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作者企圖讓讀者相信他的主人公們都曾經實有其人;是毫無意義的。他們不是生於母親的子宮,而是生於一種基本情境或一兩個帶激發性的詞語。托馬斯就是“Einmalistkeinmal”這一説法的產物,特麗莎則產於胃裏咕咕的低語聲。
她第一次去托馬斯的寓所,體內就開始咕咕咕了。這不奇怪:早飯後她除了開車前在站台上啃了一塊三明治,至今什麼也沒吃。她全神貫注於前面的斗膽旅行而忘了吃飯。人們忽視自己的身體,是極容易受其報復的。於是她站在托馬斯面前時,便驚恐地聽到自己肚子裏的叫聲。她幾乎要哭了。幸好只有十秒鐘,托馬斯便一把抱住了她,使她忘記了腹部的聲音。
於是,產生特麗莎的情境殘酷地揭露出人類的一個基本經驗,即心靈與肉體不可調和的兩重性。
很久以前,一個人會驚異地聽到自己胸內有節奏跳動,但從不去猜測那是什麼。他還不能對人這樣奇怪、陌生的東西給以辨識確定。那時的人體是一間囚室,囚室裏的東西能看,能聽,能恐懼,能思索,還能驚異。而人體消失之後所留存的東西,便算是靈魂。
當然,今天的人體不再陌生了:我們知道在胸膛裏跳動的是心臟;鼻子是伸出體外的排氣管,為肺輸送氧氣;臉呢,什麼也不是,只是一塊標記着所有生理過程的儀表板,標記着吃,看,聽,呼吸以及思維的情況。
自從一個人學會了給人體的各個部位命名,人體就好對付多了。他還得知靈魂不過是大腦中一種活躍的灰色物質。靈與肉兩重性的古老命題終於被眾多科學術語淹沒,我們僅僅將其作為一種過時的淺見陋識而加以嘲笑。
但是,假使他的一位戀人來聽他腹內的咕咕隆隆,靈肉一體這個科學時代的詩意錯覺,便即刻消失。
特麗莎力圖透過自己的身體來認識自己。正因為如此,從孩提時代起,她就常常站在鏡子前。她害怕母親發現,每次偷偷照鏡子都帶有一種秘密犯禁的色彩。
不是虛榮心使她走向鏡子,而是那種看見了“我”時的驚奇。她以為透過那面部狀貌看到了自己靈魂的閃光,忘記了自己不過是看見了身體機制的儀表扳。她以為鼻子是自己天性的真實表露,忘記了那玩意兒不過是給肺輸送氧氣的通氣管。
久久地看着自己發呆,她不時也心煩意亂地看到自己臉上有母親的影子。她更固執地盯着鏡子,希望母親的影子消逝而只留下她自己。每次的成功都令她陶醉:她的靈魂浮現於她的身體表面,如那些塞在底艙的水手終於衝了出來,散佈在甲板上,向着長天揮臂歡呼。
她象她的母親,不僅僅是模樣象。有時候我有一種感覺,似乎她的整個生命只是她母親的繼續,象枱球桌上一個球的運動只是球員手臂動作的延續罷了。
這種延續是從哪兒從什麼時候開始而後來變成了特麗莎的生命?
