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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從踏出家門,靄桐就覺得不對勁,好象有什麼事或人在等著她的,唉!八成是被昨天那群小太妹攪得有些心神不寧。

    想到自己被莫名其妙的栽贓,她就很不是滋味,這事若不弄個水落石出,只怕沒完沒了。昨晚,她花了一個小時,仔細把這件事給推敲了一遍,她幾乎敢確定這絕對是班上熟悉她的女生所為,畢竟只有同班的同學,才能如此清楚掌握她離校的時間,而且也只有熟識她的人,才能知道她離開學校的路線。

    幕後主使者如果是班上的同學,自然這場鬧劇的男主角,也是班上的男同學,畢竟她從早到晚,除了某些課程必須離開教室外,活動範圍就僅限於此。對方竟然信誓旦旦地說她“搶”,那也就意謂她一定做了某些舉動,讓別人產生了誤解,當然,更進一步的探討,這也正表示她一定常和這男生講話,否則,就一天下來沒說上兩句話的人,別人是不可能將他們湊成一對的。

    靄桐自信全班就屬她最用功,不過,這也是沒辦法,她老爸和學校的教務主任是大學、研究所的同班同學,而她又是因為這所貴族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所挖角過來的高材生,要不然,憑老爸一個人的薪水,哪有可能供得起她讀私立高中;因為這種種的關係,所以不用功也不行。除了跟同學討論功課之外,她下課時間都用來讀書,不僅不可能跟男生攀談,也絕少跟女生閒聊。

    這麼一路追究下來,可能的範圍更加縮小,接下來的幾天,她要好好注意究竟是哪幾個男同學常和她討論功課,相信沒多久,就可以查出主使者。

    她期待這事趕緊水落石出,要不然動不動就來次圍毆,那她可是吃不消的。

    方向既定,靄桐的心情不僅變的快樂多了,底下的腳步也變的輕快多了,吹著口哨,靄桐滿布著笑容往圖書館走去。

    突然有隻手從背後搭上了她的肩膀。

    愣了一下,靄桐馬上知道先前那種不對勁的感覺不是平空而來,一定又是那些小太妹。

    抓住那隻搭在肩上的手,靄桐直覺地用力來個過肩一摔,砰……

    “哎喲!痛死我了。”

    瞪著那坐在地上哀嚎的人,靄桐驚訝地張大嘴巴,天啊!怎麼會是昨天救她的大英雄?

    “大英雄,真不好意思……”一面扶著他站起來,靄桐還不忘一面頻頻道歉,“不好意思,如果知道是你的話,我絕對不會這麼用力……不是,不是,是絕對不會把你給摔過去。”

    一個高壯的大男人家,竟被一個小女子來個過肩摔,打死他他也不相信;可是如今事實擺在眼前,要不信也不行。這種事要是傳了出去,鐵定笑掉人家的大牙,哦!糟了,他都忘了維哲開著車亦步亦趨地跟在他和宋靄桐的後頭,這會兒,一定被這小子瞧見了。

    看著趙士軒那張發窘的苦瓜臉,靄桐立刻了解到他的感受。

    “大英雄,你也不要覺得很糗,畢竟你是在疏於防備之下,才被我摔過肩的啊!”

    “是啊!我是疏於防備,但是也沒見過像你這般莫名其妙就把人給摔過去的道理。”

    “大英雄,你這樣子說,就不對了哦!”擺出一副老大姊的姿態,靄桐接著又訓道:“如果不是你一聲不響地從背後搭上我的肩,讓我誤以為是大壞蛋,我也不會這麼莫名其妙就摔人啊!更何況你人長得這麼高大,摔你可不容易,自己站不穩就說,還怪我莫名其妙摔人,你未免太會逃避責任了吧!”

    “這……算了、算了。”趙士軒搖搖頭道,一個大男人跟個小女孩斤斤計較,說出去,又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要緊的是,這小姐的嘴巴刁得很,爭下去,他百分之百是輸的一方,吃力不討好的事,還是少碰的好。

    “不能這樣就算了,至少你也該保證,下回不可以一聲不響地搭在人家的肩上。”

    “這……好。”他哪有一聲不響?他跟在後面已經叫了好幾聲,是她自己沒反應,才讓他不得不搭上她的肩膀叫她。唉!他還得帶她去見少爺,所以,得罪不得的。

    滿意地點了點頭,靄桐這才問道:“大英雄,這麼巧,怎麼會在這裡碰到你?”

