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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來到白京旅社,我把自己登記為俄勒崗州克侖福市來的華林敦先生,租了一間有浴廁的房間,要僕役把僕役頭請來談一談。

    請來的僕役頭一臉龜鴇,淫媒,拉皮條的傻笑和順從樣。一臉不用我開口,他可以完全知道我要什麼的信心。

    “你不是我要找的僕役頭。”我説。

    “別人能為你做的,我都能為你做。”

    “不是這件事,我要找的是我老朋友。”

    “什麼名字?”

    我説:“我想名字已經改過了。”

    他笑了:“告訴我他以前的姓名,我可能認識他。”

    “告訴你,你一定會認識。”我讓他看到我確信的神情。他不傻笑了,“我們共有三個人值班。”他説。

    “都住在旅社裏?”我問。

    “我往裏面,我在地下室有一間房,其他都外宿。”

    “我要的人,”我説:“大概25歲,頭髮又多又黑,一個短而粗的鼻,深藍灰色的眼。”

    “你在哪裏認識他的?”他問。

    我故意猶豫一下,説:“堪城。”

    答案正中目標!那僕役頭做了一個合作的姿勢説:“那是葛求偉,下午4時來接班到午夜12時。”

    “葛一嗯?”我緬懷往事地問着自己。

    “你認識他時也是這個姓嗎?”僕役頭小心地問。

    我故意敏感地等了一下回答了一個:“是。”

    “我瞭解了。”

    “哪裏可以找到他?”我問。

    “在這裏,4點鐘之後。”

    “我説現在。”

    “我也許可以找到他的住址,也許你可以用電話找他。”

    “我還一定要見到他才行。”我説:“他認識我的時候我用的是另外一個名字?”

    “我去看看能不能幫你忙。”

    “謝謝。”我説,他走後我把門關上,我把錢包取下,開始自錢包中拿出一堆堆100元及50元大鈔,共有8450元之多,我把鈔票分成四疊,分放在褲子各口袋中,把錢包捲成緊緊的一束。

    僕役頭來回報,“他住在鈴木房間出租。”他説:“假使求偉不想見你,不要告訴他消息來自何處。”

    我給他一張50元鈔票説:“能不能找回我45元。”

    他的臉又變成高興與順從,“當然,”他説:“馬上找回你45元。”

    “再帶份報紙給我。”我告訴他。

    當他把45元及報紙送來後,我用報紙包起錢包離開旅社,我來到火車站,坐在一張長椅上數分鐘,把紙包留在長椅上,我站起來走我的路。

    在車站的郵政支局裏,我買了一個特別專送的信封。收件人寫上鈴木房間出租交葛求偉先生,把報紙撕開摺疊放在信封裏,封上口,叫部計程車去鈴木房間出租。

    鈴木房間出租第一層有一個開向街道的門,一個上樓的木梯,一個小櫃枱上面有一個鈴,一本登記本和用紙板做成的告示牌,牌上污漬斑斑,上面寫着,“請打鈴叫經理”,我打鈴。

    沒有反應,我又打鈴。過了10秒鐘,一位瘦臉金牙婦人微笑着出來看我有什麼需要。

    “葛求偉先生的特別專送。”我説:“你可以簽收嗎?”

    “他住18號,走道到底就是。”説完就關閉那有金牙的嘴,轉回她自己的房間,房門也跟着關閉。

    我走進來到18號,正經地輕敲房門3下,沒有反應。我試着用懷刀插進彈簧鎖來開他的門,5分鐘之後發現做小偷也不是太容易,我從毛絨已大部磨掉的地毯走回那櫃枱。鈴,登記本和紙告示沒有移動過,我抬起一端有鉸鏈的活動櫃枱板進入櫃枱裏面。四周看着,有6捆待洗的衣服,3、4本雜誌和一隻紙箱子。我繼續看,終於看到了我要找的,一個鐵釘釘在牆上,釘上掛一根粗鐵絲,鐵絲尖端彎成一個鈎,鈎上掛着一隻鑰匙,我謹慎地拿下鐵鈎使它不發出聲響,走回走道。

