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紅燈又閃過,貝翎再次上前表達謝意後,很自然的伸出手,等待對方將相機遞還給她。只是,相機不但沒拿到手,對方突然說出的話,更令她感到錯愕。
「還想拍什麼地方?」酷男抬起頭,左右張望著哪個角度適合拍照,「那裡如何?」酷男手指向左前方一個露天的咖啡座,「可以拍到船,也可以拍到海。」
「不……麻煩了,謝謝!」貝翎再一次伸出手,但依舊落空。
這個人怎麼這麼奇怪?前天在船上請他幫忙,他不是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怎麼今天偶遇到他,竟然像換個人似,變得這麼和善?!
「是不麻煩,走吧!」語畢,酷男逕自往前走,也不管貝翎是否有跟上。
嗯?!她……她說OK了嗎?這個人未免也太不尊重別人了吧?
「這位先生!」貝翎小跑步上前,擋在他的身前,睇著酷男烏漆抹黑的墨鏡,說道:「我非常感謝你的好意,但這裡我已經拍完了,想換別的地方,請你把相機還給我。」
貝翎又伸出手,但遲遲不見對方歸還,墨鏡擋著讓她看不見他的雙眼,無法瞭解這個人到底心存何意,但總覺得從墨鏡後傳來一股灼熱,令她不自在極了。
「換哪?」等了片刻,酷男終於有了回應,但口氣相當不耐煩又勉強了。
「啊?!」貝翎彷佛可以感覺到對方深吸了口氣,似乎用了很大的忍耐才同意她的……任性!
什麼嘛!她沒要他忍耐,更沒要他跟她到處跑,做她的專屬攝影師,幹什麼一副好象給了她多大的恩澤一樣?!
他的態度讓個性一向溫和的貝翎也動了氣。
「這位先生,我想你可能誤會了,我只是要你把相機還我,其它的就不麻煩你了。」這樣說應該夠清楚了吧?
「你這個女人怎麼這麼奇怪?就跟你說不麻煩了,你還羅嗦什麼?」老是要他把相機還她,煩不煩啊?
「什麼?!」他……他嫌她羅嗦?!
基於禮貌,她已經儘量客氣、婉轉的跟他說了,沒想到……他竟然還嫌她!
「你這個男人才奇怪咧!就跟你說不麻煩你了,你是聽不懂嗎?相機快還我啦!」跟他這種傲慢、自大又沒禮貌的傢伙說話,也不用太客氣了。
「你這個女人真不知好歹!你不是到處找人幫你拍照?我要幫你拍,你還羅嗦什麼啊?」貝翎的態度讓一向脾氣不太好的酷男,也就是格倫.曼斯特的火氣更大了。
「我哪有到處……」腦袋一轉,正說著反駁的話的貝翎連忙煞車。他為什麼知道她到處找人幫她拍照?!他從什麼時候開始注意她的?!
貝翎光是想著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暗地裡注意著自己的舉動,心裡就不由得發毛,他……他想幹什麼啊?!
「你為什麼要注意我?」貝翎冷著臉,隱忍著怒火問道,但隨即又說道:「請把相機還我。」不管他的目的是什麼,她現在只想離開。
又要他還相機,這個女人怎麼這麼冥頑不靈!
「別說你不記得我!」格倫是指前天在蘆之湖船上的事。
「記……記得又怎樣?」貝翎因為格倫竟然記得她而感到一絲訝異,更有一絲莫名的竊喜,「那是因為我記性好,前天才發生的事,我當然記得。」
況且,要忘記一個態度很差的人並不容易!
「記得就好!」格倫的嘴角隱隱浮著笑,也鬆了口氣,雖然他對自己的外表很有自信,卻沒把握貝翎是不是跟他一樣,對船上的事仍記憶深刻,還好她說記得,否則……他一定想盡辦法要她想起。
「難得我也記得你,看你一個人站在這裡想找人幫忙拍張照,卻東挑西挑的,最後竟然找個不懂數位相機的老太婆。不就拍張照,你怎麼這麼龜毛啊?隨便找個人就行了,還站在這裡跟個白痴一樣!」
事實上,貝翎的身影一出現在海港的廣場前時,一直坐在紅倉庫三樓咖啡廳窗邊的格倫就注意到他了,而從那個時候開始,他的目光就沒離開過她。
「看在我們有一面之緣的份上,我來幫你拍,要拍哪裡?快說!」
天啊!又是一副給了她多大恩賜的模樣?!更可惡的是……他竟然說……說她龜毛?!白痴?!
