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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不經意間聽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會瞬間回憶起某段時光裡的自己。或大學,或高中,或看見曾經在自

    己座位旁,那張用粉筆劃下著白線的青澀臉孔。

    怪獸在失蹤前借我一卷金城武的專輯卡帶,裡頭有一首歌大概是這麼唱的:“ohmybaby,為了什麼,相愛總

    是變成空?因為我愛你不能在分手以後,才將你身影充滿心中,因為我愛著你,就不能讓你走。因為我愛你,不能

    在分手以後,才將我的好……”

    這首填詞痴情到近乎白爛地步的歌,就是我十六歲夏天的主題曲。

    升高一的偽暑假,是每間補習班瘋狂的“搶人祭”。

    我想在臺灣任何一個地方,沒有一個準高一生逃得過這樣的補習班大拜拜,學校門口與書店門口的工讀生、派

    報夾頁廣告、直接從畢業紀念冊抄下地址大剌剌駕到的宣傳單上,全都是邀請試聽的補習班介紹,並拼命強調去試

    聽就可以拿到一大堆有益大腦的免費講義、與無益大腦的漂亮筆記本。

    許博淳也拉著我,騎著腳踏車一起穿梭在彰化各式各樣的補習班裡,假借試聽之名,尋找我們喜歡的女孩身影。

    許博淳這個傢伙,頭很大,後腦勺是垂直扁平的,說話有時會結結巴巴是他的特色,把任何笑話講到冷掉、餿

    掉是他悲慘的天分。他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朋友之一,裡頭也只有他沒有喜歡過沈佳儀,所以許博淳便成了我

    無話不談的內褲交。國三時我喜歡上李小華,許博淳喜歡上李曉菁,在互相吐露戀愛的秘密後,我們的結盟關係更

    形緊密。

    多年以後我深刻了解到,兩個大蠢蛋的結盟,除了堅定彼此的友情,對於愛情的作戰可謂一點意義都沒有。

    回到那個充滿補習班試聽課程的夏天。

    我們的算盤很簡單。基於我們是兩個害羞的半熟男孩,不敢打電話將女孩子約出來的那種害羞,所以我們決定

    調查李小華跟李曉菁在哪間補習班試聽,然後持續追蹤,最終目標是要跟她們一起上同一個補習班,鎖定,死咬著

    不放。

    “這樣會有用嗎?”我狐疑,但沒有多做抵抗。

    “告訴你,絕對有用,至少絕對比你在那邊騷擾她家的狗還要有用。”許博淳說得斬釘截鐵。

    “可是她家那隻湯姆其實還蠻好玩的,跟我是越來越熟。”我抓抓頭,心不在焉看著講臺上說得唾沫橫飛的補

    習班老師。

    “喂,不要幫她的狗亂取名字,你這樣會讓它搞混……”許博淳,漸漸趴在桌上睡著了。我們醉翁之意不在好

    好上課,只要一發現沒有李小華跟李曉菁,我們就開始陷入昏睡。

    但整個夏天,混帳啊我們全都撲了空,平白無故當了兩個月的用功好學生。

    說到李小華她家那條狗湯姆,真是有夠冤的一場奇案。

    當初我跟李小華一起走路回家的時候,我們都在她家巷子口前就揮手道別,所以我只知道李小華家大概的位置

    ,卻不清楚正確的住家是哪一棟房。

    就在李小華在聯考前夕將我整個踢出她的生命後,畢業紀念冊的通訊簿就派上了用場。我騎腳踏車,尋著通訊

    簿上的地址“成功路15號”,來到李小華她家樓下,此後來來回回,一直期待著可以用“偶遇”的方式重新擦出火

    花。

    她家樓下經常都將門鎖住,只放著一條將日子過得很無聊的大白狗守著。

    “沒關係,你無聊,我更無聊。”我蹲著,手裡晃著從7——11買來的大熱狗。

    “……”大白狗無聊到喪失不亂吃東西的自覺,張嘴就啃走大熱狗。

    從此,我們便成了“我買熱狗它吃熱狗”的忠實夥伴,而它也有了一個像樣的名字,湯姆。我硬取的,它也承

    認,比如說……

    “湯姆,吃熱狗。”我停下腳踏車。

    “……”大白狗,不,湯姆坐好。

    吃完大熱狗的湯姆總是陪著我,駐足在李小華家樓下,看著二樓透著黃光的落地毛玻璃。我深情款款聽著從裡

    頭傳來的鋼琴聲,湯姆則吐著舌頭東張西望。

    “你從來沒跟我說過你會彈鋼琴……天,還彈得那麼好。能夠喜歡上這麼有才華的女生真是太幸福了。”我感

    嘆,想象著李小華雙手輕撫鋼琴的模樣。

    “……”湯姆舔著沾在地上的西紅柿醬。

    “你也一樣,李小華也沒跟我提到你,大概是你長得太醜了。不過沒關係,只要認真起來你也可以過得很帥氣。喂,你有沒有在聽!”我睥睨著湯姆。

    “……”湯姆自顧自舔個沒完。

    “對了,再跟你提醒一次,我叫柯景騰,也是你未來的主人,快點熟悉我的味道吧,以後可要對我忠心耿耿。”我雙手環胸,看著二樓自言自語。

    吃得乾乾淨淨,湯姆的頭磨蹭著我的褲子搔癢。

    我蹲下,拍拍它的笨腦袋。

    人家都說擒賊先擒王,我卻是從一條狗開始賄賂起。我捏著它的大臉,說:“話講在前頭,你吃了我這麼多條

    熱狗,以後有機會我在李小華面前表演跟你很要好的時候,你可要配合一點,不要讓我漏氣。”

