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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開車走了6條街,停在一個雜貨店門口。打電話警察總局,找珠寶盜竊組的厲警官。他今天值夜,正好進來上班。

    “我是賴。”我説:“柯賴二氏私家偵探社的賴唐諾。”

    他的聲音一點也沒有認識我或歡迎的樣子:“嗯,有什麼事。”

    “關於戴家那件案子,我想送點人情給你。”我説:“不過我希望你,不要追究消息來源。”

    現在他開始有點興趣了:“什麼消息?”

    我説:“我們公司是在替戴太太工作。目的在本案另一角度。要是她知道我把消息告訴你,她會解僱我們的。所以你一定要掩護我。”

    “聽你説來,消息很重要似的。”

    “是很重要。”

    “講講看。”

    “保密沒問題吧?”

    “絕對。”

    “史娜莉,”我説:“戴太太的私人社交秘書,在失竊案發現後失蹤。她現在住的地方是拜度東街681號。公寓名字是顧桃賽小姐,她是她的室友。你動作要快,他們隨時會溜的。”

    “你是賴?”厲警官問。

    “是,賴唐諾。”

    “地址是拜度東街,681號?”

    “是的。”

    “公寓是一個姓柯的名字。”

    “不是,不是,姓顧。我公司另外一位老闆才姓柯。”

    厲警官語音有了一點友善。“好,我記住欠你一個情。”他説。過了一下,加上一句:“假如真如你所説。”

    “保證不錯。”我説。把電話掛上。

    我開車到戴家。車庫上面司機住的房間燈亮着。我把車停側門,輕輕走過車道,爬一層樓梯,輕輕敲門。

    司機貝法斯把門打開。

    他的外型正如我已形容,相當高大,充滿“人之初,性本善”的樣子。我不太知道,這種天生“性本善”,是不是做作。高大的身軀一點也不笨重。厚、黑、卷的頭髮給他很討女人歡心的自信。他咧開嘴巴向我笑笑,燈光下,他左頦部有一道疤痕。

    “我是賴唐諾。”我説。

    “是,我知道,有什麼事?”

    “我要進去。”

    他讓開一邊:“進來。”

    房間3面都有窗。每個窗上都有百葉窗簾。都是新的。地毯已用薄,而且已褪色。一個書架,上面不少書。我走過去看看書名,大致是半年前的暢銷書。擺飾很恰當,整理也很花工夫。貝司機説:“請坐。”

    我坐上看起來是室內最舒服的一張椅子。他坐我對面。臉上仍掛着本性善良的微笑。他説:“對我,你不必裝出戴家朋友的幌子,因為戴太太把你一切都告訴我了。也叫我和你合作。”

    “那很好。”

    “有什麼你想知道的嗎?我知道的都會講。”

    “你來戴家多久了?”

    “大概6個月。”

    “你和史娜莉差不多同時來?”

    嘴上的笑容仍在,眼中的笑容已消失:“我想我來的時候,她已經在這裏了。”

    “那她在這裏也不久?”

    “不久。”

    “什麼人替你收拾這房間?”

    “我自己。”

    “收拾得真是整齊清潔。”

    “我喜歡整潔。”

    “怎麼沒有見到牀?你睡哪裏?”

    他用頭示向只有一扇單門的方向:“那邊還有一間。”

    “我要看一看。”

    我站起,他也站起。動作很慢,好像要決定給不給我看似的。我自顧自走向門邊,表示決心。他慢慢跟過來問:“想看什麼?”語音有點尖鋭,先天善良本性已打折扣。

    “瞭解情況。”我一面説,一面自動打開門,進去。

    這也是一間3面不靠其他房子的大房間。也有窗,窗上也有百葉窗簾。有一隻單人白鐵牀。另有一隻大的雙人核桃木牀。一隻核桃木梳妝枱,上面有一塊大的鏡子,鏡子左右兩側都有燈光。有一隻廉價的雜木五斗櫃,上面的鏡子已經變形了。有幾隻椅子。地毯已經變薄。有一塊質料很好的印第安拿伯和族手工小地毯,在大牀前地上。浴室在他兩個房間中間夾着,只有一扇門。我往浴室看。整齊,清潔。一扇窗,與浴室齊寬。上面也有百葉窗。

    “宿舍不錯。”

    “嗯哼。”

    “你喜歡這種活動百葉窗?”