    通用鑰打開18號的門一點困難也沒有。

    這小子已經開溜了。

    幾件髒衣服丟在壁櫃地板上,還有一隻有洞的襪子及用過的刀片也丟在附近。5屜櫃中什麼也沒有,只有條褪色的領帶,杜松子酒的空瓶及捏皺了的空煙盒,牀鋪自上次整理好後沒有睡過人;雖然被單看起來早就該換洗了。

    整個場所有臭味、骯髒、沮喪,已沒人居住,廉價柳安木的5屜櫃上有一面褪了水銀的鏡子,扭扭曲曲地照映出我東腫西瘀的臉。

    我走回壁櫃撿起骯髒的內衣看有沒有洗衣店號碼,有一個陳舊的X—B391,已褪到差不多不能辨識了,相同的號碼在內褲褲腰上,不過是新近所寫,用的是不同筆跡。我記下號碼,離開房間,關上房門。走回櫃枱,停在櫃枱外面把鐵絲鈎用腳自地下輕移到原來釘子下面,好像是它從釘上掉下來似的。

    葛求偉可以笑得出聲音來,我出25元向他買了一技熱得炙手可熱的黑槍。葛求偉值班時間既是下午4時至午夜12時,他習慣上可能每天要清晨2時上牀,這個時候他不在牀上而懂得開溜,當然是知道了那枝黑槍出了毛病,已經東窗事發。我不知他消息來自何處,又那麼快,我也沒有立即可找出答案的方法。

    我等候在街口,攔到一輛計程車,來到機場。包了一架小飛機,這到亞利桑那州的猶馬市。

    一到猶馬我自己覺得變了一個演員,我要演出一幕戲,這幕戲不知在我腦中預演過多少次,我要演好這幕戲。

    我走進第一國家銀行,來到開户窗口説:“我的名字是王有德,我有點現鈔要投資。”

    “請問王先生,你要那類投資?”

    “任何可以快速生利的投資都可以。”

    銀行職員微笑着説:“好多人都想有這種投資,連我自己也想要呢。”

    “沒錯,我可沒有要你幫忙找,我自己會找,不過找到的時候,要你們合作。”

    “你要開一個户。”

    “是的。”我從口袋中拿出2O00元現鈔來。

    “你住哪裏,王先生?”他問。

    “還沒有找到住處。”

    “你從東岸來?”

    “不,從加州來。”

    “才到。”

    “是的。”

    “請問在加州從事哪行事業。”

    “眼明手快搶點帽子。”我説。“不過加州已經發展到了極限一百,而亞利桑那可正在蒸蒸日上。”

    他拿出一張開户申請卡及簽名存根,叫我簽字,數妥了我給他的現鈔,完成手續,他説:“本行為客户方便備有兩種支票,一種是長長一本,另一種可以摺疊放在身邊一如皮夾,請問喜歡哪一種?”

    “皮夾式。”

    他拿出燙有第一國家銀行金字的假皮皮夾,夾好空白支票,交給我,我把它放進口袋,與他握手,走出銀行。

    我來到商業銀行找到管開新户的職員,自稱王有德,握手,告訴他剛才的老套,存進了2000元。又租了一個保險箱把仙蒂給我的餘款存入。

    下午兩時左右我已租好一間住房,預付一個月房租,告訴房東太太,我的行李隨後會運來。

    我在城裏晃着,看看各名牌汽車的代理行。我找了家看來最大的進去,我選中一輛輕便房車,要求立即交貨,我告訴車行我對這種車型十熟悉,我希望立即有車用,當場交割,沒有新車我可以接受他們用來示範的。他們説正好有一輛示範用好車,只要半小時整理就可出車,我同意半小時後自己來取車。他們問我要不要分期付款,我説不必,現鈔交易。我問經理總價,立即拿出票夾,開了一張1672元的支票。

    在支票上籤了字,我説:“今天是我在猶馬的第一天,我要到猶馬來投資,有什麼生意值得投資的?”

