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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有一天,靜秋跟教改小組的人到村東頭去參觀黑屋崖,是個大山洞,聽說抗戰期間曾經是抗日救國人員的藏身之地。但後來被漢奸告了密,日本鬼子包圍了黑屋崖,二十多個藏在那裡的傷員和村民被堵在裡面。日本鬼子放火燒了那個山洞,跑出來的就被亂槍打死了,沒跑出來的就被燒死了。到現在,還看得見被煙燻黑的洞壁。

    這是西村坪村史上最沉重的一頁,教改小組的成員都聽得熱淚盈眶。參觀完後,本來是吃飯時間,但大家說革命先烈為了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拋頭顱,灑熱血,犧牲了自己的生命,難道我們晚點吃飯都不行嗎?於是大家顧不上吃飯,就開會討論編寫這一課的事情,一直到下午兩點才散會。

    靜秋回到大媽家,沒看見老三,心想他肯定來過了,現在又回去上班了。她匆匆吃了點剩飯,就趕著寫今天聽到的東西。

    但是到了第二天中午,老三沒有過來,靜秋有點惶惑了,難道他昨天來了,發現我不在,就生氣了,再也不來了?她覺得這是不可能的,她哪裡有那麼大的本事,能讓老三為她生氣?

    跟著有好幾天,老三都沒有再出現。靜秋開始失魂落魄了,總覺得什麼地方不對頭,寫東西也寫不出來,吃飯也吃不好,老想著老三到底為什麼不過來了。她想問問大媽他們,老三到那裡去了,但她不敢,唯恐別人誤會她跟老三有什麼。

    傍晚的時候,她帶著歡歡做幌子,去工棚那裡找老三。到了勘探隊的工棚附近,沒有聽見手風琴聲。她在那裡留連了好一陣,但不敢到工棚裡去打聽老三的下落,只好怏怏地回來。

    後來,她實在忍不下去了,就旁敲側擊地問大媽:“歡歡剛才在問三爹這幾天怎麼沒來——”

    大媽也很迷惑,說:“我也正在說老三怎麼好幾天沒來了呢,怕是回去探親去了吧。”

    靜秋心裡涼了半截,他探親去了?他是不是已經結婚了?她從來沒問過他結婚了沒有,他也從來沒提過他結婚了沒有,秀芳從來沒說過他已經結婚了,但秀芳也沒說過他沒結婚。

    他說他上高中了才文化大革命,那他應該比她大六、七歲,因為文化革命開始的時候,她才上小學二年級。如果不響應晚婚的號召,他恐怕也可以結婚了。

    想到他已經結婚了,她的心好難受,總覺得他騙了她一樣。但她把這段時間的點點滴滴都拿出來想一遍,又覺得他沒騙她什麼,兩個人就是在一起聊聊寫東西的事,沒說什麼別的,也沒做什麼別的。

    那個玻璃板下面有他一張照片,很小,一寸的,象是為辦什麼證件照的那種。沒人的時候,靜秋常常盯著那張照片出神。她覺得自從遇見他,她的無產階級審美觀已經完全徹底地被他改變了,她只愛看他那種臉型,他那種身材,他那種言談舉止,他那種微笑。什麼黑紅臉膛,什麼鐵塔一樣的身材,統統都見鬼去了。

    但是他卻不再露面了,難道他看出什麼,所以躲起來了?她想到過段時間,她就會離開西村坪,就再也見不到他了。如果他幾天不露面,她就這麼難受,那以後永遠見不到他了,她該怎麼辦?

    很多時候,一個人發現自己愛上了一個人,都是在跟他分別的時候,突然一下見不到那個人了,才知道自己已經不知不覺地對那個人產生了很強的依戀。

    靜秋只覺得害怕,這種依戀的心情,她還從來沒有體驗過,好像她在不知不覺之中,就把自己的心放到了他手上,現在就隨他怎麼處置了。他想讓她的心發痛,只要捏一捏就成;他想讓她的心快樂,只要一個微笑就行。她不知道自己怎麼會這麼不小心,明知道兩個人是不同世界的人,怎麼還會這樣粗心大意地戀上了他。

