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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汽車向前駛,半途就有點力不從心,再踏油門,汽車跳兩跳幾乎想停下來。

    「剛真的新車啊!」我拍打著駕駛盤:「發什麼神經,還跳草裙舞!」

    「喂!小姐,-的車輪胎漏氣。」突然有一駕車經過,車中人向我大聲叫。

    「漏氣?怪不得!」我呼了一口氣,急忙把車駛過一沒,停下來。

    幸而馬路闊,汽車也不擁塞,我開了車尾箱,把備胎千辛萬苦地攬抱出來。

    我彎下腰,用腳踏著換胎器,先把車乘高,把舊輪拿下來,換上一個新輪。

    別瞧我打壘球那麼棒,打籃球那麼準,打羽毛球還可以反手!飛撲……可是,換車胎,氣不暢,力不足,又沒有經驗。十幾年第一次換車胎,弄了好久,滿頭大汗,天!那勞什子壞胎輪什麼時候才能拿出來?

    弄得昏頭轉向的,要不是還是新車,-在街上算了。

    「需要幫忙嗎?」

    哪兒來的聲音?我精神為之一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嗎?

    神仙不會是男的吧?算了,管他呢!我連忙說:「我需要幫忙,我拿這個東西沒辦法,它又重又笨,請幫個忙,我會酬謝你的!」

    他看了看我,不明白他看我的神態為什麼那麼詫異,是不是我提到錢?像他這樣的人,一身的名貴西裝,可能認為我給他報酬是侮辱了他。

    「請幫幫忙!」我改變語氣,笑著央求:「要是你肯賞面,等會兒我請吃茶!」

    「-到那邊站著!」他脫下了杏色的西裝,-進自己的汽車內,開始工作。

    我吐了一口氣,今天真是出門遇貴人,我用手帕抹了抹臉,哎!怎麼手帕這樣髒?

    一會,他說:「車胎換好了,舊的那一個插了一根釘,修補了才能再用。」

    他把舊胎放回車尾箱,把車尾箱蓋好。

    「那麼快,真本領!」我不由得衷心佩服,他幹得又快又好。

    他用一條大毛巾抹手。

    「你喜歡去哪兒吃茶?」

    「謝謝:我趕著赴約!」

    「可是……」

    「算了!」他已上了車:「這是小事情。」

    「我叫高小咪,你呢?」

    他什麼也沒有說,「呼」地一聲,那輛名貴平治跑車飛馳走了。

    我聳聳肩,這人一表人才,可就是驕傲、冷酷些;不過,也不能說他驕傲、冷酷,他穿著一套名貴西裝替我換車胎,又肯熱心幫助陌生人。

    我搖一下頭,算了吧!香港那麼小,說不定有一天我會有機會報他這個恩。

    我開車到安妮家,車駛進花園,隨便停下,便跑進屋子裡去口

    剛踏進客廳,還看不清楚甲、乙、丙、丁,便看見有人指著我笑。

    「笑什麼?遲到大不了受罰!」看見他們大驚小怪的樣子心裡就有氣。

    「-也不知道鑽到哪裡去?」安妮連忙走過來,拖著我的手:「快到我房間去!」

    到安妮房間,一照鏡子,我譁然叫了起來:「好好一張臉,為什麼變了一片黑、一片灰?像在煤炭堆裡鑽出來似的!」

    「那就要問-自己,-明白亞拔、米雪他們為什麼會笑-了?」

    「哎!我想起來,是換車胎弄成這樣子的!」

    「快去洗把臉吧!」

    我一邊洗臉,心裡一面想:「唔!怪不得剛才那男孩子拒絕和我吃茶,原來,是我這副鬼樣子嚇伯了他。」

    洗過臉,分別刷過了蘇格蘭絨裙子和奶油色長皮靴,把頭髮用橡皮圈束上,人精神多了。剛巧化妝桌上放了一盤橙紅色玫瑰,我摘了一朵,插在橡皮圈上面。

    「都弄好了,好漂亮啊!完全判若兩人。」安妮向我打量了一會。「如果-不是刁蠻,簡直是十全十美。」

    「我又不像-,賢妻良母型!」

    「我還沒想到要出嫁呢!來,我們一邊走、一邊說,他們都在樓下等著。」

    跑下樓梯,轉角處,我看見一個穿杏色西裝的男孩子。

    「奇怪!」我喃喃自語:「他怎麼會跑到這兒來的?」

    「-在說誰呀?」

    「看,他正在跟亞拔說話,就是他!」

    「啊!那有什麼值得入驚小怪?」

    「安妮,是他替我換車胎的!」

    「啊!怪不得他一來就要進洗手間,你來的時候,他正在洗手間,大概在做清潔工作。」

    「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我還欠他一頓茶呢!想不到會在這兒見到他,你們怎樣認識他的?」

