花。廣場的地面鋪着紅磚,紅磚上有幾張椅子,但是在白雪的覆蓋下,已看不出紅磚地面了。

    編注⑩:林白是第一位駕駛單人飛機飛越大西洋的飛行英雄。

    我賣力地走着,心想應該就是這一帶了。於是我向前跑,終於看到霧中有人羣的影子。廣場周圍有一羣人,那羣人的後面好像還有一輛醫院的車子。我在那羣人中找到巴格利和亞文的背影。失去多年的夥伴,亞文的背影顯得特別孤單。但是,最感到悲傷的人,或許是我吧!對我而言,琳達是這個村子裏與我最親近的人。在琳達死了之後,她們的五人小團體,就完全從我面前消失了。

    “嘿,巴尼,你來了。”巴格利和亞文站在一起,他們面前有兩個白衣男子正在移動擔架,準備將琳達送入車內。我和他們站在一起,也靜靜地看着眼前這一幕。不過,霧很濃,我們的視界並不是那麼清楚。

    這悲劇已經不是言語可以描述的了。我怔怔站着,覺得自己好像在作夢。我的眼睛直視着白茫茫的濃霧世界。如果沒有“寒冷”這真實的感覺刺激着我,我會認為這裏不是現實世界。昨晚還好端端在佩琪家裏説話的琳達,今天卻已去了另一個世界。這是真的嗎?我真的很難相信。

    “琳達沒被分屍。這點起碼讓人覺得安慰點。”亞文説。

    “這事真的太奇怪了。”巴格利忿忿不平地説。我也有同感。在那麼嚴密的警戒下,照理説琳達不可能被殺的;然而琳達明知外面有危險,為何她還會離開房間,到危險的户外呢?乖乖待在屋子裏不是比較安全嗎?

    “是什麼事情奇怪?”我問。

    “你過來這邊看。”巴格利舉起右手,走到人羣后面,然後站在紅磚堆砌的花圃矮牆上之後,才叫我過去。在警方的維持下,人羣和警方人員間有一定的距離,那些看熱鬧的人羣,是不可能靠近琳達的。

    我站在巴格利身旁。從我們站的地方放眼看去,整個林白廣場都在迷霧之中,看起來朦朦朧朧。載着琳達的擔架,剛離開廣場中央,慢慢地爬上只有數層的石階。

    “你看,沒有腳印。抬擔架那兩個男人的來回腳印,是剛剛才印上去的;而這道腳印,是早上我偶然發現琳達時,所留下來的痕跡。巴尼,你再看那邊!那邊的腳印是琳達來這裏時的痕跡。注意哦,只有她來時的腳印。我發現她的時候,就只有那一道腳印,沒有別的腳印了。”

    “不是來回走的腳印,只有來時的腳印。”

    “是的。只有來時的腳印。她獨自來廣場,走到廣場中央,就倒了下來。現場除了她的腳印外,沒有其他人的腳印,也沒有來回走的腳印痕跡。還有,雪地上除了她來時的腳印外,也沒有類似掙扎或其他行為的紊亂痕跡。這片雪地可以説是無瑕的、自然的處女雪地。”巴格利説到這裏時,彷彿是魔神嘆息的聲音又出現了。那聲音由微弱逐漸轉強,慢慢地變成令人害怕的吼聲。這是魔神的咆哮。晨霧之中,圍觀的人羣因為害怕而騷動,紛紛轉頭看着四周,或抬頭看天空。

    琳達經常戲稱她們五人小組是老太婆版的滾石合唱團。真正的滾石合唱團五位成員也是老男人,年紀也和琳達她們差不多。總之,琳達等五人都是惡魔的目標,所以才會發生這個令人毛骨悚然的連續命案。這個命案始於出現極光的那個晚上,現在在魔神的奇怪咆哮聲中結束了。

    殺人的事情雖然結束,但這個事情卻留下滿滿的謎題。這個像狂人的午茶派對般的事件,每死一個人,就多出許多令人不解的謎題。任何正常人都想像不出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當然也就找不到謎題的答案。

    我靜靜地站在魔神的咆哮聲中。一旦靜下來,竟覺得眼前這個冰冷的世界,其實是場惡夢。這個感覺愈來愈有真實感。人類的力量太薄弱了,只是站在濃霧的世界裏,就等於失去視力,什麼也看不清楚,所以哪有能力去了解惡魔的作為呢?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只能在胡亂猜測之餘,等待或許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我覺得我的腦袋愈來愈混亂了。這一定是惡魔的意志,祂想征服地上的世界,所以要讓人類變得瘋狂或精神衰弱。不行這樣,一定要打起精神,不能輸給惡魔!我暗自鼓勵自己。我要説點什麼話才行,否則我就要瘋了。

    “琳達是被刺殺的嗎?”

    “不是,是頸部被勒,窒息而死的。”巴格利毫不猶豫的説。

    “什麼?”我嚇了一跳,再次看着巴格利的臉。魔神的聲音愈來愈大,我大聲地説:

    “你説是被勒死的?”這麼説來,她是當場死亡,而不是帶着受傷的身體走到這裏,或爬行到這裏。

    “是的。她的脖子上還有繩索,也有勒痕,並且喉骨骨折。從這些跡象看來,她是立即死亡,不可能還有走路的能力。”我覺得全身虛脱。這又是個什麼樣的情形呀?我完全無法理解。

    “是異樣的怪力……”巴格利慾言又止。我知道他想説的是什麼,他想説:這不是人做的。連他那樣的現實主義者,面對這種情形時,也免不了地要變成神秘主義者了。

    “也就是説,這裏找不到兇手的腳印?”

    巴格利沒有説話,只是點點頭。我茫然了。眼前的情形很清楚:現實上這樣的命案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抬頭看天空,又環顧四周。這是個空曠的場所,四周唯一有高度的建築就是迪蒙西小旅館。不過,旅館離這個廣場相當遠,而廣場周圍又連棵高一點的樹也沒有,因此不可能在這裏設下什麼機關勒死琳達。

    琳達·史汪森。我突然想到:琳達·史汪森對林白廣場,正好是L·S對L·S。琳達的屍體已被搬運上車,車子就要開走了。車子大概會開到御手洗教授那邊吧。

    “或許調查過琳達的身體後,教授會有什麼發現。”我説,但是巴格利卻用力地搖着頭,説:“琳達不會被載去葛利夏醫院,而是去尹凡梅斯皇家醫院。”

    “尹凡梅斯皇家醫院?為什麼?”

    “琳達身上有奇怪的地方……”巴格利説這句話時,載着琳達的車子從霧裏消失了。

    “什麼奇怪的地方?”我問。琳達的死已經夠奇怪了,還會有什麼更奇怪的嗎?

    “琳達的臉上有許多紅色的濕疹粒或小水泡,很可能是惡質的傳染病。有必要進行隔離與進行專門處理,所以必須送到大醫院。”

    “水泡?”我説。

    “是的。”

    “琳達嗎?”

    “沒錯。”

    真是讓人愈來愈不懂了。昨天晚上還什麼事也沒有,為何幾個小時不到,就長出什麼水泡之類的東西。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件事太奇怪了,我舉白旗投降。還有這個聲音,我也輸給它了。”巴格利無可奈何地指着天空説。

    “這到底是什麼?是什麼東西的在叫?我沒有遇過這麼奇怪的事!我們冒犯了神,以至於神明大發雷霆嗎?是嗎?巴尼,你覺得呢?舊約聖經中有類似的故事嗎?”

    “唔……”我低頭沉思。天空裏的咆哮持續着,完全沒有停下來的意思。這種旁若無人的吼聲,好像在向軟弱的人類示威: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麼樣?

    “巴格利,接下來要怎麼辦?”我問。巴格利一面嘆氣,一面看着逐漸散去的人羣,然後説:“我肚子餓了,想去迪蒙西小旅館吃個早餐。你呢?”