    “對,可以隨意通風,你喜歡的話,照樣有陽光。”

    “你一定是個好管家。”

    “我也知道,我喜歡整潔。我把每輛車都管得乾淨,隨時可用。我把車庫管得乾淨,有秩序。我有一個強力的吸塵機,可以吸車墊上的灰塵。我也經常把吸塵機拿這裏來使用。”

    “你還讀很多書?”

    “嗯哼。”

    “工作挺輕閒的樣子。”

    “你在想喔!”好心好意樣子的微笑,又恢復在臉上。

    “除了替戴太太開車外,要不要替別人開?”

    “偶而替勞太太開車。”

    “她有自己的車子?”

    “是的。”

    “你替她保養?”

    “是的。”

    “丁吉慕怎樣?有沒有自己的車子!”

    “有的。”

    “也是你保養?”

    “嗯哼。”

    “戴醫生車子?”

    “他從不叫我管他的車,他的車保養、修理都在聯合醫務大樓車庫裏。不過我覺得他從不洗車。也許過一段時間他們擦它一下,他出診的時候,不論什麼氣候,車子總要在户外,所以他説他用車做交通工具而已。撞壞了也不修。我認為他車的保險槓,可以做洗衣板了。”

    我走向五斗櫃。一把普通的黑髮刷和梳子在上面。此外有一盒爽身粉,一瓶髮油,一瓶刮鬍子水。在梳妝枱上有一把假水晶背的發刷和梳子。

    “這扇門通哪裏?”

    “壁櫃。”

    我打開門,是個大壁櫃。壁櫃也有個窗,也有百葉窗簾。幾套衣服在架子上。地下有四、五雙鞋子。不同的領帶在領帶架上。有一條粉紅色絲質領巾,也在領帶架上。

    “這裏都是你自己整理……牀也是自己整理嗎?”

    “是的。”

    我看着整整齊齊的牀:“看來大房子裏淘汰下來的傢俱都到你這裏來了。”

    “對的,戴太太更換房中傢俱時,舊的傢俱一部分就來了這裏。”

    二張牀都整理得很好。我問:“他們准許你,有的時候,可以招待客人過夜嗎?”

    他又微笑着:“偶爾。”

    我走向起居室,坐回剛才那隻椅子。“來支煙?”我問,把香煙盒送到他前面,他拿了一支,二人都點上。

    “還要知道什麼嗎?”

    “是。”

    “什麼?”

    “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車庫到工具室門口,在戴醫生屍體被發現那天晚上。”

    “對的。”

    “你沒有進來。”

    “當然沒有。警察到東到西。那一天是我休假。我回來睡覺。女傭説戴醫生死了。我向內一看,見到驗屍官和那麼多條子。事情發生時,我不在家,我又幫不上忙,我就不必出來湊熱鬧了。”

    “你還是站在門口一、二分鐘。”

    “有。”

    “之後你去哪裏了?你沒有上樓,至少我沒聽到你上樓。”

    他説:“樓梯是水泥的。我的腳步也不重。”

    “這樣説來,你還是上樓了。”

    “是的。”

    “隨即上樓了?”

    “倒也沒有隨即上樓。過了一會兒。”

    “還是過了好一會兒吧?”

    “那有什麼關係呢?”

    “我要知道而已。”

    他的眼睛現在看到憤怒了。厚厚下唇挑戰似的把嘴閉緊。他不説話。

    “到底是多久之後。”我緊追不捨。

    “無法奉告。”

    “為什麼?”

    “我沒有看錶。”

    “可能是半小時之後?”我問。

    “是的,有可能。”

    “可能是幾個小時之後?”我問。

    “我告訴過你,我看不出有什麼區別。”

    我説:“據我回想,你離開那地方時,警察正在説要取每個人的指紋。他們剛發現首飾盒。”

    他説:“賴,你給我聽着,你也許是個自以為聰明的小傢伙。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我不預備管你的閒事,我也不要你來管我的事。出事的晚上我都不在這裏。有必要時我可以證明我在哪裏。首飾的事,我完全不知道。現在請你不要來煩我。”

    我説:“你壁櫃裏那條領巾真漂亮。”

    我看到他有迷惑的眼神:“領巾?”

