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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女妖再現

    “我沒有撒謊,真的沒有。羽哥,你可要相信我!”再次於審訊室中向安安問話,面對我的質疑,她不斷擺手搖頭。

    “你昨晚真的沒有進過左手吧嗎?如果你不老實告訴我,我沒辦法幫你。”我認真地看着她的雙眼,她不自覺地迴避我的眼神。顯然,她撒謊了。

    她猶豫了片刻才開口:“對不起,羽哥,我騙你了。我昨晚進過左手吧。”

    “你進去了,為什麼又跟我們説沒有?”蓁蓁忽然站起來瞪着她,嚇得她像只小貓似的縮成一團。

    我把蓁蓁拉下來,語調平和地對安安説:“因為你認識Glen,是嗎?”她怯弱地點頭,徐徐道出昨夜進入左手吧時的情況——

    我本來不敢走進去,因為我怕宇易會發現我。可是在外面不時會有陌生人走過來搭訕,有些喝醉酒的還會對我動手動腳。我一害怕就跑進去,我一進去,裏面所有人都看着我,嚇得我馬上找了個不顯眼的地方坐下。

    我坐下來就往周圍看,可並沒有看見他,我想他可能是進了包廂吧。沒看見他,我就點了杯飲料繼續留意四周的情況,我這才注意到整個大廳裏除了我,全都是男人,而且他們互相之間都做着些親密的行為。我忽然意識到這是同性戀酒吧,馬上就覺得很害怕很想跑出去,但在外面又會有陌生人搭訕,所以我又不敢走。幸好,他們只是對我指手畫腳了一會兒,之後就沒有人注意我了。

    我坐了十來分鐘,看見宇易跟一個男人從洗手間裏出來。這個男人大概就是你所説的Glen吧,因為我聽見酒吧裏的人都這裏叫他,可是從此以前,我從來也不知道他有個這樣的英文名……他就是我姐夫!

    看見宇易跟姐夫一起從洗手間出來時,我立刻就驚呆了,姐夫是摟住他出來的,兩個人就像連體嬰一樣,還不時互相親吻。姐夫平時跟姐姐也沒這麼親熱,怎麼會跟一個男人這樣子……

    安安説到這裏就流下眼淚,沒有繼續説下去。我想這丫頭並不是想向我們隱瞞些什麼,而是她覺得這事與案情沒什麼關係,但一旦讓姐姐知道,肯定會傷透姐姐的心,而且姐姐與姐夫的感情本來就不太好,此事也許會成為他們離婚的導火線。所以,她才會刻意隱瞞這件事,甚至不惜給假口供,使自己的處境變得更加不利。

    現在案情變得更為複雜,肖劍峯原來是雙性戀者,還與死者關係密切,死者又要挾過他的岳母,他自己又與妻子關係惡劣。這當中的文章可多着。

    為了理清這案子裏的複雜人物關係,我必須向紀雪融及肖劍峯問話,而前者為了安安的事情,一直都待在局裏並沒有離開,所以我先找了她來問話。

    她不是疑犯,而我又不想讓她太緊張,所以我沒把她帶到審訊室,而是請她到詭案組的辦公室。她一坐下就沒完沒了地説她女兒不會殺人,我們冤枉好人之類的話。

    “紀阿姨,在私而言,我也不相信安安會殺人。可是現在所有證據都對她很不利,所以我希望你能把你所知道的老實告訴我,不然我沒法幫安安洗脱嫌疑。”我好不容易才趕在她説話的空檔説上一句。

    “你想知道什麼儘管問,只要能幫到安安就好了。”她像抓住救命草似的抓住我的手,我想現在就算問她跟丈夫的性生活過得怎樣,她也會把每一個細節都告訴我。

    然而,當我問出第一個問題時,她就顯得猶豫了:“你認識死者嗎?”

    她沉默了一會才回答:“認識,他在報社工作,我之前見過他。”

    “你昨晚見過他嗎?”第二個問題彷彿牽動了她的神經,她的身體顫抖了一下,看了我一眼,但隨即又迴避我的目光,良久也沒有説話。她不説,我只好迫她説,略帶歉意道:“其實,昨晚我在尚雅咖啡館看見你們,你們當時似乎起了點爭執……”我沒有把話説全,想讓她親口把當時的情況説出來,畢竟我當時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

    她抬起頭往四周張望,然後稍微緊張地對我説:“我可以把所有事都告訴你,但我只想説給你一個聽。”説罷她的目光便落到辦公室裏的其他人身上。

    “你大可放心,本案跟日報大廈的鬧鬼事件扯上關係,你在這裏所説的每一句話,除了我們幾個之外,就只有少數的幾名高官有權知道。如果泄漏出去了,我們的麻煩不會比你小。”我故意擺出一副能讓人信任正直警察模樣。

