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每當小說出版成書後,我都會反覆看幾次,唯獨兩本例外:一本是《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一本是《媽,親一下》。
兩本寫的都是我的真實人生,前者,是記述我們一群笨拙長大的好朋友,一起追同一個女孩的熱血故事;後者,是媽媽二四年生病時我所做的病榻日記,與追憶母子之間二十七年來發生的種種,希望媽媽能夠從我珍藏的回憶裡得到努力生存下去的勇氣。
這兩本書,沒有經過改寫,沒有為了“好看”用虛假的橋段去滋養並不存在的情節,沒有一個把自己寫得很帥很酷的九把刀。我所做的並非天馬行空地創構故事,而是將真實發生過的一切說得有趣說得好看,說得讓我身邊的家人朋友也能認同書裡的所有。
我沒有反覆看這兩本書,各自有不同的原因。
一直沒有看《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是因為怕被坐在我對面的女孩打斷腿。至於沒有重複看《媽,親一下》,是因為每次不管翻到哪一頁,我看了都會流淚,甚至哭到沒有力氣……一個大男人老是哭哭啼啼的,看起來很欠揍。
現在,還沒開始寫,我已知道這個故事會非常不像一個故事。
那是一段意義非凡的歲月在那些日子裡,有Puma的陪伴,我也陪伴著Puma。
而前幾天為了著手這個“新故事”,㊣(2)我必須確認哪些人生片段已經被自己寫過一次,於是再度拾起了這兩本書,坐在沙發上好整以暇讀了一遍。
先是大笑,然後又哭到發抖。
我拿起手機,抽抽咽咽打電話給女孩,說了好些話才平靜下來。
“……我想起她,你會吃醋嗎?”
“不會,我只是很擔心你。”
“嗯,我哭一哭就沒事了。”
“Baby,等一下快去睡覺哦,明天我陪你去看Puma好不好?”
“謝謝。”
再過一個半月,我就要去當兵,我可以寫這個故事的時間也不多了。
所幸發生過的美好往事,我記憶猶新。
並非我的記憶力特別好,而是,我常常回憶。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十九點二十六分。
距離她的生日結束,還有四個多小時。
坐在彰化最熟悉的咖啡店裡,最習慣的位置。一壺漂著枸杞的人參熱茶,一盤膩在奶油裡的鬆餅,對面的女孩一邊翻著電影雜誌,一邊吸吮手指上的蜂蜜。
女孩抬起頭,問我:“開始寫了嗎?”
我說,快了。
女孩輕笑:“有靈感了嗎?”
我說,普普通通,只起了兩句話。
女孩很開心:“那麼,拜拜囉。”
我笑了,拜拜。
她回到雜誌裡,我則進入從前。
就這樣吧。
有些人用書信保存他與朋友間的秘密。
有些人用照片記錄他與死黨們的年華。
有些人用日記填滿他的暗戀單戀痴戀。
關於那段歲月那些人那隻狗,我就用這個故事將它們通通裝進。
從一滴眼淚一串微笑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