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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

    開始,他在一家離布拉格約五十英里的鄉村診所裏混,每天乘火車往返兩地,回家就精疲力盡了。一年後,他設法找一個強些的差事,得到的卻是布拉格郊外某個診所裏更低的職位。他在那裏不可能幹自己的外科本行,成了什麼都乾的通用品。候診室裏總是擠成一團糟,他對付每一個病人還不要五分鐘,無非是告訴他們吃多少阿斯匹林,給他們開開病假條,送他們去找某些專科大夫。他看自己與其是醫生,還不如説是個管家僕人。

    一天,門診時間完了,一個約摸五十歲的男人拜訪了他,那人舉止的莊重增添了幾分高貴氣。他自我介紹,是國家內務部的代表,想邀請託馬斯到馬路那邊去喝一杯。

    他要了一杯葡萄酒,托馬斯表示拒絕:“我還得開車回家,他們發現我喝了酒,會沒收我的執照。”內務部的人笑着説:“真要碰上什麼事,給他們看看這個就行了。”他遞給托馬斯一張名片(顯然那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上面還有部裏的電話號碼。

    然後,他大談特談他如何欽佩托馬斯,大談特談整個部裏的人如何難過,不忍心想到一位受人尊敬助外科醫生競在一所偏遠的小診所裏分發阿斯匹林。他讓托馬斯懂得,雖然他不能出來説話,警察是不同意採用這麼嚴厲的措施,把專家們從自己的崗位上趕走的。

    從來沒有誰想到過要表揚托馬斯,於是他非常仔細地聽這位胖官員的講話,對那人在醫學方面的知識精確和細節熟悉感到驚訝。當我們面對奉承時,是多麼沒有防備啊!托馬斯無法使自己不把部裏官員的話當成一回事。

    這不只是出於虛榮,更重要的是托馬斯缺乏經驗。當你對面坐着一個使人愉快、值得尊敬、有禮貌的人時,你要提醒自己説,他説的都不是實話,沒有一句出自真誠,是不容易的。保持不相信(經常地、完備地、毫不猶豫地),需要有極大的努力和適當的訓練——換句話説,要常常經受警察的盤問。而托馬斯缺乏這種訓練。

    部裏來的人繼續説:“我們知道,你在蘇黎世有極好的職位,我們非常讚賞你的回國。這是一種高尚的行為,你認識到了你的崗位在這裏。”他又象責怪托馬斯似的説:“可你的崗位應該在手術枱上才對!”

    “我太同意了。”托馬斯説。

    稍停了一下,部裏來的人用悲哀的語調説:“那麼告訴我,大夫,你真的認為共產黨員應該挖掉自己的眼睛嗎?你,一位給那麼多人賜予過健康的人,會這麼認為嗎?”

    “太荒謬了!”托馬斯自衞地吼道,“你為什麼不去讀讀我寫的東西?”

    “我讀過的。”部裏來的人説。聲音聽起來似乎非常難受。

    “我寫了共產黨員應該把眼睛挖去麼?”

    “人人都是這麼理解的。”部裏來的人説。聲音變得越來越悲哀。

    “你去讀全部的文章,我原先寫的那樣。你不會談到它的,登出來的文章被刪掉了一些。”

    “是嗎?”部裏來的人警覺起來,“你是説他們不是按你寫的那樣發表的嗎?”

    “他們刪節了。”

    “很多嗎?”

    “大約三分之一。”

    部裏來的人看來真的吃了一驚:“他們這樣做是非常不合適的。”

    托馬斯聳了聳肩。

    “你應該抗議!他們責無旁貸地應該迅速刊登原稿。”

    “俄國人來以前,我還有閒工夫想想這事,那以後,我還有其它事要想。”

    “但你總不願意人們認為你,一個醫生,要剝奪人看東西的權利吧!”

    “你想想,你懂嗎?這是一封給編輯的信,藏在報紙的角落裏,沒有人注意它,除了俄國使館的人員。只有他們才去找它。”

    “別那麼説!別那麼想!我親自與很多人談過,他們讀過你的文章,對你這麼寫感到吃驚。可你現在對我説,那文章與你寫的不相符合,有很多地方不對,是他們讓你寫的嗎?”

    “你是説那篇文章?不,我自己寫了交給他們的。”

    “你認識那裏的人嗎?”