也許開始於特麗莎的爺爺,開始於那位布拉格生意人逢人便誇她女兒——特麗莎母親的美麗。她母親才三、四歲,爺爺就告訴她,説她與拉裴爾的聖母像一模一樣。四歲的她便再也忘不了這句話了。她青春妙齡,坐在學校讀書時,總是不聽老師的課,想着與自己相象的那幅畫。
該結婚的時候了,她有九個求婚者,圍着她跪成一圈。她站在中間象個公主,不知挑選誰好:第一個最英俊,第二個最聰明,第三個最富裕,第四個最健壯,第五個門第顯赫,等六個背詩如流,第七個見多識廣,第八個工於小提琴,而第九個極富有男子氣。他們都用同一種姿勢跪着,膝蓋上的功夫相差無幾。
她最後選中了第九個,倒不是因為他最有男子氣,而是與他性交時儘管她一再叮囑:“小心”、“多多小心啊”,他卻故意不小心,使她找不到人打胎而不得不嫁給他。於是特麗莎出世了。從全國各地趕來的眾多親戚都圍在小童車旁,與孩子逗趣。特麗莎的母親不願逗趣,甚至根本不説話,只是牽掛着自已另外八個求婚者,看來他們都比第九個好。
象女兒一樣,特麗莎的母親也常常照鏡子。一天,她發現眼角邊有了皺紋,斷定她的婚事簡直毫無意義。大約也是在此時,她遇到了一個男身女氣的人,此人行騙有前科,又向她隱瞞了自己的兩次離婚。現在,她恨那些膝頭帶繭的求婚者,也極想換個位置讓自己下跪,於是便跪倒在她的騙子新朋友面前,拋下丈夫與特麗莎,出走它方。
那個最有男子氣的人變得最沒有生氣,他如此消沉,以至神經今今的,無事找事。心裏怎麼想,日裏就公開説出來。當局的警察被他的胡言亂語嚇壞了,把他抓了起來,審判後給了他長長的刑期。他們把他的住房封了,把特麗莎送交她母親。
那個最無生氣的人在鐵窗裏沒呆多久就死了。特麗莎與母親隨母親的騙子來到靠近山區的——個小鎮住下來。騙子在一個機關裏供職,母親則在—家商店幹活。母親又生了三個孩子,當她重新照鏡子時,發現自己又老又醜。
她意識到自己已失落一切,開始找尋罪惡的原由。人人都會這麼做的。她的第一個丈夫,有男子氣但未被她愛過,未能留意她牀上的輕聲警告;而她的第二個丈夫,沒有男子氣卻被她愛得太多,把她從布拉格拖來這個小鎮,卻跟一個又一個女人往來,使她永遠陷入妒嫉。她無力反抗,唯一屬於她、又無法避離的人質便是特麗莎,她能以苦行贖清這一切罪孽。
的確,難道她不是決定了母親命運的最主要的罪源嗎?她,不就是那最有男子氣的男人的精子和那最漂亮的女人的卵子的荒謬結合嗎?是的,正是從那個要命的時刻起,拙劣的彌補引起了長途賽,開始了她母親的命運。那個時刻,叫特麗莎。
特麗莎的母親無休止地提醒她,母親就意味着犧牲一切。一個因孩子而失掉一切的女人説出這話,自然言出有據頗近真理。特麗莎總是聽着,相信當母親是生活的最高價值,而當母親也是最大的犧牲。
如果一個母親是人格化了的犧牲,那一個女兒便是無法贖補改變的罪過。
當然,特麗莎並不知道那天夜地母親向父親耳語“小心”的情景。她的負罪感如同原罪一樣解釋不清。她盡了一切所能來擺脱她。十五歲時,她便被母親領出了學校,當了女招待。她願做一切事以討得母親的歡心,交出全部工資,做家務,照顧弟妹,用整個星期天打掃房屋和洗東西。這真可惜,因為她是班上最有前途的學生。她渴望上進,只是這個小鎮子不能使她滿足。於是無論她什麼時候洗衣服,盆邊總擱着一本書。她去翻書頁,洗衣水滴在書上。
家裏似乎沒有什麼羞恥可言。母親穿着內衣在房子裏衝來衝去,有時候乳罩都不戴,夏天,有些時候則乾脆完全光着身子。繼父雖然不光着身子行走,可每次特麗莎洗澡,他都往浴室裏鑽。有一次,她把自己鎖在浴室裏,母親就大發雷霆:“你以為你是誰?他會把你的漂亮吞了嗎?”