    我很快的搖搖頭,説:“琳達不在了,我不想去沒有琳達的迪蒙西小旅館。”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進迪蒙西小旅館吃飯,也不會再去亞文酒館,因為我現在就想喝酒喝到死。

    琳達開朗的態度讓我覺得很舒服,所以我會常去亞文酒館坐在吧枱前的位置上,一面看着琳達一面喝酒。我從來沒有想過琳達會比身體有毛病的我更早離開人世。所以剛才我有着今晚要一面喝酒,一面追憶琳達聲影,然後一起到那個世界的想法。

    但是現在我想:在沒有看到這案子水落石出之前,我還不想死,也不會離開這裏。如果這個案子能破案——如果有這麼一天的話,我就會離開這個沒什麼朋友的鄉下,去某個地方,因為這裏沒有什麼值得我留戀的事物了。可是,我要去哪裏呢?我想過或許可以重返倫敦。既然我已沒有什麼地方可去,倫敦至少還有幾個熟人。琳達之死帶給我的打擊太大了,這是我以前從沒想過的事。

    “和瑞典來的教授聯絡上了,他説他會馬上來這裏。或許他會想到什麼事情。”巴格利説。

    或許他會想到什麼吧!但是,我覺得他應該也沒有能力解決這個無法解釋的事件吧!不只他,這是任何人都無法解開的謎。

    這個事件結束了,因為這是奇怪的神所創造的奇蹟,所以是無法被人類解釋清楚的,只會隨着時間的流逝,漸漸被人們淡忘。或許這件事就像紅海在摩西面前一分為二,讓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然後淹死了許許多多在後追趕的埃及士兵一樣,是誰也解釋不了的奇蹟。

    6

    御手洗教授到達林白廣場時,人羣已完全散去,廣場上只剩下警察和我及亞文。可是,天空裏魔神的咆哮聲還未停止。教授站在林白廣場中央,那裏曾是琳達倒卧之處。他定定地站着,陷入沉思之中。

    我也站着,但我的心情好像跌入冰庫之中,我覺得我的身體好像完全凍僵了,鞋子裏的腳也失去了知覺。我的腦子一片空白,除了“哪裏有暖和的房間”這個念頭外,沒有任何念頭與想法。不是有人曾經説過嗎?人類的身體有時會處於“死亡”的狀態,我現在就處於那樣的狀態之中,好像隨時都會死掉似的。這種時候是不能喝酒的(我還能分辨這種狀態,可見我還會再活一陣子)。

    雪已經停了,廣場中央清清楚楚地留着琳達卧倒時的痕跡。教授低頭看了雪地上的身形一會兒,才挪動腳步,繞着這個身形走了一圈。我和巴格利站在一起,看着教授的舉動。旁邊的湯姆·格蘭西斯、約翰·霍金斯及其他的幾個警察也和我們一樣。我們和教授之間的距離只有幾碼,但是,濃霧之中,教授的身影看起來還是有點模糊。

    不久,教授偏離圓形的軌道,朝我們走來,並問巴格利:“琳達的衣服上,有彈痕之類的痕跡嗎?”

    巴格利搖着頭説:“沒注意到。”

    教授雙手抱胸,表情相當鬱結地站着。他的樣子看起來很孤獨。

    “怎麼了嗎?”巴格利問。

    “啊,我只是在想琳達怎麼死的事。”教授回答。

    “教授,剛才我們正在説以後的情形。”

    教授低着頭,臉朝着旁邊。我又説:“這麼奇怪的事情,解決不了……”

    “你説什麼?”教授聞言,轉頭看着我説。“你的意思是這個連續殺人事件無法破案嗎?”

    沒有想到教授會這麼説,我不禁笑了。

    “教授,你能告訴我現在天空裏的聲音是什麼嗎?是誰能撕裂這麼多人的身體?誰能夠不留痕跡地在這裏殺死琳達?這個村子很小,如果有外人進入村子,大家都會注意到。可是,有那樣可疑的外人進入村裏了嗎?你能告訴我,什麼人有本事這樣殺人呢?”

    我説,但站在我旁邊的巴格利卻一句話也沒説。

    “我當然希望這個案子能被解決。”巴格利仍然沉默,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麼。我又説:“我也非常想知道兇手是誰。只要能告訴我答案,要我把靈魂出賣給魔鬼我都願意。”

    “酒呢?”巴格利突然冒出這一句。

    “什麼?”我一時不解他的意思而反問。

    “如果要你從此戒酒,才告訴你答案呢?”

    我一下語塞,旁邊的人也變沉默了。

    “巴尼,你能暫時保留這種哈姆雷特式的提問嗎?”教授説。可是我仍然繼續我的問題:“教授,你的意思是你能解決這個問題嗎?你真能解釋這一連串奇怪的謎題?”

    “我能。”教授立即説,讓我嚇了一大跳。

    “怎麼解決?這種事情只有神才辦得到吧?”

    “解決所有謎題的關鍵,就在城堡附近的莫里遜先生家裏。”教授説。

    “莫里遜先生?他是誰?”

    我一説完這話,就立刻想起來了。顯然我的身體和思考能力都暫時被凍僵了。

    “啊,是昨天晚上琳達説過的,曾經被當成賣淫場所的那房子嗎?”

    教授點頭,並説:“是的。我想只要去了那裏,一定能發現解決這個連續殺人命案的線索。”

    於是我説:“可是教授,那個房子的樣子已經改變,和四十年前不一樣了。現在已經有別人住在那裏了。”

    “那裏有個被封死的地下室,是沒有人住,也沒被改變的地方。”教授説。

    “還是先把肚子填飽了再説吧?”

    巴格利插嘴説道,他的話很離題。教授看着他,説:

    “你自便吧,我不吃。你知道莫里遜的家在哪裏嗎?”

    “問一下就會知道了。”

    “那就麻煩你去問。一個小時後,我們在城牆前面碰頭。還有,請告訴莫里遜夫婦,警方要打掉他家裏一片牆壁——只是小小的一片牆,等命案解決以後,警方會立刻幫他們修好的。另外,請準備長繩索和五、六個燈泡,繩索最好有鈎子,才可以掛在突起的地方。還需要一具有橡膠軟管的真空吸塵器,最好是營業用,力道強的比較好。”

    “要這些東西幹什麼?”

    “因為要進入被封死的莫里遜家地下室呀!如果不先清除掉那裏的陳年塵土,我們的呼吸器官恐怕會生病吧?如果還有安全帽和防塵面罩,就更好了。好了,我們一個小時後再見吧!”

    “教授現在要做什麼呢?”我問。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好好想想包括琳達在內的所有事情。”

    聽到教授這麼説後,我便説:“教授,你可以告訴我一件事嗎?”

    “什麼事?”

    “佩琪家玄關的牆壁上,有個血手印,那是佩琪的血嗎?”

    “是佩琪的沒錯。”教授肯定地説。

    “噢,這樣呀!”我點頭,謝謝教授的回答。

    我和教授一樣,也想獨自好好地思考一下這件事。我和貪吃的巴格利不一樣,此刻我完全沒有進食的慾望。和大家分手後,我在林白廣場上走了一會兒,然後踏着雪,一個人漫步到湖畔的路上。發生了連續殺人事件後,我還讓自己這樣落單,或許是很危險的事,但我現在根本不想考慮自己的安危。這條路的前面就是城堡。我想看湖,但是濃霧之下,根本看不到湖面。魔神的咆哮聲已經停止好一會兒了。

    在西奈學校的山丘上第一次聽到這奇怪的聲音時,覺得這個聲音真的很可怕。但是,現在似乎已開始習慣這個聲音,甚至有種把這聲音當作這塊土地特徵的感覺。最重要的是,我們已經知道這只是單純的聲音,並不會攻擊人。之前我們不知道這點,所以會有強烈的恐懼感。

    教授説這瘋狂的命案是可以解決的。可是,我不相信有人可以解決這個案子。不過,不信歸不信,我仍然期待去莫里遜家時,可以在那裏找到讓命案有所進展的蛛絲馬跡。另一方面我也相信:凡事既然有開始,一定也會有結局。這個瘋狂的午茶派對總有結束的時候吧!只是,它會以什麼方式結束呢?這是我無法想像的事情。當結束時刻來到時,天空中那令人不舒服的咆哮聲,也會遠離這個村子吧?總之一句話,我還是無法相信這個命案是用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

