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大不是盲目的。這是一本有關電影的書,類似的文章潔塵已經作了許多,相繼出版了《華麗轉身》和《暗地妖嬈》兩本專集。兩本我都是愉快地讀了的。或者説,是給我的閲讀留下了愉快的記憶的。記憶猶新。我早有結論:現在讀書是件冒險的事情,因為爛書太多。看爛書,像吃壞蘋果,吃出一條蛹,或一嘴農藥,魂都要嚇走,談何愉快?我以為,一冊書給人愉快,這本是基礎的要求,但現在基礎似乎變得頂級。十年前,我消遣時間的方式是一半花心,一半讀書,現在人到中年,有妻有子,花心是不敢了,所以讀書的時間是成倍地增長了。但説真的,我確實很少讀到給我愉快的書,大概十本中有一本吧。這個比例小得可憐,而如果沒有潔塵的贈書,這個比例恐怕還要可憐。
我是説,潔塵的書總是能給我帶來愉快,不知這中間有沒夾雜朋友的情分。也許情分是免不了的,但老實説,潔塵的書是美的,聰明的,靈動的,有趣的,有温度的,沒有書卷氣的。都説慢功出細活,作家高產就像女人多產,多子不一定多福。説白了,就是説,高產的作家難能有好品質的東西出世。但是,潔塵似乎是破除了這個常數,她一邊是源源不斷地出書,一邊又是好評如潮,像可口可樂或者瑞士鐘錶。有人懷疑是她夫君做了“諜報”工作——獻身不留名;有人贈她一個嚇人巴煞的稱謂:女巫——寫字的女巫。因為太熟悉她夫君的德性——一個徹底閒適之人,決不會幹諜報工作這種傻事。所以,我倒是越來越親近後一種説法:一個寫字的女巫。既是女巫,有些超常之舉也就沒什麼好驚乍的。事實上,生活中的潔塵不乏女巫之跡象,她常常輕易地把我咬緊的牙關撬開,把我深藏的秘密一言道破。但是,作為女巫,潔塵的額頭上似乎少了兩到三道皺紋,牙齒和膚色也稍稍顯白了一點。我以為女巫是應該有女巫的生色的,額頭上有皺紋,臉皮發青,獠牙猙獰,這是最少不得的。所以,説她是女巫,也只能是“寫字的女巫”而已。
寫字的女巫,這兩年似乎是嫁給了膠片,洋洋灑灑地看膠片、寫膠片,滿嘴長舌的大導演、名演員,以至我萌生了一個觀念:電影也是有藥性的,潔塵是電影的癮君子。她新近的一部長篇小説,書名就叫《中毒》,或許正是她迷痴電影的毒性發作時而有的靈感。我得承認,這是部不錯的小説,兩個像潔塵當前痴情電影一樣的痴情單相思的女人,她們的情愛故事,她們的生活痼疾,她們的心理病症,古典的情懷,現代的情感,有點兒小資,又有點兒“彷彿”。小説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她”出生的時間,這個時間,眾所周知,潔塵已經嫁給了電影,那麼電影之外的東西,都是體制外的東西,是守着朝廷想江湖。説穿了,是偷情。偷情就是這樣,往往只能在“暗地妖嬈”。不過,我喜歡換個角度來講,就叫“錦上添花”吧。
有一個話題是蓄謀已久的要説的,它幾乎成了我與潔塵之間的一個“間隙”,硌得我們偶有疑慮。是這樣的,潔塵送我的第一本書即《碎舞》,我是格外的器重,還沒有讀完,就開始作文。文章寫好了,寄走了,刊物的答覆是“留用”。卻是久久不用,直到刊物相關的欄目取消了也不用,通知我“另攀高枝”。而此時的我,已經十分歧視此作,斷然決定棄之不用。歧視有兩個原因,一個是期間潔塵已經又出新書三卷,它的美言頌詞已大為失色,甚至有隔靴搔癢之嫌。不過,這還是次要的,關鍵是那時的我,剛入成都地方文人圈,地皮沒有踩熱,有點獨行俠的感覺,天不怕地不怕,為抬舉潔塵,不惜作踐別人——當然肯定是名人。我至今記得,那文章的開頭:
在讀《碎舞》之前,我一直以為成都的作家中,隨筆寫得最好的是××,但讀罷《碎舞》,我要修正一下自己的觀念,××只是成都的男作家中隨筆寫得最好的……
就以這麼副嘴臉開始,又以這麼副嘴臉結束的,肆無忌憚,無拘無束,倒是勇敢,但也不乏魯莽。時過事遷,我已經踩熱了地皮,獨行俠混入了人羣,俠氣蕩然不存,自然是歧視舊作了。我還在想,那刊物恐怕也是把我的俠氣當做傻氣看了,所以“久久不用”。不用得好!跟朋友有間隙總是有機會破除的,而有些間隙是要跟時間一道長大,甚至分裂成一條峽谷。還是讓我的生活中少些峽谷吧。我自己在這樣努力着,有時間,潔塵的文字也在這樣幫我努力着。內心愉悦是一種力量,可以為你的生活變得圓滿、紮實。我相信,本書的出版等於是我內心多了一份愉悦的可能。
在四個城市説朱向前
A?福州
