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深愛著男孩,只是女孩的矜持讓她一直裝腔作勢;他深愛著女孩,只是她身邊優秀的男孩讓他卻步。最終她嫁作人婦,他含恨而終……兩個相愛的人共舞一曲的機會,只能等待來世了。
天初走過四班門口的時候,看見一個白衣的女子一閃而過,再回頭,便看見女孩有細白的牙齒,一雙鳳眼,長長的馬尾梳得很高,天初想,上了三年高中,怎麼從來沒有注意過有這樣美麗的女孩子?
等到去問同桌,同桌便笑他,怎麼,我們這一屆的白馬王子也動了心,那個女孩是剛從上海轉學過來,是不是和咱們學校的女生大不一樣?
就是從那一天起,天初喜歡上了那個白衣的女孩子。那時離高考還有三個月,天初的成績照樣總是遙遙領先,沒有人能追上他,然而朵朵來了就不一樣了。朵朵和他僅僅相差幾分,而且朵朵會寫一手漂亮的草書,讓天初刮目相看。朵朵就是那個白衣的女孩子。
其實朵朵也注意到了天初,那麼優秀的男孩子,況且又是女生們裡談論的對象,她怎麼可能不注意?在走過天初的身邊時,她卻硬又要裝做冷冷的,彷彿永遠是一隻孤芳自賞的孔雀,又像是要出席晚宴的公主,沒有半絲的溫情。他卻更加倔強,好像從來不要正眼看她,心底確實是惱的,恨自己的故弄玄虛,這又算什麼?本來已是千萬個想,卻落得兩個人好像比陌路還陌路,天初想,高考完了他就要說,告訴她他的愛。
高考完了人家卻回了上海,只聽老師說她報了上海的一所大學,他顧不得家人的阻攔,放棄了留在北京上大學的機會,也急急地報了上海,只為尋那個白衣的女子,那個心高氣也傲的女子。
兩個人在學校碰上了,天初總是先笑著說,哎,老鄉。朵朵總是說,誰是你老鄉?那不過是我外婆家。女孩到了大學就成了風雲人物,每天這個社團那個社團的,沒完沒了的活動,天初看著她麼高興活躍就想,再等等吧,也許她現在最需要的不是愛情,而是那種剛到大學的新鮮感,等到情人節再去說吧。
當情人節來的時候正好天下雪了,這對於上海來說是難得的,天初高興地去買了紅玫瑰,然後走在漫天飛雪的路上,他想,今天他要告訴她一切,告訴她他的等待、假裝和來上海唯一的目的。在到了她的宿舍門口時他把那枝紅玫瑰放到了夾克裡,他要給她一個驚喜!
當他推開門的時候他呆住了,屋裡坐著他們這一屆的學生會主席,他的手裡正拿著一大把紅玫瑰。
有事嗎?朵朵問。
他搖頭,不,沒事,明天有個老鄉會,我想叫上你。天初想,他說了謊。因為他已經沒有再把紅玫瑰掏出來的勇氣。
在回來的路上,他把那一枝紅玫瑰扔到雪裡,紅紅的、豔豔的,像一地碎了的心,流血的心。
然後他就看到朵朵和那個男孩來回地進進出出了,兩個人像真正的學院情侶,一起吃飯一起自習,每次看著他們倆親親熱熱,天初就想,其實她身旁的那個男孩應該是他才對。
不久,他也找了個女朋友,長得特別像朵朵,只是形似,他知道這個女孩子和朵朵比起來說是天和地,沒得比較,但是就只有一樣好,不說話的時候,他看到她就如同看到朵朵。但是不久他們就分了手,因為他發現自己傷得更厲害,他醒著夢著全是朵朵,甚至在夢中叫過她的名字,同宿舍的人只是笑他做夢想媳婦。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苦。
有一次,元旦舞會,他同宿舍的老三硬拉他去舞會,一進門就看見朵朵正在和那個男孩一起,是最難跳的探戈,他懷著醋意看著,朵朵一回頭看到了他,“老鄉,過來跳舞呀。”他點了一下頭,然後把手伸給旁邊的女孩,那個女孩跳得很好,他問她,會跳探戈嗎?女孩說當然。他說,那好,有時間教我跳吧。那個舞會,他一直想找個機會和朵朵跳一支,哪怕只是簡單的兩步,他會用自己的肢體語言告訴她他是愛她的。可是他一直沒有,因為那個男生跳探戈跳得太好了,他們基本上整個舞會都只跳探戈。
