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
人生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它的意義。
應該是的吧。
要與不要,都會有它的因果,有時因果會改變他的構造,有時只是延長原本因果時間。
人生九成九九的時間我都誤解自己是一個大刺刺接近快樂無知的人,卻忘了自己為什麼可以如此瞭解自己的原因。
稟賦用在創作之外可能產生的結果不令人意外,解開了因果,或只是看見了因果。
大部分的快樂無知磨成了尖的那個點,穿透別人的結果還是得紮在自己的手心上。
強制的無情緒是一種保護色,習慣了就不容易受傷,卻終會變成一個無情的人。
無情的人可以假造出情緒,卻端不出真情感,其結果也不是我要。
有一種清鼻涕的藥我吃了半個小時後就會想睡,我鼻子很差,吃了正好清一清,睡得很舒服是我最需要的,不是,但得說服自己是。其實也不用說服,天空的顏色會提醒我。
瞭解另一個人永遠是困難的。
糟蹋另一個人絕對是簡單的。
否定自己如果是瞭解別人的唯一途徑,對我來說可能是最不可思議的方式。
但身邊的號誌告訴我,這就是一條單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