    “宋小姐……”

    “等等,你怎麼知道我姓宋?”仔細地梭巡著他的臉,靄桐本想由此一窺究竟,忽然看到他額頭邊有道淺淺的刀疤,她想起來前幾天,文眉她們還在警告她要小心一點,難不成她們說的那位在調查她的人,指的就是眼前的他?

    “宋小姐,你別管我為什麼知道你姓宋,我只想請你去見我家少爺。”趙士軒說明自己的來意。

    “我為什麼要見你家少爺?誰知道他是好人,還是壞人?”

    “宋小姐,我們並沒有惡意,至於為什麼要見我家少爺,等見了面,他自然會跟你說明白。”趙士軒捺著性子說。

    “這也不對啊!他要見我,憑什麼我得去找他,應該是他來找我才對吧!”

    趙士軒從沒見過這麼難纏的小女生,怎麼說她都可以辯,看來,他得換個會引起她興趣的方式。

    “宋小姐,我想你應該有興趣知道,這件事是和錢有關。”

    “錢?”對一個喜歡錢,而又缺錢用的人,“錢”絕對是一個最大的誘因,也難怪靄桐已從原先興致缺缺的態度,轉成一臉熱切的期待。

    “沒錯。宋小姐,相信我,你一定不會後悔跑這一趟的。”

    “好,我就跟你去一趟,不過,你要知道,我是看在你昨天救命之恩的份上,才決定跟你去的哦!”

    趙士軒啼笑皆非地暗忖,明明是為了錢,還推說是救命之恩,這小姐,還真的是從頭到尾都不服輸,有個性,讓他不得不對她產生那麼一絲絲的敬意。

    ※※※

    精雕細琢、光彩奪目!靜靜的凝視,細細的品味,霆浚不得不承認靄桐確實是難得一見的大美人,尤其是那雙宛若子夜星空般黑亮的眼眸,像是會說話的小精靈,俏皮、活潑、扣人心絃。

    在霆浚的打量之下,靄桐也偷偷地欣賞著坐在對面沙發裡的他,這傢伙真不是普通的帥,可惜就是冷了點,不可一世的高傲氣勢,再加上不苟言笑的酷相,說有多冷就有多冷。

    瞧她都看了有五分鐘之久,這傢伙竟然還沒有開口的意願,拜託!難不成他在等她先開口嗎?有沒有搞錯,究竟是誰在找誰啊!

    “喂!”靄桐一說出口馬上就後悔了,天啊!這樣子的開場白實在有夠彆扭的!都怪大英雄,跟著他來這裡的路上,不僅什麼都不願透露,神秘的要命,甚至還和那位開車載他們的司機,擺出一副笨笨的木訥相給她看;不說點細節也就算了,當他把她塞給他少爺的時候,連個介紹都沒說,就留他們孤男寡女關在這辦公室裡。

    虧她還這麼尊敬他,稱他一聲“大英雄”,他卻這麼沒責任感,連他少爺姓什麼、叫什麼都沒知會一聲。難道他希望她跟著他叫一聲“少爺”嗎?那不是更彆扭!

    算了,反正他們僵在這裡已經夠彆扭了,不差這麼一句“喂!”,既然他沒開口的意思,她也只好認命了。

    “喂!本小姐可是很忙的,你找我有什麼事情,麻煩趕快說一說,可別耽誤到我的寶貝時間。”

    好個高傲的小丫頭!不過,他喜歡。在面對他的氣勢,她竟然可以表現得如此自負、如此的有膽量,她確實令他心折。

    儘管那對生動的眼眸教他心動,那股直率的傲氣令他激賞,霆浚依然面無表情地維持他慣有的漠然,苴截了當地回道:“我要你冒充我的女朋友。”

    天啊!這傢伙不說話還好,一說話就害她差一點被自己的口水給噎死,他有沒有搞錯啊!看他那副死氣沉沉的樣子,少說也有三十歲,而她才十八歲,年紀差那麼一大截,適合嗎?當然不適合,就算是冒充的,也不能太離譜了吧!

