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聽著廣播音樂,大家有一搭沒一搭亂聊著。
只一下,坐在森弘跟我中間的阿菁就睡著了。
她的頭靠著我的肩,睡到連口水都滴在我的衣服上,害我不敢亂動。
說起來,一點也不好笑。
以一個女生來說,阿菁的運動神經出類拔萃。
即使站在男生的立場來看,阿菁還是很厲害。
從前不管是國中還是高中的體育課,女生都很喜歡在點名後分成一個又一個的小團體在樹下聊天、或是在跑道上用散步的節奏手牽手說笑,最多就是打羽毛球流點香汗。
但阿菁跟她們格格不入,總是捲起袖子、甩著馬尾,跑來跟我們這些男生玩。
起先是國一的躲避球,再來就是國二的壘球跟國三之後的籃球。
尤其是籃球,明明就是非常的……該怎麼形容好呢,明明就是非常典型的男性流汗運動,充滿了籃下推擠、架柺子、粗魯地打手、用髒話運球、恐嚇對手再打手就打架等元素,但每次體育課,阿菁都樂此不疲地跑來跟我們組隊。
「幹,你去玩跳繩啦!」
我皺眉,指著遠方一堆在樹下跳繩的女生。
「陳國星,你不要打不過我就不想跟我打,爛人。」
阿菁用中指戳我的頭。
猜拳選人分隊以後,我總是被叫去守阿菁。
那真是相當糟糕的經驗。
我的運動神經很爛,運球時漏洞百出,常常被阿菁抄假的,逮到空檔想快攻上籃,卻常常被阿菁從後面把球給巴走。
反過來,阿菁就厲害多了。
國二就學會用單手投籃、快速過人上籃、三分線神準、傳球只要瞥一眼就到位。除了搶籃板會被臭男生的大屁股撞開外,阿菁打得幾乎跟森弘一樣好。
面對我緊張兮兮地運球,阿菁總是精神奕奕地張開雙手、低著腰,虎視眈眈準備偷球——然後得逞。
輪到阿菁持球時,我防守,阿菁卻總是輕易地擺脫我,跳投、跳投、跳投!
「靠,陳國星你黏阿菁黏緊一點啦!」大夥總是這麼對我大叫。
「她是女生耶,我黏那麼緊不就是性騷擾!」我反駁。
其實真相是,我根本想黏也黏不了。
雖然我肯定是自己隊上最爛的,但阿菁可絕對不是另一隊最爛的一個,照道理說,不會是由我來守阿菁,可大家卻都用命令的口氣逼我守她。
好像,守女生是一件很丟臉的差事似地。
明明我就守不住阿菁。
可阿菁從來沒有嚷嚷:「陳國星守不住我啦,換一個好不好?」之類的。
就只是默默電著我。
被一個女生痛電四年,可不是什麼值得說嘴的事。
……拿來寫歌倒是不錯的點子。
「陳國星,你這一首《蓋我火鍋的馬尾女孩》,就是在寫阿菁吧!」
開車的西瓜突然冒出這麼一句,看著後照鏡裡的我。
對啦對啦我運球有手殘最好你再抄我球
對啦對啦我還在雙手投最好你再蓋火鍋
還有你們這些豬朋狗友叫我守叫我守
守恁老師你自己守幫我加油加三小幹恁老師你自己守
這女孩不是人開了外掛加速器
手心裝彈簧瞬間移動了不起
我運球可不可以尊重我硬要抄就立刻走回眸一笑做什麼!
運動細胞我沒有給你柺子辦不到
最常幹就是被你晃過晃過晃過
看著你的馬尾揚長而去
一眨眼我人生也晃過晃過晃過
看著你的馬尾揚長而去
喔喔,廣播電臺正放著這一首、我在五年前寫給當時快過氣的嘻哈團體「臭油條」的怪歌。當年他們一唱,就整個逆轉翻紅,本來說好這張專輯發完就要解散的臭油條,被迫繼續又唱了五年。
偶爾臭油條還會跟我邀歌,不過上一首我寫的《不要在我的臉上塗奶油》被他們唱掛了之後,我就沒接過他們的電話。我可沒辦法保證什麼。
現在牽著阿菁的手,這才感覺到,那些年一直巴我火鍋的那隻手一點也不大,還軟軟的滿好握的。真是不可思議。
不過這只是假象!