(這種對立情緒清楚地表明,她對女兒的怨恨超過了對丈夫的猜忌。女兒的罪孽是無窮無盡的,甚至包括了她男人的不忠。特麗莎對解放的渴求和對自己權利的堅持——諸如鎖上浴室門的權利——對於特麗莎的母親來説,簡直比她丈夫可能調戲特麗莎更令人討厭。)
冬日的一天,母親決意在燈下光着身子走走,特麗莎很快跑過去把窗簾拉上,唯恐街那邊的行人看見她母親。但她聽到母親在自己身後爆發出大笑。第二天,來了她母親幾個朋友:一位鄰居,一位同事,一位女教師和其他兩三個常來串門的女人。特麗莎與隨同來的一位十六歲的男孩不約而同地問好,而母親立即乘大家都在場,告訴她們特麗莎如何企圖保護母親貞潔的事。她笑了,所有的女人也都笑了。“特麗莎對人耍撤尿、要放屁的想法都不甘心承認呢,”她説。特麗莎臉紅了,可她母親還不罷休,“那有什麼可怕的呢?”並以一個響屁回答了她自己提出的問題。所有的女人又笑起來。
特麗莎的母親響亮地擤鼻子,跟人們公開談她的性生活,並且洋洋得意地展示她的假牙。她可以技藝純熟地用舌頭把那些假牙頂出來。如果嘴笑得太開,上排牙齒會落在下排牙齒上。諸如此類,給她的臉增添了一種兇狠的表情。
她的行為僅具有唯一的標示:拋棄青春和美麗。在九個求婚者跪在她周圍的日子裏,她聰明地保護着自己的裸身,這樣做似乎是想努力表明她的身體在貞操方面的價值。現在,她不僅是失去了貞操,而且已經猛烈擊碎了它,並張張揚揚地用新的不貞給今昔生活劃一條界線,宣稱青春與美麗被人們過分高估,其實毫無價值。
依我看來,特麗莎只是她母親這種標示的繼續,她母親正是這樣來拋棄了自己小美人的生活,拋在身後遠遠的。
(如果説特麗莎有些神經質的動作,姿態缺乏某種自然的優雅,我們是不會驚訝的。她母親傲慢、粗野、自毀自虐的舉止給她打下了不可磨滅的烙印。)
特麗莎的母親要求公正。她想看見罪行遭到懲處清算。這就是她堅持讓女兒伴着她留在那無貞潔世界裏的原因。在那裏,青春與美麗一文不值,世界不過是肉體巨大的集中營,人人都差不多,靈魂是看不見的。
現在我們比較能理解了,為什麼特麗莎久久凝視和不時瞥視鏡子,並有一種犯禁負疚的感覺。她是在與母親作戰,是在期待着找到一個與別人不同的軀體,期待自己臉上顯示出從最底層釋放出來的水手一樣的靈魂。這不是件容易的事:她的靈魂——那悲傷、怯懦、自我封閉的心靈——隱藏在身體內的底層,羞於顯露自己。
於是,那一天她初識托馬斯,在餐館的醉鬼們當中曲折穿行,她的軀體被盤中的啤酒沉沉地垂壓,她的靈魂在胃或胰腺的什麼位置。後來,托馬斯叫她,那聲叫喚的意義太大了,因為呼喚者既不知道她母親,也不知道那幫醉鬼,對他們日復一日單調的猥褻髒話也一無所知。他的上流身分使他超凡出眾。
另外,還有些事也使他顯得與眾不同:他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打開了的書。這個店子從未有人把書打開放在桌上。在特麗莎的眼裏,那些書是友誼默契的象徵。她也愛讀書,她只有一件武器來與這個包圍着她的惡濁世界相對抗:從市圖書館借來的書,首先又是小説。她讀了大量小説,從菲爾丁到托馬斯.曼。這些書不僅提供了一種能使她擺脱無聊生活的虛幻可能性,作為一種物體,它們還有着另一種意義:她喜歡腋下夾一本書在街上走。這與一百年前花花公子們的華美手杖一樣有意義,使她與其他人區別開來。
(把書比作公子們的華美手杖還不很準確。手杖不但使主人區別於其他人,還使它的主人新派、時鬃。書使特麗莎與眾不同,卻是過時的時尚了。當然,她還太年輕,看不到她在別人眼裏的老時鬃意昧。她居然認為年輕人走路時戴着個收音機耳機實在傻氣,未曾想到那才是新派。)
所以,那個喚她的人是陌生者同時又是個與她有友誼默契的人。他喚她的聲音是和善的,於是,特麗莎感到她的靈魂從血管裏和毛孔裏衝出體外,向他展示開來。
托馬期從蘇黎世回到布拉格後,開始想到他與特麗莎的結識只不過是六個極其偶然機遇的結果,總覺得有些不安。
事實上,難道不是一件必然的偶然所帶來的事件,才更見意義重大和值得注意麼?