    我在水邊走來走去,想着和這事件有關的種種事情。有件事我一直不願去想,但又無法不想。那就是剛才我向教授確認過的,佩琪家玄關牆壁上的血手印。我覺得那個血手印很不合理,實在想不通怎麼會有一個手印出現在那兒。如果佩琪是被刺殺慘死的,在被刺出血的情況下,牆壁上出現那樣的手印,老實説沒什麼好奇怪的。可是佩琪是被勒死的,玄關的地面上一滴血也沒有。

    如果説兇手的手上會沾染到佩琪的血,那必定是在分屍的過程中沾上的。那麼,分屍地點在哪裏呢?是那棟房子裏的浴室?還是房子外面?不知到底是哪裏。總之肢解屍體的地方,就是會留下血手印之處,但不會是那房子的玄關。兇手是在移動屍體,把屍體抱離這裏之後,才將屍體肢解。他幹嘛在肢解屍體之後,還帶着肢解屍體時所沾到的血跡,回到玄關,留下那樣的血手印呢?既然屍體已經不在玄關,就沒有理由回到玄關,還讓手印留在牆壁上。當他扛着屍體,要把屍體帶出房子時,他的手確實有可能碰到牆壁,可是那時他手上應該還沒沾上血。

    這麼説來,這個血手印,就是兇手故意弄上去的了。可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是為了告訴警方調查人員説這裏有死人嗎?我怎麼想都想不透。

    還有一件我沒對人説起過的想法。我曾經想過要如何尋找兇手,認為應該調查村裏的每一個人。做法是:先推算出遇害者的死亡時刻,然後清算出村子裏誰在那段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

    感覺上這好像是個好辦法,可是仔細考慮之後,就會發現這個方法行不通。除了最後死亡的琳達還沒有推算出死亡時刻外,其餘幾位受害者的遇害時間都是深夜,午夜零時到天亮前的那段時間,村裏的所有人幾乎都在睡覺,誰也無法證明誰在哪裏。或許夫婦之間可以互相證明伴侶就睡在自己身邊,可是這種證言是不會被採用的。所以我説這個方法行不通。

    我的腦筋不適合做犯罪推理的思考。明明想再努力地想想看有什麼可疑之處或線索,思緒卻老是跑到對死者的回憶上,波妮這女人的嘴巴很不好,説話尖酸刻薄,有時讓人很生氣,然而她的心地並不像她嘴巴那麼壞,她不是壞心眼的人。菲伊的外表很安靜,看起來是個文靜的女人,但是她説話的時候,會讓人很受不了,因為她很會説教。她是個不會獨自上酒吧,相當家庭主婦型的女人。我不太會和菲伊交際,和波妮也説不上兩句話。

    還是和琳達那種個性的人相處比較舒服。我愛喝酒,對自己剩餘的人生不抱任何希望,根本上已經放棄追求幸福。大多數的女人們總是生活得很用心,也很謹慎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琳達不會太堅持那些事情,所以我喜歡琳達。

    女人多是那樣,她們會張大眼睛比較周圍的男子,看到好的男子,就心存納為戀愛對象的想法;看到不好的,就暗自嘲笑,瞧不起人。但是琳達不是那樣的女人。如果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我的人生,那麼我的人生就是那些女人嘲笑的對象。我喝酒的原因,是為了忘記被瞧不起時的不愉快,結果卻因此更加被瞧不起。我所遇到的女性,只有琳達不會瞧不起我,不論我再怎麼吊兒郎當或遊手好閒,她都把我當成朋友,不用世俗的眼光看待我。她對待我的態度,是我人生裏的最大安慰。因為有她這樣的朋友,我才會在這什麼也沒有的鄉下待了四年之久。可是,琳達死了,我在這裏的時代也要結束了。

    琳達有時候也會像一般女人那樣,對我嘮嘮叨叨,叫我去郵局找個工作。或許我確實應該找一份工作,可是,既然住的是這樣的村子,我就不想工作。想工作的話,就應該去大都市,這樣安靜的鄉下,是靜養的地方。我對生活的要求不高,靠着養老金也可以過日子,在死期來臨之前,應該還不至於餓死。這是這個國家的好處。只要有硬麪包可以啃,有罐頭湯,有酒可以喝的日子,我就沒什麼好抱怨的了。我對自己剩餘的人生,真的沒什麼要求了。

    我思考着這次的事件,推敲這次的事件是否給了我什麼人生的啓示。可是,人生的啓示或教訓,應該在年輕的時候、人生剛要開始的時候來到,才有意義,否則就沒有什麼意思了。再怎麼有用的啓示或教訓,如果是死前一星期才來到,那有什麼用呢?因為已經沒有時間去實踐了。像我這樣無用的老頭,就算神也懶得給我教訓或啓示了吧!不過,做牧師的人或許還是會叫我要好好的向神祈禱。

    老實説,這次事件給我的感覺相當負面。我説不清楚那是什麼負面的感覺,只能大略地説我對信仰產生疑問,並且認為祈禱是件沒有意義的事吧!還有,看到琳達那樣死了,我更加覺得人生隨便過過就好了。我這些懶散、不負責任的想法,其實是我在為我自己的人生態度辯護,不值得對別人提起。可是這次的事件,更加讓我覺得我這種不負責任的生活態度,沒有改變的必要。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是新教徒。不,應該説我“曾經”是新教徒。事實上,我老早就捨棄宗教了。我從不上地方教堂的原因,並非因為我是新教徒,而是我早就捨棄信仰這種東西。美國某一州有個可笑的判決,一位老師被判刑的理由是他在學校裏教達爾文的進化論。如果經常思考伽利略曾經被打壓,或中世紀教會的獵巫運動等愚蠢行為,就會覺得信仰是很可笑的事。

    我並不否定神的存在,也認為宗教的開創者很偉大的。但是後來傳遞宗教的人,卻把教會弄成世界性的組織,並以此勸募金錢,他們不僅把宗教世俗化,還製造出權力鬥爭,並與骯髒的政治掛鈎,完全扭曲宗教創始者的精神。

    我不是在為自己辯護,雖然我經常喝得酪酊大醉,卻從來不做傷人的事。這樣的我當然是不會殺人的,而且不管怎麼被瞧不起、被打,或錢被偷了,也從來沒有想過報仇這種事。人家打我,我不會打回去;人家偷我錢,我也不會去偷回來。酒精中毒的我,既沒有那種自尊心,也沒有那種體力。

    可是,我從來沒有失去對他人應該誠實的心。我也和別人一樣,保有想對社會有所奉獻的想法;也不會因為別人的社會地位不如我,而瞧不起別人。琳達在這方面和我一樣,所以我和她可以成為好友。我覺得如果每個人都做自己,這樣就足夠了。

    7

    離城堡最近的房子,就是莫里遜家。現在那個房子的玄關前面,停了好幾輛車,所以一眼就能知道那是莫里遜家。其中有幾輛是警車,不是警車的車子裏則放着電纜、電燈、鑿子、鐵桿、斧頭之類的工具,還有梯凳、許多安全帽和吸塵器般的機器。別以為這輛車是水電承包商的車,它仍然是葛利夏警局的車子。

    巴格利忙進忙出地在那個房子內外指揮穿着制服的警察。他的早餐一定吃得太多了,所以身材顯得比平常更加臃腫。這樣的體型怎麼能與歹徒對抗呢?他是個大目標,一定很快就會被歹徒的子彈打中的。巴格利看到我來了,便傲慢地抬抬下巴,示意我進屋。

    一看到白色牆壁前的暖爐,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是有暖和的地方的念頭,立刻浮上我的心頭,我的皮膚、肌肉迅速地暖和起來,僵硬的脖子也漸漸柔軟了。我鬆開外套的扣子。

    沒有看到像是莫里遜先生的人,他大慨是上班去了。屋裏有個中年婦人,她一臉無奈地坐在暖爐前的沙發上。她看到我進屋子,大概以為我也是警方的人吧,便朝我笑了一笑。我也回她一笑,表示禮貌。迪蒙西村的人如今都是這樣的命運,有時會出現在電視裏,有時會出現在報紙上,有時房子會被打壞,有時還會被分屍。

    亞文也來了,他看到我,便舉手打了個招呼,我也一樣。御手洗教授毫不客氣地敲打屋裏的牆壁,站在他身後的,是拿着斧頭做準備的湯姆·格蘭西斯。我走到湯姆的後面。

    “教授,知道要敲哪裏比較好了嗎?”我邊走過去邊問。

    “很簡單。”教授回答説。“那堵牆壁的另一邊是外面。”他手指着説:“這堵牆壁的另一邊是隔壁房間。”