    “我不要。”

    她毫不考慮地一口回絕,讓霆浚不由得升起一股強大的怒火,只要他開口,多的是女人想取而代之,而她竟連問明原因都懶得間就否定掉,實在太不知好歹。

    “不行。”嚴峻的命令,霆浚一副她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笑話,為什麼不行?”靄桐氣極了,又不是她找他“冒充”,他憑什麼說不行,還兇得要命!

    “不是笑話,不行就是不行。”

    “喂!你這個人怎麼這麼……”看到霆浚那張怒火更熾的表情,靄桐已經說到嘴邊的“不講理”,也只能硬生生地再吞回肚子裡,還說是什麼民主自由的社會,這個人簡直比蠻荒時期的野蠻人還野蠻!

    “我這個人怎麼樣?”雖然氣她氣得要命,但是心裡頭,霆浚卻又相當在意她對自己的看法。

    “沒什麼。”她才不敢說,萬一又兇起來,多可怕啊!她又不是笨蛋,當然知道站在人家的屋簷下,就算氣得怒髮衝冠,也要笑著說“沒事、沒事……”

    “不準敷衍我。”她愈不肯說,他就愈要她說。

    “沒……我是說你長得很帥。”長這麼大,到現在靄桐才知道自己偶爾也是一個見風轉舵的膽小鬼,瞧她把話轉得這麼硬,連她自己都不太相信。

    “不止吧!”

    “還有……很兇。”

    “再來。”霆浚絲毫不放鬆地逼問。

    “哎喲!很霸道,很不講理啦!”這下全招了,她實在有些後悔,這傢伙想必氣得說不出話來。

    眼睛瞪著腳下的鞋尖,靄桐不得不承認這個時候,她笨得程度還不輸那鴕鳥,以為盯著鞋子就可以躲過敵人的追殺。

    心裡數著數著,她等著霆浚發飆,可是數了六十秒,卻還沒聽見任何的怒吼聲,禁不住好奇心的催促,靄桐慢慢地抬起頭……

    不會吧!這傢伙竟然在笑,雖只是淡淡的一笑,但是她保證那確實在笑,他的笑容彷彿旭日東昇的朝陽,帶著那麼點慵懶,帶著那麼些柔和,看著、看著,她竟然看痴了……

    “看夠了吧!”半是戲謔,半是玩笑,霆浚逗著看得如痴如醉的靄桐道。

    迅速回過神來,靄桐心裡真是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不過為了保全面子,她傻傻地回以一笑,裝作沒這一回事。

    “既然這麼滿意你所看到的,我相信,你會很高興冒充我的女朋友。”

    自大狂!誰高興啊!明明是他自己強迫她中獎,還推說她高興,年紀一大把了,臉皮還這麼厚!

    靄桐不用說任何的一句話,霆浚已經可以由她臉上的表情,得知她非常的不願意。

    其實,在決定選擇的同時,他已經研究過有關她的一切,認為她是最適合的人選──一家四口單純而平凡的成員,所以,他不用擔心會扯上麻煩的人物;普通的家境,所以,“錢”絕對會引起她的興趣;能夠成為他的女朋友,那樣的女孩子絕非泛泛之輩,聰明、功課頂尖,這正是宋靄桐的優秀,因為是最適合的人選,所以就算她不願意,他也會讓她變的心甘情願。

    “在冒充的這段期間,每個月,我會提供你兩萬元的薪水。”

    “兩萬?”現在靄桐終於知道,大英雄所謂的跟“錢”有關,究竟是怎麼回事了。

    “你覺得太少?”如果靄桐認為太少,霆浚確實會再加價,但是他私心希望,她不是個貪婪的女孩子。

    “不是。”對她而言,“錢”固然重要,但是為了它,賠上她的寶貴時間,讓她考不上國立大學,那才真是虧大了。

    “喂!其實你提供的待遇已經夠優渥了,但是,我明年就要參加大學聯考,我實在沒空當你的女朋友,你還是找別人好了。”靄桐說出自己的困難。

    聽她這麼一說,霆浚心裡不由得鬆了一口氣,果然沒令他失望;說也奇怪,才短短一個小時,他對她的在意程度,已經連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議。

