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吃掉爸爸
讓我們繼續上課。
還沒介紹的重要部落儀式還有豐年祭、與喪禮。
豐年慶典本來不值得一題,只不過我想起了「文化模式」這一本人類學的經典,裡頭描述的豐年儀式有些相當有趣。有個部落特喜歡在慶典上大賜毀壞珍貴的物資,以彰顯自己的富足,例如將黃金首飾或是巨大的貝殼丟進火堆裡(臉上還要裝出這些東西不過是我家產的九牛一毛的表情),或是將捕魚的船隻一把火燒掉等等。從豐年慶典中我們可以知道一個部落能夠有多瘋狂。
在甘比亞,我無緣趕上雨季過後的農作物大豐收,也沒趕上部落戰爭後的勝利大慶祝,所以豐年慶典是沒法子多加詳述。
倒是路過了一場哀傷的喪禮。
喪禮則尤其能表達一個部落對神靈、不可解的力量的信仰方向。簡單說就是處理死人的方式依民族喜好各有不同,最有名的死人處理法莫過於古埃及人的乾製屍體,也就是木乃伊。
多虧地廣人多,中國人在喪禮上所表現的創意算是多采多姿,將死者埋進土裡、放火燒掉、任意放在地上喂禿鷹、將棺木插進懸崖、丟進海里餵魚、或是貼個符咒在死者額頭上喚他跳來跳去成了免費的勞動力等,不過這些處理死者的把戲,在無所不用其極的非洲大陸上,都只算是創意貧脊的手法。
要知道甘比亞有五十多個大大小小的部落,處理死者的方式也可能多達五十多種,非常不團結。
參加婚禮的前一晚,我們開車回我住的村子時,碰巧在路邊遇到一場進行到一半的喪禮,Jim大概應付觀光客多了,也沒問我就將車子停下。
「那邊有場喪禮。」Jim指著路邊,Jim小妹在車後搖下窗子,探頭張望。
幾個表情肅穆的男女將死者圍住,嘴裡正唱著歌,聲音很低很低,但依照聲波學,相同能量的音波,若是震幅趨緩,波長就會拉大,所以我們在車子裡也聽得清清楚楚。
冥歌很規律,沒什麼起伏,似乎有安定心靈的效果。唱個沒完也是真的。
死者除了臉部之外,全身被白色的布層層裹著,安靜聆聽家屬為他哼唱的送別曲。
我瞇起眼睛,但無法分辨死者是男是女。
「他們不曉得已經唱了多久,一般來說,若喪禮是以吟唱進行的話,家屬都要唱個十幾個小時。」Jim說。
「我們來的時候沒看見他們,也許他們才剛開始不久。」我說。
「要不要付點錢,請他們唱快點?」Jim問,應該是開玩笑。
「免了,別鬧了。」我鄭重其事。
打擾死者,絕對是「發生鬼故事」的十大原因之一。
根據民明書坊在去年修訂再版的「見鬼,你不可不知道的幾種方法」(注1)一書裡,如果你想要看到鬼會被鬼看到,不分名次的十大方法如下:
(1)不幸殺到容易變鬼的人。但什麼樣的人死後容易變鬼則眾說紛紜,曾經有國科會研究專題研究此一題目,但研究團隊因不明原因遭到政府高層強力干預,並停止補助,最後不了了之,十分遺憾。
(2)跟朋友亂打賭。英國南部的齊格爾村百年來流傳著諺語:「賭徒若壞到跟朋友打賭,不見鬼也難啊!」果然有道理。
(3)玩麻將蠻不在乎地打出四西風流局、或是打出邪門的「一筒歸西」。
(4)在午夜零時零分,於鏡子前將自己用榔頭打成豬頭(注二)。
(5)跟好朋友借一大筆錢,然後第二天一起吃飯時裝傻說:「啊?有嗎?你不會在開我玩笑吧!」
(6)偷老闆的二奶、甚至三奶。高獲利當然伴隨著高風險。
(7)在四分鐘之內,連續看四個醜得心驚肉跳的AV女優,連續打四次槍。這種情況不是看到鬼就是變成鬼,畢竟四是不吉利的數字。