    「小咪!-不是神志不清吧?他是亞拔的同學,又是世交,-也認識他的。」

    「剛才認識的,連他姓什麼我都不知道!」

    「-呀!」又是那一句,她牽著我的手,走到亞拔他們的面前:「我這個寶貝小妹,出了名的大頭蝦,我現在重新介紹,王志昂、高小咪。」

    「王志昂?」我張著嘴,呆了一會,腦海不斷出現那天晚上在「迪斯科」的情景。嘿!竟然是那花花公子。

    「安妮,-也莫名其妙。」亞拔說:「志昂和小咪早就認識了!」

    「我認為安妮有必要重新介紹一次,因為有人目中無人!」

    他竟然衝著我來了,我坐下來,接過傭人遞來的熱咖啡,喝了一口:「我未來之前,還一直很敬佩王先生,以為他是個古道熱腸的人,誰知道,幫助別人是懷有目的的!」

    「不見得吧?」王志昂冷笑:「別說-記不起我,我根本也沒有想過-是高小咪小姐,因為那時候-像我家的花貓!」

    「你竟然說我像只貓?」我幾乎想把咖啡潑向他身上。

    安妮立刻按住我:「兩個人見了面,好好地談,不要吵。小咪,-別忘了,如果不是志昂幫忙,-現在可能還耽在街上。」

    「好!王志昂,我欠你一次人情,剛才你侮辱我,我們拉平了,彼此互不相欠!」

    「女孩子,小心眼,嘿!」他站起來,坐得遠遠的。

    我也懶得理他,拉著米雪去打羽毛球。

    晚上像拉夫似的,被拉到「迪斯科」去跳舞,我在反抗無效後,聲明不做賓信的舞伴,因為他太煩、太悶、太忸怩。

    「三男三女,除了賓信,就只有志昂。」

    「亞拔呢?亞拔不是男的?」

    「好,你要亞拔做-的舞伴,讓-!」

    我心想:這太自私了吧!拆散人家一對。「別讓了,亞拔還給-!」

    安妮滿意她笑了笑,道:「志昂一表人才,不錯的!」

    「啐!」我作狀打嗝。

    王志昂雖然是我的舞伴,但是,他一直沒有請我跳舞。

    看見人家跳得那麼開心,悶死了!

    我忍不住開口:「你不會跳舞?」

    「不能說很會!」他的態度始終是那麼惡劣、冷冷的、自負的。

    「我教你,不難學!」我這個人懶於花心思和別人鬥,明知他想找我麻煩,我偏不管,因為娛樂至上,來「迪斯科」怎能不跳舞?