    不行,眼前的他,工作最為重要,不能為了某個女孩子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更何況宋靄桐還小,就算她讓他動心,那也要過幾年再說。他會按照他的計劃進行,就今天,他要把一切事情作個解決,然後,他不會再見宋靄桐。

    “我只要你一天的時間,之後,除非有意外的情況,否則我們不會再有任何見面機會。當然,從現在到你大學聯考前,每個月的薪水我都會照付。”

    只要一天的時間,就可以領六個月的薪水,說靄桐不心動,那絕對是騙人的。

    “走吧!我們先去吃午餐,等一下再邊吃邊談。”

    ※※※

    直到現在,靄桐已經陪同霆浚來到“風-精品服飾”的門口,她都還無法相信自己所碰到的事情,說她走了狗屎運,只要花今天一天的時間,就可以為自己賺進一筆正當的意外之財;偏偏她又是被逼的,不想賺都不行。

    從他的辦公室,到他們去了浪漫的法國餐廳享用午餐,再到準備進這家高級的精品服飾店Shopping,她根本連點頭說一聲“好”都沒有,他就一副她不得不答應,也一定會答應的霸道相,讓她不免開始質疑,她是真的財運當頭,還是倒了大楣,被設計陷害?

    當然,有這麼輕鬆的錢好嫌,誰會不想賺!可是,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做一天的工作,就可以領半年的薪水,愈想她就愈覺得不妥,就他在西餐廳時所提出來的條件──雖然他在今天以後不會再用得到她,但是,她必須在往後的半年,應他的要求,隨時待命。

    難怪她會覺得不妥,有這個“但是……”,就彷彿一顆不定時的炸彈,他少爺哪天心情不佳,突然想找個人罵一罵,遍遍又不小心挑中了她,她有資格說“不”嗎?況且他這個人又那麼不講理,連她對答一流的利嘴,碰到他也只有豎白旗的份,要真被招去“罵”,她的下場一定很悽慘。

    “下車了。”

    不行,她實在太沒保障了。

    看著正要開門下車的霆浚,靄桐趕緊出聲叫道:“喂──”

    “霆浚。”

    唉!又在糾正她了,年紀大的人,就是有這樣子的缺點──比較-唆。之前,他們到了西餐廳之後,在一段簡潔的自我介紹,他就開始命令她得叫他“霆浚”,接下來的交談之中,他更是不斷地糾正她,拜託!今天才認識,就要求她叫得那麼親暱,談何容易,她班上的男生,都相處了兩年多,她還不是直呼其名而已,某些礙眼的人,她甚至連“喂”一聲,都懶得叫呢!

    “霆浚……”靄桐別無選擇地跟著叫,人家說出錢的是老大,他要付她薪水,她不叫行嗎?

    “這就對了。”

    “喂!我們來打個商量好不好?”

    才剛說完,她馬上又來了,這小丫頭就是有惹他生氣的本事。對她,他是非得嚴厲點,要不然她一定不懂得什麼叫節制。

    “‘霆浚’,這是我最後一次糾正。”擺出不悅的表情,霆浚冷冷地命令道。

    偷偷地朝他做了鬼臉,靄桐心不甘情不願地再次說道:“霆浚,我們來打個商量好不好?”

    “沒什麼好商量的。”

    “我都還沒說,你怎麼知道沒什麼好商量?”

    “我就是知道。”從提出條件的那一刻,看到靄桐皺著高高的眉頭,霆浚就知道她對這件事情有一大堆的意見,所以,他肯定她是為了這件事。當然,也只有這件事可以討價還價,畢竟她人都跟他來到這裡,絕不會再為了“願意冒充”或“不願意冒充”的問題,跟他爭得你死我活。

    “你這個人怎麼這麼霸道、不講理!”