我不會忘記這個女孩今天在婚禮上,還對著我開槍!
「當初一開始聽到的時候,嚇了一跳。」西瓜隨意抓著方向盤,笑笑:「想說,什麼啊,原來你這白痴也會寫嘻哈啊。」
「靠,我什麼歌都會寫好不好。」我刻意壓低聲音,怕吵到睡著了的阿菁:「從我在網絡上放第一首歌《傑克戴上面具的那一夜》開始,我就什麼類型的歌都想碰一下,厲害到連我自己都會害怕啊!」
「太臭屁了喔。」森弘也笑了。
「說認真的,你們幹嘛讓我守阿菁啊?明明阿菁就很厲害,我都被電假的。」
「……」森弘看著窗外。
「……」西瓜看著前方。
「……」肥仔龍看著痴肥的手指。
「你們是怎樣?都不說話是想打混過去啊?」我用腳踢了一下前座。森弘勉為其難接話:「就……反正事情過了就過了。」
我又踢了一下前座:「你們害我體育課常常不想打籃球,很賤耶!」
肥仔龍悶悶地說:「你不打籃球的時候,阿菁就變成我守的耶,我也是被電假的啊。媽的,其實我當年就覺得阿菁的實力根本就和森弘不相上下。」
西瓜冷冷地說:「照道理來說,反正森弘跟你還有阿菁都差不多高,應該是由森弘去守阿菁,你去守跟你一樣爛到爆炸的楊澤於。但問題是,如果連森弘也被阿菁吃掉了,我們男生的面子怎麼辦?白痴,我這樣說你懂了嗎?謝謝你的犧牲啊!」
我用力踢了一下前座,罵道:「我就知道是這樣!」
我這一踢,阿菁微微靠在我肩上的頭抽動了一下,發出睡得不舒服的呼吸音。
「不說阿菁了。說到你的歌,我還滿喜歡你這一陣子寫給那個黑妹妹的《夏日煙火》,很芭樂啊,但很好聽,聽幾次一下子就記住副歌了。」
肥仔龍轉過頭,對我豎起肥肥的大拇指:「跟我買雞排的幾個女生也常哼那一首喔,我就跟她們說這首歌是我朋友寫的,她們都不信咧!最後還是我叫她們去看你網誌裡,那一本標題『矢志追隨我的臭傢伙們』的相簿裡有我跟你的合照,她們才嚇一跳咧!」
「白痴,我也滿喜歡黑妹妹那一首《夏日煙火》,還有那一首《我的回憶,你的口袋》也不錯,我老婆很愛,整天都在放。」西瓜也向我豎起大拇指。
「芭樂的歌傳唱度是比較高,也比較容易暢銷。」我不置可否:「但太常寫芭樂歌的話,在網絡上就會被鄉民幹成只想寫賺錢的歌,不管我說我多喜歡夏日煙火,還是我多喜歡《我的回憶,你的口袋》都不會有人相信啊。」
「會這樣嗎?」森弘疑惑。
「就是會這樣。」我苦笑。
「喂,流星街先生,你寫歌寫這麼多,是寫好了再投稿,還是隻要等人來跟你邀歌就行啦?」西瓜稍微搖下了車窗,讓車子裡的空氣換一換。
「各種狀況都有啊,不過要等人跟我邀歌再開始寫,不就太晚了?大部分我都是自己寫自己的,比較不用顧慮什麼。寫完了,就想看看市面上有哪個歌手比較適合唱,我就投稿給那一間唱片公司,註明我想給他們底下的誰誰誰唱,看他們要不要用……就這樣。」
森弘看了過來:「寫歌應該很好賺吧?除了專輯賣幾張抽幾張,報紙上還說,我們在每唱一首歌,業者就要付給你們這些寫歌的幾塊錢,是不是真的啊?」
「一開始都馬是賣斷,到前幾年才開始抽版稅。不過我也沒什麼好抱怨的了,我很喜歡這個工作……其實說工作也不是,畢竟是我自己喜歡做的事。」
「都沒有不爽的事嗎?」肥仔龍回頭。
「沒啊。」我看著窗外。
「比如說被歌手打槍,沒發生過嗎?」肥仔龍鍥而不捨。
「當然有啊,我寫了很多歌到現在都還沒有人要唱咧,都是一些怪歌,或是沒辦法感動人的假芭樂。」我怪笑道:「不過這也沒什麼啊,本來就不可能每一首歌都中,沒有爽成那樣子好不好。」
其實,不爽是有的。
但不用為我擔心啊老朋友。
你們只要替我開心就可以了。
這幾年我寫了很多首歌。
不敢說每一首歌都很好聽,但我真的每一首歌自己都很喜歡。