    教授站在交界處的門附近,探頭去看隔壁房。然後説:“我要找的是一邊有被使用,另一邊沒被使用的空間的牆。這片牆看起來好像如此,其實不然,因為這片牆的另外一邊是衣帽間。同樣的,另外一邊的空間是廁所的話也不行。萬一一打破牆壁,看到的是馬桶,那就糟糕了。用這樣的消去法來尋找那片牆的話,那片牆應該在廚房那邊才對。”

    教授説着,走到廚房,一邊到處敲廚房內的牆壁,一邊説:“這邊不行。後面沒有空間。這個的話……”

    教授邊敲牆壁邊説,終於在牆壁的某一處前面停下來。他把手放在牆壁上,轉頭對着我們説:“就是這裏了。敲出來的聲響不一樣。很明顯的,這堵牆壁後面有個空間。不論從哪個方向來看,這堵牆的後面,應該就是個沒有被使用的空間。這間房子裏只有這裏的後面,是沒有被使用的空間。”

    “要打破這裏嗎?”説這句話的人不是站在教授後面的湯姆,而是湯姆後面的巴格利。他的頭上早已戴着安全帽,手裏拿着整捆電纜。站在巴格利後面的,是手裏抱着鐵絲網上掛了好幾個電燈泡的警察。

    教授又思考了一下,判定別的地方都沒有可能性了,才説:“OK,就是這裏了。湯姆,動斧頭吧!”

    於是湯姆毫不猶豫地舉起斧頭,向牆壁砍去。當斧頭碰到牆壁,響起破壞性的聲音時,我下意識地回頭看看起居室裏的莫里遜太太。她坐在沙發上不動,臉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悲傷。

    斧頭破壞牆壁的時候,揚起一陣陣的塵土,我們都退後了幾步。但是,這個牆壁的結構和教授的想法好像有點出入,壁土的後面竟然還有木板。那木板已經相當腐舊,斧頭一砍下去,木屑亂飛。木板的後面黑漆漆的一片。

    “太糟了,牆壁破壞成這樣……”我情不自禁地説。教授聽到了,便説:“你不要那麼説,因為我們正要送莫里遜夫人一個房間。”

    數不清是第幾斧了,湯姆手中的斧頭終於完全砍穿了牆壁。當湯姆用力拔起斧頭時,拔起處的附近出現了一道龜裂的痕跡,咻咻的風聲從縫隙後傳出。“譁”的嘆息聲則從我背後傳來。回頭看,是站在我身後的警察們發出的。

    一個戴着頭盔的警察走過來,他站在湯姆旁邊,也開始揮動斧頭。兩個人輪流揮動斧頭的情況下,作業的速度加快,那道龜裂很快就變成一個大黑洞。

    湯姆拿着斧頭,要繼續破壞黑洞周圍的木板時,教授阻止他,表示洞口已經足夠讓人鑽進去,不必再砍了。

    包括巴格利在內的警察大隊手中的手電筒光線,一齊投向黑洞中。洞穴內有條通往地下室的石階,階梯上堆積的厚厚塵土已變為褐色。

    “真空吸塵器。”巴格利回頭對着後面吼叫。於是兩個戴着頭盔、臉上戴着防塵罩的男人走過來,他們手裏拿着吸塵器的吸嘴,舉腳跨入黑暗的洞穴中。吸塵器的開關打開,馬達轉動的隆隆聲從我們後面傳來,吸塵作業開始了。我們稍微退後幾步,等待吸塵作業結束。

    那兩個男人走下石階,不見了身影。可是,沒多久他們又出現了。一看到他們回來,負責開關的人便關掉吸塵器的電源,四周立刻安靜下來。負責吸塵的男人因為臉上戴着防塵罩,所以説話的聲音含糊不清:“下面還有牆壁。大概是被封死的門變成的牆壁。”

    於是又輪到湯姆出動了。他戴上頭盔和防塵罩,跨過殘破的牆壁與門,往黑暗洞穴內的石階下走去。抱着電纜與電燈的照明部隊緊跟在他身後。不久,下面變亮,並且傳出斧頭砍在牆壁上的聲音。

    照明部隊很快就回來了,我們繼續在樓梯上等待。教授取來頭盔與防塵罩,把頭盔和防塵罩發給我和巴格利、亞文。我們立刻小心地穿戴起來。

    地下室的聲音停止,湯姆上來,輪到吸塵隊下去。吸塵器馬達的聲音再度響起,這次馬達的聲音響了相當久,好像要把地下室的塵土都吸乾淨才罷休的樣子。教授可能是擔心重要的證物也被吸掉,所以戴着頭盔與防塵罩率先走下階梯。電纜與電燈部隊隨他身後下去。

    沒多久,教授在地下室發出聲音説:“OK,大家都下來吧!”

    於是我們都跨過殘破的門牆,紛紛走下階梯。四周瀰漫着餿味,以及渾濁的空氣孕育出的黴味與潮濕塵土的味道。這是英國人的地下室特有的氣味,這味道雖不好聞,但也不令人特別討厭。

    石階的最下面是一扇已被破壞的門。我們跨過門下的木片,進入一個房間。照明部隊已經在這個空間四周的地板上,以及天花板的樑上放置了電燈,所以這個房間一片通明。

    房間不大,大概只有一般浴室那麼大。石子地板上的塵土已經被吸乾淨了,不過,四周的牆壁上還緊緊附着着褐色的塵土,但也有剛才吸塵器吸嘴所掃出來的條紋圖案。

    房間的某個角落,有張小桌子,那是這個房間裏唯一可以稱得上傢俱的東西。整個房間看起來冷冷清清,牆上沒貼任何東西,當然也沒有什麼風景畫。此時這個房間裏站着我、亞文、巴格利、湯姆、約翰、教授和一個負責吸塵的人,一個負責燈光的警察。我們八個人都戴着頭盔,臉部有一半被防塵罩遮住。

    “這裏是洛多尼·拉西姆曾經生活過的空間,而這根樑柱就是他母親上吊的地方。”教授站立着,他一手放在桌上,樣子好像站在講堂上,正在對學生講解的老師。大概是房間小的關係吧,室內充滿了教授説話的迴音。

    湯姆把一直拿在手上的斧頭,橫放在腳邊的石子地面上。我環顧四周,心想:如教授所言,這裏果然有間地下室。他還説如果能進入這裏,就一定能掌握到解開事件之謎的鑰匙。他所説的鑰匙是什麼呢?這地下室什麼也沒有呀!除了發現這裏有地下室時,曾經產生的驚訝情緒外,我不覺得這裏還有什麼可以讓人感到驚訝的事物。

    “説這裏是他生活的地方,或許有點言過其實。不過,當母親有客人時,他就被趕到這個地下室,這卻是事實。而且,在母親的工作結束前,他被要求一直待在這裏,如今被封死的廚房門還會被鎖上,讓他無法任意出去。因為上面做的是性交易的工作,需要的時間應該相當長,所以他確實形同在這裏生活。”大家都安靜地聽着教授的解説,誰也沒有插嘴。

    “發生這次的一連串事件時,洛多尼·拉西姆就躲在這裏,進行他的殺人作業。這裏可以説是他的秘密基地。”

    這回大家譁然了。大概每個人心裏都在想:這裏是被封死的密室呀!怎麼能利用這裏進行殺人作業呢?

    教授的話讓我覺得毛骨悚然。因為教授的言下之意,好像洛多尼·拉西姆的靈魂一直躲藏住這裏。除此之外還可以作何解釋呢?這裏是牆壁完全被封死的暗室呀!

