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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拉開店門,突然襲來的風雨怒吼聲讓耳膜不太適應。

    “風雨還是這麼大呀。”她拿出傘桶中的傘。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送你回去。”

    “還得走一段路,不好意思麻煩你。”

    “沒關係。”我説,“這是應該的。”

    “那就麻煩你了。”她説,“你的雨傘呢?”

    “我穿雨衣來的。”我邊跑邊説,“請你等等,我馬上回來。”

    我跑到停放的機車旁,迅速穿上雨衣,再跑回她身邊。

    “辛苦你了。”她説。

    “哪裏。”我還有些喘,“走吧。”

    她拿着未開的深紅色雨傘,我穿着黃色雨衣,並肩在騎樓走着。

    我們都沒説話,或許彼此都不知道該説什麼來搭配嘈雜的風雨聲。

    騎樓盡頭到了,她停下腳步,我也跟着停下腳步。

    她舉起傘,我便稍微站開點,唰的一聲,她撐開了傘。

    我跟她保持的距離剛好是傘的半徑,然後一起跨進風雨。

    “風真的好大。”她雙手緊抓着傘柄,手指間又夾着那朵粉紅玫瑰,

    雖然有些狼狽,她卻笑得很開心。

    “還是穿雨衣好。”我説,“要交換嗎?”

    “你説什麼我沒聽清楚!”

    風雨聲太大,正常説話的音量無法清晰傳至耳裏,我只好提高音量:“我先幫你拿着花!你小心撐傘!”

    “嗯!”她點點頭,將花遞給我。

    我解開雨衣上面的扣子,將花插進上衣口袋,再把釦子扣好。

    “我曾在這條路上看見有人開車穿雨衣呢!”我説。

    “真的嗎?”

    “嗯!那時我很好奇便仔細一看,原來那輛車前面的擋風玻璃沒了,一男一女只好穿着雨衣開車!”

    “這笑話不錯!”她笑了。

    “不!”我也笑了,“這是故事!”

    一直提高音量而且用驚歎號説話是件累人的事,我們只好選擇沉默。

    在風雨中她不時變換拿傘的角度,偶爾傘開了花,她便呵呵笑着,似乎覺得很有趣。

    我也覺得有趣,因為打在身上的雨點,好像正幫我做免費的SPA。

    雖然我應該要把握這最後相處的時間跟她多説點話,但我不想費心找話題跟她聊天,因為此時説什麼或做什麼,都比不上看着她開心地笑。

    即使她的笑聲常被風雨聲淹沒,但她的笑容依舊温暖而可愛。

    我有點擔心她的傘,更擔心她被淋濕,便頻頻轉頭看着她。

    視線穿過模糊的眼鏡,我發現她身上彷彿罩着一層白色的光暈。

    我突然有種她也許是天使的錯覺。

    “到了。”十分鐘後,她在一棟公寓的遮雨棚下停住腳步,收了傘。

    她呼出一口氣,用手撥了撥覆在額頭上的亂髮,微微一笑。

    這個遮雨棚不僅擋住雨點,也把雨聲淨化成低沉的滴滴答答。

    遮雨棚下的空間雖然狹小,卻已足夠保護住她的聲音,以至於她那句“到了”我聽得很清楚。

    “謝謝你送我回家。”她説。

    “請別客氣。”我説。

    “今天很開心,也很高興認識你。”她説。

    “你搶了我的台詞。”

    “謝謝你帶給我這麼一段難忘的經歷。”

    “不。”我説,“該説謝謝的人是我。”

    “哦?”

    “因為你在我蒼白的青春中,留下最繽紛的色彩。”

    “你太客氣了。”

    “不,我真的很感謝你。”我説,“謝謝你給我這麼美麗的回憶,即使十年後,或是更久之後,每當遇到颱風天,我一定會想起今晚。”

    她沒回話,略抬起頭看了我一眼。

    依然是清澈明亮的眼神,昏暗的光線和震天價響的風雨聲也掩蓋不住。

    將來我老了,回顧這一生時應該會在腦海裏迅速掠過很多影像。

    但一定會在這裏定格,也許只有兩秒鐘,但一定是定格畫面。

    所有東西在發生的當下,就立刻永恆了。

    因為無法永恆這件事,也是一種永恆。

    這一刻她的眼神,對我而言就是永恆。

    我很高興也很自豪能認識6號美女,也許剛開始時是出自虛榮心,畢竟認識美女對平凡男孩而言是件值得説嘴的事。

    但我此刻只覺得感恩,感激老天讓我認識她,而且在今晚靠得這麼近。

    我心裏正天人交戰,我很想問她以後是否可以碰面?

    是否可以留下一些聯絡方式?是否可以讓我更靠近她?

    但我始終沒開口。

    不是因為沒有勇氣,而是這會讓我覺得太貪得無厭。

    老天已經夠眷顧我了,我不該再額外要求些什麼。

    就像中了發票的特獎已經夠幸運,如果還要求獎金得用全新的新鈔,那就太過分了。

    我知道人們通常不是後悔做過的事,而是後悔那些沒做的事。

    或許將來我會後悔現在的不開口,但我還是下定決心,選擇知足。

    我再度解開雨衣上面的扣子,右手從上衣口袋拿出那朵粉紅玫瑰。

    “謝謝你。”我將花遞給她,“祝你長命百歲。”

    “這祝賀詞有點怪。”她接下粉紅玫瑰,“但這朵花開得真漂亮。”

    “是啊。”我説,“女服務生忘了另一層道理。最瞭解金子價值的人就是銀樓老闆,最瞭解房子價值的人就是房地產大亨。最懂得欣賞花朵美麗的人,當然就是美得像花的女孩。”

    她愣了愣,神情有些靦腆,過了一會兒才説:“你過獎了。”

    “那麼……”我掙扎了幾秒,終於轉身邁出一步,“晚安了。”

    “呀?”她突然低呼一聲。

    “什麼事?”我停下腳步,轉身面對她。

    “我莫名其妙的預感又來了。”

    “真的嗎?”我吃了一驚。

    她右手拿着花,低下頭用花瓣點了眉心三下,再抬起頭伸長右手,花瓣剛好碰觸我的鼻尖。

    “我們會再見面的。”她説。

    那股淡淡的玫瑰香氣,對我而言也是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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