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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花凋

    在那座亙古以來就給稱為神峰,歷代皇帝多在此進行封禪大典,祝神祭祖的古老山上,有的是名勝古蹟,行宮、神廟,錯落分佈;碑刻石雕,比比皆是。樓、殿、軒,閣、寺、庵、亭、宮、觀,牌,棋佈於這座崢嶸崔嵬的山上,各佔要害,互添勝景。

    然而,此際,臨王母池的虎山頭上,風很大,還沒下雪,但卻比降雪還冷。

    ──快下雪了吧?

    山上有七具死屍。

    虎山口血漬斑斑。

    他們本來是七個生龍活虎、龍馬精神的年輕人。他們都有名有姓,在家族裡受人寵護和讓人崇敬,在江湖上也有名譽有地位。其中一個最有志氣的,他的抱負是入朝主政,做個改變歷史的大人物。其中一個志氣最小的,也想玩盡他一生所見過的美女。有一個還有點斷袖之癖,他的一去不回使三個跟他相好過的男子傷心欲絕。另一個則有咀嚼蟑螂、蚤子和梨一齊吞食的怪癖,直至他死時還沒有人發現過他有別的癖好。有一位則因為從強梁手中救過一位寡母和兩名孤兒而負傷斷了兩指,他也因此名聲大噪,但他的家族和江湖上的人當然並不知道他後來也在無人之處姦汙了那美麗而薄命而又不防範他的寡婦,因為他想保存好名聲,所以他把母子女三人全推下山崖去了,然後他繼續享用他的榮譽。有一個脆弱得只要聽到孔雀叫鳴,就會全身顫哆,潛伏的羊癰症發作,但天知道他做愛時喜歡割開女子的血脈搏,讓他進入女子體內得到高潮的同時,也享受到身下女子失血而歿的快感。還有一個是正常人,只不過喜歡在熱瓦上小便,在冰封的河上大解,他為了喜歡聞到活烤焦肉的味道,往往把敵人留而不殺,將之封了穴道,把敵人的手手腳腳按在熱炭上灼烤,他享受那種焦味和對方的慘痛,據他(只)告訴他的同門師兄弟:“那感覺像剛鑄造了一把好槍,同時丟了精。”

    然而,而今,他們都躺在山上,內臟東拋西棄,殘缺不全,一地都是,如果無人收屍,很快就會腐朽,化為泥塵,天地共棄,人鬼不識,跟七隻蟾蜍、蟑螂或野犬,沒有什麼分別。他們死去,生前的怪癖也因而泯滅。

    但在這荒涼又古老、輝煌又威嚴的山上,活人還有兩個。

    至少還有兩個。

    搖紅和鐵鏽。

    ──姑娘和山梟。

    山梟突然翻身跳下崖去。

    搖紅嚇了一跳。

    她沒想到那禽獸居然會去尋死!

    ──會在這時候去覓死!

    (野獸畢竟是野獸,不可理喻!)

    可是她隨即就發現不是:

    山梟仍然活著,一隻手攀住山崖,雙腳凌虛踢動,勉強且吃力地把笨重而臃腫的身軀擺盪過去,用另一隻手竭力伸展,竟去採絕崖前的那一對豔麗的花。

    他身下是萬丈深淵,掉墜下去,粉身碎骨,屍骨無存。

    他全身只有幾隻手指在勉力支撐著他那碩大無朋的軀體。

    山崖邊的土塊已漸承受不住,土質紛紛墜落。

    “它”在山崖下牛喘著,但仍用盡力氣蕩去蕩來的伸手採花。

    花在崖邊。

    人也在絕境邊緣。

    搖紅忽然想到一件事。

    這件事讓她心跳陡然加速,幾要飛脫出胸肌來:

    她何不趁此時殺了“它”!

    地上有刀。

    刀身烏亮。

    刀面反照出她殺氣初綻的面靨。

    (殺它吧!)

    ──殺了它,就一了百了!

    手在崖邊。

    那些手指有的像一塊爛布、一支破栓、一條風乾的膶腸和一管破筆,總之,就不像是人的手指,但它仍卻緊緊抓接著崖邊的岩土不放。

    一放就沒命。

    ──那是“它”的性命。

    雖然似“野獸”一般的東西,但一樣珍惜生命。

    但此際,刀就在搖紅手上。

    生命就在她刀下。

    她是隻要一刀下去:不管所斬的是手指還是人,它就必死無疑。

    刀光照豔容。

    ──一刀就可以殺了這孽障。

    古老的山上。

    崖前有持刀的女子。

    絕壁前有花,妖豔的紅。

    她的刀就要濺血。

    她心裡巴不得下一場激烈的雪,狠狠烈烈,熾熾熱熱的悽豔的雪。

    這時候,鐵手和猛禽正在“一鹽院”裡,全神貫注著“慘紅”的最後一章。

    ──雖然,他們也感覺得出來,外面發生了很多事,彷彿正在進行許多調動,以及已完成了不少的調度。

    可是他們也察覺了這以小紅付出性命換來的手記,十分重要,而且,對整個案情有著重大的線索。

    他們一定要看完它。

    他們甚至已發覺窗外有人正在監視他們此際的閱讀。

    ──那些人,好像不當他們是在閱讀,而是在密謀下毒,如臨大敵。

    甚至比剛才在紫微樹下包圍鐵手更嚴陣以待。

    不過,劉猛禽久經戰陣──劉家有三兄弟,三個人都是高手,一個是次子,叫仲獸,已成為刑總朱月明麾下好手;一個是老么,叫季仁,為“有橋集團”米蒼穹的手下大將。

    猛禽原名為“孟勤”,正如其弟腫獸原為“仲叟”一樣,因為作戰勇猛,對敵狠辣,故被江湖中人諧稱為“獸”、“禽”,恰好成對,也正好能形容這兩兄弟殺敵時之勇猛剽悍。相媲之下,劉季仁這名字就幸運多了,由於他常鬱鬱寡歡,憂形於色,武林中多也只稱他為“杞人(憂天)”而已。

    至少比較文雅些。

    猛禽一向勇悍。

    且一味勇悍。

    對敵之際,他當殺人、剖肺、剜心、斫頭,皆為平常事。相同的,如果犯人能制勝於他,他遭的下場,也不以為意。他是那種為了打擊敵手、重創對方,會不惜一出手就插瞎敵方一雙“招子”的人──甚至也不介意一伸手就因戳瞎對方眼睛而貫穿過敵人腦後的人!

    就算對手是女性也不以為忤。

    可是,連他這樣子剽狠的人,看到“飄紅手記”中篇“慘紅”的末段,也難免有點不忍心,對鐵手而言,就更加不忍卒睹了。

    “飄紅手記”是這樣寫下的:

    室外的花,已經快要凋謝了,可是,我幾時才可以出去呢……

    “出去”,是代表了自由,代表了能回去過去的幸福生活裡。甚至代表可以再見到孃親、公孫邀紅、公孫揚眉……

    “出去”是搖紅的心願。

    最大的心願。

    最大的心願往往達不成。

    ──茫茫人海中,有幾人的最大心願是可以如願以償的?

    對任何人而言,“可以出去”只是個最渺小、基本的心願,您隨時都可以放下書走出去,但對搖紅來說,這是個絕望的希望。

    難如登蜀道。

    難若上青天。

    ──如果不是遇上了這種情境,誰又會知道現在能夠“自由自在”的“出入”,已經是一種莫大的幸福?

    莫非人到了真的失去幸福時,才知道幸福的可貴,才知道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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