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崢的提案中。除了酒後駕提到了另外個罪名凡一吼是
車。
“對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是郭崢提案中的原文,將此作為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罪名之一。
正式刑法修正案內容,比較簡單,只有寥寥數行而已。十幾頁手稿。主要是對擬增加的這條罪名進行相關的解釋。
郭崢在解釋的文字中,特意舉了發生在首都師範大學門前的那個案例。對此案有相對比較詳盡的描述,而對於柳俊見義勇為的行為,也做了充分的描述,其中不乏對柳俊的讚譽之詞,評價很高。
柳俊看得很仔細。這個,也是受周逸飛先生的影響,老夫子做學問的精神就是一絲不芶,柳省長在他手下束髮受教,整整兩年時間,自然要學到這個良好的習慣。
不知為什麼,柳俊靜靜閲讀手稿的時候,郭崢心裏總是有些忐忑不安。似乎對面這個年輕人身上,總是隱隱地透出一股威壓之氣。
其實柳俊雖然收斂起了笑容。臉色還是非常平靜的,沒有任何波瀾。
或許正是這私寧靜,令得郭崢不安吧。
“郭教授,對於這個提案。我有幾點不同的看法。”
大約過了二十幾分鍾,柳俊才看完了手稿的最後一頁,稍微沉思了一下,又再拿起手稿,從頭至尾快速瀏覽了一遍,這才放下手稿。眼望郭崢。緩緩説道。
郭崢一凜,自然而然地挺直了身子。説道:“請柳省長指示!”
“呵呵,郭教授客氣了,指示不敢當,就是一個探討。”柳俊擺了擺手,露出温和的笑容,隨即説道:“第一點,我認為這個提案。並不是十分的成熟,可操作性比較低!”
郭崢不由怔愣了一下。他原以為柳俊會和他説一些大道理,甚或勃然作色。畢竟這件事的內幕,郭崢自己是很清楚的。派他過來面見柳俊的也是大人物,基本上向他交了個底。柳俊要是向他發怒,郭崢也能理解。換位思考一下,他站在柳俊現在的位置。也不會很高興的。
這個事情,他們是直接指向了柳俊的根基。
假使柳晉才不能在今年的全國黨代會上更進一步,對於整個派系來説,是一個失利,而對於面前這位年輕的副省長來説,則是難以承受的失敗。
郭崢在接受這個任務的時候。也是頗費思量。對這個任務的危險性,郭崢也有過思考。搞不好,會變“炮灰”的!只是人家開出了很優厚的條件,又捏住了他的小辮子,郭崢沒有多少選擇的餘地,不得不來。
“請柳省長明示,為什麼可操作性比較低呢?”
“郭教授這個修正案是針對醉酒駕駛置公共安全於危險狀態但尚未肇事的行為而設立的,但是醉酒和追逐競駛行為達到了情節惡劣才構成犯罪。那何為“情節惡劣,?惡劣到什麼程度?是不是撞死了人或者造成重大事故才算是惡劣?這顯然違背了保護民生的立法本意,如果這樣規定,司法實踐中要正確適用就只能寄希望於司法解釋來説明什麼是情節惡劣,這就為司法解釋提供了很大的空間,不太合適。”
柳俊緩緩説道。
郭崢忙即説道:“柳省長説得很有道理,這個是我們欠考慮了。我回去之後,再好好修改一下,定的詳細一些。”
柳俊望了他一眼,不置可否,繼續説道:“而且,酒後駕車這個行為本身,也不好界定。怎麼確定駕駛人是酒後駕車呢?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了多少濃度,才能確定是酒後駕幸?一些飲料之中,也含有少量酒精的。如果沒有量化的指標。駕駛人很可能在無意中喝了酒精含量很低的飲料,也會被判定為酒後駕車。這個對於很多駕駛人來説又是不公平。立法的本意,首先就是要保證公平,對吧?我們不能想當然的將駕駛人置於對立面上,然後去制裁他!”
