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瞳》,對我來說是為了休息。
那是2004年年頭,“洛陽”初罷,我在洗手間裡咳出了第一口血。血絲簌簌的,像是要把肺腑裡剩下的那點紅嘔盡才算。必需的調養讓生活變得無聊起來——這一調養就近兩年,其間還寫了頗為傷神的《石榴記》。
那時我想,為什麼不寫一個輕鬆的、快樂的、明與暗鮮明對比的、有趣的稿子呢?
記得看張愛玲的散文,說到她每次和炎櫻出去。兩人走走就總商量吃點什麼,總結來總結去,總是“甜的、軟的、能安慰自己的”,最後總是進了蛋糕房。
而對於我來說,“輕鬆的、快樂的、有趣的”稿子當然是童話!
我是如此傾心於童話,因為提起它總會咧開嘴痴笑地想:它只有一個原則——每個男孩都有夢想成為一個王子的權利。
瞳就是這樣一個“王子”與“貧兒”的複合體。
這個故事發生的背景是這樣的——記不清是在多久遠的以前,在那個失去秩序的大陸上,總有一些部落不知為了什麼而不斷遷徙。那是一個有著預言能力的部族,他們為宿命所驅使。一刻不停地在尋找。艱難的旅途中,整個部族的人們一個個死去。其中一個年輕的小夥兒不停地在想:我們為什麼要這麼艱苦地行走下去?我們在尋找什麼?是什麼驅使我們必須在泥濘、沼澤、雪峰和荊棘地裡捨命前行?
眼看著身邊的族人一個個倒去,他心裡無限悲傷。最後,他終於明白了宿命的含義:他們整個部族都將死去,而只有他一個人可能活下來。他們這麼不停地遷徙與尋找,其實就是在尋找那個傳說中“絕望”的源頭。
——所有的宿命與所有的預言難道不都是以絕望為根底?
絕望的源頭據說是一片死沼。那裡住著一個絕望的神。他以泥沼為食,每一天,他的身體也不斷消融,代謝入泥沼。他的身體就是無限循環與流動中的半稠體。
當所有的族人一一死去。那年輕人終於尋找到了那個死沼。在那裡,他見到了那個絕望的神。他以為他終於找到了一切的答案。可一抬頭,卻詫然發現那個絕望的神正仰望著天空。
天上,霞彩以渺茫的輝煌如此不同於死沼地存在著。
那霞彩似乎是一個女子衣袂的剪影。難道。那就是傳說中天域裡惟一的可以昭示給人們以希望的仙子?
那絕望的神就這麼把她痴痴地望著。
他的眼裡半是落寞,半是無奈,也半是……熱愛。
……好多年以後,那年輕人隨著一段段的光陰老去。他終於從那片他聊以為生的死沼中走出,回到了人間。
他也就成了這個大陸中最早的先知。
他的名字叫佔命者。
他也就是薩森古國的先知摩亞的老師。
而多年以後,瞳出生在巴枯爾山脈下的一個小村。
那村子名叫枯索。
村子前有兩棵枯索的樹,枯瘦的枝條沒有絲毫生意地聳立於泥濘之路。他的家在村子最外側的樹旁。母親是個無職業在家、只能喂兩口老也養不肥的豬的家庭婦女。
他的父親是個從來不會工作,只知賭博濫飲的麵包師。
那時,村裡公用的麵包房已經停業。所有人家都自己燒烤食物。父親失業了。
在瞳出生之前,母親懷孕四個月時,因為父親醉酒後的毆打,母親已經流產。
可誰都沒有想到,過了幾個月,瞳還是出生了。
他的出生是一場異數。他生來瘦小,總也長不大。父親對他本已流產卻又莫名其妙地降生感到惶惑與恐懼。
父親說:“這是災禍。”所以他的巴掌成了瞳童年惟一的記憶。
可從幼年起。瞳就發現自己具有超出常人的魔力。
比如,他會在這枯冷的石灰山上找到旁人都找不到的遠方的鳥叼來的草的種子;比如,他是第一個在枯索村養出鮮花的人;還比如,他知道有一種力量,它不只是令人恐怖,還讓人欣喜,那就是自然。
可這個村於是如此的髒。他感到,愚昧的歧視與粗暴的打罵最終會讓他沉淪下去。如那頭豬翻滾在豬圈裡。
終於有一天,他逃了。
可他首先淪入的卻是剎帝利的魔域。
好些年以後,瞳長大了。他有一雙黑黑的瞳子,可瞳子中總有一塊遮擋如翳。
很多人說,那是他獨特的魅力。
他一直在尋找。他也不知他在尋找什麼。他是一個在尋找過去的孩子。他想:等到有一天,他終於明白自己是從哪兒來的,可能就會知道他將要到哪兒去,也知道了這一生的所寄。
他不相信這個世界,哪怕薩森古國作為一個起點給他提供了榮耀。可他滿眼見到的總是人類的汙濁與髒。
直到,有一天,他終於碰到了那個占卜者。
占卜者撫著他的頭,給了他一本書。那本書裡只有一個字。
占卜者告訴他說:那個宇念做yu。
瞳終於明白,他的真正父親其實就是住在死沼中的那個絕望之神;而母親,卻是為父親仰望過的那個天域裡的仙子。傳說,她代表著希望。但那渺茫的希望仙子無力真正孕育他。所以,他就被種在了生母——那個愚陋無知但給過他很多軟弱的愛的鄉村婦人的懷裡。
瞳在那一刻終於沉靜下來,終於知道了自己的由來,也就由此知道了自己所必須面對的:他為絕望所生。生時即為希望遺棄。他只能生長在這個骯髒的人世。他不甘於這份髒,可他無法逃離這份髒。而絕望的宿命與對遺棄了他的菲薄的希望的渴望卻如蛆附骨地種進了他的生命裡……
一如舊病,這個故事的底色似乎依舊是沉重的。
但那時我不想這麼寫它,我要……比較輕鬆愉快地講述這個故事。
我要他是一個王子,魔法之國的王子。哪怕生命的底色在他的人生裡有很多沉甸甸的含義,但我還是要他清亮起來。快樂起來。他會遇到這場人生中他所能遇的:比如勇毅的亞述,比如嬌憨的狄麗娜,當然,還有那隻小狐狸。
一想起那隻小狐狸以如此躍動的紅躍入了摩亞過分沉冷的大宅,燒入瞳那蒙著翳的眼裡,我就會唇角彎彎地笑開來。
一年多後,把這個稿子重新翻起,當年過於隨意的寫作給修改留下了很大的麻煩與煩惱。也許,這確實不是我能寫出的那種“最好的”稿子。但寫它時,一邊打著《暗黑破壞神》,不斷地升級,一邊敲擊出瞳那清稚、努力與堅持的樣子,確實是一種很快樂的書寫經歷。
而此時,坐在深胡桃木色的書桌前,打起這篇後記,想起昨天是個有陽光的日子,但今日卻陰了,很想很想那隻小狐狸也一下跳進我的書房,跟我叫:“……椴子、秋了,佈雷諾森林裡的杉樹已落下了鬆軟的針葉。快點、快點,我們同去、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