    “哪一種投資?”經理問。

    “用現鈔來投資,風險不能太大,利潤要很厚,又希望能快速回本。”

    一下打動他的心,可也使他陷入某種顧慮,他皺眉集中思考了幾秒鐘,慢慢地搖頭説:“沒有,至少目前想不到,我會代你留意,王先生,請問你在本市住哪裏?”

    我做了一個一時忘記地址的表情,説道:“我的記憶也真差,經常就忘了。”摸索着把皮夾中房租的收據拿出來,我抓着使他看到公寓的名字。“囑,是的,”他説:“我知道那地方,我會與你聯絡,王先生。”

    “那謝了,”我説:“我30分鐘後回來,到時我要用車。”

    我走進一家飯店,要了他們最大的牛排,用好的葡萄酒配合,我再去車行取車,我的支票夾在一些與車有關文件之上。

    “要麻煩你在好幾個地方簽字,王先生。”

    我注意到什麼人在我支票上的左上角用鉛筆批了‘oK’兩個字,又在下面簽了一個字。

    我依他們指定在文件上籤了幾個王有德,我和每個人握手。爬上車把車開走,我直接到第一國家銀行,離下午關門只差15分鐘。

    我走向櫃枱,寫了一張見票即付的匯票,抬頭傅樂聲先生,票額5692元。我又簽了一張1800元的支票,我走向付款櫃枱,對行員説:“我是王有德先生,早上我在這裏開了一個户。我在選擇投資,現在有一個急需現金的機會,這裏有張付現匯票要給博先生,我希望經由我洛杉磯國家安全銀行存户裏匯給他,而且要快。”

    他拿起匯票説:“請等一下,王先生——”

    “不必,”我説“我不要你們做保,我希望經由你們銀行系統寄過去,所需一切開支請洛杉磯帳户內扣。”

    他給我一張收到匯票的收據。又問:“你是不是另外要點現金?”

    “是的,”我説,同時給他那一張1800元支票,一面看着我的表。

    他説:“請稍候。”他校對了帳户及簽字,猶豫了一下問:“請問要什麼面額的?”

    “百元券。”

    他把錢給我,我謝了他,開車到商業銀行,走進保險庫把1800元全部放進所租的保險櫃內,於是我上車開車離城,經過科羅拉多河上的橋進入加利福尼亞州。我停車約半小時,坐在車中抽煙,讓腹中的牛排充分消化,我再次發動車子開向不遠前設在大路右側的加州檢疫站。

    為了維護農作物不受害蟲侵損,加州當局設站停車檢查每輛進入加州的汽車,包裹須打開,毯子要燻煙,有許多問話,開車的都不勝其煩。

    我開進檢查站,一個男人出來打量着我。我向他叫喊着,只是特別小心所有字連在一起,腳踩着空油門聲音特別噪,他反正也聽不到我叫什麼,他叫我把車開到一個檢查規定位置,我蘑菇着慢慢前進。

    後望鏡中見到兩百碼外一輛警用機車快速駛過來。

    我把車吃上檔開始前進。

    機車警官向檢查站大聲叫吼,我的車加速前進,警笛開始尾隨我大鳴,我前面的車紛紛讓開正好給我趕路,警官用機車尾隨我到風積沙丘的附近開始掏出槍來,看他真要玩火的時候,我把車拉向路邊停車。

    警官對我一點也不冒險,他接近我時手槍指向前方。

    “手舉起來!”他説。

    我手舉起來。

    “什麼鬼主意?”

    “什麼主意?”

    “別來這一套!”

    “就算你捉住我了。”我説:“這是輛新車,我才在猶馬買的,我要試試可以開多快,我要罰多少,超速1哩1元?”

