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説,一旦自己喜歡的事情變成了工作,便會失去從前的樂趣,化為枷鎖。
寫作也是如此。
綠喬雖然寫書的日子不算太長,但也隱隱感覺到了這種危機。
曾經覺得,成為羅曼史作者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每天不用朝九晚五地上班,有許多屬於自己的時間,在陽光傾斜的午後,在茶或咖啡的香味裏抒寫愛情,為自己筆下一段段浪漫的故事所感動……
的確,綠喬過着跟上述差不多的生活,卻並沒有感到非常美好。因為,寫作就像一個懷孕的過程,而懷孕是非常辛苦的事。
如何才能堅持寫作的激情呢?
記得有位老作家説過:不要忘記最初的夢想。
呵呵,其實,這句話許多老作家都説過,讓人聽得都膩了。但聽過不代表可以體會到。惟有真正體會到它,這句話才對自己有效。
可就算真正體會得到,也不一定能做到,因為人類是健忘的動物,那些最初的夢想,常常被人遺忘。
要怎樣,才能不忘記那些最初的夢想?
綠喬最近在看一本很舊很舊的書,這本書讓我記起了最初的夢想。
哈,這不是一本勵志的書,它跟寫作也沒有任何關係,它是一本我曾經非常喜歡的羅曼史小説--岑凱倫的《幸福花》。
那時候我還在上小學,從同學手中借得此書,一看之下愛不釋手,女主角的歷經艱辛才得到愛情的故事讓我非常非常感動,甚至影響了我的愛情觀,讓我立志將來長大後要像她一樣。
許多年後的今天再重温此書,發現它並不像記憶中那樣精彩了,但感動仍在。至今,我仍然喜歡女主角暗戀的付出,喜歡看她們如何一步一步贏得男主角刻骨銘心的愛情,我喜歡她們遠遠勝過那些坐享其成的幸運兒。
有了這份感動,再回過來看我自己的創作,寫稿子的時候,就彷佛有了一股動力。
原來這就是我最初的夢想!華美的文字不過是一種點綴,高潮起伏的橋段無非是一件外衣,讀者的讚美與批評、出版社寄來的稿費也不過是一種額外的收穫……我寫羅曼史,最初只是希望寫一段讓人感動的愛情,讓別人看了我的書就像談了一場戀愛那樣幸福。
將來,在我寫作無力的時候,我會常常回頭去看那些曾經感動過我的小説,懷念那個曾經感動過我的人……寫作將不會再變成枷鎖,它是快樂,永遠是。
希望我一直到七十歲,坐在搖椅上不能動彈的時候,也仍然記得那些最初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