機遇,只有機遇才給我們啓示。那些出自必然的事情,可以預期的事情,日日重複的事情,總是無言無語,只有機遇能勸我的説話。我們讀出其中含義,就如吉普賽人從沉入杯底的吻啡渣裏讀出幻象。
托馬斯出現在餐館裏的特麗莎面前是絕對偶然的。他坐在那兒,展卷讀書,突然接頭看見了她,微笑着説:“請來一杯白蘭地。”
那一刻,收音機碰巧在放音樂。她去櫃枱後面倒白蘭地,順手將音量調大了一些。她聽出是貝多芬。自從布拉格的某一個絃樂四重奏演出隊到他的鎮上演出以來,她便知道了貝多芬的音樂。特麗莎(如我們所知,她總是渴望“上進”)去明瞭音樂會。大廳裏幾乎是空的,除她以外,聽眾只有當地藥技師和他老婆。但四重奏的演奏家們面對着台下一支“三重奏”的觀眾團,還是好心地沒有取消演出。他們演奏了只多芬的最後三部四重奏樂曲。
後來,藥劑師邀請樂手們吃飯,也叫了觀眾席中這位女孩子同往。從那的起,貝多芬便成了她對世界另一個面的想象,這是她所渴望的世界。當她端着白蘭地繞出櫃枱時,她努力想弄懂這個機遇的啓示:她應召給一位吸引着她的陌生男人送白蘭地的時刻,偏偏就是她聽到貝多芬之瞬間,這是多麼巧!
必然性不是神奇的公式——它們都寓含在機遇之中。如果愛情是不能忘懷的,機緣一定會立即展翅向它飛落,象鳥兒飛向方濟各翅膀。
他把她喚轉來付酒錢,合上書(友誼默契的象徵)。她想問問他讀的什麼書。、“你能把酒錢記在我帳上嗎?”他問。
“可以的。”她問,“你住幾號房間?”
他把鑰匙給她看,鑰匙系在一個木牌子上,上面畫了個紅色的六宇。“怪了,”她説,“六。”
“有什麼奇怪的?”他問。
她突然記取父母離婚前任在布拉格的房子也是六號,可她回答説:“你住在六號房,而我的班六點鐘完。”(我們據此可以稱讚她的狡黠。)
“行,我的火車七點開。”陌生人説。
她不知道怎麼回答才好,給了一張賬單請他簽字,又將其交至服務枱。等她幹完活,陌生人已不在桌旁了。他明白了她小心的暗示麼?她興奮地離開旅館。
旅館對面是一個荒蕪的小公園,破敗得只能在這骯髒小鎮上找到。但對特麗莎來説,它一直是一個美麗的小島:那裏有草地,有四棵白楊樹,有幾條長凳,有一樹垂柳,還有一點兒叫連翹的灌木叢。
他坐在一張黃色的長凳上,能清楚地看到旅館大門。天,正是她以前讀書時常坐的那張凳子!於是她知道(機緣的鳥兒開始在她的肩頭閃閃發光),那陌生人便是她的命運。他叫住她,邀請她坐在自己身邊。(她靈魂的水手們已經衝上她身體的甲板了。)然後,她送他走列車站,他把名片給了她以示告別:“如果你偶然有機會來布拉格的話……”
他在最後一刻塞給她的遠不止一張名片,而是對所有機緣的召喚(那本書,貝多芬,數字六,黃色的公園長凳)。這一切給了她離開家庭去改變命運的勇氣。也許正是這些機緣(相當平常簡單,順便説,
甚至無多興味,卻是人們在這毫無生氣的小鎮裏所期望的),使她愛情萌動,並給了她力量的源泉,使她一生永無怠倦。
我們日復一日的生活都在與機緣的碰撞中度過。更準確地説,是在與人和事的偶然相遇中度過,我們稱之為巧合。“巧合”是指兩件事出入意料地同時發生了,相遇了:托馬斯出現在旅館餐廳的同時,收音機裏播放貝多芬。我們甚至沒有注意到大量的這樣的巧合。如果托馬斯坐的席位被當地屠夫佔了,特麗莎就不會注意到收音機在播放貝多芬(儘管貝多芬與屠夫的相遇也是一種有趣的巧合)。但是她初生的愛情加強了她對美的敏感,也就忘不了那音樂;無論什麼時候聽到它,都會被深深打動。那一刻發生在她周圍的一切皆因為音樂而生輝,而顯得美好起來。
在特麗莎去見托馬斯時腋下夾的那本小説中,安娜與沃倫斯基是在一種奇怪的情境中相遇的:他們倆在火車站相見,其時有一個人被火車軋死。在這部小説的結尾,安娜自己也躺在火車下。這是文章的對應——如音樂中開頭與結尾有着同一動機也許顯得太小説味了一些,我也同意這麼説。但是得有個條件,就是別把那些“虛假的”、“杜撰的”、“違背生活真實”的概念,也用在“小説味”這個詞語上。因為人類的生活確切地説,就是用這種方式構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