我從小就看不懂五線譜在幹嘛,連最基礎的高音笛都吹得很炮,所以我寫歌不可能乖乖寫譜,而是靠哼哼唱唱,將旋律反覆咬在嘴巴里直到爛熟,回到家,再用錄音機錄下。
寫給子筱薇的第一首情歌,就是這樣孵出來的。
慢慢手機有了錄音功能後,我就能隨時隨地停下腳步,在馬路邊、公交車上、捷運月臺、騎樓角落、公廁馬桶上錄下我的即興靈感。
也許是從未受限於樂理的束縛,我寫歌的姿態真的很自由。
一開始根本沒想太多,只是為了讓更多人聽到我寫的歌,於是我將寫好的歌放在網絡上讓大家自由下載,還取了一個筆名,叫「流星街」。
表面上「流星街」三個字聽起來頗詩情畫意,實際上的典故是日本漫畫家富樫義博畫的《獵人》中,殺人如麻的「幻影旅團」的根據地。
大概是我的聲音很難聽,又沒有配樂,只是很乾的清唱,我放在網絡上的歌,不管是點閱率或是文章響應數都少得可憐。
那時我很喜歡寫一些天馬行空的怪歌,例如描述人格分裂的變態到處殺人的《都市第九部曲》、幻想外科醫生在手術房裡大暴走的《內臟煙火》、敘述一個落魄男子決定到菜市場拍賣自己媽媽屍體的《一公斤一百》、從古怪新聞中取得的靈感寫成的《媽,我的頭
,很冷》……雖然說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但當時我的腦袋都是一些很不正常的畫面,所以寫出來的自然也不是什麼太規矩的東西。
雖然那些畸型的怪歌非常不受歡迎,但總有幾個思想同樣怪怪的網友覺得很好玩,常寫信鼓勵我多創作,說他們總是等著我將新歌放上網,還弄一個「大」字給我。
「流大,總有一天你會跟方文山並駕齊驅的,只是你現在還不知道!」
「流大,華語歌就靠你跟周董了。相信我你絕對不會餓死的。」
「請你千萬不要放棄創作啊流大!我已經準備好追隨你一百年了!」
「改天等我學會編曲,再幫流大把曲子修一修,唱片公司一定會收的。」
那些網友讓我覺得自己很酷,覺得自己有點特別。
說真的,一開始我只是想寫歌娛樂我自己,並不覺得自己可以靠寫歌維生,畢竟要達到那種程度也太困難了吧?如果有人跟我說,他想靠寫歌賺大錢,我只會在心裡大笑他發瘋了。
我很天真,但還沒有天真到想把自己餓死的程度。
大學快畢業的我很實際地盤算我的人生,我想,再怎麼喜歡寫歌,畢業當兵後我都得找一份穩定的工作,不管有多枯燥、多繁瑣,總之我得自己養活我自己,不能成為拖累家人的米蟲。
我想象的畫面是,三十歲的我,五點從某間燈光不足的公司下班後,在巷口吃個面,回到家先洗個澡,再來就可以好整以暇打開計算機桌上的麥克風,將我一整天得到的靈感全唱錄進去。
所以我想辦法考上研究所,想從研究所的所學裡找到未來的職業。
然後事情發生了變化。
我的歌,我的人生。
某一天,唱片公司開始採用我的歌,將我的歌送進錄音室重新裝潢打造,我的歌不再只有傻氣的清唱,而是套上有模有樣的編曲與伴奏,交給比我會唱一兆倍的歌手詮釋。
如此一來,大家才漸漸注意到我的創作。注意到我的存在。
歌開始暢銷,收入多了,讓我得到用全部的時間都拿來創作的自由。
我不必打領帶上班,每天要做的就是到處走來走去,捕捉這個世界低聲唱給我聽的聲音、攫取這座城市敲打在我耳裡的節奏。
我看著西門町六號出口的人群寫歌。
我看著在大安森林公園牽手散步的情侶寫歌。
我看著在小區籃球場上的揮汗身影寫歌。
我看著在捷運上大聲嬉鬧的高中生寫歌。
我看著入夜的中山北路上打扮超辣的女孩寫歌。
我從來不會抱怨自己寫歌很累,因為我已經太幸運了。
有多少人可以真正拿自己的興趣當職業?