    也許所有的女孩,特別是家裡貧窮的女孩,都做過灰姑娘的夢,夢想有一天,一位英俊善良的王子愛上了自己,不嫌棄自己的貧窮,使自己脫離了苦海,生活在幸福的天堂。但靜秋不敢做這樣的夢,她知道自己不是灰姑娘。灰姑娘窮雖窮,但她長得多美呀!而且灰姑娘的父母也不是地主分子或者歷史反革命的子女。

    她想不出自己有什麼地方值得老三喜歡,他一定是中午閒著沒事,才到大媽家來玩一玩的。也許他就是書中說的那種花花公子,使點小手腕,把女孩子騙到手了,就在自己的“獵人日記”裡記上一筆,算作自己的輝煌戰績,然後就出發到別處去騙別的女孩了。

    靜秋覺得自己已經被老三騙了,因為她已經放不下他了,他肯定看出來了。也許這就是媽媽經常說的“一失足成千古恨”?

    她想起《簡愛》裡的一個情節。簡愛為了讓自己放棄對羅切斯特的愛,每天對著鏡子說:你是個相貌平平的姑娘,你不值得他愛,你永遠不要忘記這一點。

    靜秋也想把鏡子找出來,對自己說這句話,但她覺得那樣就是承認自己愛上他了,但她連對自己也不敢承認這一點。她還是個高中生,人家那些畢業了的,工作了的,都還要提倡晚戀,更不用說還在讀書的人了。她對自己說,我一定要學會忘記他,即使以後他回來了,我也不能再跟他接觸了。

    她在自己寫村史的本子的最後一頁寫了個決心書:“堅決同一切小資產階級思想劃清界限,全心全意學習、工作,編好教材,用實際行動感謝學校領導對我的信任。”她只能寫得含混一些,因為沒有地方可以藏匿任何個人隱私。但她自己知道“小資產階級思想”指的是什麼。

    但過了幾天,“小資產階級思想”又出現了。那是一個下午,快五點了,靜秋正在自己房間寫東西,突然聽見大媽欣喜的聲音:“你回來了?是回去探親了吧?”

    然後她聽見那個令她心頭髮顫的聲音:“沒有啊,我去二隊那邊了。”

    “歡歡問了你好多趟,我們都在唸你呢——”

    靜秋慌亂地想,還好,大媽沒說我也問了好多次,都算在歡歡身上了。她聽見那個小“替罪羊”在堂屋裡歡快地跑來跑去,過了一會,還拿來幾顆糖給她,說是三爹給她吃的。她接過來,又全都給回小“替罪羊”,微笑著看他一下剝開兩顆,塞到嘴裡去,把兩邊的腮幫子脹得鼓鼓的。

    她剋制著自己,坐在自己房間裡不出去見老三。她聽見他在跟大媽講話,好像是說二隊那邊出了技術故障,他被叫過去解決什麼問題去了,二隊是在嚴家河下面的一個什麼村子裡。

    她舒了一口氣,一下就忘記了自己的決心,只想看見他,跟他說幾句話。她不得不把自己寫的決心書翻出來,一遍遍地看,對自己說:靜秋,考驗你的時候到了,你說話要算數啊。於是她死死地坐在桌前不出去。

    過了一會,她聽不見他的聲音了,知道他已經走了,又後悔得不行,如果他又去別的什麼地方,幾天不過來,那她不是錯過了今天這個難得的機會?她慌慌張張地站起來,想出去看看他往哪裡走了,即使看見一個背影也可以讓自己安心一下。她剛站起來,轉過身,就看見他斜靠在她房間的門框上看她。

    “你——要到哪裡去?”他問。

    “我去——後面一下。”

    屋後有個簡陋的廁所,所以“去後面”就是上廁所的意思。他笑了一下,說:“去吧,不耽擱你,我在這等你。”

    她站在那裡,呆呆地看他,覺得幾天不見,他好像瘦了一樣,兩邊臉頰陷了下去,下巴上的鬍子冒了出來,她從來沒看見過他這個樣子,他的下巴總是颳得乾乾淨淨的。她擔心地問:“你在那邊——好累呀?”