    “什麼人?”

    “給你登文章的人呀。”

    “不。”

    “你是説你從未跟他們説過話?”

    “他們叫我親自去過一次。”

    “幹嘛?”

    “還是關於文章。”

    “你跟誰談的?”

    “一位編輯。”

    “他叫什麼名字?”

    直到這時,托馬斯才意識到自已是在被審訊。他馬上明白了,他説的每一個字都有可能使某個人陷入危險。他顯然知道那位編輯的名字,卻否認了:“我不清楚。”

    “好啦,好啦,”那人的聲音中透出對托馬斯不老實的惱怒,“你總不能説,他連自我介紹都沒有?”

    這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事實,我們良好的教養竟成了秘密警察的幫兇。我們不知道如何撤謊。我們的爸爸媽媽們老是命令我們“説實話”。這種思想灌輸變成了一種如此自覺的行為,以至我仍在審訊中對秘密警察撒謊都感到羞恥。對我們來説,與他爭一場或罵一頓(我們可以無動於衷),比當着他的面撤謊(這是唯一可行的),要簡單得多。

    部裏的人指責他不老即時,托馬斯幾乎要感到內疚了,他不得不逾越道德的障礙來堅持謊言:“我想,他的確作了介紹,但他的名字不響亮,我馬上就給忘了。”

    “他什麼樣子?”

    他打交道的那位編緝是一個淺棕色頭髮、剪平頭的矮個子男人,托馬斯現在盡力選擇與他相反的特徵:“高個子,留着長長的黑頭髮。”他説。

    “呵,”部裏來的人説,“有個大下巴!”

    “對了。”托馬斯説。

    “背有點駝。”

    “對了。”托馬斯心想,部裏來的人現在已經認準某個人了。重要的不是托馬斯説出了某個可憐的編輯,而是他説出的情況是不真實的。

    “那麼他要見你是為了什麼呢?你們談了些什麼呢?”

    “有關詞序的問題。”

    這聽起來象是在可笑地捏造藉口。部裏來的人對於托馬斯拒絕講實話更惱火了:“你開始説他們刪掉了你的文章的三分之一,接下來又對我説,他們跟你只談了詞序的問題!這合邏輯嗎?”

    這回托馬斯回答得毫不為難,因為他講的絕對是實話:“是不合邏輯,但事實就是這樣。”他笑起來,“他們要求我允許他們改變一個句子的語序,隨後便把我寫的東西砍去了三分之一。”

    部裏來的人搖搖頭,似乎不能理解如此缺德的行為:“他們這樣做太亂彈琴了。”

    他喝完了酒就作總結:“你是被人操縱了,大夫,被人利用了。遺憾的是你和你的病人都吃了苦頭。我們非常瞭解你積極的品質,我們知道該怎麼辦。”

    他向托馬斯把手伸過來,熱情地握了握手,然後各自乘自己的車走了。

    與那位部裏來的人談過以後,托馬斯深深地陷入了消沉之中。他怎麼能一直用快活的語調進行那場談話呢?如果説,當初他未能拒絕與那人打交道的話(他對於突如其來的事毫無準備,不知道法律寬容的限度),他至少可以拒絕象老朋友似的跟他喝酒嘛!假如有人看見他了,而且還認識那個人,必定推斷出托馬斯在為警察局工作!而且,他為什麼要告訴對方文章刪節一事呢?幹嘛要多嘴多舌?他對自己不高興到了極點。

    兩週後,部裏來的人又拜訪了他,又一次邀他出去喝酒。但這一次托馬斯提出要呆在自己的辦公室裏。

    “我完全理解你,大夫。”那人笑着説。

    托馬斯對他的話產生了好奇。對方説那些話,就象一個棋手在告訴對手:你先走錯了一步。

    他們相對而坐,托馬斯坐在辦公桌旁。他們大約談了十分鐘當時猖獗一時的流行性感冒,然後那人説:“我們為你的事想了很多。如果僅僅是我們處理這事,那就不會有什麼問題。可我們還得考慮社會輿論。無論你是有意還是無意,你那篇文章煽起了歇斯底里的反共之火。我得告訴你,有人甚至就因為你這篇文章,建議到法院去告你。法律中有一條。就是針對公開煽動暴力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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