只是,當我的歌越來越紅,越來越多歌手跟我邀歌的時候,以前我無法想象的批評,從我過去再熟悉不過的溫暖土壤中蔓延攀爬出來。
我始終很困惑,如果我寫歌無迭讓自己快樂的話,寫歌還有什麼意義?
怪里怪氣絕不押韻的歌,我還是很喜歡寫。
但我也很喜歡寫情歌啊,我也喜歡寫一些押韻押得無限柔軟的歌詞啊。
我很喜歡張學友的《一路上有你》,自然就會想要寫一些像《一路上有你》那麼真摯溫柔的陪伴型的歌。
張雨生的《天天想你》從我國小五年級就一路陪我到高中,我那麼愛,怎麼下會想要寫出同樣可以陪著小男孩長大的經典情歌呢?
梁詠琪的《膽小鬼》好可愛,聽的時候就好像有一個像貓一樣的女孩在旁邊搔我癢,徐懷鈺的《我是女生》也很俏皮活潑,我一個大男生也想挑戰能不能寫出那種讓人甜在心頭的曲風啊。
鄭中基的《左右為難》、蘇永康的《男人不該讓女人流淚》、李聖傑的《痴心絕對》被大家唱到爛掉,但反過來說,不就是大家一直唱一直唱一直唱不完的經典芭樂嗎?我也很受感動,我也很想種出那麼厲害的芭樂啊!
我以寫怪歌出道,不代表我只能寫怪歌、或我是一個以反市場為樂的怪咖,寫怪歌更不代表志氣高啊!
我寫中國風,不代表我就準備抄襲方文山。因為我就很愛方文山啊!
搖滾的精神絕對不是唱搖滾歌。
而是搖滾激盪這個世界時,所散發出的光芒。
如果搖滾不是這樣——我不搖滾,也沒什麼。
「我說流大,你是不是向市場妥協了?為什麼又是這種芭樂呢?」
「不知道該不該說……流大,我覺得你的歌越來越商業了。」
「我該嘆氣嗎?現在的流大,已經不是我當年認識的流大了。」
明明就,一樣吧?
我的心根本就沒有改變過。
我原本以為只要我做自己喜歡的事,就無所謂向不向市場妥協,沒想到自己的內心戲不見得可以被所有人聽見。特別是一些早就準備好討厭我到底的人,最喜歡裝作是我的舊粉絲,大聲嘆氣我已經被商業機制給同化了。
記得有一次,有一個常常在網絡上被鄉民幹到爆炸的少女偶像團體,在製作新專輯時向我邀歌。
她們找我開會,跟我說她們對專輯走向的想法,甚至跟我吐露她們的初戀,希望我寫歌的時候放進她們的感覺。
怎辦?