    「-的腿不痛了嗎?」

    「不痛了!謝謝你關心,要你為我牽掛了那麼久,實在不好意思。」我反問,一點也不動氣:「這一次不是輪到你的腳痛吧?是不是穿了新皮鞋?」

    王志昂翻了翻眼,沒道理髮火,但是心有不甘。

    「假如你的腳不痛,我們跳舞去吧!」

    他當然沒有理由再拒絕。

    王志昂的舞跳得很好,在我眾多男朋友當中,他舞技最精,而且反應快,適應力又強,跳了幾支舞,兩個人已經合作得很好。

    我跳舞時是很投入的,有時候,他來兩句冷言冷語,我也充耳不聞,繼續跳下去……***

    安妮找我一起上CANTEEN,她還是喝她的鮮奶,吃三文治。

    「我等-下課!」她說,把三文治撕開一小片。

    「別等了,時間不同,-下午只有一堂,我有兩堂。」

    「沒關係,我等-下課去吃茶。」

    「呆呆地等我一堂,就為了要和我去吃茶?划算嗎?」

    「認為值得就划算,而且我可以利用那一課的時間去圖書館溫習功課。」

    「值得?-回家睡一覺,等亞拔下班去接-出來玩,豈不更划算?」

    她閉了閉唇,喝一口鮮奶:「-覺得王志昂這個人怎樣?」

    我聳了聳肩:「他很高吧!力氣也很大!」

    「我不是問這些。是問-他是否很英俊?」

    「我不知道。大概不太難看吧!」

    「不知道?」安妮壓著喉嚨低叫:「-前後一共見過他三次了!」

    「又怎樣?第一次,我-看見他的影;第二次,我承認見過他的人,但是他一直忙著換車胎,我也沒有理由翻過人家的臉,像驗屍官似的驗個究竟。」

    「但是你們跳了一個晚上的舞!」

    「對呀!我拼命地跳,整個入投進舞蹈裡。安妮,那晚我們是去跳舞,不是看相,由始至終我沒看清楚他!」

    「那下一次見面,擔保-又認不到他。」安妮揮著手,嘆一口氣:「說不定-還有膽量間人家:先生,你貴姓?」

    「這個-可以放心,擔保不會。」我吃完最後一口飯,在喝清茶:「我雖然沒看清楚他的眼耳口鼻;不過,我還能認得出他的外形。」

    「總算有進展。喂!」她見我正在翻開一且講義,便推了我一下,說:「-想不想知道王志昂對-的批評?」

    「沒有這分好奇心,因為我差不多已經知道答案,他對我的批評一定不會好!」

    「他說-這個人的確很難對付,不過,-也有優點--坦率而善良。」安妮說。「高興吧?」

    「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我脾氣壞,但坦率、善良,人人這樣說。」

    「他想嘗試跟你交個朋友!」

    「我不反對,改天有機會碰在一起,大家談談。」我道。

    「今天就有機會,亞拔約了他吃茶。」

    「啊!原來如此!打著招牌做紅娘。」

    「我承認。小咪,別令志昂太失望,下了課我們去吃茶!」

    「不行呀!」我搖了搖手裡那疊Paper。「教授要我們星期五交一份報告書,我這個星期要一直忙下去。」

    「小咪,-不去吃茶,教我怎樣向亞拔交代?」

    「告訴他我功課忙,這是真理由、好理由,而且是充分的理由!」

    「唉!」

    ***

    有空的時候我喜歡跑書店,在書店,我可以逗留兩、三個鐘頭。店子裡的售貨員、售貨員領班,甚至寫字樓的那位卓小姐,也是我的朋友。

    我還會坐在梯子上選書、看書,然後買它回家。

    「卓小姐,近來新書不多!」

    「對呀!港幣貶值,外國書本來價太貴的我們沒有信心大量訂購。」

    「怪不得名出版社的書愈來愈少。」

    「老闆說,專做有錢人生意嫌不了多少錢,要改變一下經營手法,走大眾路線。」卓小姐仰起頭,問道:「高小姐,-不是分別向英國和美國訂了一本雜誌?」

    「對呀!不過,很快就看完了,希望在這兒有意外的收穫。」

    「有合意的嗎?」

    「兩本。」

    「一點也看不出-那麼活潑好動,竟然喜歡看書。」

    「那都是環境造成的。我沒有兄弟姊妹,父親去世,母親常常出門,家裡經常只有我一個人,那時候我還不懂交朋友。孤零零的一個人,只有看書度日!」

    「高太太又出門了?」

    「唔!」我走下梯子,說:「今天早上剛去了臺灣。」

    「真不公平,我嫌弟妹太多、大吵,所以才會自己搬出來住,-卻連姊妹也沒有一個。」

    「安妮-見過的?」

    「見過!-帶她來過幾次。」

    「她對我很好,算是好姊姊!」我付款買下了書,然後跟店裡的朋友道別。

    我剛推開其中一扇門,卻有另一個人推門進來。

    「真巧!」他說。