    “在檢查站為什麼不停車?”

    “我停啦!那個人做個手勢叫我走。”

    “走你的鬼!他叫你靠邊停車。”。

    “那是我誤解了。”我説。

    “車是在猶馬買的?哪一家店?”

    我告訴他。

    “什麼時候買的?”

    我告訴他。

    “把車轉回來,我們回去。”

    “回去哪裏?”

    “檢查站。”

    “去你的,我在愛爾聖吐有事要辦,”

    “可以,請依法把我帶到最鄰近可以使用的法庭。”

    “用什麼付的車款?”他問。

    “支票。”

    “有沒有聽到過使用空頭支票要判多少年的刑?”他問。

    “沒有。”我説。

    他説:“夥計,你給我馬上開車經過那個橋回到猶馬去,那賣車給你的人要問你些有關那張支票的問題。你以為你聰明,但你太早行動了15分鐘。他們在銀行關門前去提款。”

    “那又如何?”我問。

    他笑了:“你回到那裏他們會告訴你的。”

    “回哪裏?”

    “回猶馬。”

    “為什麼?”

    “使用空頭支票,詐欺,也許還有其他的。”

    “我不回猶馬去。”我説。

    “我看你要去。”

    我伸手去打火。“我知道我的權利。”我説:“我現在在加州。你不能把我越州帶回亞利桑那州,除非你有逃犯引渡狀。”

    “喔!”他説:“那樣簡單咂?”

    “本來就是如此。”我説。

    他點點頭。“好,老兄,你要去愛爾聖吐,我們就去愛爾聖吐,你在前面開,我在你後面,不可超速,這裏時限45哩,我准許你50哩,你試51哩,我開槍打你輪胎,懂了嗎?”

    “你沒有拘捕狀不能拘捕我。”我説。

    “你再説,出來!我要搜查一下你有沒有帶武器。”

    我靜靜地坐在駕駛盤後面。他一隻腳踩在車架邊上,左手飛快扣住我襯衣領子。“出來!”。他叫着,右手的槍威脅着。我出來。

    他在我身上拍着找尋武器。又仔細看過車裏面。

    “記住,”他説:“兩隻手都放在駕駛盤上,不要想歪主意,你要求引渡,我就他媽給你引渡。”

    “我不喜歡你的態度。”我説:“我抗議你這種蠻橫行為,你侵害我的人權。我—一”

    “馬上行動!”他不要我説下去。

    我馬上行動,我們開進愛爾聖吐,他帶我到警長辦公室。副警長伴着我。警官和警長兩人談着。我聽到他們用電話聯絡。我被帶到監獄。警長説:“王先生,你看起來是好人,你何必要這些花樣呢,你為什麼不回去面對現實?你自動回猶馬吉也許一切可以簡單一點。”

    我説:“我有權不説話。”

    他警告説:“你要耍這些,也只好由你。”

    “我要耍這些。”我説。

    他們把我關進一個牢房和四、五個囚犯在一起。我就是不説話。晚餐送來我也不吃。晚餐後不久警長進來問我能不能自動放棄引渡狀,不須引渡狀自願回猶馬,我對他説去他的。

    我在牢房裏住了兩天,也吃了牢飯,老實説不算太差,只是氣候太熱。此外我沒有報紙看,一點不知道外界情況變成怎樣了,他們又把我放到另一牢房,由我獨居沒人可以談話。

    第三天,一位帶着闊邊帽的大個子男人,跟警長進來,對我説:“你——王有德?”

    “是的。”

    “我自猶馬來,”他説:“你跟我回去。”

    “有沒有引渡狀?”我問。

    “我有引渡狀。”

    “我拒絕承認你的引渡狀,我要留在這裏。”

    他裂唇大笑。

    我抓住犯人用的吊牀,升高我的聲音:“我要留在這裏!”

    這大個子嘆氣説:“這種天氣硬拉你出去太累了。小子你還是識相自己出來上車好一點。”

    我向他大叫:“我要留在這裏不走!”