    “是的,粉紅絲質領巾。”

    “噢。”

    “是你的嗎?”

    他猶豫一下,説道:“不是的。”

    “那麼,是誰的呢?”

    他想了一下,説:“我不覺得這跟你有什麼關係。”

    “也許有關。”

    他突然笑着説:“少來,不要逼我。”

    “我沒有逼你,我只要知道是誰的領巾。”

    “我不知道是戴太太的或是勞太太的。我清理車子時在車裏發現的。我原要問一下。我拿了上樓,因為那件事一激動,忘記得乾乾淨淨。我會找出是誰的。現在,我的每件事你都知道了。可以……”

    “房間裏的地毯,你來之前就在那裏吧?”

    “這有什麼關係?”

    “是不是?”

    “是的。”

    “那印第安地毯是後來的?”

    “是的。”

    我擺頭向那些窗户:“窗上本來是用窗簾的?”

    他沒有説話。

    “這些百葉窗是什麼時候換上的?3個月左右吧?”

    “差不多。”

    “能不能請你告訴我,確實是多久之前。”

    他想了一想説:“4個月。”

    我説:“好,現在我們來看一下,那絲巾是你清車清到的。本來是想問一下是誰的,後來,因為戴醫生的意外死亡,一激動就忘記了。”

    他沒有回答,由於我固執地等着,他慢慢地點點頭。

    “那,你撿到這條領巾的日子,一定是首飾失竊那一天,或是第二天。”

    “第二天。”

    “也是戴醫生死亡那天?”

    “是的。”

    “你是整天休假?還是晚上休假?”

    “只是黃昏之後。”

    “你什麼時間撿到這絲巾的?早上還是下午?”

    “你到底想證明什麼?”

    “假如你是上午撿到的,”我解釋,“你就立即會問,不太可能先把它帶上來藏壁櫃裏。除非你快下班的時候,你不願意再回進屋子。也許你另有約會,不願遲到了。”

    他細想了我説的話,點頭説:“是的。”

    “這樣説來,你撿到這條領巾的時間,應該是5點鐘?”

    “差不了太多。”

    “那晚上,你晚飯在屋子裏吃的嗎?”

    “是的。”

    “你吃飯,是不是在廚房,和僕人一起吃?”

    “是。”

    我説:“我們再來研究一下那絲領巾,也許是重要的。”

    “不見得有什麼重要性。”

    “首飾失竊之後的一天,一個女人用車外出,沒有請你開車,否則你會記得是哪一位。你撿到絲領巾,不知是兩個女人中哪一個的。用車的時間你也不知道,否則你只要交給女僕帶進去還給她。再想想只有一個理由,你不把領巾請女傭帶進去問問,還給兩個女人中的一個,就是你知道,用車的人,不希望另外一個人知道她用車出去過。你説説看,是什麼原因?與人有約會?”

    “你真會無中生有。”

    “不是無中生出來的,是從絲領巾巾生出來的。”

    “在我看來差不多。”

    我説:“現在,你來告訴我,領巾的主人,為什麼不希望另外那女人,知道她曾經用車?”

    “我告訴你,我根本沒有這樣想過。我快下班的時候撿到它。我帶上來,就忘了。”

    “你説過,你忘記歸還的理由,是醫生死亡引起的激動。”

    “沒錯。”

    “星期三晚飯後你不會整車子,星期三很晚戴醫生才死亡。”

    他説:“你剛才已猜對過。老兄。我有一個約會,我時間算得很準。我飯後立即去赴約。這樣解釋清楚了嗎?”

    我説:“是的,實際上這裏有三個女人。戴太太、勞太太和史娜莉。是史小姐的領巾吧?”

    “不會。”

    “你確定?”