後來他終於學會了跳探戈,而且跳得非常棒,但是已經沒用了,他們畢業了。
畢業後朵朵就結了婚,卻不是和那個男生,而是和香港的一個生意人,他不理解為什麼她會那麼快結婚,甚至他剛得到了她分手的消息就得到了她結婚的消息,她一點機會都沒有給他。他的父母是讓他分回北京的,但他再一次選擇留在了上海,明知是無望的期待,明知已是隔了十年紅塵,他還是不能忘記她。
他們偶爾也見面,在大學的同學會上,他總是遠遠地看著她。她變得很厲害,珠光寶氣的,眼神是黯淡的。她怎麼會不快樂?那次也是同學聚會,有人和他開玩笑:“天初,你當初怎麼近水樓臺沒得月,怎麼讓朵朵這麼漂亮的女人流了外人田?”他還沒有答,朵朵倒笑著說:“人家哪裡會看得上我,你沒看見人家現在是鑽石王老五?大概是上海的女孩太俗氣不如北京女孩子高雅吧。”聽到這裡天初的心裡只是痛,他想起被他扔掉的那一支雪地上的紅玫瑰,如今已變成了他心口的硃砂痣,只是沒有人知道。
那次同學會後他一直想給她打個電話,告訴他這麼多年的等待可是他想,已經晚了,他們已經錯過了,如果有來生,他一定會把那枝紅玫瑰掏出來,不管別人是送了她一打還是一千支,總之他會告訴她他的愛。
讓他沒有想到的是有一天居然聽到了朵朵離婚的消息,得到這個消息後他有點欣喜若狂的感覺,離婚對別人是痛苦的,可是對於他來說,這是他等了多年的結果,真是蒼天不負有心人啊。
他要去找朵朵的那天發起了高燒,他以為是感冒了,於是跑到醫院打了退燒針,卻一直沒有退燒。檢查的結果讓他目瞪口呆:白血病。
那一刻他像死了一般,而他給她買的一大束紅玫瑰再次地枯萎了。他在病床上,呆呆地看著那束已經枯萎的紅玫瑰,看著它由豔紅轉為暗紫,就像他的愛情,還不曾盛開過就已經凋謝了。朵朵來看他,眼裡全是淚水,朵朵說,“天初,知道嗎,從前有個女孩特別喜歡一個男孩,正是由於太喜歡所以才怕拒絕,所以一直裝腔作勢,她越想吸引他反而離他越遠,她越想讓他嫉妒他卻彷彿永遠都不明白,你說這個女孩傻不傻?”天初望著窗外,樹葉開始落下來了,冬天快來了,但他的春天卻永遠不會來了,他的淚,只是一滴滴落在了心裡,他沒想到是這個結果,沒想到他曾和最有緣的女孩擦肩而過。
“讓我從此照顧你吧。”朵朵說,“我不在乎你還能活多長時間。”
天初笑著拂去朵朵額前的散發,開著玩笑說:“算了吧,你以為我看得上你,我真是不喜歡上海女孩,在北京我有一個青梅竹馬,比你漂亮多了,要是喜歡你我早就追求你了,何苦等到死到臨頭?”
這句話說出來,天初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殼雖然還在喘,心已是死灰了。
從那以後,朵朵再也沒來過,天初從來不和別人說起他的心事,只是在陽光散淡的午後,他會細心地把那幾枝幹了的紅玫瑰認真地夾在一個日記本中,這是他這一生做得最認真的一件事,雖然那個本子一個字也沒有寫,只是零碎地夾著些玫瑰花瓣,但是已經夠了。他和家人說,等他死了,把這個本子一起放入他的棺木中,沒有人明白他為什麼把一個一字未寫的本子放進去,他總是微笑著說,這是他的秘密,一個帶到來生的秘密,說出來就不靈了,恐怕來生都要錯過了。
因為來生,他會等著朵朵,然後跳一支探戈舞。
(文/雪小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