    他推我轉向,大個子拿出手銬銬住我雙手,我拒絕説話,他們把我弄出牢房,弄進汽車。

    大個子給我加一付腳鐐。“你自己找的,”他一面擦掉前額的汗珠,一面説:“你為什麼不合作一點,老天!那麼熱。”

    “對我如此你會後悔一輩子。”我説:“我又沒犯什麼罪,你們不能誣衊一個好——”

    “閉嘴!你給我省着點。”他打斷我的話:“那麼熱,我還要開車,我不要聽你噴嚏。”

    “要聽也不給你聽。”我説,把自己舒適地靠向車座。

    我們開車經過閃閃發光火熱的沙漠。烈日照耀下地平線扭曲得像波浪,空氣太熱吹到我臉上,連眼珠也像煮雞蛋快熟的感覺。車胎有如粘在公路上,滾動時不斷因纏結又拉離發出哀怨的咧——涮——側。

    “你真會選最好的天氣出工。”我説。

    “閉嘴!”

    我就閉嘴保持靜默。

    我們一路往猶馬直達法院。副地方檢察官對我説:“王先生,你給好多人增加了太多麻煩。你自己有什麼好處呢?”

    “他們本來不必自找這些麻煩的。”我説:“假如你以為這些是麻煩了。你看冤情大白之後他們有多麻煩。”

    “他們會有什麼麻煩?”

    “我要控告他們惡意起訴。不單拘捕及污辱人格。”

    他打着哈欠説:“不要説笑話,我都快笑死了。本來小事一件,車子不是全新的,本是示範車,你多開了幾哩路,只要還給他們,他們也許不為已甚,但你弄到必須引渡等等,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他們為什麼不把我付的支票去兑現?”我問。

    他笑着説:“因為你先一步去銀行把錢取走了。”

    “瞎説。”我説:“那是另外一家銀行。”

    “什麼叫另外一家銀行?”

    “你知道我什麼意思。”

    “我當然太懂你什麼意思了。那是用之有年的金光黨方法。你存兩千元在銀行裏,你把支票留在車行裏知道他們會查你存款夠不夠,你知道他們在手續辦全,你開走車前不可能拿去兑現。你在銀行關門前趕去把錢提剩兩百元。你想任何人發現支票不夠,存款前你有18個小時,只是你自己算錯辦得早了一點點。車行在你離開銀行後5分鐘去銀行,他們每天結束營業要把現鈔支票都存進銀行。”

    我瞪着他,讓自己的眼睛睜大,下頜垂下。“老天!”我説:“你説他們把我的支票拿到第一國家銀行去兑現!”

    “為什麼不?那本來是第一國家銀行的支票。”

    “不,不是的。”我説:“我給他們的支票是商業銀行的支票。”

    “不,不是。”我説:“那麼我的1800元是從商業銀行提出的。”

    “你老提商業銀行,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他問。

    “因為我在那邊也有一個户頭。”

    “也有個户頭。”

    “是的。”

    “有什麼可證明的?”

    “我準備開車趕夜路。”我説:“我不想把支票本帶在身上,我把它放在信封裏寄到總局留交自取,你可以派人去拿來看,就足可以證明我不在騙你了。”

    那大個子警官和副地方檢察官交換着眼神。

    “你的意思你不是金光黨?”副檢察官問。

    “當然不是。”我説:“我承認我開了一張假的匯票給一位不存在的傅樂聲先生。我就是要開車去洛杉磯以博先生名義把匯票拿到。但我沒欺騙任何人。我給銀行增加點業務而已。”

    “那目的是什麼呢?”