世界很大,人事很多,因而文字和傳説的用途往往比我們想象的重要又大。1989年前,朱向前對我沒有具體的形象,只有一些散落的文字和傳説,有點像在歷史裏的一個人,一個影子,我知道他,關注他,但他感覺不到這些。第一次讀向前的作品是篇小説,叫《漂亮女兵》,發在哪裏沒印象,我是在《小説選刊》上看到的,落的是兩個人的名,向前在前,在後的是張聚寧。過去了那麼多年,我還清晰記得這麼多,只有兩種情況:一是這小説特別叫我心儀,有點一見鍾情的意思,二是作者與我有種超出普通讀者的關係。當時我對小説好壞的判斷力還十分差,前一種情況有點説不通,而後一種情況倒是勉強説得上。首先看作者簡歷,就讓我有種親近感,因為當時我們的部隊都在福州;其次是我部隊上有個戰友,跟向前似乎很熟,他大大咧咧談論向前往事軼聞的樣子,一下子讓我覺得向前離我是那麼近,我要認識他幾乎是件輕而易舉的事。這個感覺保持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有一天我得知向前已經離開福建去了江西,才明白容易的事情已經被戰友的怠慢弄得十分困難了。幾年後,我也離開了福建,去了南京。離開的時間一年接着一年地增長,現在我和向前離開福州都已有十好幾年了,但我相信,在那個我們過去熟悉的城市的記憶中,對我的記憶或許早已煙消雲散,而對向前的可能在與日俱增。換句話説,同樣是離開,我的離開是消失,是人影同走,向前是人走,影子留在了那裏,而且隨着他日後身影的變大,影子也越發的大了。卡萊爾曾説過,人們都看重名人,經常把自己不多的珍貴情感獻給一個商標樣的名字,或者廣場上的一座銅像。卡萊爾還説,這是人類的一種病,其實對雙方都是不利的。我一方面相信這説法是正確的,另一方面又相信人總是生活在錯誤中的。有時候,我覺得人類對錯誤的需要要超過對正確的,從伊甸園的説法看,人類甚至是由於錯誤才開始生生不息的。
福州是我留下記憶最多的城市,有點初戀的意思,留下的每一個腳印都是真誠而刻骨銘心的,但不一定都是正確的。應該説,在那裏我和向前本來是最好相識的,機會很多,條件也很好。但有些事情就是這樣的,因為容易反而會變得困難,因為近反而會變得遠。在我老家,有一句專門針對這種現象的俗語,用土話説跟成語一樣精練又有音韻,但轉換到普通話體系裏,成語的感覺已蕩然不存,剩下的只是一點意思:住在碼頭邊的人是最容易搭乘不上輪船的。這句話就像一斷骨頭一樣醜陋,我簡直難以相信它是從我老家那句世代相襲而又妙不可言的俗語中變轉過來的。這也是我在文學之旅上的困難,我祖輩的智慧和精神難以順利地抵達大眾的心靈。幾年後,我在《青年文學》上看到向前一篇小説,也許是他最後一篇小説,標題記不全了,好像叫《地枯》什麼的,寫的是一個傻子抗日的事,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小説極大程度地使用了土語。就文本而言,我相信這小説已寫到了極致,但就文學而言,我又感到它跟文學本質出現了某些背離。這篇小説對我的意義相當大,就在於它讓我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危險和可憐的處境。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努力的事實上就是這回事:想讓文學回到我的老家去。但看了《地枯》後,我放棄了多年的努力,並相信這種放棄是絕對正確的。説真的,這小説讓我看到最多的是掙扎,寫作的掙扎,閲讀的掙扎,包括我長此掙扎下去可能有的最好的下場。顯然,《地枯》成了我照見向前的鏡子,也成了我照見自己未來的鏡子,那樣子讓我感到很不對頭,我也就有了止步回頭的願望。今天,我多少懂得了掙扎在文學中的地位和價值,也就是作家包括他創造的人物的內心是可以掙扎的,甚至掙扎得越充分越好,掙扎是表現,是挖掘,是伸展。但落成這一切的文字,語言,敍述,是不能掙扎的。敍述上的掙扎會讓閲讀者的心亂跳起來,人物和故事的鏡面也會由此四分五裂。可以説,《地枯》讓我提前幾年結束了疾病般的寫作。這時候,我尚未認識向前,但他比許多我認識的作家給我的還要多。這也應了一條文學定理:一個作家很難從另外一個作家身上或生活裏得到什麼,他只能從作品、從文學中去得到,而得到的方式又似乎是千變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