    她又猶豫了片刻,最終還是下定決心,把她與死者之間的事情説出來——

    小寧是三、四個月前才到報社工作的,我第一次見到他就覺得他有點奇怪,明明是個男生,但一舉手一投足都像個女生似的。不過,他只是老林其中一個下屬,只要他能跟孩子們處得來,其它的事情還用不着我來管。而我除了偶爾到報社找老林和孩子時會碰見他之外,就跟他再沒有任何關係。

    可是,幾天前他突然給我打電話,説有件事想跟我談談,是關於依依的事情,約我到昨晚那間咖啡館。我不知道他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所以就過去了。來到咖啡館後,他就跟我説:“劍峯跟你女兒已經沒有感情了,你最好叫你女兒快點離婚,別再老是纏着劍峯不肯放手。”

    我當場就懵住了,依依從來也沒跟我説過她跟劍峯出過什麼問題。雖然他們的確是經常吵架,但夫妻之間的事情都是牀頭打架牀尾和好,小磨擦肯定會有,但用不着鬧到要離婚的地步吧!而且就算他們要離婚又關他這外人什麼事?所以,我就罵他神經病,並且打算離開。

    可他忽然笑起來,對我説:“你先別急着走,他們是不是要離婚,你可以直接問你女兒,你還是坐下來吧,我還有件事要告訴你。”

    “我才沒空聽你這神經病胡扯!”我嘴巴雖然這麼説,但還是坐下來了。

    他把一張照片拋到我面前,我看了一眼,腦袋立刻就彷彿被閃電打中一樣,轟隆地炸開了。照片裏有兩個沒穿衣服的男人,一個是他,另一個是我女婿劍峯,他們竟然在做那檔事。

    我真不敢相信劍峯竟然會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但眼前的照片又讓我不得不相信。他以此來要挾我,説如果依依不肯離婚的話,就乾脆一拍兩散,把照片派給每一個認識老林或依依的人,讓我們一家永遠也抬不起頭做人。

    這幾天我一直為這件事而煩惱,既不敢跟老林説,也不敢問依依,只好對安安説。當然,我並沒有直接把這件事告訴安安,而是問她照片能不能做假。她跟我説有一種叫“PS”的東西,能修改照片,很多女明星都被用這東西弄出些噁心的照片來。

    昨天,小寧又給我打電話,問我怎麼還不叫依依離婚,是不是想他把照片公開。我説他的照片是假的,是PS出來的。他説照片是用膠捲照的,不能PS,而且他還有很多,要是我不相,他可以拿給我看。於是我就跟他約好再次在咖啡館碰面……

    聽完紀雪融的敍述後,我腦海中出現了一個疑問——寧宇易為何讓她向依依求證他們夫妻鬧離婚一事?以他與肖劍峯的關係,大可以直接撥電話給對方,然後讓對方親口告訴岳母。他沒這麼做,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他不想讓肖劍峯知道此事。

    同性戀者之間的關係很不固定,離離合合是十分平常的事情,甚少能維護長久的關係。作為雙性戀者的肖劍峯,也許只是想在寧宇易身上尋找快樂,若要長相廝守,他肯定會選擇能為世人接受的異性伴侶,要不然他也不會與依依結婚。

    若以此為據,再作推測則可得到這樣一個假設——肖劍峯不想讓別人知道他的同性戀傾向,所以他娶依依為妻,目的只是為了掩飾他不為人知的一面。因此,雖然他與依依經常有爭執,但也不會隨便離婚。而寧宇易是一個佔有慾極強的人,他不願意把自己的情人分一半給依依,所以他想盡辦法迫依依與他的情人離婚。

    再以此假設為依據,便可得到另一個假設——寧宇易想獨佔情人,甚至不惜公開自己與情人的同性戀身份。但肖劍峯卻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有同性戀癖好,而要保守這個秘密,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把寧殺掉,並把照片及底片銷燬。

    倘若以上的假設成立,那麼就能得出一個結論——肖劍峯就是兇手!

    然而,這個結論是建築在多個假設的前提下,我當然不能倚靠自己的假設來抓人。而且,此案還有很多疑點,單是解釋兇手如何逃脱現場就是一件讓人頭痛的事情。暗房在保安趕到的時候是反鎖的,唯一能讓兇手逃離現場的就只有空調管道,但狹窄的管道又不能讓人通過。除非兇手是能穿牆過壁的妖怪……

    有作案能力的就只有水泥女妖,但她似乎並沒有作案動機。肖劍峯雖然有作案動機,但又不具備作案能力。若要我在他們兩者之間作出選擇,我當然會選擇後者,畢竟後者是看得見摸得着的活人,而前者卻是至今仍無法確定其是否存在的妖怪。

    然而,當我再仔細回想與肖劍峯有關的每個細節後,發現了不少可疑之處。首先是他聲稱看見牆壁上出現女人臉,那只是他一個看見,沒有任何人能證明他是否真的看見了;其次,以他的身高,在腳下綁上一對小碼鞋便能留下小鞋印大步幅,而且他也有能力把死者按在沖洗盆裏,致使其淹死;其三,安安被扣留問話時,他所表現出來的焦慮不安或許並非因為擔心安安,而是害怕自己會被抓捕。