    “建立一點銀行信譽而已。”我説:“我要銀行覺得我業務繁忙,信譽良好,可沒有法律禁止我如此做呀。”

    “但是你給車行這張支票,隨後又自存户中將存款提剩兩百元。”

    “沒有,我提款提的是另外一家銀行。至少我確信是從另外一家銀行提的。”

    助理檢察官用電話問商業銀行,“你們有沒有一位王有德的客户?”他問。

    他握着電話等候了一下,對方在電話中回了一些話。他深思了一下説:“謝了,有事再聯絡。”

    他説:“給我寫張便條給郵局,授權我可以去拿你在郵局交你自己的信。”

    我照他意思寫妥交給他。

    “在這裏等。”他説。

    我就在他辦公室等了一個小時,當他回來時,那賣給我汽車的人和他一起進來。他説:“哈羅,王先生。”

    “哈羅。”

    “你給我增加了一大堆困難。”

    “你給你自己增加了一大堆困難。”我説。“老天,也許你已經知道了這是一場誤會,你為什麼不直接和我聯絡,假如我要騙你錢,為什麼我不把銀行錢領光,還要留200元在户頭裏?”

    “但是——你看——換了你,在當時情況,你會怎樣想。”

    “我怎麼知道你會怎樣想?”

    “這樣。”他説:“你看中那輛車,價錢也沒算你貴,我們只要車款。”

    “你會得到一記耳光。”我説:“另外有人會告訴你誣告,非法拘捕,誣衊人格及其他罪狀。”

    “胡説。”副地方檢察官説:“不要來這一套。就算你有錯誤,但這是你的錯誤,不是他們的錯誤。”

    “好呀!”我説:“你跟你地方人士一鼻孔出氣,我要自外地聘個律師來,我從洛杉磯請個好的律師來。”

    他笑着。

    “那就從鳳凰城請一個來。”

    他們交換眼神。

    “王先生,”車行人説:“這完全是誤會,但是是你的錯誤。你從錯誤的銀行中提了款。也可以説是給我們錯誤銀行的支票。我也不知你怎麼錯的。”

    “我是弄糊塗了一點。”我承認。

    “我們兩人都得了一次不幸的經驗。州政府不肯出引渡狀除非我們付所有的費用。我們也損失不少錢。這樣好了,王先生,你給我們一張商業銀行1672元的支票,我們兩人握握手,一切叫停,怎麼樣。”

    我説:“我會給你商業銀行的支票。那是因為我從不欠人錢。我承認我有錯誤,但你不該立即自以為然,請警方處理,那要叫你花錢的!”

    副檢察官説:“王先生,打官司是沒好處的。事實上你的行為造成技術上的罪行。假如車行存心不良,他們也可以告你。”

    “讓他們告呀!”我説:“我在監獄待的每一天,都會叫他們花錢的。”

    警長也參與會活,他説:“我看既然這是一場誤會,我們不要意氣用事,我們要想正當方法解決。”

    我説:“我要這輛車,我仍要這輛車。這車不錯。我也願意一付1672元。我跑錯銀行提我自己的錢。如此而已。”

    “那你不再追究其他一切了?”警長問。

    “我可沒這樣講。”

    副檢察官對車行人説:“除非他簽署放棄一切訴訟權,否則事情總不能解決。”

    “好了,好了。”我作投降狀:“你們寫好,我來簽字,把雪茄拿出來慶祝慶祝吧。”

    副檢察官打好一張文件,我仔細看過,他們對我的一切控訴權都全部放棄。我也不可再因此事控告他們。我對副檢察官説:“我要你和警長共同簽署。”

    “為什麼。”

    “因為,”我説:“我對這裏的手續不太熟悉,我不希望自己的權利放棄之後又出什麼鬼,證明上只説車行不可再予追訴,但警方如何?法院如何?”

    “沒這回事。”他説。

    “即沒這回事,你們答覆又何妨?你們不籤我也不籤。”

    大家簽了字,我拿到一份.放入口袋,他們給我一張商業銀行空白支票,我簽了車款的錢。大家握手,車行的人先回去。大個字原來是副警長,他説:“從沙漠開車回來真熱死人了。”

    我站起,裝出心事狀。開始在他們辦公里走來走去。警長奇怪地看看我説:“王先生,怎麼了?”