氣死人了!
「這位先生,我的行為舉止不管怎麼樣,都不干你的事,請你注意你的措詞,還有,看在我們有過一面之緣的份上,我就不告你騷擾,請把相機還我,我不用你幫我拍照。」
「我……騷擾你?!」這該死的女人,知不知道全天下有一半以上的女人巴不得他幫她們拍照,她竟然把他對她的……「特別」,當成騷擾?!
「相機快還我!」她真的不想再跟他勾勾纏了。
「你不知道我是誰嗎?」格倫沉著聲,壓抑滿腔的火氣,怒瞪著她。看著好了,等一下她就不要巴著他不放。
「那你知道我是誰嗎?」貝翎沒等他的回答,也不用等,因為答案只有一個,「你不知道我是誰,我又怎么會知道你是誰!」
以為自己是什麼了不起的人物,別人就該認識他嗎?笑話!
格倫緊抿著唇,胸腔隱隱起伏著,雖然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但貝翎也感覺得到他在生氣!
氣死他最好,自以為是的沙豬!
貝翎雙手環胸,偏過頭斜視著他,等著他出招,卻被他接下來的舉動給驚楞住。
只見格倫拿下帽子,摘下墨鏡,有一刻,貝翎還一直盯著他的鬍子,以為鬍子是貼上的,但見他沒有接下來的動作,視線便往上移去,不經意地和他四目相對,沒來由地心跳加快。
他……很帥!眼珠沉如黑夜,深邃迷人,鼻樑高挺、嘴唇有型,五官輪廓相當明顯,應該是個混血兒!
而且,她覺得他好眼熟,似乎曾在哪看過。
看貝翎呆楞的模樣,格倫驕傲地揚起唇角,對女人看著他俊臉流口水的模樣,他早就習慣,而今天的對象是她,更是大大滿足他的男性魅力。
「現在知道我是誰了吧!」
他驕傲不可一世的模樣,喚醒了貝翎一時被迷惑的雙眼,她一定要挫挫他的銳氣。
「你……」貝翎假裝一臉驚喜,笑得好不甜蜜,雙眼更是浮著愛心,但,這樣的表情只持續兩秒,因為她實在看不慣格倫那張笑得得意的嘴臉,「你是誰啊?」
雖然隱隱約約,貝翎覺得好象在哪看過他,看他那副模樣,應該是個什麼明星吧!怛那又如何?他的表情太欠揍了,管他是誰,她沒必要認識他。
貝翎突然不屑的話令格倫驕傲的唇角為之凍結,他也不是沒遇過不認識他的平民百姓,不過這種情形只發生在偏遠的鄉下、落後的國家,或是好萊塢電影不興盛的小國,但,其它人不認識他無所謂,唯獨眼前這個他連名字都不知道的混蛋女人不能不認識他!
也許是鬍子讓她沒能馬上認出他,那他就大發慈悲的明白告訴她他是誰巴!
「我……」
「啊,格倫!是格倫ㄋㄟ!」
「格倫?!哇!他好帥ㄋㄟ!」
就在格倫摘下墨鏡時,一旁早就被他明星氣質所吸引的年輕日本女孩,驚呼著一個個飛到他的身邊。
真是作夢也想不到,她們居然在自己的國家和這個超級巨星不期而遇,天啊!
這下不用格倫自我介紹了,一群像是看到蜜的蝴蝶一隻只圍到他身邊了,這讓驕傲的笑容再次浮現在格倫的唇邊。
「這下知道我是誰了吧?」格倫挑著眉,就不信這樣的陣仗,貝翎還會認不出他!