(8)打擾死者。打擾死者的方式包羅萬象,一般人即使沒有事先準備、不需要特別的創意也可做的很好。若你對打擾死者一事認真起來,打算成為此道的佼佼者,請詳閱惹火死者的高手宮本喜四郎在明治時代的名著「喂!醒醒!」(注三)。
(9)夜裡騎著家裡的小50,跟馬路上的飈車青年寒暄:「喂!大半夜的吵死人了!學測不是快到了嗎!」別忘了面帶微笑。
(10)在KTV跟朋友慶生,聽到隔壁包廂傳出槍響時,去敲門瞧瞧發生了什麼事,有什麼是自己能幫得上忙的(例如幫忙棄屍、幫忙接子彈、幫忙打電話繞郎)。
洋洋灑灑羅列出見鬼的十大必幹之事,並不是表示我曾仔細研究如何見鬼,而是時時提醒自己不要犯禁。所以我不想打擾死者,抱歉。
注一:本書一推出即造成日本轟動,更傳說有命相師按照書中所提的方法一一嘗試,結果見鬼發瘋而死,更是當時著名的社會事件,本書初版就賣了七十二刷,後來每次改版都謂為風潮,因為時代歷經變遷,見鬼的方式也不斷推陳出新。
注二:榔頭最好使用特殊強化過的原子牌的CKU第二型(CanKillYou),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敲爆自己,否則七天內全額退費。
注三:因為內容極度妨礙善良風俗,經過害怕死後遭到騷擾的大眾嚴正抗議,本書在世界各國都是極難求得的禁書,但網絡上已可尋找到完整的版本。請愛用Google。
我們坐在車上,靜靜地觀察不斷吟唱的喪禮進行,有種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的氣氛。
我想起了在彰化民生國小念低年級時,常常在溜滑梯上跟喜歡的女孩兒一起吃甜筒的往事。
不曉得住在陰矮的小房間裡、賣甜筒的老婆婆是不是死掉了?
「我爸爸過世的時候,是我這輩子最難過的時間。」
Jim突然開口。他也感受到了喪禮的哀傷氣氛。
小妹不斷點頭,表示同意。
「嗯,為你難過。」我拍拍Jim的肩膀。
「不,你誤會我的意思了。因為我爸爸的姓氏是阿圖奇,掌管阿圖奇姓氏的精靈是西風之子特古奇拉,所以我們不得不吃了我爸爸。」Jim的雙手緊緊抓著頭皮,又是這個理由!
「幹!吃了你爸?」我的背好像緊貼著車門。
簡直令人匪夷所思。
「沒辦法,我們也不願意。我們總共吃了一個多月,吃得最後大家都吐了。」
Jim感嘆:「因為媽媽不是跟我們同一個姓氏,所以可以不必吃爸爸,那時每天看媽媽吃別的東西,弟弟妹妹都吵著要跟媽媽姓。」
我呆呆看著Jim小妹,她吐吐舌頭。
「幸好後來吃完了。」Jim痛苦地笑著。
「一定得吃嗎?」我還是無法接受。
「規矩就是規矩。如果規矩可以依照我們的意願隨意更改的話,規矩就一點意義也沒有了。」Jim富有哲理地說完。
的確如此。
我尊重每個想要恪守原則的硬漢。
「你爸爸」我開口,然後又閉嘴了。
我本來想問他們是怎麼吃掉他們的爸爸的。
清蒸?油炸?燒烤?是整個屍體吃?還是切成一塊塊吃?誰吃的最多?那條東西也有吃掉嗎?
雖然我異常好奇,身為作家也必須保持濃烈的好奇心,不過誰都知道這是個殘酷的問題。
我寧願不知道答案。
「我們回去吧。」我提議。
Jim點點頭,發動油門,離開了充滿包皮、肥豬、安魂歌回憶的奇妙村落。
我實在畏懼不可得知的習俗。
萬一那些死者家屬唱完歌后,因為他們姓氏被某某頑皮精靈掌管的關係,必須切割死者的屍身分享觀禮的賓客的話,那樣我就很失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