    看著她那氣嘟嘟的逗人模樣,霆浚不禁升起一股難以控制的衝動,愛憐地點了點她俏麗直挺的鼻子,轉而輕柔地回道:“我知道,你已經說過了,下車了。”不理那被他的溫柔嚇得怔住的靄桐,霆浚徑自開了車門下車。

    傻傻地盯著那再度被闔上的車門,靄桐喃喃自語道:“想不到他也有這麼可愛的一面!”話才說完,她座位旁的車門也被打開了。

    “小丫頭,你再不下車,我就抱你進去。”

    被他輕輕的一恐嚇,不到一秒鐘的工夫,靄桐已衝下車來。

    瞪著得意地正幫她關上車門的霆浚,靄桐傲慢地說道:“你要抱,本小姐可‘不願意’讓你抱。”這個傢伙,前後還不到一分鐘,馬上回到原來的德行,真是一點也不能稱讚。

    死鴨子嘴硬,明明是擔心他真的抱她,偏又高傲地說是她不願意。

    輕輕地搖搖頭,霆浚按下遙控器,鎖上了車門,便迅速地攬上了靄桐的腰,命令道:“等一下你可要記住,你是我的女朋友。”

    瞪著那隻緊環著她的手,靄桐忿忿地回道:“知道,但是你也不用抓得那麼緊啊!”

    不理會靄桐的抗議,霆浚又道:“動作快一點,看完衣服,我們還要去一家很特別的咖啡廳。”

    “知道,你在西餐廳的時候,已經交代過今天下午的行程了。”

    這丫頭,還真懂得掌握機會回敬他!不過,就算她再怎麼聰明,主控權畢竟還是在他的手上。

    “知道就好。”摟緊她,霆浚帶著心不甘情不願的靄桐,朝著“風-”走了進去。

    ※※※

    “哎喲!我的大少爺啊!今天是什麼好日子,竟然能讓‘風-’把你這個貴客給盼上門來!”

    才剛跨進大門,就受到這般熱烈的歡迎,確實讓靄桐有點吃不消,但是,當靄桐看到那妖里妖氣的女人,踩著那十公分高的高跟鞋,這會兒才一搖一擺地從二樓晃了下來,她差一點就暈倒,天啊!這女人也未免太厲害了吧!他們才走到大門邊,她姑奶奶就有本事遠遠地從二樓瞄到他們,並喊上一段噁心的開場白,真是了得。

    “這妖里妖氣的女人是誰啊?”壓低嗓門,靄桐輕聲地問著身旁的霆浚。

    “‘風-’的老闆──沈芳。”

    “是老闆?我還以為是煙花樓的老鴇。”

    “小丫頭……”

    “她過來了。”雖然靄桐對這女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但是這個時候,卻很謝謝她終於走到他們面前,要不然旁邊這個男人又有話要說了。

    “於少爺,你跟我還真的很有默契,人家今天早上才想到你好久都沒來了,真想念你,結果,你下午就出現了,你說,我們是不是很有默契啊?”

    生意嘴就是生意嘴,想念他?倒不如說是想念他的荷包!霆浚輕蔑地暗忖道,“風-”的衣服是於家女人的最愛,而做為人家的弟弟,他是不必幫兩位姊姊付帳,但是身為人家的哥哥,卻不得不幫唯一的妹妹掏腰包,所以,因為貞雅的關係,他偶爾會出現在“風-”,也更因為他的出現,“風-”會有一筆豐富的收入,當然,這也正是沈芳會想念他的原因。

    這個女人怎麼會不像老鴇呢?瞧瞧她那-媚眼的曖昧相,再加上那露骨的噁心話,根本就是標準的老鴇。可惡的女人,她宋靄桐這麼漂亮的大美人,她竟然連瞄都沒瞄一眼,真是一點禮貌也不懂。

    看著霆浚那副冷漠,而又不太想理睬那位女人的表情,靄桐決定她應該代替他做點禮尚往來的響應,要不然就太失禮了。腦袋瓜轉了轉,靄桐決定要給點特別的,好讓“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沈大娘……哎喲!霆浚,你瞧我,說話都說胡塗了,沈小姐竟然被我叫成了沈大娘,真不好意思。”無辜地朝著沈芳微微一笑,靄桐繼續又道:“沈小姐,我想有件事你弄錯了,不是‘我的霆浚’跟你有默契,是‘我’跟你有默契才對。如果不是我的關係,霆浚這麼忙的人,怎麼可能有那種閒工夫出現在這裡呢?”

