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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在愛情的世界裏,根本沒有規則

    一個月後,明菁的小説終於寫完了,約三萬字。

    篇名很簡單,就叫《思念》。

    "不是説寫完後要讓我當第一個讀者?"

    "哎呀,寫得不好啦,修一修後再給你看。"

    不過明菁一直沒把《思念》拿給我。

    我如果想到這件事時,就會提醒她,她總會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廳看小説,我走過去,伸出右手:

    "可以讓我看嗎?"

    "你也喜歡村上春樹的小説嗎?"

    "我不是指這本,我是説你寫的《思念》。"

    "村上春樹的小説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這樣好了。我有幾本村上春樹的小説,你先拿去看。"

    明菁從揹包中拿出兩本書,連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裏。

    "你全部看完後,我再拿我的小説給你看……"

    話沒説完,明菁馬上背起揹包,溜掉了。

    我整夜沒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説。不知不覺,天就亮了。

    躺在牀上,怎麼睡也睡不着,腦子裏好像有很多文字跑來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卻又覺得陌生。

    因為念研究所以來,接觸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還有一堆數學符號。

    我離開牀,坐在書桌,隨便拿幾張紙,試着把腦中的文字寫下來。

    於是我寫了:我,目前單身,有一輛二手機車,三條狗,四個月沒繳的房租,坐在像橄欖球形狀的書桌前。枱燈從左上方直射金黃的強光,我感覺像是正被熬夜審問的變態殺人魔。書桌上有三枝筆,兩枝被狗啃過,另一枝則會斷水。還有一張信紙,是玫仁杏出版社編輯寄來的,上面寫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會讓我死得像從十樓摔下來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沒洗澡而發癢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説一個故事。

    我是那種無論如何不把故事説完便無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噢。

    要説這件故事其實是很難以啓齒,即使下定決心打開牙齒,舌頭仍然會做最後的抵抗噢。等到牙齒和舌頭都已經淪陷,口腔中的聲帶還是會不情願地緩緩振動着。像是電池快要沒電的電動刮鬍刀,發出死亡前的悲鳴,並企圖與下巴的鬍渣同歸於盡,但卻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熱感。

    這還只是開始説故事前的掙扎噢。

    不過當我開始準備説這個故事時,我的意思是指現在,我便不再掙扎了。或許我應該這麼講:不是我不再掙扎,而是我終於瞭解掙扎也沒用,於是放棄掙扎。然而即使我決定放棄掙扎,內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樣深的地方噢,仍然會有一些近似怒吼的聲音,像一個星期沒吃飯的獅子所發出的吼叫聲噢。

    好了,我該説故事了。

    可是經過剛剛內心的掙扎,我渴了,是那種即使是感冒的狗喝過的水我也會想喝的那種渴噢。所以我想先喝水,或者説,一瓶啤酒。

    我只考慮了四又三分之一秒,決定要喝啤酒,因為我需要酒精來減少説故事時的疼痛。我打開冰箱,裏面有一顆高麗菜,兩杯還剩一半的泡沫紅茶,幾個不知道是否過期的罐頭,但就是沒有啤酒。

    下樓買吧。可是我身上沒錢了。現在是凌晨兩點四十六分,自從十三天前有個婦女晚上在巷口的提款機領錢時被殺害後,我就不敢在半夜領錢了。我可不想成為明天報紙的標題,"過氣的小説家可悲的死於兇惡的歹徒的殘酷的右手裏的美工刀下,那把刀還是生鏽的"。

    應該説故事,於是想喝酒,但沒錢又不敢去領錢。我不禁低下了頭,雙手矇住臉,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還沒開始説故事啊。

    寫了大約八百個字,眼皮覺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後來明菁看到這篇東西,説我這叫"三紙無驢"。

    意思是説從前有個秀才,寫信託人去買驢,寫了三張紙,裏面竟然沒有"驢"這個字。

    "姑姑,我學村上春樹學得像嗎?"

    "這哪是村上春樹?你這叫耍白爛。"

    明菁雖然這麼説,還是忍不住笑了起來。

    "等你認真地寫篇小説,我的《思念》才讓你看。"

    升上研二後,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繫上的研究室。

    有時候還會在研究室的躺椅上過夜。

    因為趕論文,技師考也沒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師不會喜歡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沒必要寫篇只為了拿到好成績的文章。

    我們開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唸書。習慣喝咖啡提神後,便上了癮。

    研二那段期間大約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這時大學生上網的風氣已經很興盛,我和柏森偶爾會玩BBS。

    為了抒解唸書的苦悶,我有時也會在網絡上寫寫文章。

    明菁如果來研究室找我時,就會順便看看我寫的東西。

    繫上有四間研究室,每間用木板隔了十個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間。

    如果心煩或累了,我們就會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陽台聊天。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習慣。

    聊天的地點和理由也許會變,但聊天的本質是不變的。

    我們常提起明菁,柏森總是叫我要積極主動,我始終卻步。

    有次在準備"河牀演變學"考試時,柏森突然問我一個問題:

    "如果愛情像沿着河流撿石頭,而且規定只能彎腰撿一次,你會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還是下游啊,因為上游的石頭比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問題是,你永遠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還是往下游。"

    "這樣就很難決定了。"

    "菜蟲,你就是這種人。所以你手上不會有半顆石頭。"

    "為什麼?"

    "因為你總是覺得後面的石頭會比較大,自然不會浪費惟一的機會。

    可是當你發覺後面的石頭愈來愈小時,你卻又不甘心。最後……"

    柏森頓了頓,接着説,

    "最後你根本不肯彎腰去撿石頭。"

    "那你呢?"

    "我只要喜歡,就會立刻撿起。萬一後面有更大的石頭,我會換掉。"

    "可是規定只能撿一次啊。"

    "菜蟲,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處。"柏森看看我,語重心長地説:

    "你總是被許多規則束縛。可是在愛情的世界裏,根本沒有規則啊。"

    "啊?"

    "不要被只能撿一次石頭的規則束縛,這樣反而會失去撿石頭的機會。"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蟲。不要吝惜彎腰,去撿石頭吧。"

    當我終於決定彎腰,準備撿起明菁這塊石頭時。

    屬於荃的石頭,卻突然出現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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