    “各位或許會想‘這裏怎能進行殺人作業呢’?很簡單,就是利用這個地方。”

    教授説着,朝我所站之處走來,讓我嚇了一跳。他在我面前蹲下,拿起我腳邊的某個東西。一看,那是一塊有開縫、生鏽了的金屬板。“這東西的下面是溝道,可説是一條非常狹窄的隧道。這條隧道很古老,是建造坎諾城時就做好的逃生通道。對這房子而言,這條隧道只是一條水溝,但是對城堡而言,是下水道,也是逃生通道。從這個隧道進去後,可以通往城堡底下。”

    教授説完,放回金屬板,恢復成地板水溝蓋的樣子。但我們都圍在那塊金屬板四周,並且拿起金屬板,藉着手電筒的光線,低頭看地下水通道內的情形。

    “也就是説,洛多尼雖然被母親關在這裏,卻仍能藉由這條地下水道,從城堡那邊出去。這條通道現在仍然存在,並沒有被堵起來,所以悄悄回到這裏來的洛多尼,便從城堡那邊的地下,頻繁地回到這個四十年前的老巢。城堡下的這條秘密隧道相當温暖,即使在寒冬時,也可以把這裏當作基地,進行一些計劃。”

    “什麼計劃?”

    “他回到村子裏了嗎?”我和亞文分別發問。

    “他的計劃,應該就是這幾日來此地所發生的一連串可怕事件。而他進行這個計劃的原因,應該就是昨天琳達説的那些事。”

    “復仇的計劃。”湯姆·格蘭西斯説。

    “洛多尼的母親死在這裏,她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雖然答案一直未曾證實,但母親的死確實嚴重打擊了洛多尼的心靈。後來他又在全村人的強迫下——至少他個人是這麼想的,沒有反抗餘力地被送進蒙拓斯的精神醫院,並且在精神醫院裏,過了二十三年不能和正常社會接觸,形同被幽禁的日子。母親的死,和被幽禁在精神醫院,讓他對村裏的人產生強烈的恨意,也萌發了報復心理。

    “迪蒙西村從來沒有在他心裏消失過,村裏的景物轉化成他畫筆下的精細圖畫。他也因為畫這個村子,而在倫敦成名。這裏城牆的樣子、每一塊石頭的模樣,和強烈的復仇心理,都清清楚楚地烙印在他的腦子裏。”

    教授看着我們,又説:“他終於等到復仇的時機了。一方面,他長大並且成名了;另一方面,當年逼迫他母親,害死他母親的人都已經六十歲,可以説都老了。他已獲得自由,既有經濟能力,又有行動能力,復仇的心意便愈來愈強烈……在種種時機成熟後,他終於來了。”

    “你説洛多尼·拉西姆來這裏了?”亞文説。

    “那他一定會被逮捕。”我説。可是教授很快地舉起右手,並且説:

    “他已經逃掉了。”

    “可是,教授,你有證據證明他就是兇手嗎?”我問。

    “當然有。”教授馬上回答,又説:“可以證明他做過那些事情的證據,一定在這房間的某個地方。”

    教授離開桌旁,在房間內慢慢走動。亞文走向桌子,伸手拉開抽屜。桌子是這房間裏第一個奇怪的地方,其次便是下水道了。

    “啊!”亞文發出驚歎聲。桌子的抽屜裏好像有東西,亞文拿出那個東西。那是本舊筆記本。亞文先是啪啦啪啦地翻閲着,然後激動地喊道:

    “這是一本殺人日記!詳細地記錄着殺死了誰、怎麼殺、什麼時候殺人的日記本。”

    “念出來給大家聽聽。”教授平靜地説。於是亞文便開始念:

    “日期剛進入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深夜,我勒死了剛離開亞文酒館,正要回家的波妮·貝尼。我一路跟蹤她,然後在沒人看見的地方,慢慢靠近她,並且很快地用繩索套住她的脖子,一下就把她勒死了。這麼簡單就解決了一個。殺死波妮後,我就揹着波妮,騎着迪蒙西小旅館的腳踏車,把波妮載到城堡,抬到倫敦塔上,先用斧頭在脖子及兩手手臂的肩關節處砍出裂痕……”

    “什麼?”

    教授叫道。教授的臉色全變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臉色因為激動而變紅,並浮現出憤怒的神情。總是很開朗,充滿自信,不論遇到什麼事都不慌不忙的教授,第一次讓人看到他激動的一面。

    “給我,讓我看。”教授説着,伸手要抓亞文手裏的東西。

    他的動作讓亞文嚇了一跳。亞文急忙把手中的筆記本遞出去,教授用搶的一樣,從亞文手中奪走那本筆記,然後將紙對着光線,逐一看着上面的文字。過了一會兒,他終於抬起頭。

    “混蛋!”他大聲叫。“這是怎麼搞的?混蛋!”他再次狂叫,而且兩手抓着筆記本,想把筆記本撕破,幸好兩旁的警察適時阻止了他。筆記本因為教授與警察們的爭執,而被拋至半空中,然後落入我手裏。我正想看上面到底寫了些什麼時,教授一臉兇惡地把手伸到我面前。但是警察們又上前阻擋歇斯底里的教授。

    “請你繼續唸吧!”一位警察對我説,於是我便惶恐地繼續念下去。

    “我在波妮的脖子和兩手的手腕上,分別用繩索拴上石頭,再用繩索綁住兩腳的腳踝,接着把腳上繩索的另一端緊緊綁在塔的石壁上,然後把波妮的屍體從塔上往下扔。當腳踝上的繩索伸展開的瞬間,雙手和頭便因為石頭的重量,而脱離了身體。

    “接着,我把只剩下身體和腳的屍體拉上來後,再用斧頭在大腿根部砍出裂痕,並把石頭綁在身體上,接着再把屍體往塔下扔,於是軀體也和腳分開了。

    “我拿着兩隻剩下的腳,把斧頭藏在隧道里,就走去城牆下,把分散的波妮屍體收集起來,裝入袋子,再騎着腳踏車,到精肉工廠,然後把脱掉衣服的波妮屍體放在豬肉上。接着,我去教會,把兩隻腳插進教堂旁的花圃泥土裏。這個村子的人口本來就少,我又在深夜裏進行此事,所以一點也不害怕被人發現。更何況現在是寒冷的冬天,誰會在晚上離開温暖的家呢?

    “回到迪蒙西小旅館的房間後,我把兩隻手臂放入運動旅行袋中,再把袋子拿到露台,最後才把頭和事先準備好的佩琪的長毛獅子狗的身體縫在一起。到了二十九日晚上,我在自己房間的露台,把梯子伸到刺葉桂花樹的樹枝上,藉着梯子把波妮的頭放在樹枝的深處……”

    這個記述實在太詭異了,我不禁張大眼睛,抬起頭來看着眾人,不知道該不該念下去。教授的雙手雙腳都被警察按住,臉上充滿憤怒的表情。

    “繼續念!”巴格利命令我。

    “十一月三十日,仍然是剛進入三十日的凌晨時分,我趁着菲伊在自家門前看極光的時候,從背後攻擊,勒死了她。殺死菲伊和殺死波妮同樣的簡單。

    “扛起菲伊的屍體,我一樣騎着迪蒙西旅館的腳踏車,把菲伊的屍體載到坎諾城。用斧頭在兩手手臂盾關節處砍出裂痕,並以繩索綁住兩腳腳踝,再把石頭綁在手上,把菲伊的屍體從倫敦塔上往下丟,她的雙手就被扯離她的身體。接着,我把屍體拉上來,再於大腿根部砍出裂痕,然後加重軀體的重量,再度把屍體往下丟。這樣的手法或許有些粗糙,會在屍體上留下繩索的痕跡,但是,反正檢驗屍體的人是我自己,到時隨便怎麼説都可以。

    “我把斧頭放回地下室後,再把屍體裝進袋子,然後像聖誕老公公一樣地扛起袋子,趁着深夜時分,把屍體的手腳放置到預定的場所。我把菲伊的身體放在消防隊的院子裏,兩腳插在老虎看板的洞裏,兩隻手臂則遠征到葛利夏的機場,從機窗扔進飛機內的座位上。

    “三十日天一亮,放在機場的菲伊手臂首先被發現了。接着被發現的是放在消防隊院子裏的身軀,然後是精肉工廠冷凍庫內波妮的身體,最後是插在教會旁邊花圃裏波妮的兩隻腳。”

    我又抬起頭看着眾人,不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樣的紀錄為什麼會被放在這裏?我放眼看着周圍的人時,看到巴格利催促的眼神。他想知道日記上還寫了些什麼,要我繼續念下去嗎?

