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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飛孤外傳》寫於一九六○、六一年間,原在《武俠與歷史》小說雜誌連載,每期刊載八千字。

    在報上連載的小說,每段約一千字至一千四百字。《飛狐外傳》則是每八千字成一個段落,所以寫作的方式略有不同。我每十天寫一段,一個通宵寫完,一般是半夜十二點鐘開始,到第二天早晨七八點鐘工作結束。作為一部長篇小說,每八千字成一段落的節奏是絕對不好的。這次所作的修改,主要是將節奏調整得流暢一些,消去其中不必要的段落痕跡。《飛狐外傳》是《雪山飛狐》的“前傳”,敘述胡斐過去的事蹟。然而這是兩部小說,互相有聯繫,卻並不是全然的統一。在《飛狐外傳》中,胡斐不止一次和苗人鳳相會,胡斐有過別的意中人。這些情節,沒有在修改《雪山飛狐》時強求協調。

    這部小說的文字風格,比較遠離中國舊小說的傳統,現在並沒有改回來,但有兩種情形是改了的:第一,對話中刪除了含有現代氣息的字眼和觀念,人物的內心語言也是如此。

    第二,改寫了太新文藝腔的、類似外國語文法的句子。

    《雪山飛狐》的真正主角,其實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雪山飛狐》中十分單薄,到了本書中才漸漸成形。我企圖在本書中寫一個急人之難、行俠仗義的俠士。武俠小說中真正寫俠士的其實並不很多,大多數主角的所作所為,主要是武而不是俠。

    孟子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武俠人物對富貴貧賤並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於威武,這大丈夫的三條標準,他們都不難做到。在本書之中,我想給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為美色所動,不為哀懇所動,不為面子所動”。英雄難過美人關,像袁紫衣那樣美貌的姑娘,又為胡斐所傾心,正在兩情相洽之際而軟語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難的。英雄好漢總是吃軟不吃硬,鳳天南贈送金銀華屋,胡斐自不重視,但這般誠心誠意的服輸求情,要再不饒他就更難了。江湖上最講究面子和義氣,周鐵鷦等人這樣給足了胡斐面子,低聲下氣的求他揭開了對鳳天南的過節,胡斐仍是不允。不給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漢最難做到的事。胡斐所以如此,只不過為了鍾阿四一家四口,而他跟鍾阿四素不相識,沒一點交情。

    目的是寫這樣一個性格,不過沒能寫得有深度。只是在我所寫的這許多男性人物中,胡斐、喬峰、楊過、郭靖、令狐沖這幾個是我比較特別喜歡的。

    武俠小說中,反面人物被正面人物殺死,通常的處理方式是認為“該死”,不再多加理會。本書中寫商老太這個人物,企圖表示:反面人物被殺,他的親人卻不認為他該死,仍然崇拜他,深深地愛他,至老不減,至死不變,對他的死亡永遠感到悲傷,對害死他的人永遠強烈憎恨。

    一九七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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