貝翎沒回話,因為四周一堆日本女孩ㄋㄟ來ㄋㄟ去的,也把她推得越來越遠,不過,她沒忘用眼神回應他。
被一群女孩子圍著很了不起嗎?她還是不知道他是誰,哼!
該死的!
格倫看懂貝翎眼神傳達的意思,這讓他火氣又上升了。
煩死了!
看到格倫被纏得一臉很「雪特」的模樣,貝翎就覺得很開心。她對他揮揮手,向他道別,而格倫則是狠狠的瞪了她一眼,然後受不了的轉身拔腿就跑,當然,後頭也跟著一堆煩死人的蒼蠅!
「呵呵呵……」看他落荒而逃的狼狽樣,貝翎心情為之大好。
哇!他的身手挺不錯的喔!跑得還真快,後面一群女生落後他大半截,看來他應該常被追著跑吧!
跑的姿勢還挺帥的嘛!
遠遠的,她看到格倫回過頭,往她的方向看過來,貝翎馬上笑咪咪的舉起手,打著氣,嘴裡喊著「加油」,不過格倫鐵定沒有聽到,反正她也不是說給他聽的,她是要替那些追著他的女生加油,趕快追上他,別讓他跑了!
呵呵呵……貝翎一副幸災樂禍的模樣,看在格倫的眼裡,讓他更氣了,不過,他也沒讓貝翎得意太久,下一秒,他揚起手上的東西——
看到貝翎馬上垮下的臉,多多少少讓他氣消了不少!
呵呵呵……這還是第一次被人追時他臉上有著笑。
啊!
「可惡的傢伙,把我的相機還給我呀!」
她……她的相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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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他XX的雪特!
混蛋、該死!
坐在跑車裡,格倫氣憤地拍打著方向盤,一句句咒罵不斷自他的口中宣洩出。
那一群瘋女人真是他XX的混蛋,而害他被追著跑的那個女人,更是該死的混蛋,就不要讓他再遇到!
真是&*糹
……
他一直對自己的喬裝挺滿意的,鴨舌帽、墨鏡,再加上一嘴的鬍子,這是他每次外出的基本配備,可以大大降低被認出的機率。
雖然偶爾還是會有人問他是不是大明星格倫·曼斯特,或是被懷疑他跟格倫.曼斯特長得好象,但都被他一臉生人匆近的表情,兼一句「別煩我」的咆哮給嚇跑!
而大部分的人也相信他一定不會是格倫·曼斯特本人,因為他的態度跟她們心裡的格倫形象並不符合。
不過還是會遇到不死心的影迷堅持他一定就是格倫·曼斯特,在他身邊眼前跟後,像只打不死的蒼蠅一樣,畢竟不是天天都能這麼幸運,能遇到像他這樣的超級巨星,而最後總是會遭來更多愛慕他的人跟著,結果就會像剛剛那樣的情形,被追著上氣不接下氣地拚命跑。
他想,明天日本的報紙上,應該會出現好萊塢巨星格倫·曼斯特出現在橫濱的消息吧!
真是他XX的煩人!
為什麼他就得被一群飢渴的瘋女人逼得不能光明正大的上大街?!
「這就是成名的代價。」這是也有同感的諾克給他的答案。
真是他XX的雪特!
好!他認了,但他絕不會因為這樣就放棄他該有的自由,雖然會比較麻煩一點,但當他想上街時他就會上街,想上哪兒玩時,他也不會被外面的人群所阻擋。
每次到人多的地方,他總會找個偏僻的角落,靜靜坐著享受外面的風景,看著外面的人群,所以,他才會選最靠近海港的角落,喝個咖啡,獨自一人享受悠閒的午後。
但一切都從遇到那個有著礙眼笑容的女人開始變了樣!
如果她不故意激怒他,他也不會氣得忘了自己是在公共場所,也不會拿掉帽子、摘掉墨鏡,更不會被一群花痴黏上。
還有她該死的笑……
格倫想著貝翎向他揮手時,嘴角上得意的笑容,還有看著他被追時臉上幸災樂禍的表情,最後則是當她發現相機還在他手上時的那抹錯愕……
哈哈哈……這是他到日本以來笑的最開懷的一刻!