    “十二月一日。事情的進行大致上和我計劃的差不多。不過,也有意外的情況。例如原本暫時放在露台上波妮的兩腳,被早上打掃煙囱的人發現了。這樣的意外讓我有點棘手,幸好找個藉口支吾過去了……”

    “夠了!亂寫一通,胡念一番,夠了夠了!”教授憤怒地打斷我。又説:“放在這裏的應該是洛多尼的告白手記才對。是他坦誠殺人的告白,從殺死波妮開始,到殺死菲伊、柯妮、佩琪的紀錄。”

    “你説的是這個嗎?”

    負責吸塵的男子從懷裏拿出一本破舊的筆記本,並高高舉起。那男子手中的筆記本,外觀上看起來和我手中的筆記本很像。教授的眼睛像要燃燒起來一樣,看着高舉着舊筆記本的男子的臉。

    “我知道有人正在進行一項陰謀,但沒有想到這個人竟是……”負責吸塵的男子拿掉臉上的防塵罩,也脱掉頭盔,説:“喬治,好久不見了。”

    被稱之為喬治的教授一動也不動,他的眼睛一直看着那男人,過了好一會兒,才像全身虛脱般地説:“本尊現身了嗎?”

    接着,教授看看站在四周的我們,好像在詢問:大家是否早就知道這是一場戲?但是,至少我是不知道的。

    “你們都認識他嗎?”教授説:“你們之中有誰早就認識他了?”

    “喬治,只有警察知道我,其他人都不知道。為了讓你説出剛才的那些話,所以不能讓其他人知道我的存在。”男人説。“我已經知道你的計劃了。”

    “教授,他是誰?”我問。教授瞄了那個男人一眼,然後對着男人説:“你要自我介紹?還是我幫你介紹?”

    那男人聳聳肩,攤開右手手掌,好像在説:你説吧!

    “他是御手洗教授,從烏普薩拉大學來……不對,是從日本來的。”

    我們嚇呆了,不禁全把視線投注在那男人的臉上。仔細看,那男人果然有着東方人的面孔;而且,對西方人來説,御手洗也是怪名字,應該是東方人的姓氏。

    “那你是誰?”亞文問。

    “我只是個想模仿他的小丑。我也喜歡推理,偶爾也想化身噹噹名偵探。本來以為這次一切都很順利,沒想到本尊現身,我當然就沒戲可唱了。”

    假教授深深嘆了一口氣。

    “你叫什麼名字?”

    他搖搖頭,説:“無名小卒。”

    “既然你不是洛多尼,為什麼……”我忍不住發問。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地進行這麼殘忍的計劃吧?是什麼力量讓他做出這麼殘酷的事呢?

    “你是洛多尼的親人嗎?”

    “我和洛多尼一點關係也沒有。”假教授冷漠地回答。

    “那麼你是因為同情他,所以做了這些事嗎?”

    假教授再度搖頭説:“不是,”然後轉頭看着真正的御手洗教授,問:“你怎麼知道是我?並且知道我在這裏呢?”

    “當然是因為我見到他了。”真正的御手洗教授伸出左手,拍拍站在他身旁男人的肩膀説。假教授盯着那男人看,於是那人也脱下防塵罩。看清楚那人的面目後,假教授説:“原來如此,洛多尼,果然是你。如果不是你的話,這件事就説不通了。”

    “湯姆,最好先把喬治的手從背後銬起來。他是柔道高手,比我厲害得多。”真正的御手洗教授説。這時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便出聲喊:“等一下。”大家聽到我的叫聲,都轉頭看我。我説:“巴格利,你不是説要把兇手銬起來給我看嗎?”

    於是巴格利走到喬治身邊,在旁邊兩位警察的幫忙下,好不容易才從兇手背後,將他的手銬住。雖然他實現了承諾,但顯然他對這個動作很生疏。巴格利完成銬人的工作後,就走回原來的位置。

    “這樣就行了。還有,我想這把斧頭就放在這裏吧!當我想再和洛多尼見面時,卻發現這位‘記憶畫家’從倫敦失蹤了,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裏,我找了又找,終於在南多卡班克島上找到他,當時他身邊還有發電機和大量食物。”

    “南多卡班克島?那是哪裏?”亞文問。

    “那是一個擁有訓練用機場的無人島,是專門訓練客機駕駛員的地方。那裏有很好的管制塔,和可以讓噴射機起降的大型跑道。不過,除了這些設備,其他的建築物都是假的。現在那個島已經停止使用了。

    “讓洛多尼獨自待在那裏,是絕對安全的事。為什麼説把洛多尼放在那裏是安全的呢?因為讓人看到洛多尼,就會有危險。南多卡班克島可以説是與世隔絕的海上孤島,只有擁有飛機駕駛執照,並擁有私人飛機的人,才到得了那裏。除此以外,就是漁夫可能在偶然的機會下、或是有什麼特殊原因的情況下,才會到那裏。不過,後者的情況應該是不會發生的。

    “所以説,把洛多尼放在那裏,就等於洛多尼從英國消失,不,不止英國,而是從整個人類社會消失。這件事本來無從推測起,也沒有人知道這是為什麼,可是我為什麼會知道呢?喬治,你一定很想知道為什麼吧?我是從你的名字和計劃推測出來的。

    “你計劃讓洛多尼·拉西姆成為這一連串殺人事件的兇手,可是又不能讓他在殺人現場的迪蒙西村出現,所以你傷透了腦筋。於是你想到讓他與世隔絕,讓任何人都無法接觸到他。洛多尼本人並不排斥這樣的隔離,因為他只要能作畫就好了,或許他更喜歡被隔離的生活。”

    “你馬上就想到在暗中進行殺人計劃的人是我?”

    “是的。”

    “為什麼是我?”

    “和他接近的學者或研究人員當中,只有你和我擁有小飛機的駕照,而想用飛機把洛多尼藏起來的話,唯一適合的地點就是南多卡班克島。你的設想太理想化了,才會讓這個計劃演變成你向眾人大聲地宣示;會駕駛飛機的業餘飛行員喬治·漢茲,就是這個事件的兇手。”

    喬治沉默了半晌,才又問:“潔,你是什麼時候來這裏的?”

    “前天。二號下午,我和洛多尼一起到達這裏。當天我就和他一起進來過這裏了。如果我們早幾天到這裏,或許就可以減少被害者人數了。”

    “你早就看穿我的計劃了嗎?那你為什麼不救佩琪呢?既然你二號下午就到了,應該有機會救她的。”喬治説。

    “如果救得了她的話,我當然很想救她。可惜我一來到這裏,就被請進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裏。”

    “為什麼?”

    “發生了那樣的殺人事件,迪蒙西村裏當然到處都有警察。警察像尋找獵物的鷹,張着大眼注意着外來人口,看看是否有可疑人物。我們是外來的人,自然就是他們眼中的可疑人物,所以即使只有一點點與眾不同的行為,就被理所當然地被請進拘留室了。我在拘留室裏住了一晚。”

    和我一樣也住過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嗎?我心裏這麼想着。

    “我花了整整一晚的時間,才説服局長,讓他相信我不是什麼可疑人物。不過,我也因此能從局長所説的話裏,猜測到你的想法。”

    巴格利這傢伙捉不到真兇,卻胡亂逮捕了能找到真兇的人。

    “你從局長的嘴裏知道有人假冒你的名字,住在迪蒙西小旅館,並且知道這個人殺了人之後,還亂丟屍體嗎?”

    御手洗教授搖搖頭,説:“局長可沒有那麼親切地告訴我這麼詳細的情節。”

    “那麼,你怎麼知道我住在迪蒙西小旅館?”

    “我是從佩琪屍體的傷口切面得知的。佩琪的傷口切面很平整,顯然是用斧頭乾淨俐落砍成的。不過,那樣的傷口應該不是你的本意,你的本意還是要製造出撕裂般的傷口。對吧?”