    原本笑得天花亂墜的花容,此刻卻因為靄桐笑裡藏刀的一段話,變得僵硬、扭曲;而靄桐則為自己的傑作笑得得意洋洋,就連霆浚那張不苟言笑的俊臉,也忍不住溢出淺淺的笑意。

    不過,生意人還是生意人,儘管恨得牙癢癢,沈芳還是硬擠出客氣的響應。

    “於少爺,這位是……”

    不讓霆浚有回答的機會,靄桐插嘴道:“我是浚的女朋友,我叫宋靄桐,請多多指教。”

    “是宋小姐,於少爺,怎麼沒聽令姊提過你有這麼漂亮的女朋友?”

    現在才想拍馬屁,太慢了吧!

    “沈小姐,你有所不知。”依然搶在霆浚之前插嘴,靄桐繼續很“假仙”地笑道:“我是浚的寶貝,浚就喜歡獨享我,捨不得我讓別人多看一眼,儘管是他的姊姊,他也保密到家,喲──你還是第一個知道的呢!”

    如果不是對這小丫頭有所認識了,他真會以為她在吃醋,所以才在沈芳的面前猛強調他和她的關係;然而,不可否認,他確實喜歡她那樣叫他的方式──“浚”,這比起他逼她叫的“霆浚”,更令他滿意。

    對於靄桐的說詞,沈芳一副懷疑的表情,並轉而向霆浚問道:“是嗎?”

    輕輕地點點頭,霆浚忽然一改冷漠的態度,溫柔深情地凝視著身邊的靄桐,愛寵地道:“小桐是我的小寶貝,我還不打算讓別人看到她。”輕拂過靄桐的短髮,霆浚轉向沈芳,又回到原有的漠然,繼續道:“沈小姐,希望你別把這件事告訴姊姊她們。”

    “當然。”嘴巴上是這麼說,但是沈芳心裡可得意的很,這麼重大的新聞,怎麼可以不讓於大小姐知道呢?

    一瞧見沈芳臉上那抹發現大秘密的得意笑容,霆浚就知道他的目的達到了,晚一點,他們一離開,她就會把這件事傳到於家女人的耳中,特別是於以歡的耳中。

    其實,他本來還在擔心,該用何種方法,有技巧地讓沈芳信以為“靄桐是他的女朋友”──是個大秘密;沒想到,靄桐幾句無心插柳的惡作劇,反而讓他逮著了機會,讓事情水到渠成。如果不是他真的沒把這趟“風-”之行的目的告訴靄桐,他真會以為靄桐知道他的用意。

    不過,他真正該感謝的人是沈芳,如果她不是標準的廣播電臺,事情哪會這麼簡單。

    當然,他接下來的工作,就是毫不心疼地幫靄桐花上一筆錢,相信沈芳會把他的揮霍,繪聲繪影地描述給那個最能跟她閒扯的於以歡。

    “沈小姐,我把我的小桐交給你,麻煩你幫她挑些適合她的衣服。”

    “好的、好的,宋小姐,你跟我來。”

    一聽到有錢賺,馬上就換上一副諂媚的臉,這女人還真是為五斗米折腰。

    看著一扭一扭地帶頭走去的沈芳,靄桐輕聲地問著一旁的霆浚。

    “你不會真的要我試穿這種上了年紀的衣服吧!”

    “不是試穿,是買。小丫頭,放心,有我在一旁幫你挑,你絕對買不到那種上了年紀的衣服。”

    “是嗎?”靄桐質疑,他自己都一把年紀,他的眼光能好到哪裡?

    “確定,走吧!”

    雖然不相信,她還是得跟著走,誰教她現在正在上班!

