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無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
你大醉之後,第二天醒來時,通常都不在楊柳岸,也沒有曉風殘月。
你大醉之後醒來時,通常都只會覺得你的腦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時候更要命。
我有過這種經驗。
那時候我在唸淡江(校名),在淡水,幾個同學忽然提議要喝酒,於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幾瓶酒回來。
大概有五、六個人,找來了七、八瓶酒,中國酒、外國酒、紅露酒、烏梅酒、老米酒,雜七雜八的一大堆酒,買了一點鴨頭、雞腳、花生米、豆腐乾,先在一個住在淡水的同學用一百二十塊錢一個月租來的一間小破屋子裡喝,喝到差不多了,陣地就轉移到淡水海邊的防波堤上去。不是楊柳岸,是防波堤。
那天也沒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著酒瓶,躺在涼冰冰的水泥堤上,躺在亮晶晶的星光下,聽海風吹動波浪,聽海濤輕拍堤岸,你把酒瓶傳給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遞給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輪之後,大家就開始比賽放屁,誰放不出就要罰一大口。
隨時都能夠把屁放出來絕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懷這種“絕技”的只有一個人,他說放就放,絕對沒有一點拖泥帶水的情況發生。
所以他拼命放屁,我們只有拼命喝酒。
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難受得要命。
可是現在想起來,難受的感覺已經連一點都沒有了,那種歡樂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卻好像已經被小李的飛刀刻在心裡,刻得好深好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