    不管我的想法是否正常,反正抓他回來審問一番準沒錯,於是我便立即傳召他過來問話。本來我只是通知他一個人過來,但依依也陪他一同到來,由此可見他們夫妻之間的關係並不算很差,最起碼依依仍是關心丈夫的。

    “我想知道你跟死者寧宇易之間的關係。”在審訊室中,我開門見山地向肖劍峯發問。他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反應過來,我想他應該有想過我會問這個問題。

    他沉默了一會,然後給我一個敷衍的答案:“我們是同事。”

    “肖先生,你跟我們繞***對你沒好處,你應該知道,我們不會沒事找你過來閒聊。”我嚴肅地説。

    他又沉默了一會,再次開口時聲音稍微顫抖:“你們都知道了?”

    我豎起左手晃了一下:“我們只知道一部分,所以才要詢問你,不過我們知道你最不願意被人知道的事情。”盤問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對方急切想知道我方掌握了多少情報,若我説什麼都不知道或者全都知道了,那他可能什麼也不説。若我直接説出我所掌握的部分,那麼他便能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所以我含糊地説只知道某部分,但強調這部分對他而言是最重要的秘密。而我豎起左手則是暗示我已經知道他是同性戀者。

    果然,我的盤問技巧起作用了,他的神情突然變得十分沮喪,雙手重重地抹了把臉後,強作鎮定地説:“你們想知道什麼就問吧!”

    “我們還是按程序來問吧,你跟寧宇易是什麼關係?”我微微笑着,盯住他的雙眼補充一句:“我希望你能老實回答,我可不是不知道才問你。”

    他點了點頭答道:“我跟他是情人關係。”

    “肖先生,我希望你能説得詳細一點。”我仍盯住他的眼睛,他不自覺地迴避我的眼神。

    良久,他才再度開口,訴説他與死者之間不為世俗所接受的關係:“其實,在他到報社工作之前,我們就已經認識了,這個***並不大,同城的左手大多都是認識的。跟他一起的時候,過得挺開心的,不過他這個人佔有慾太強了,不但不准我跟其他左手交往,甚至還想逼我離婚。他之所以會進入報社工作,目標就是為了逼我離婚。

    “雖然我結婚純粹是為了掩飾自己是個左手,而且我跟依依相處得也不算很好,但是説到離婚,我是絕對做不到,因為我實在不想傷害我的父母。我是農村出來的,算得上是個鳳凰男,要是現在離婚了,我不但拿不到城市户口,而且依依還可能會讓他父親在報業界封殺我。我父母這輩子惟一的心願就是能看見我出人頭地,要是我在這裏混不下去,他們一定會很傷心。如果讓他們知道我是左手的話,那我就更沒臉見他們了……”他説着竟然落下男兒淚。

    (鳳凰男:集全家之力供其讀完大學,最終成為“山窩裏飛出來的金鳳凰”,從而為一個家族脱變帶來希望的男性。)

    “所以寧宇易以公開你們之間的關係來要挾你離婚時,你就狠下殺手把他殺死!”我盯着他的眼睛字正詞嚴地説。

    “沒有,我沒有殺他,我沒有殺人!你們別冤枉我!”他忽然變得十分驚慌。

    “昨晚凌晨一點至三點,你在那裏?”我加重語氣追問。

    “我,我當時在家裏睡覺。”他情緒十分慌亂,人在這種情況下最容易説錯話。

    “誰能證明?”我繼續追問。

    “依依,我妻子能證明。”

    “是嗎?但依依説你們這幾晚都是分房睡的!”我理直氣壯地衝他大吼,但實際上依依並沒跟我説過此事,我只是猜的,純粹是唬他。

    “我昨晚是在客廳裏睡,但依依知道我在家。”還真讓我猜對了。

    “你昨晚凌晨才離開左手吧,難道依依等到你回家再讓你在客廳睡嗎?”我又再衝他大吼。

    “其實是這樣的,我昨晚喝了點酒,回到家時依依雖然已經睡了,但我進房時把她吵醒,她就把我趕到客廳睡。”他這回可急了,一張嘴就像機關槍似的,口沫橫飛。

    “那隻能説明你昨晚曾經回家,但沒有人能證明你回家後沒有外出!甚至你是那個時候回家,依依也不一定能説清楚!”對於我的質疑,他似乎想不到應該如何反駁,只是目瞪口呆地看我。

    作案動機有了,作案時間也只需找依依核實一下就有了,現在惟一的問題就是他是怎樣離開反鎖的暗房,只要把這個問題解決了,我就能為這宗案子畫上句號。

    然而,就在我以為自己馬上就能偵破這宗兇案時,阿楊給我打來電話:“真邪門,日報大廈剛剛又死人了,看樣子兇手是同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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