郭崢的眉頭皺了起來。柳俊這是要從根本上推翻他們的提案了。但是柳俊説的也很有道理,郭崢一時三刻,想不出什麼過硬的理由來反駁。
“另外,還有一個事實,我們也不得不正視。那就是,我們的執法隊伍的素質問題。很多地方的交通警察,素質都是良莠不齊的。喝酒作為一種生理行為,會隨着時間的流逝而變得無跡可尋。擻不能排除。眾個新的法律條文,會被個別素質不高的炮,用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譬如説,發生了交通肇事事件之後,警察必須第一時間判定那個駕駛人是否飲酒。過一段時間之後,駕駛人體內的酒精就揮發了或者被排空了。我們可以設想一下,萬一執法人員誤判。將未曾喝酒的駕駛人定性為酒後駕駛,駕駛人如何證明他的清白呢?這種情況,人為操作的空間太大了。也有悖於公平的原則
郭崢連忙説道:“柳省長過慮了。這個我們可以通過規範執法行為來預叭,”
“規範執法行為?呵呵
柳俊淡然一笑,不以為然。
規範執法行為,在郭崢嘴裏説出來。也就一句話幾個字,在真正的實踐過程中,難度之大,超乎想象。連他這個久歷地方的父母官,都為此深感棘手,遑論郭崢這樣的文字工作者了。
柳俊忽然露出的“不屑”神態,刺激了一下郭崢的神經,讓他感到很不舒服。作為《天南時事》的資深記者,郭崢很明白自己這個。頭銜的殺傷力。以往見到的很多官員。對他無不敬畏有加,客氣到了十分。蓋因被《天南時事》報道出什麼醜聞的話,是要直接“通天”的。
《天南時事》,本就是通天人士在背後支撐。
不然的話,這樣一個另類的刊物,哪裏能生存至今?
然而從見到柳俊那一刻開始。柳俊雖然保持着禮節上的客氣,神態中的不以為然,卻時刻可見。郭崢還從未遇到過如此正面的挑戰。
郭崢張了張口,正要開言,柳俊又開口了。
“另夕”飆車的界定也很模糊。“追逐競駛。這種表述將來在司法實踐應該如何判定呢?例如在高速公路上,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速,前後兩輛車相互追趕,這是不是追逐?超速超過百分之十、超過百分之五十。還是超過一倍。才能算是飆車?這在司法實踐中也是很難掌握的。法律規定要清晰明瞭,有利操作,不能過於概念化。尤其重要的是。酒後駕車、飆車引發交通肇事之後。如何與普通的交通肇事罪來進行區別呢?根據郭教授這個提案,酒後駕車和飆車引發交通肇事之後。與普通的交通肇事的處罰,相差很遠。目前刑法對交通舉事罪的最高處罰是七年有期徒刑;而郭教授的提案,最高刑是死刑。這個。中間。假如把握不好的話,會造成很多的冤案,甚至是冤殺。這個是非常嚴重的問題。事實證明,人頭落地了,是接不回去的嘛,所以,我建議郭教授再好好的全面考慮一下。不必要急着在這次全國人代會上提出這樣很不成熟的修正案。刑法修正,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必須要慎重,再慎重。當然,我本人並不反對對酒後駕車立法嚴懲,但是要慎重立法。郭教授認為呢?。
郭崢答道:“柳省長,感謝你對這個修正案的嚴謹分析。你的意見。對我啓發很大。我會抓緊時間。儘可能在下個月的全國人代會召開之前,把這個修正案修改完善。我個人認為,這個修正案對於保證道路交通安全,有比較重大的意義,早一日付諸實施,可以挽救很多無辜的生命。”
柳俊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望着郭崢説道:“另外還有一點,我不同意郭教授在相關的解釋文字之中,提到我的事情。見義勇為,是每一個黨員甚至每一個公民都要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我不過是做了份內當為的事情,不值得如此大張旗鼓的宣揚。這個沒有多少現實的教育意義,就不必在人代會上提出來了。”
郭崢的眼睛眯縫了一平
在接受這個。棘手任務之後,郭崢對柳俊做了一些基本的瞭解。根據種種跡象表明,柳俊絕非好拿捏的軟角色。此人手段之強硬。打擊對手之凌厲,在一干冉冉升起的政治新星中,堪稱出類拔萃。説他打擊敵人心狠手辣也不為過。
現在明白無誤表明態度,反對這個提案,反時將他曝光,郭崢的心完全沉了下去。
柳俊,並沒有給他模稜兩可的答案。也就是沒有給他任何多出來的選擇餘地。
是友是敵,在郭崢一念之間!
“柳省長,在人代會上提交議案。是法律賦予我們人大代表的權力!”
稍頃,郭崢平淡地説道。
柳俊就笑了,悠忽之間,眼神已經變得如同刀鋒般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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