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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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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紅坐在那裡,覺得石頭凳子冰冷,第一感覺是被他拋棄了。等到稍微靜下心來,把兩人說過的話反反覆覆地在腦子裡重放幾遍後,覺得他可能是誤會了,以為她拒絕了他。那時學生寢室裡還沒有安電話,楊紅回到寢室,就想寫一封信,解釋一下。

    但想起他說的那個“我也考慮過這個問題,既然你也有這個擔心”,就很茫然。他考慮過哪個問題?他也有哪個擔心?是同名同姓的人不能結婚嗎?還是什麼別的?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寫一封信,如果寫,寫什麼?“男生楊紅”說喜歡她是用嘴說的,而她如果寫在信上,就成了白紙黑字了。他如果要對人炫耀說她追他,他有證據,而自己就沒有證據。她覺得“男生楊紅”對誰追誰的問題,是很重視的,銷贓滅跡的措施也很老到。你看他寫信時不落真實姓名,又叫她把自己的信退回,就是防備有朝一日楊紅會拿著他的信去對人炫耀。

    對誰追誰這個問題,楊紅像那個年代的很多人一樣,是很在意的。男生追女生尚且弄得這麼偷偷摸摸的,女生哪裡敢追男生?楊紅聽到或看到的追人先例,都沒有好下場。男生寫給女生的情書,在高中時,常常被交給了班主任,為老師懲罰早戀而制定的殺雞嚇猴戰略做了一份貢獻;在大學裡面就成了女生寢室茶餘飯後的笑料,情書裡的某些字就成了追求者的別名,粘在他身上,跟他一輩子。

    楊紅記得寢室裡有一個女生收到過一封情書,寫信的人姓陳,信中在描繪自己的相思之苦時,說“感覺就像頭上戴了一個鐵帽子”。這個人追求沒成功,還得了一個別名,叫做“陳鐵帽子”。這個別名也不知是怎麼傳出去的,總之是不脛而走,人盡皆知。女追男的下場就更悲慘了。有一個被追的男生甩了那個追他的女生後,逢人就吹:“我怎麼會要她?送上門來的貨,哪有好的?不過我也不吃虧,該看的看了,該摸的摸了,以後誰要了她都是吃我的剩飯。”

    而那碗“剩飯”就一直沒人吃。

    所以楊紅就沒有立即回信,想等“男生楊紅”鼓起勇氣,捲土重來。結果過了幾天,“男生楊紅”就把她的信全退回來了,還催促著叫她也把他的信寄回去,或者燒掉。楊紅哭了一場,自己也不知是為什麼。與其說是因為失去了一個優秀的候選人,還不如說是悲嘆自己的追求者這麼經不起風雨。她回了個信,說自己已把他的信燒掉了,暗中卻保存下來,放在一個小紅木箱子裡,上面用紅繩子結成一個千千結。她知道撒這個謊很卑鄙,但她真的很捨不得燒掉那些信,這是她一生中收到的第一批情書,後來又發現其實是唯一的一批情書。

    結婚後,她也沒把箱子裡的東西給周寧看,她自己也不知道是為什麼。周寧有一天去打牌被人告知這兩天風聲緊,派出所正在四處抓賭,牌桌上和打牌人口袋裡的錢加起來達到三百元的就要進派出所,所以只好掃興而歸。那天正好楊紅跟毛姐出去逛街去了,周寧就想起那個他覬覦良久的小紅木箱子,有點心癢癢的,心想,婚都結了,妻子還有什麼秘密丈夫看不得?就擅自用剪子剪斷那個千千結,打開那個小紅木箱子,戰戰兢兢地拿出一封信,看完了,也沒搞懂是誰寫給誰的,或者中心是什麼。信裡都是些“今天考了英語”“學校的理科大樓修好了”之類的流水賬,連看三四封,都是一個風格,他也懶得再看,心想:“我還以為是舊情人寫的情書,一場虛驚。”就把信隨手一丟,自顧自地看電視去了。

    晚上楊紅回來,看見自己的情書箱子被周寧打開,就責問他:“你怎麼可以不經我允許就開我的箱子?”

    周寧說:“夫妻之間還保個什麼秘密?更何況又不是什麼情書,還珍藏在那裡,搞得我疑神疑鬼。”

    楊紅忘了周寧的錯誤是窺探隱私,反而為“是不是情書”生起氣來,“為什麼不是情書?照你說,什麼樣的才算情書?”

    “情書,情書,總要有個情字吧?那些流水賬,也算情書?不是看有幾封信字跡不同,我還以為都是你自己寫給自己的咧。”

    楊紅彷彿被他點了死穴,再說不出一句話來,只在那裡哀哀地哭。她想起那些電視或小說裡面,做妻子的被丈夫發現了舊情人的情書,在那裡把那些卿卿我我的東西當作罪狀大聲宣讀,楊紅對那妻子羨慕之極:就算她丈夫等一會就要把她大卸八塊,至少她曾經被人熱烈地愛過,還有幾封讓丈夫大發雷霆的情書。不像自己,唯一的情書還被周寧誣衊為自己寫給自己的。

    周寧開始還在那裡賭咒發誓,說我再也不會亂開你的箱子了,後來覺察出來楊紅不是為這哭,就對她說:“好了,好了,別哭了,我講一個笑話給你聽。有一次,我們寢室被盜了,我們的衣物都被人偷走了,我們就去學校公安處報了案。過了幾天,公安處通知我們去領回部分衣物,說這是那些盜賊在逃跑路上,為輕裝上陣,去粗取精,丟棄在那裡的,你們把自己的領回去吧。我們都在為衣物失而復得高興得不得了,只有高大強一個人拿著他那件不知穿了幾代人的舊皮夾克,委屈地大喊一聲:“這些強盜真是瞎了眼了,連我這件真皮的衣服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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