寫了的話,鄉民在幹剿她們的時候,肯定也不會放過我。
但我還是寫了。
「為什麼還是寫了?」
有個只幫天王天后寫歌的前輩,笑笑在我臉上吐了一口煙。
「因為如果我不寫,就代表我輸了。」
我避開那股煙,無奈地說:「因為我覺得她們不錯啊,開會也滿有感覺的,如果我顧慮到幫她們寫歌的後果,而不是我想不想寫這首歌,那我就不算完全自由了。」
前輩頗有深意地說:「流星街,你會這樣想,就已經不自由了。」
我沉思了片刻。
「我想我大概懂你的意思。」
我慢慢地整理我心中的想法:「但我也想挑戰看看,也許我的歌可以讓她們有一種新的感覺,也許我的歌夠好聽,她們就會因為唱了它,逆轉那些老愛酸她們的網友的批評吧。」
前輩聳聳肩,不再說什麼。
你沒猜錯,就是那一首我相當滿意的那首《我的口袋,你的回憶》。
結果也沒什麼特別的結果。
那個少女偶像團體的專輯如往常一樣熱賣,但她們也沒有免俗地在網絡上被鄉民奚落嘲笑到不行。明明除了耍可愛,什麼也沒做,歌喉也在中上,真可憐,總是取悅不了矢言終生反偶像的那些人。
我沒時間同情那幾個特會裝扮可愛的女孩,因為我自己也被同一批人用言論海扁了一頓,說我寫的《我的口袋,你的回憶》是爛到吐的大便歌,拿給那些女孩唱是剛剛好……
「去你的!」
我在網絡上洩忿似不停地敲這二個字,然後又不停刪掉。
我是自作自受。
那件事之後,當時還在一起的小惠建議我:「要不要乾脆用不同的筆名寫歌,這樣就不用怕別人的眼光啦。」
「表面上是,但……」
我也不是沒想過,問題是:「但這樣就輸了!他媽的為什麼我要寫歌給誰唱還要顧慮到其它人的想法?我高興寫,他高興唱,就對了啊!我就是想克服這種不自由的感覺嘛!偷偷摸摸的,我又不會真的高興。」
自由這件事,對我來說很重要。
……卻意外成為束縛我的囚衣。
我知道我想要自由,但我並沒認真想過,有自由,有時不見得快樂。
曾經有一個認識很久的《商業週刊》記者,在咖啡店裡採訪我。
明明就認識,她還是照往例問了幾個我答過無數次的問題,比如從什麼時候開始寫歌、哪一種風格的歌我最擅長、跟哪個歌手合作的經驗最特別、沒有靈感的時候怎麼辦。
訪談快結束時,她問了一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
「流星街,你為什麼寫歌?」
我想都沒想就說:「因為我很喜歡寫歌啊。」
記者不知為什麼感到好笑,原子筆在筆記本上頓了頓,說:「不是想帶給這個世界更多的快樂,更多的感動……之類的嗎?」
「如果這個世界因為我寫的歌,變得更快樂,那很好啊。」
我用塑料叉子戳著桌上的巧克力蛋糕,盡情地將它虐待分屍。
「什麼叫,那很好啊?」
記者的表情要笑不笑的,頗為古怪。
「如果我寫歌是為了讓別人快樂,自己不快樂,老實說我寫個屁。」
我坦白地說:「我沒有那麼偉大啊。」
「流星街。」
那個記者按掉錄音筆,說:「這是我採訪過你,第幾次了?」
我歪起頭,當真慢慢數:「從你還在《數位時代》時就訪過一次,在《野葡萄文學志》也訪過一次,不過《野葡萄》倒了……後來你幫《壹週刊》寫人物報導時也寫過我一次。這次應該是你第四次採訪我了吧。」
記者點點頭,說:「對,我採訪你四次,每次都很好玩,因為你是一個不造作的人,很敢講。缺點就是回去後很多幹啊、賽啦、屁咧之類的字眼都不能寫進去,寫進去也沒有用,上面的總編還會刪掉,哈哈。」
「……謝啦。」
「可是,每次問到你為什麼寫歌,你都是這一個答案,繼續問你,你好像也不想再多說什麼,我如果就你的答案寫上去,感覺就很乾啊。重點是,為什麼你明明知道別的答案對你的形象更有幫助,卻還是隻用這個國小學生都會說的答案應付呢?」
「其它的答案,又不是我真的答案。」
我坦白地說:「我大部分的時間,都過著對地球毫無貢獻的生活。我寫歌只想到自己快不快樂,只想到自己是不是又更自由了,這樣的答案不好嗎?」
「不是不好,是不夠好。」