    “不累呀,技術方面的事情,不用什麼體力的——”他摸摸自己的臉,說,“瘦了吧?睡不好——”

    他一直盯著她看,盯得她心裡發毛,心想我的臉頰是不是也陷下去了?她小聲說:“怎麼你去——二隊那邊——也不告訴——大媽一聲呢?歡歡老問起你呢。”

    他仍然盯著她,也小聲說:“那天走得很急,我沒時間過來告訴你——們,後來在嚴家河等車的時候,我到郵局去告訴了老大,以為他回來時會告訴你們的,可能他忘了——。以後不能指望別人,還是我自己過來告訴你一下——”

    靜秋嚇了一跳,他這是什麼意思?他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知道她這些天在找他一樣。她聲明說:“你告訴我幹什麼?我管你——到哪裡去?”

    “你不管我到哪裡去,但我想告訴你我到哪裡去了,不行嗎?”他歪著頭,有點不講理地說。

    她窘得不知道說什麼了,趕快跑到後面去了。在屋外站了一會,才又跑回來,看見他坐在她桌子跟前,正在翻看她寫作用的本子。她搶上去,把本子合起來,嗔怪他:“怎麼不經人家許可就看人家東西?”

    他微笑著,學她的口氣問:“怎麼不經人家許可就寫人家?”

    她急了,分辯說:“我哪裡寫你了?我提了你的名,道了你的姓?我寫的是——決心書。”

    他好奇地說:“我沒說你寫我呀,我是說你不經那些抗日英雄許可就寫人家——。你寫我了?在哪裡?這不是你寫的村史嗎?”

    靜秋不知道他剛才看見她的決心書沒有,很後悔說錯了話,也許他剛才看見的是本子前面的村史。

    還好他沒再追問,而是拿出一支新鋼筆,說:“用這支筆寫吧,老早就想給你買一支的,沒機會出去——。你那支漏水,你看你中指那裡老是有塊墨水印——”

    她想起他的確說過要買支筆給她。因為他老愛在衣服上面口袋那裡插好幾支筆,有一次她笑他:“你真是大知識分子,掛這麼多鋼筆——”

    他笑著說:“你沒聽說過?掛一支筆的是大學生,掛兩支筆的是教授,掛三支筆的——”他賣個關子,不說下去了。

    “是什麼?掛三支筆的是什麼?是作家?”

    “掛三支筆的是修鋼筆的。”

    她聽了,忍不住笑起來,問:“那你是個修鋼筆的?”

    “嗯,喜歡鼓搗鼓搗小機件,修修鋼筆手錶鬧鐘什麼的,手風琴也敢拆開了瞎鼓搗。不過你那支筆我拆開看過了,沒法修了,要換東西,不如再買一支,等我有空出去給你買一支。你用這支筆,不怕把墨水弄到臉上了?你們女孩最怕丟這種人了——”

    她沒說什麼,因為她家窮,買不起新筆,這支舊筆還是別人給的。

    現在他把那支新筆遞給她,問:“喜歡不喜歡這支筆?”

    靜秋拿起那支筆,是支很漂亮的金星鋼筆,太漂亮了,簡直叫人捨不得往裡面灌墨水。她想收下這支筆,付錢給他,但她沒錢,這次下鄉預付的伙食費還是她媽媽問人借的,所以她把筆還給他:“我不要,我的筆還能寫。”

    “為什麼不要?你不喜歡?”他好像有點著急,“我買的時候就在想,也許你不喜歡黑色的,但是這種樣子的,沒別的顏色。我覺得這種好,筆尖細細的,你寫的字秀氣,用這種細筆尖好——”他解釋了一會,說,“你先用這支,我下次再給你買好看一點的——”

    “別——別,我不是嫌筆不好,是太——好了,很貴吧?”

    他彷彿舒了口氣:“不貴,你喜歡就好。灌點墨水試一下?”他說著,就拿過墨水瓶,灌了墨水。他寫字的時候,總愛在落筆前握著筆輕輕晃動一會,好像在想問題一樣,然後就開始刷刷地寫。

    他在她本子上寫了一首詩,大意是說,從我遇見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裡懇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條單行道,就請你從此走在我的前面,讓我時時可以看見你;如果生活是一條雙行道,就請你讓我牽著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遠不會走丟。

    她很喜歡這首詩,就問他:“這是誰的詩?”

    “我亂寫的,算不上詩,想到什麼就寫下了。”

    那天,他一定要她收下那支筆,說如果她不肯收,他只好送到她組裡去,告訴他們這是他為教改作的貢獻,專門送給靜秋寫村史的。靜秋怕他真的跑到組裡去,搞得人人都知道,只好收下了,許諾說等以後掙了錢,就還錢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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