    一面跟著霆浚往裡面走,靄桐又想到他剛剛突如其來的溫柔,天啊!那種感覺真是教人心醉神迷,沒想到這傢伙酷的要命,竟然也能裝出那樣的表情,看來他好象是在進行某種陰謀。唉!反正她也管不了這麼多,這傢伙不說的話,她也別想知道;何況今天晚上,他們就要說“拜拜”,管他在玩什麼把戲。

    ※※※

    “大姊,你怎麼了?你說話啊!別嚇我……”輕輕搖著正握著電話筒發呆的以歡,以攸擔心地問道。

    緩緩地放下聽筒,以歡瞥了以攸一眼,接著便把身旁的抱枕抱在胸前,然後往後倒進沙發裡,“以攸你會相信霆浚竟然已經有了女朋友?”

    “霆浚?!”

    看來,受到驚嚇的人,還真的不是隻有她於以歡一個,瞧瞧現在,以攸眼珠子瞪得大大的,連眨也沒眨一下的樣子,就知道她小姐吃驚的程度不輸於她。

    “就是他──那個要他結婚,像是要他命似的混蛋弟弟。”

    “怎麼可能?”以攸心想,不可能的,如果只是她們姊妹不知道那倒有可能,問題是維哲不可能不知道!維哲幾乎天天跟在霆浚的身邊,他對霆浚的動態可說是瞭如指掌,豈有不知的道理?難道是維哲沒告訴她?不,不可能,維哲一心希望他們兩個的事能早日公諸於世,如果霆浚有個知心的女朋友,那更是對他們有益,他豈有隱瞞的道理?

    “怎麼不可能?事實都擺在眼前,沈芳那個女人,嘴巴是大了點,講話是誇張了點,但是可沒說過謊話。”

    “沈芳說的?”

    “也只有那個女人可以纏著我一直講,聽得我都快累死了。”

    “可是沈芳怎麼會知道呢?”以攸好奇地問。

    “因為我們那個寶貝弟弟帶著心愛的女朋友去她那裡買衣服。以攸你一定不敢相信,他竟然可以花上六位數字的錢,就只為了買衣服送一個女人!他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慷慨,我怎麼都不知道?”

    這確實不是霆浚的作風。霆浚絕對不是個小氣的男人,但是,他也許捨得花上大筆的資金投資規劃全新、完整的度假休閒山莊,甚至捨得花上大筆的金錢贊助公益活動,卻不會為了一個女人,花上這種他認為沒有意義的錢;從他們經濟獨立之後,她也只見他曾買衣服給一個女人──於貞雅,不過,那也是因為貞雅是他惟一的妹妹,他也只有認命的份。

    “以攸,沈芳還說那位姑娘是個大美人,跟霆浚很配;還有,霆浚看她的眼神充滿著柔情蜜意、款款深情,天啊!我實在無法想象,那張冰得像冷凍庫的臉,竟然會有這麼感性的表情!”

    聽以歡說得那麼真,這事情應該不假,但是,她還是弄不明白,為什麼連維哲都不知道?

    “以攸,你知道嗎?霆浚竟然要沈芳別告訴我們!這小子八成是擔心我命令他馬上結婚,所以才要沈芳別讓我們知道。這個大笨蛋,他就算沒女朋友,我還是會逼著他馬上結婚,只不過不敢奢望他今天答應,明天就馬上有對象娶進門。”

    這就更奇怪了,霆浚雖然跟沈芳不熟,但是他絕對知道沈芳是個東家長、西家短的長舌婦,是一個守不住秘密的人!愈聽,以攸心裡就有愈多的疑問,找個機會,她得問問維哲。

    “以攸──”拿起胸前的抱枕,以歡輕輕地往以攸身上一丟,接著又道:“我說這麼多,你有沒有在聽啊!”

    “有。”

    “‘有’就要加入我的討論,別讓我一個人在這裡自言自語啊!”

    “大姊,我累了,先回房休息。”以攸說完就離開了。

    “喂──”

    討厭,本來就只有她於以攸一個人陪她,現在……還是她那黏人的老公好,永遠不會把她丟在一旁,什麼都是她最重要,這個時候,她好想念他哦!