記者嘆氣,用凝視著在馬路上淋雨的野狗的表情說:「你知道每個我採訪過的歌手都跟我說,他希望他唱的歌可以帶給聽眾更深的感動。每一個演員都跟我說,他會演戲是為了挑戰更深刻更傑出的演技,打動更多人心。每一個社會傑出人士都用很認真的表情跟我
說,他們想為這個世界多做一點什麼。」
「……」
「沒有一個人跟我說,他想當明星是因為從小就想紅,他唱歌是為了賺錢,他演戲是為了在信義區買房子,他主持節目是為了把開膩的跑車換掉。沒有一個社會成功人士告訴我,他只是喜歡銀行存摺裡的數字越來越多。」
我懂了。
我當然懂。
「也許有一天我也會變得那麼偉大……或虛偽吧。但現在的我,還只是忙著讓自己快樂,我很喜歡這樣的自己啊。」我似乎該為自己的單純感到驕傲,但卻被那位記者的眼神逼到有點困惑起來。
「所以,你覺得那些答案虛偽囉?」
「如果不是虛偽,至少也是做做樣子。」
「小孩子,如果你連做做樣子都不會,怎麼能期待有人拿你當目標、拿你當榜樣呢?有時候稍微符合別人對你的期待,也是一種成熟的表現。」
記者搖晃手中的錄音筆,用很逗趣的表情說:「當我再一次按下屍鍵的時候,你不妨再告訴我一次,你為什麼寫歌?」
接下來,記者輕輕地按下鍵,將錄音筆放在支離破碎的蛋糕旁。
當時我語重心長地說:「記者,是一個最難聽到真話的職業。」
連做做樣子也不會嗎?
其實,我還真的是做做樣子。
我是真心想借著我寫的歌改變這個世界。
但我不想,也不敢說出來。
任何人問我為什麼寫歌,我只想回答最簡單的那一個答案:我喜歡。
我喜歡,我高興,我快樂,這樣的答案既真實又真誠,對誰都無害。
可是這個世界有太多操弄冠冕堂皇語言的人,他們口口聲聲把自己說得很棒、很好、為人著想、他們寫網誌都是為了教導網友如何過更好的人生跟經營網誌人氣一點也沒有關係、所有他們正在乾的事都跟銀行存款有幾個零完全無關,他媽的都是為了這個世界!
那些人,很多骨子裡都是一堆爛人。
就算還不到爛,也是有夠假的了。
光是看看,有多少藝人紅了才開始參加公益活動、宣稱幫助人是一件很棒的事,就知道有多詭異。是沒錯啦,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很棒啊——
問題是,為什麼你在紅起來之前,對這個世界上那麼多需要幫助的人視而不見呢?
為什麼總是要等到你幫助別人這個舉動會被所有人看見時,你才去做這些事呢?
明明這個世界在你紅起來之前,已經亂七八糟、亟待援手了啊!
我不想再變成一個微笑宣稱,想要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的,那種人。
多我一個不多。
但對我來說,在任何人面前說出如此大言不慚的夢想,都是一種假。
我的左手放在口袋裡,輕輕揉著那張考試卷紙。
十八歲的我,比現在的自己勇敢。
正在挖洞、弄得灰頭土臉的那個自己,還幼稚地幻想可以改變世界,而且毫不畏懼認為自己擔當得了那樣的夢想。
對不起囉,十八歲的我自己。
現在三十歲的我,只想說創作為了自己爽比較多,幫助世界只是意外良好的副作用。我真的無法宣稱自己是為了讓大家過得更快樂更有勇氣而寫歌,因為我現在辦不到,以後也辦不到。
明明知道絕對辦不到的夢想,還硬要說出來,不就是無恥之徒嗎?!
「那太假了。」
我記得曾在網誌寫下:「不如關掉冷氣開電風扇比較實在。」
然後我還寫了一首叫《熱心助人的偽慈善家們》的歌……結果沒有人用。
因為沒有人敢唱,我又堅持不改歌詞,最後我這唯一、有可能成為讓我與虛偽假人們戰鬥的這一首歌,就這麼默默沉睡在我的硬盤裡。我也完全忘記了我是一個想要改變世界的那種人……
諷刺的是,當我在上看到那一場校園歌唱比賽,那一個高中生笑呵呵拿著吉他,彈著明顯改編自我的《傑克戴上面具的那一夜》的那首歌,我腦中一黑,瞬間一腳踩進水果日報頭版的前奏。
於是這個世界開始逆向改變了我。
或者,屠戮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