    我看他一眼,是王志昂,沒錯了,那麼高大,我向笑了笑:「也來買書?」

    「來拿書,我訂了幾本書。」他看著我:「-可以等我幾分鐘嗎?」

    「等你?」我站開一點,以免塞著出口。

    「我進去拿書籤單,很快出來。我們喝杯咖啡,好嗎?」

    我看了看腕錶,還早呢,反正一個人閒著,我終於點了點頭。

    吃茶的時候,王志昂說:「-喜歡看哪一類的小說?」

    「我不喜歡看小說。」

    「剛才-不是買了書?」

    我把書由袋裡拿出來。「一本是哲學、一本是心理學。我恨怪,是不是?每一個女孩都喜歡看小說,而我卻喜歡看這種完全沒有趣味的書。」

    「-是比較特別,但不能算怪,不是人人能看得懂哲學書籍。」

    「我也是一知半解。你買了什麼書?」

    「-看!」他把書交給我。「氫彈的混合元素、宇宙飛船的裝備,還有一些新式的手槍。看,這把槍有多小,我的手幾乎比它大兩倍。」

    「這是掌心蓮,十幾年前的新武器,大多數由女特務使用,由於體積太小,男人用根本無法控制;另一種掌心蓮,較遲出產,男女適用,因為不必用手指扣槍掣,而是按鈕發射。」

    「想不到-對武器也這麼有研究。」

    「中央情報局、聯邦密探隊、蘇聯特務城……等的組織結構和特務的訓練方式,我也略知一二,也是從書本上看到的。」

    「我們在這方面是志同道合。」志昂很高興,沒有拉長著臉,是的,安妮沒有撒謊,他很英俊。「我跟別的女孩子談這些,她們總是打呵欠。」

    「不單隻這方面相同,連喝咖啡也一樣。」

    「喝咖啡?」志昂的反應力很快。「對,我們喝咖啡都要加很多奶精,但是-要兩顆糖,一樣的!」

    我笑一下,翻著他的書,有些圖片,令我看得津津有味。

    「高小姐……」

    「唏,叫小咪!」

    「小咪,我想不到-這樣平易近人。」

    「在你的眼中,我這人很難對付?」

    「『對付』這個字眼我用錯了,在我最初的印象中,覺得-很會擺架子,人又自負。」

    「在我的眼中,你也是目中無人,是瞧不起女性的大男人。我討厭有自大狂的人。」

    「我是這種人嗎?」

    「不太像,因為你今天請我吃茶,證明你眼中有我,而且那天我花面貓的,你也肯為我換車胎,證明你有助人的熱心。」

    「我為『花面貓』這句話向-道歉!」他有一點點難為情。「我經常衝口而出,說話沒有經過大腦。」

    「但形容得也恰當。我這個人,和我初交的,都不會對我有好印象;因為我做人不夠圓滑,也不善奉承,且經常開罪人,要經過很長時間,別人才可以發現我的優點!」

    「其實世界上很少有完美的人,缺點少,就是好人!而且,我們應該原諒朋友的缺點。」

    「甚至愛他的缺點!」

    他又笑了,牙齒又齊又白:「今晚有空嗎?我想請你吃晚飯。」

    我想了想,母親早上已飛去臺灣,今天是假期,推了幾個約會,反正閒著,又和志昂頗談得來,於是我很快回答:「好,我們去吃晚飯!」

    「小咪,-令我恨意外。」

    「是不是我回答得太快?其實我應該說,我有許多約會,而你又沒有預約,所以找不能答應-的約會,下一次吧!」

    「不!我喜歡坦率,我最看不起口中說不,而心中說是的人。婆婆媽媽、拖拖拉拉的,我最討厭。」志昂搖著頭,說:「我只是以為-一直不喜歡交我這個朋友!」

    「你怎會有這樣的想法?」

    「我已經碰過三次釘子了!」

    「我承認不容易交上一個朋友;不過,假如我認為這個人值得一交,那我反過來可能變為主動。」

    「早知如此,我就等著-約會我。」

    「剛才我忘了補充,對男孩子,我絕不會主動的。」

    「那算不算大女人主義?」

    「不算,我只是尊重男孩子,把主動權交給他們。」

    「這麼一來,我是心服口服了!」他那冷冷的神情似已絕跡。「喜歡什麼時候吃晚餐?」

    我看了看自己,一條穿了就舒服的舊牛仔褲、一件白毛衣:「我想先回家換一件衣服。」

    「我認為我也有這個需要。」

    實在太巧了,志昴也穿了一條牛仔褲和一件天藍色的羊毛外套。

    「另一個志同道臺!」

    「是的!太相似了!」志昂也在打量我:「等會兒,我先送-回家,-說一個時間,我再接-去吃晚飯。」

    「我梳洗更衣只需三十分鐘,我看還是算準你的時間。」

    「對:首先我應該知道-住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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