格倫拿起放在駕駛座旁,造型相當新穎的數位相機把玩著,「挺有品味的嘛!」還知道買他代言的產品。
當初在拍攝這款相機的廣告時,廠商還特別找了技術人員向他解釋相機所有的使用功能,所以,簡單的幾個步驟後,一張張那個笑得礙眼的女人的照片,便出現在他眼裡。
兩寸大小的螢幕裡,貝翎巧笑倩兮的身影深深吸引了格倫的目光,只除了當陳祥瑞也出現在螢幕裡時,他會不經意的皺著居外,他的表情大部分是愉快的。
片刻後,格倫終於看完了所有照片,手肘撐在車窗上,定定地看著停車場裡的出口,若有所思地思忖著:「該怎麼處理這臺相機呢?」
突地,車上的手機發出振動,引起格倫的注意,他接起手機。
「格倫,我現在在新宿的高島屋百貨,來接我吧!」
「嗯。」收了線,格倫啟動跑車,咻的一聲,跑車滑出了停車場。
他不喜歡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他的身分也不允許,所以,不管到哪一個國家,他都會租一輛車,好讓自己享受奔馳的快感,而日本算是他第一一個家,基本的交通動線,他還挺了解的。
不過,日本的交通他雖然瞭解,但要在日本找一個人,卻是第一次。
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甚至是不是日本人都不確定的人,看來,這臺相機想物歸原主……難羅!
不過,該擔心這個問題的不是他,而是那個樂極生悲的女人。
如果那個女人想拿回相機,唯一的方法就是在剛才遇到他的地方守著,當然啦,如果心情還不錯,也許明天他會帶著相機再來橫濱一趟。
算她幸運,他這幾天的心情都還挺不錯的,只除了剛才被一群瘋女人追著,讓他煩死了,而這都得拜那個女人所賜,所以她想拿回相機……
嗯哼,就看她經不經得起他的作弄了。
他得想想明天該怎麼作弄那個蠢女人!
一想到將再見到她,格倫的唇愉快地揚起,心底更是多了一抹從未有過的期待。
只是,這份期待在日本媒體大肆報導他的行蹤,以及一通不得不離開日本開始投入工作的電話後,完全落空。
Dam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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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後臺灣花蓮遠來飯店員工休息室
「這是在明治神宮拍的對不對?」貝翎看著同事林孟靜甫從日本遊玩回來的照片,一張她站在兩旁綠蔭蓊鬱的林間的照片,馬上就讓她猜測地點應該是在明治神宮,腦海裡隨即浮現兩個月前她在那裡遊玩的情景。
「對啊!」
「我還記得那裡迎面吹來的風好舒爽,四周只有蟲嗚鳥叫,還有風吹過樹葉的沙沙聲,給人一種祥和寧靜的感覺。」說著,貝翎似乎依舊可以感受到在明治神宮的綠林裡,微風吹拂過身體那種沁涼舒暢的感覺。
「對啊!那裡感覺挺不錯的,不過我覺得最好玩的是神宮裡面,就是這裡。」林孟靜指著另一張照片。
「你記不記得裡面的兩邊各坐著一個年輕人,身上穿的像是祭典穿的那種衣服。」
「有……有印象,我記得他們是坐在桌前,桌上攤著書,手上好象有拿什麼東西,然後一邊看著書……」貝翎邊說邊回憶著,想到那天的畫面,她的嘴角不由得上揚著。
「一邊打瞌睡。」孟靜替貝翎把話說完。
「哈哈哈……」兩人同時說出看到的畫面,想不到看到的是一樣的情景,相視一眼,笑出聲了。
「你也有看到。」
「對啊!我們一團人一大早就到那裡,我想他們應該也很早起床,肯定還沒睡飽,要不然就是風吹得太舒服了,如果是我坐在那,搞不好已經打呼了呢!」
「我想也是,真難為他們了。」貝翎邊笑著邊繼續翻著照片。臺場海濱公園、富士電視臺、東京鐵塔、彩虹大橋、淺草寺等等……這些都是櫻子帶她去過的地方,現在看到這些照片,感覺好懷念喔!