    喬治一語不發,只輕輕點了一下頭。

    “處理柯妮屍體的時候,你還有辦法制造出撕裂般的傷口,但是,處理佩琪的時候就不行了。原因是‘雪’。因為下雪的關係,讓你沒有辦法把屍體搬到城堡。一來因為雪地上會留下腳踏車的痕跡,二來因為雪地不好騎車,不僅容易滑倒,還很難走。我是因為這一點,推測出腳踏車是你搬運屍體的工具。而迪蒙西村能讓外來的人自由借用腳踏車的地方,只有迪蒙西小旅館。”

    “不錯,御手洗君,你的思路果然很清晰。”

    “等一下,等一下,御手洗教授。啊,不是你,我説的是這一位御手洗教授。我知道兇手可能是這個人,但是,剛才的事我還是不明白。”

    我插嘴説。因為要先在腦子裏把問題稍做整理,所以我沒能馬上接口提出我的問題,而沉默了一下。

    “巴尼,你有什麼地方想不明白?”

    巴格利很不耐煩地説。還好意思説我!我敢打賭,巴格利沒有疑問的原因,是因為他根本什麼也不明白。

    “首先是……南多卡班克島。不是説這位拉西姆先生之前被隔離到那個地方了嗎?那麼人們為什麼會認為拉西姆先生是兇手呢?”

    “因為這本筆記本。”

    “對!這也是我不明白的地方。還有,這邊的這位兇手教授剛才為什麼那麼震驚呢?除了我手上的這本筆記本外,另外那本筆記本里到底寫了什麼東西?”

    於是御手洗教授便把手裏的筆記本交給我,並且説:“現在你可以看這本筆記本了。後半部尤其重要。”

    我翻開筆記本,翻到後半部,並詳細地閲讀。後半部的內容是洛多尼·拉西姆殺死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的詳細紀錄。

    “拉西姆先生真的殺死了柯妮她們嗎?……”

    我一這麼説,御手洗教授立刻接口道:“這個連續命案與眾不同之處,就是命案的紀錄並不是殺人之後才寫下來的,而是先做了殺人的宣告之後,才按照宣告上的殺人紀錄去殺人。要執行紀錄上的殺人方式並不容易,我想喬治一定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吧!紀錄裏的殺人情節實在太怪異了,所以才會讓這個命案看起來像是惡魔之子的惡作劇。

    “將人類的屍體撕裂成一塊塊,又把人頭與狗身縫在一起、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豬肉上……要按照筆記本上的紀錄依序殺人,還要如紀錄所寫的那樣,把分屍之後的肢體,放置在紀錄中指定的地方。因為萬一殺人的順序不同,或放置肢體的地方有一點點不同,兇手就可能被認定為另一個人。在不允許任何一點差錯的情況下,兇手一定得跑的地方可就多了,這真是一件讓人疲於奔命的殺人工作。對這個命案來説,未來是既定的事實,所以不可有所變更。喬治既要當兇手,也要當偵探,還得當送貨員,可以説忙得連晚上睡覺的時間也沒有吧!

    “剛才你打斷了我的話,我現在要繼續説下去。這個連續殺人、分屍案件最累人的一段,就是扛着梯子,揹着裝入柯妮手腳的袋子,騎腳踏車爬坡上西奈學校。如果這一次他沒有被捕的話,以後去參加鐵人三項競賽,一定會有很好的成績。我真是佩服極了。如果能把這種勞力用在自己的研究上,那就更好了……”

    “會有同樣的回報嗎?”喬治的眼光像要燃燒起來似地看着御手洗教授。他説:“把勞力放在學術研究上根本沒有意義。學術界的世界是骯髒的政治,而我現在做的這件事,卻是一人就可獨力完成的工作,而且只須短短的五天時間。五天就行了,只要辛苦、忍耐五天就行了。”

    “可是,如果沒有成功而被關進監牢裏,那日子就很長了呀!喬治。”

    “如果不是你,我就不會被關進監牢了。”喬治説。

    “是嗎……”御手洗教授説,然後想了一下,又説:“如果你不插手倫敦‘記憶畫家’的案子,就不會遇到我了。你應該知道我會對這個案子有興趣的,因為這是我的研究領域。你為什麼還要插手這個案子呢?還有很多別的案子呀!”

    “潔,我是精神科醫生,洛多尼的案子當然也會勾起我的興趣,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更何況我之前完全不知道你也在研究洛多尼的案子,我和洛多尼見面後,也看不出你在研究他的情況。”

    “因為我曾經小心地不讓你知道我對洛多尼的情況有興趣。太多的關心是派不上用場的。”

    “那麼,你為什麼不阻止我的計劃?”

    喬治大聲説着,但是教授只是安靜地回答:“喬治,你知道我為什麼來這裏嗎?你以為我是為了把臉遮起來,來這裏打掃這個地下室的嗎?我忙得很,我正是為了阻止你而來的。可惜來不及。”

    “等一下,等一下。”我説。“你們的意思是如果這位拉西姆先生被隔離在那個什麼島的話,兇手就變成是他了?……”

    我還是搞不清楚。御手洗教授説:“沒錯,因為只要把殺人的事推到洛多尼身上,這個案子就等於結束了。可是實際上的他卻待在南多卡班克島,畫迪蒙西的風景。”

    “是,我知道是這樣。”我説:“可是,讓他自殺不就好了嗎?他因為殺死了五個女人而自責自殺。”

    “如果讓他自殺的話……啊,説得也是,假裝是自殺,其實是殺了他,事情就更簡單了。”

    我終於瞭解了。其實殺死五個人和殺死六個人是一樣的。

    “可是,我還有問題。”我又説。我的腦子裏有滿滿的問題。

    “既然他沒有殺人,為何還要寫這樣的手記?”站在旁邊的亞文點着頭,表示同意我的問題。

    “醫生!”洛多尼第一次開口説話。

    “可是我確實有很清楚的記憶。我殺死了波妮、菲伊、柯妮、佩琪和琳達她們。我對她們有強烈的恨意,因此一個個地把她們殺死了。我的腦子裏確實存在這個記憶,想忘也忘不了。而且,我的感覺裏也存在着殺人之後的感觸及愉悦。我相信我寫的那些東西,不是單純想像出來的。”

    洛多尼訴説這段話時,口氣非常平淡。

    “喬治,你認為洛多尼為何會這樣呢?我想聽聽精神科醫生的看法。”御手洗教授對喬治説。

    “因為被灌輸了強迫性記憶的關係吧!”

    御手洗教授笑了笑,才説:“你的説法是可以被接受的。問題是,他是什麼時候被灌輸那種強迫性記憶的?目的又是什麼?”

    “這一點應該很容易理解吧!時間是一九九五年,他剛從昏睡狀態中清醒時。當時他的腦子一片空白,在那時植入那樣的記憶,以後他猛然觸動記憶能力時,即使是被植入的記憶,也會成為他的原始記憶,而不是想像的空幻記憶。所以他會認為記憶裏的東西是確有其事。”

    “嗯,那麼,讓他的腦子發生強迫性記憶作用的東西是……”

    “olanzapine。”喬治説。御手洗教授先是沉默了一會兒,才輕輕地點了幾次頭。

    “你的假設真讓人讚歎。我想除了想法乖僻、偏執的人外,大多數的學者一定會為你這樣優秀的推論鼓掌叫好。”

    “而你這位想法乖僻、偏執的人,一定不同意我的説法吧?”

    “喬治,你説話的口氣像政治人物,而且是所謂主流派的政治人物。”

    “我是主流派嗎?”假教授自嘲地説。

    “主流派中的人,才需要政治;孤獨的人無須政治。”

    “哼!”

    “如果要以一人之力和主流派較量,就不能考慮到一對一的局面。”

    “哼,這就是你常説的一匹狼理論嗎?然而在學術的世界裏,這理論是不會被普遍採用的。”

    “這就是你的侷限了,喬治。”御手洗教授説。“我認為不管是學術或藝術的世界,都不能用政治的方式來看待。”

    “我現在想聽聽你的一匹狼理論,是否真的有一大羣政治凡夫也戰勝不了的厲害假設。你剛才説的話,就是這個意思吧!希望你能證明給我看。”

    “我説的是發現,不是假設。”

    “你總是這麼有信心,而你通常也可以用這種態度來應付世事。老實説,我曾經很憧憬你這種態度。但是,你認為你現在也能用相同的態度,來解決這個事件嗎?表現給我看看吧!”

    “你的意思是你想知道我的發現嗎?”御手洗教授説。

    “發現要用語言表達。不過,不論何種場合,能夠讓人折服的發現,才是值得説出的發現。”

    “你説得沒錯。喬治。”

    “你承認你確實有所發現了?”喬治的語氣變得急躁了。

    “是的。”

    “那麼,把你的發現説出來,我要看看到底有什麼價值。”

    “你真的想聽我的發現?”