    ※※※

    這是一家相當典雅、別緻而迷人的咖啡廳,昏黃的燈光,透露著些許的浪漫和迷思,柔和悠揚的輕音樂像是洗滌身心的清泉,鬆弛人們一天的煩躁和不安。

    靄桐相信在裝潢上,這樣的咖啡廳也許沒什麼特別之處,不過,它卻有一個相當獨特的地方──咖啡廳裡,除了敞開式的座椅之外,又另外設計了一些大小不一的隔間座位。略帶隱私的隔間座位,其實是各個可以獨自烹煮咖啡的地方,有些客人喜歡自己親自動手,選擇這種索價較高的隔間區,一來可以滿足自己的樂趣,二來又可以細細品味那嫋嫋升起的咖啡香,因此,它自然成為這家咖啡廳特別而迷人的地方。

    “喜歡嗎?”看著一臉好奇,四處張望的靄桐,霆浚略帶得意地問道。

    “勉強。”她是喜歡,但是,她就是不想稱他的心,如他的意,誰教他這麼沒同情心!她只是累得快站不住,想提早結束今天的行程回家休息,他就擺個臭臉給她看,說她不能毀約,笑話!她什麼時候跟他訂了契約,從頭開始,都是他一個人的意思,她連說“不”都不行,這哪算得上毀約。

    不理會她那不屑的口吻,霆浚徑自問道:“喜歡喝咖啡嗎?”

    “我討厭喝咖啡。”其實,靄桐從來沒喝過咖啡,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味道,不過,現在她正在氣頭上,讓她說好話絕不可能。

    “真可惜!”刻意嘆了口氣、霆浚拿起桌上那壺他剛煮好的咖啡,惋惜地說道,“這壺咖啡我只好自己獨享了。”

    “喂!我只說我討厭喝咖啡,我又沒說不喝。喂,你要搞清楚,我不是想喝,我是不得不喝,這裡除了咖啡,什麼也沒賣,我不喝行嗎?”說得好象是被逼的,其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她實在很想品嚐那濃濃的咖啡香。

    看著那倔強的小嘴巴,霆浚忍不住微微一笑。其實,帶靄桐來這裡是有原因的,因為這家咖啡廳是他大姊於以歡的好朋友──邱宜珊開的,如果讓她看見他和靄桐在一起,她一定會打電話問他大姊他於霆浚何時交了女朋友。

    他可以不用這麼麻煩,畢竟一個沈芳就可以達到目的,而且,今晚是不是會碰到邱宜珊都還是個未知數,也許他根本是白來了一趟;然而,不曉得是什麼樣的一種衝動,中午在餐廳用餐的時候,他突然把這裡列入今天的行程,難道這小丫頭真的讓他不捨?

    啜著霆浚遞給她的咖啡,靄桐不得不承認那真是人間一大美味,所以,忍不住地她又為自己倒了一杯。

    一臉的陶醉,她這叫作“討厭喝咖啡”嗎?

    “小丫頭,你已經喝第二杯了,你今晚是不是打算熬夜不睡覺啊!”霆浚調侃地打趣道。

    “是啊!不過,這還不是你害的。”只不過是喝了他兩杯咖啡,就藉機諷刺她,哼!她才不會便宜他呢!“要不是因為你,這一整天的時間,我可以讀很多書,你知不知道?”

    “知道了。”

    “那你就讓我回家啊!”靄桐乘機提出要求。

    “好啊。”霆浚應允道。

    “反正,我們都已經來過,就算你有什麼不良企圖,目的也該達到了吧!”

    “好啊!我送你回家。”

    “你該不會又要說……”不對,他剛剛好象說要送她回家,“你說十麼?”

    看了靄桐一眼,霆浚似笑非笑地說道:“你不是說要回家嗎?”

    “是啊!”

    “那就對了。”

    他不答應的時候,她氣得要命,他一答應,她心裡反而有些感傷,她是怎麼了?竟然有些許捨不得他。

    “那……走吧!”

    看到豁桐那黯然一淡的眼神,霆浚心裡忽然有股無法言語的喜悅之情,原來,依依不捨的還不只是他而已;不過,他絕對不能讓自己愈陷愈深,還是趕緊抽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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