「蘆之湖!」一張孟靜在蘆之湖搭船處拍的照片,令貝翎臉上的笑容瞬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扼腕的心痛。
「你交代的我可沒忘,光是在箱根,我就拍了近一百張的照片,喏,蘆之湖的湖光山色幫你帶回來了,多少彌補一點你被『綁架』了照片的心痛吧?」孟靜翻翻相本指著裡頭的風景照說著。
「嗯!孟靜,謝謝你!」貝翎翻著一張張的相片,一些快要模糊的記憶也隨即鮮明起來,只是沒想到先浮現腦海的畫面,竟然是那個「綁架」她相機的可惡傢伙。
那天,她還在原地痴痴的等了近一個小時,直到祥瑞哥打電話給她,她簡單扼要的跟他說她請一個男人幫她拍照,沒想到他竟然帶著她的相機跑了,所以她要在這裡等,也許對方會良心發現拿回來還她。
只是,祥瑞哥一句「別傻了?!人都跑了,怎麼可能還會拿回來還一粉碎了她的期待。
雖然那臺相機花了她近兩萬元,但他若是真不想把相機歸還給她,至少……至少將相機裡的照片還她,那些是她到日本這三天來所有的回憶耶!
就這樣消失不見,她好不捨、好不甘,更心疼啊!
一直到晚上跟櫻子和她的男朋友聚餐時,她又跟他們提了這件事,希望他們幫她想想,有什麼辦法可以找回她的相機。
但是,得到的答案就跟祥瑞哥一樣,既然對方有心拿走相機—就不可能再歸還給她。
但,她知道對方並不是存心將她的相機拿走,他是……他是不得已、是被逼的,於是她又詳細的將實際情況告訴祥瑞哥,那個男的就是在蘆之湖那個態度差,又跩,一副了不起模樣,連幫別人拍張照都不肯的傲慢傢伙。
然後告訴所有人,本來她找了一個一直在拍風景照的婆婆幫她拍照,結果婆婆不會使用數位相機,便熱心的幫她找人,沒想到找的就是他。
然後……然後她省略了好多細節,包括他竟然記得她、包括拍完照後他們之間莫名的爭執,然後就跳到當他幫她拍完照後,相機還來不及還她,突然一堆女人圍著他,他受不了就這樣跑走了。
所以按照這種情形來看,他應該不是存心要拿走她的相機,只是陰錯陽差……只是有些莫名其妙……只是……
她幹嘛幫他找藉口?!
不論如何,她的相機在他的手上,他綁架了她的相機,他就是綁匪。
所以,她告訴他們,明天她要再到橫濱紅倉庫廣場前等他,也許他會好心的拿相機來還她。
但,櫻子的一段話又打碎了她最後的希望!
她說她最愛的好萊塢巨星格倫·曼斯特今天也出現在橫濱,她懷疑她遇到的會不會就是他?!
怎麼可能?!當然不可能是他!她看過格倫·曼斯特的電影,他長得……
當她還在腦海裡努力搜尋格倫·曼斯特的長相時,櫻子又說全日本媒體都不知道他在日本度假,今天聽到他在橫濱琨身,引起許多影迷的追逐,現在日本各家媒體都在打聽他入住哪一家飯店。
櫻子後面說了什麼,她已經不記得了,她的腦海只盤旋著他被一堆女人追著的畫面,她似乎聽到她們叫他格倫,而那個超級超級天王大巨星的臉,和那個傲慢傢伙拿下帽子、墨鏡後的臉重迭在一起後……
啊……
「貝翎、孟靜,上班時間快到了,你們還不換制服啊?」組長張薇如走進休息室,邊從儲物櫃拿出制服,邊對她們說道:「經理要我們先到他的辦公室集合,說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宣佈,你們最好快一點喔!」
「好!馬上。」
唉……她的相機、她的照片,統統拿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