    “不錯,我要知道你到底有什麼發現。”

    “可是我不想説。”

    “怎麼?你想逃了嗎?這可不行。”喬治面有怒意地説。

    “我的嘴巴不想説,但是,我手上的斧頭從現在開始會對你説一些話。”

    屏氣凝神聽他們説話的眾人,聽到這句話後都嚇了一大跳。喬治也緊張地説:

    “潔,莫非你想用這把斧頭砍下我的頭?”

    “不行嗎?”御手洗教授冷冷地反問。

    “你不是不瞭解法律的人,應該知道我有接受審判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抗拒司法。”

    “村裏那些死去的女人,也和你一樣,她們也都擁有那樣的權利。”御手洗教授説。

    “情況不一樣!現在才審判四十年前的事,有什麼用?”

    “既然如此,那你就閃開一點!”御手洗教授話一説完,就揮動手中的斧頭,往牆壁劈去。地下室內又爆出破壞性的聲音,牆上的泥土、木片紛紛飛落,大家連忙往兩旁閃開。

    “湯姆,你能幫忙嗎?請幫我打破這堵牆。”御手洗教授叫道,然後戴上防塵罩,才再度揮起手中的斧頭。

    湯姆很快走到階梯那邊,拿來一把斧頭,並也戴上防塵罩遮住口鼻後,在教授指示的地方揮下斧頭。

    他們兩個人並肩揮動斧頭,不久後就出現和剛才在階梯上相同的情形。牆壁上的泥土持續脱落,被砍碎的細長木片飛了出來。

    兩個人的斧頭同時穿過牆壁,在牆上鑿出一個空洞。這堵牆的另一邊,好像是比我們現在站的這個房間更大一點的空間。

    御手洗教授瞄準牆上兩個裂縫的中間,集中在這個點上落下斧頭。在差不多的時候,他停下揮動斧頭的動作,然後和湯姆一起用手去拉牆壁,於是轟隆一聲,有一大片牆壁應聲倒塌。接着,他們眼前出現一個可以容納一人出入的洞口。這地方從前好像也是一扇門。

    “燈光!”御手洗教授隔着防塵罩喊道。警察們立刻拿着手電筒,集中到那個出入口,把光線投射到洞內。

    “啊!”我輕呼出聲。

    洞內的地面上有許多立體模型。火車模型的軌道遍及整個地面,軌道內外,有無數模型房屋、樹木。這些模型上還覆着一層厚厚的雪,整個模型好像處在白色的世界裏。但是,我們很快就明白了,那不是雪,而是塵埃。牆上有幾面以圖釘釘上去的三角旗,還有好幾個以畫框框住,好像宗教畫的作品。

    御手洗教授跨過木片的碎屑,走進洞內,大塊頭的巴格利也隨後穿過那個剛被敲打出來的洞口。拿着手電筒的湯姆和其他警察,也紛紛從那個洞口進入那房間。被御手洗教授稱為喬治的假教授,也被帶進那個洞內。洛多尼、我、亞文,也都跟進去了。

    警察們高舉着手電筒,排成一列靠牆站立。在他們的手電筒照射下,覆着塵埃的小小世界,安靜地躺在我們腳下。

    “洛多尼,這就是你的坎諾村。”御手洗教授對洛多尼説。

    “你的母親為了補償你而買給你的。這些都是當時最昂貴的玩具,你用這些玩具,建造了一個模型村。這個模型村就是可以讓你自由自在的‘應許之地’。”

    洛多尼·拉西姆無言地注視着他四十年前生活中的精神世界。有一支手電筒的光線落在一棵樹上。一看,那是御手洗教授手中的手電筒。

    “這一棵是刺葉桂花樹,樹旁的房子當然就是迪蒙西小旅館。這棵樹的樹枝深處,和狗的身體連接在一起的,就是波妮·貝尼的頭。”

    教授蹲下來,我們也蹲下來。一張小小的女人的臉,浮現在教授的手電筒光線下。

    “只有頭。”教授站起來,我們也站起來。“把人偶的頭插在玩具狗的身上……還有這個,這裏是西奈學校,這是鐘塔。”教授一面説,一面以手中的手電筒照射出指示之物。“看那屋頂的圓錐部分!雖然有灰塵覆蓋,但還是看得到上面放着柯妮的頭。”教授的手電筒光線下,是個已經變成白色,小小人偶的臉。我們都感到震撼,心想:原來是這樣呀!

    “這是消防車。車上是失去手腳的菲伊·艾馬森。”光線落在原本是紅色的消防車模型上。因為塵埃的關係,消防車變成白色,完全看不到原本的色澤。消防車上躺着同樣被塵埃覆蓋,也變成白色的人偶。

    “柯妮在這裏。”教授手中的手電筒光線遊走在這模型世界裏,然後停在牆角的一個地方。那牆角有個時鐘。那是有鐘擺的柱鍾,這個柱鐘的時針當然已經停止不動了。接着,光線移到鐘面數字盤下的玻璃櫃。那是一個可以看見鐘擺擺動的透明櫃子。

    “看,這裏面可以看到佩琪的臉。被摘下來的佩琪的頭,就在這個讓鐘擺擺動的櫃子裏。”哇!大家一片譁然。玻璃櫃裏的人偶頭部看起來很模糊,這是因為玻璃櫃上也佈滿塵埃的關係。

    “傑作在這裏。”教授的手電筒照着地面上的某一點。那裏有輛像是德國老虎戰車般的車輛。戰車的炮口蓋子是打開的,但是有兩隻人偶的腳就插在那炮口上。

    “是坦克車的Tank,不是水槽的Tank。柯妮的兩隻腳應該插在坦克車的炮口,而不是水槽。”巴格利頻頻點頭,肥滿的雙下巴因而抖動着。

    “還有這個。”接着,教授把手電筒的光線移到一隻老虎擺飾上面。老虎的背上有兩隻被扯下來的腳。

    “天文望遠鏡在這裏,”三角架上有具天文望遠鏡,微微向上的鏡頭上面,是兩隻人偶的手。

    “大象在這裏。”擺設品的大象上,有兩隻腳。

    “這是豬型撲滿,這是飛機,這是巴士,還有這個,這是載貨列車。”

    教授的手電筒依序照在小男孩的玩具上。豬的上面,是赤裸的人偶身體;飛機的機翼上,是兩隻小小的手臂;紅色屋頂的巴士車頂上,也是兩隻小小的手臂;繞行這些模型的軌道上,有一輛載運木材的列車,列車上有一具沒有手腳的身體。

    “這裏只有載貨列車,載客的列車則一輛也沒有……洛多尼!”御手洗教授呼叫洛多尼,然後説:“你只是把小時候惡作劇的行為記錄下來而已。而喬治在你住在蘇活區時,看到了你寫的這本筆記,便利用筆記本上寫的東西,想出了這個計劃。你在筆記本上完全沒有説你殺害的對象是人偶。你的文筆太好了,完全看不出是小孩寫的東西。可是,如果殺害的對象從人偶換成真人的話,執行起來就太累了,對吧?喬治。要撕裂人體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喬治默默聽着,沒有回答。

    “那麼這本新的筆記本是……”我問。

    “當然是我寫的。”御手洗教授回答。“被關在拘留室時,因為覺得無聊而寫的。”

    “各位,這裏是林白廣場……”巴格利一邊説,一邊把手中手電筒的光線投射在迪蒙西小旅館的後面。那裏有具仰躺着,有頭,也有手、腳的人偶。那是琳達。

    “潔,這個我就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了。琳達的事與我無關。”喬治喊道。

    “是的。琳達死亡的時間比筆記本上早一天。”教授説着,很快地把視線投向剛才打破的牆壁上的洞口,然後又説:

    “琳達,你也可以進來了。裏面都是灰塵,要小心。”

    於是,琳達出現在洞口了。

    “琳達!”我情不自禁地叫出聲,眼淚不禁奪眶而出。琳達走過來,伸手抱住我,我也緊緊地抱着她。這村子裏我最愛的朋友的性命,因為真正的御手洗教授出現,而得到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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