    “我心裏有個解不開的問題。”

    辦公室中很靜,警長,副警長和副地方檢察官都專注地在着我踱我的方步。

    “什麼問題。”警長説:“説説看,也許我們能幫點忙。”

    “我殺了一個人。”我説。

    全室靜到可以聽出繡花針落地。

    副地方檢察官打破肅靜。“你做了什麼?王先生。”

    “殺了一個人。”我説:“再説,我的名字也不叫王有德。我真正的名字是賴唐諾。”

    “喔!”警長説:“你的花樣也太多了。現在又怎麼啦?”

    “不是耍花樣。”我説。“我用王有德名義來這裏重新做人。倒不是冒名頂替,而是重新開始。但是不行,良心受責太多,就是對不起死者。”

    “你殺了什麼人?”警長問。

    “一個叫韓莫根的人,你也許見過報,是我殺的。”

    眼神在他們三個人中間飛來飛去有如內野傳球似的,警長突然改用非常和藹關心的語氣説;“也許你把心中一切吐出來後,會好過得多。賴先生,是怎麼發生的?”

    “我有一個職位是當私家偵探;替一位柯白莎太太工作。韓莫根有位太太名叫仙蒂。仙蒂有位朋友赫艾瑪與她同住,艾瑪可真全身是女人。”

    “我受僱把傳單送達莫根。我知道有人要扼殺艾瑪。我問她,原來有人進入她卧房,她醒來那人扼他,她拼命掙脱。她為此怕得要死。”

    “她是好人,我喜歡她。我不放心她單獨留在公寓裏。我説她管她睡覺,我躲在壁櫃裏保護她。她不同意,因為仙蒂與她同室,我們説好仙蒂回來我就離開。

    “我們談到很晚,不知仙蒂何時回來,我叫她睡,關上燈坐在壁櫃裏。我帶着槍我儘可能不睡,但終於合了一下眼。醒來時聽到艾瑪在大叫,我打開手電筒,一個男人在牀旁扼她喉嚨。手電筒亮光使他想逃,我也太緊張了,一扣扳機他應聲倒下。我把槍拋在地下逃出了公寓。艾瑪自牀上跳起隨我出來。風把門吹上,是彈簧鎖再也回不去。她説她可躲起來等仙蒂回家,我們也不想報警,我們想仙蒂回來可能有什麼辦法把此事掩蓋起來。艾瑪決定為我頂罪,所以我就開溜。”

    “我後來知道她把一切頂起。我本來想她可以用自衞脱罪,但是後來事情演變不是那回事。”

    警長説:“請坐,請坐,慢慢來,不要急,至少你現在心裏平靜多了,賴先生,那把槍你從什麼地方來的?”

    “那完全是另外一段。”我説。

    “我也知道與此無關,既然已經説了,你把心裏一切吐出來,你就會很舒服。説一半你仍會心裏難過的。想想看你全部吐露之後今晚睡得平安多了。”

    “槍是孔威廉給我的。”我説。

    “孔威廉又是什麼人?”

    “我在東部時常在一起的人。”

    “東部那裏?”

    “堪城。”

    接下來的無聲中我聽到副檢察官倒抽了口氣。

    “你最後在那裏見到孔先生?”他問。

    “他在洛杉磯衞樂路有個住處。”

    “幾號記得嗎?”

    “907號—一可能。他所有手下弟兄都來了。”

    “弟兄是些什麼人?”

    “喔,弟兄就是弟兄,”我説:“法萊,和其他。”

    “是他給你的槍?”