    “不太確定。”

    我説:“我們再看看這領巾。”

    他沒有立即動作,又過了一下,自椅中起立,用優雅闌珊但無奈的步法走向卧房。他一開始,我即跟着。他走進壁櫃,我移向梳妝枱。我用食指拇指插進化妝台上的發刷,拉出幾根頭髮。我用二個手指一卷,把它放進了背心前口袋。他從壁櫃走出來。我走向他把領巾接過,站在燈光下細看。過了一下,我把領巾還給他。

    “沒有記號這是誰的。”他説,一面把領巾塞進口袋。

    我説:“這是女傭人珍妮的。”

    他無法掩飾臉上驚奇的表情。

    “沒錯,是她的。”我堅決地説。

    “你怎麼會這樣想的?”

    “這種顏色和戴太太皮膚、頭髮、眼睛的顏色都配不起來。對勞太太言來質料又太差了。你自己説不是史娜莉的。只剩下珍妮。另外一點,領巾上的香水就是她用的那種。”

    “找我麻煩,是嗎?”

    “沒有,只是告訴你事實。”

    我走回外間又坐下來。他走回他原坐的椅子,想要坐下,又改變意見,站在那裏等我離開。

    我把香煙熄掉。他看看手錶。我不經意地説:“在局子裏邊的時候,沒有用現在這個名字吧?”

    “當然不……”他突然停住,怒視着我,臉上現出兇相。“你……你這混蛋。”他説:“狗頭狗腦的,搞什麼?你……”

    “不必這樣,”我告訴他,“你聽到要留指紋就開溜,我就知道你進去過。坐下來告訴我。”

    他從椅子後面轉過來,坐到椅子上。

    “到底怎麼回事?”我問。

    他説:“算你對,我是進去過,這又有什麼關係。”

    “什麼前科?”

    “空頭支票。每次我有困難,我忍不住開幾張花花,錢不多,10元、20元,總數也只百把元。快到期我就急着找出支票在什麼人手裏,想辦法擺平。”

    “用現鈔擺平?”

    “我沒現鈔。”

    “那怎麼擺平法?”

    “好多種方法。”

    “還是還清了?”

    “當然,那時每次都可還清或擺平。我求他們暫時不要提款,我省錢一次或分次還他們,給他們做點事,或者……反正可以擺平。”

    “那時沒有陷下去?”

    他説:“差不多每半年需要出面料理一陣子。每次都很順利,我也有一點喜歡這樣子。何況我還有正當工作。”

    “出毛病那次呢?”

    “支票跳票,我又失蹤比以往久了一點。老闆一再警告過我,我也表示過絕不再犯……很多次。這次數目也多了一點。老闆開除我,一切就都浮出來了。”

    “是什麼職業?”

    “司機。”

    “判多久?”

    “1年。”

    “多久前?”

    “2年前。從此我痛改前非,沒再犯過。現在你知道了,預備怎麼樣?你要説出來,我又要失業,而且拿不到服務證明。找不到工作,又要回老本行,開空頭支票。”

    “在哪裏執行的?”

    他搖搖頭説:“已經過去了,不提也罷。”

    “告訴我哪裏服的刑,對你有什麼損失呢?”

    他説:“我是用真姓名服刑的。沒辦法,要身分證明。好在老人家沒聽到。我也不會讓他們知道。媽媽以為我去非洲了。她老了。要是她知道了,非急死不可。我個人倒無所謂。這是為什麼我不要條子留我指紋。貝是我出獄後自取的姓。我除了和母親寫信外,都不用真姓名。信也是寄郵局自己去拿的。”

    我站起來。他跟我到門口。他問:“這些,你不會告訴別人吧?”

    “暫時不會。”

    “以後呢?”

    “看情況而定。”

    他開始關門。我轉身踏上一級階梯,説:“還有一個問題。”

    “什麼?”

    “當你在樓上的時候,要是樓下車庫引擎在轉,你聽得到嗎?”

    “引擎沒有做事的空轉,是聽不到的。我保養的車子,即使在車子邊上,也不太容易聽到聲音。但是,我在樓上,樓下車庫有人發動引擎,我是一定會聽到的。還有什麼問題。”

    “沒有了。”我説。他把門大聲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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