    湯姆一直嗅著我,好像想從我的身上找出第二條熱狗似的。

    “沒了啦。”我拍拍它,跨上腳踏車,痴痴地看著二樓的黃色光毛玻璃離去。

    夏天快要過去,隨著熱狗一條一條消失,我跟湯姆也越來越要好。

    每次從李小華家前騎腳踏車離去,我呆呆地看著二樓的脖子仰角,漸漸往下低垂,變成意猶未盡地看著吐著舌

    頭的湯姆,揮揮手,答應它下次會多陪它一點。

    “喂,你家主人為什麼不理我了?明明聯考就結束了啊。”我問。

    “……”湯姆還是吃著熱狗,這是它唯一的興趣。

    “會不會是我個性太輕浮了……不對啊,我這個人一直都很不可靠,從你家主人一開始認識我的時候就知道我

    是這種人啊。”我困惑不已。

    “……”湯姆淌著舌頭。

    “難道你家主人,不想把《宮本勇次又帶刀》的熱血故事給聽完嗎?後面超精彩的呢。”我越說心裡越難過,

    終於嘆氣,“誰說十六歲的男孩不懂愛情?那我心中的酸跟苦,又是怎麼一回事?”

    湯姆當然沒有回答,它只是用最擅長的方式陪著我。

    快要開學的新生訓練結束,有一天,我穿著還沒繡上學號的制服經過李小華她家,猛地發現湯姆不見了,它的

    小狗屋也不見了。

    我跳下腳踏車,看見門口鐵門拉下,上頭貼著一張紙,上面寫的話我到現在都還會背:“郵差先生,我們搬家

    了,請不要再將報紙跟信送到這裡。謝謝。”

    瞬間,我的視線無法對焦,思緒一片空白。

    這是怎麼回事?

    搬家?搬去哪?我手中的熱狗怎麼辦?

    我十萬火急地衝回家,打了通電話給沈佳儀。

    “沈佳儀,你有聽說李小華搬家的事嗎?”

    “怎麼?她搬家了啊?”

    “對啊,我剛剛看到她家樓下貼了一張叫郵差滾蛋的字條,怎麼辦?我完蛋了,我完蛋了,我跟許博淳還計劃

    印傳單到她家附近發說……”

    “發傳單?”

    “對啊,傳單上面就寫《柯景騰喜歡李小華》,搞得她家附近的人都知道,讓她覺得很浪漫。現在全部都完蛋

    了,地球快要守不住了……”我慘叫。

    “太誇張了吧,你有那麼喜歡她?”沈佳儀的語氣有點不以為然。

    “我完蛋了,完蛋了,我以後都找不到她了……”我太沮喪,看著塑料袋裡冷掉的熱狗:“拜託啦,你幫我打

    電話給那群臭三八,打聽一下她搬去哪裡了好不好?”

    “……”

    “拜託啦!”我大叫。

    我很失落,依舊在她家樓下騎腳踏車來來去去繞個不停。

    心裡很空,卻不知道自己在空些什麼。

    後來沈佳儀打聽清楚,捎來電話,用很確定的語氣告訴我一個消息。

    “柯景騰,你絕對是弄錯了,李小華根本沒有搬家。”

    “不可能啊,我明明就看到她家樓下貼了一張……”

    “我打了好幾通電話,大家都說李小華沒有搬家,你如果不信可以直接打電話給李小華問啊。還有我告訴你,

    我問到這邊為止了,剩下的你自己想辦法解決。”

    “這怎麼可能……”

    我掛上電話,再度繞去李小華她家樓下,半信半疑地研究那張紙條。

    紙條或許是假的(跟郵差亂開玩笑?真是太調皮了),但湯姆那麼大一隻都不見,這就不是開玩笑的。我超疑

    惑,一抬頭,看著門牌發呆。

    突然,我虎軀一震。

    這是……XX街15號?不是成功路15號?我瞪大眼睛,全身都在發抖。

    不用跨上腳踏車,我只是很快地“檢查”了附近的民宅門牌,天,這裡正是成功路與XX街的交叉口,而“正牌

    的李小華的家”,就座落在“黑心牌李小華的家”的對面十米處,偏偏兩個門牌的號碼都是15號!

    “未免也太巧了吧,兩個15號……”我傻眼了。

    從頭到尾都是一場誤會,只有天底下最白痴的人才會遭遇的誤會。

    這裡,從來就不是李小華的家。

    而湯姆,當然也不是李小華的狗。

    而那些熱狗……我嘆了口氣,根本就是錯誤投資嘛!

    我笑了出來,幸好李小華沒有搬家,我以後還是可以騎著腳踏車繼續在這裡晃晃蕩蕩,當我的愛情地縛靈。而

    且這次可不會再有誤會了,我死盯著李小華她家的門牌,再三確認這間才是地道的正貨……

    “籲。”我跨著腳踏車,腳一踏,輪子轉動。

    我如以往回頭,卻沒有看著正牌的李小華家。

    我的視線落在湯姆總是坐著、目送我這個熱狗大亨離開的老位子。

    “湯姆,你這隻騙吃騙喝的大白狗去哪裡了呢?”

    我心好悶,依舊不住地回頭。

    直到敲著鍵盤趕雜誌連載的此刻,一念及此都還是透不過氣。

    很多個夏天過去了,每次經過李小華她家門口時,我總是多花了一眼,多騰了好些思念,在那個充滿誤會的地

    址上。

    那裡有更多的回憶。

    曾經有一隻叫湯姆的大白狗,陪著我痴痴聽著陌生人彈奏鋼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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