    “是的,當我決定坐在壁櫃裏保護文瑪,我知道沒有東西保護自己是不行的。我的拳頭連自己也保護不了,還護什麼花?我請柯太太給我支槍,她取笑我。我只好去見孔先生。我把當時情況告訴他,他説:‘對對對,你是需要一點東西自衞。我有什麼,不要客氣,你拿來用。’”

    “孔先生又從哪裏得來這支槍?”副檢察官問。

    “他的太太也在那裏。”我説:“他叫她小美人。他告訴她去——喔!我想孔先生和此事無關,我還是不要談他。他的槍哪裏來沒什麼重要。”

    “你在堪城認識孔先生?”

    “沒錯。”

    “你在那裏幹什麼的?”

    我整後説:“我告訴過你我們不牽孔先生進來。我只説我自己和韓莫根。我想我已經説完了。你可以向加州警方證實這一切。”

    “詳情我們也知道。”副警長説:“報上刊得大大的。那女孩目前是兇嫌。”

    我説:“我知道,她是代我受過,我希望我早點自首。”

    “我們還是對槍有興趣。’港長説。

    “為什麼?”

    “你什麼時候拿到的?”

    “出事那天下午。”

    “什麼地方?”

    “我告訴孔先生我要一支槍。他説他會給我一支。他問我什麼地方可以找到我,我告訴他等一下我要去白京旅社用哈唐諾的名義住店。他説他會派人給我送槍。”

    “你就去旅社裏拿到槍?”

    “是的。”

    “什麼人在旅社裏和你在一起?”

    “赫艾瑪,她跟我一起登記。我記得是620室。”

    “什麼人把槍帶給你。”

    “一個叫葛求偉的男人。他據説是旅社的僕役頭。不過我有靈感他是孔先生的人。我想孔先生為其他原因把他放在那裏做眼線的。”

    警長説:“這些話你要能證明才有用處。”

    “我能證明什麼?”

    “有關這支槍,”他説:“這是一支燙手槍,在堪城這支槍謀殺過一個人。”

    “在堪城?”

    “是的。”

    “什麼時候?”

    “兩個月以前。”

    “老天!”我説。

    “你能不能證明這支槍是葛求偉交給你的?”

    “當然,孔先生不會否認他給這支槍——不過,這是燙手貨的話,也許他——也許孔先生不知道這是燙手貨。”

    “假如是同一支槍,他當然是知道的。”

    “不過是葛求偉交給我的呀!”

    “我們目前可以信任你。”警長説。

    “你不必信任我,我可以告訴你我兩個月之前在哪裏,我連堪城附近都沒去過,我還可以告訴你一些事,那葛求偉給我槍的時候還給了我一盒子彈。我裝滿手槍後把多餘的子彈包起,放置在5屜櫃抽屜後的最裏面,在白京的620室,你可以去查一查,取出來。”

    “你在那裏登記為哈唐諾?”

    “是的。”

    “你沒有把槍交給赫艾瑪?”

    “沒有,我自己需要這把槍,她沒有需要。她可以睡她的覺,我在負責保護她。”

    警長説:“唐諾,我看你越弄越糟了,我現在只好關你起來通知加州你在這裏。”

    “我殺他是自衞呀!’俄説。

    “他正在逃走,不是嗎?”

    “我想他是在逃走,但當時心很亂,很緊張。我看到他在逃,但是很難説他要做什麼,我以為他要拿槍—一我弄不清楚,我太緊張了。”

    警長説:“走吧!唐諾,我只好帶你過去,把你放牢裏.我打電話請加州的人來帶你回加州。我會盡量使你在這裏的時候舒服。”

    “是不是我又要到加州去?”

    “當然。”

    “那麼熱的天氣,我不想再走那條路。”

    “我不怪你,也許他們會決定走夜路。”

    “我請個律師怎麼樣?”我問。

    “律師能幫你什麼忙?”

    “我也不知道,我想找個律師談談。”警長説:“我倒有個建議,目前你最好籤字同意自動回到加州去面對現實,可能得到同情或減刑。”

    “我什麼也不籤。”我搖着頭。

    “好唐諾,你自作自受,我只好關你起來,這不是小案子,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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