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紫印堂
戴洪華半晌才說:“原來是你。”
陳劍誰瞪住了他:“果然是你。”
雷相明向陳劍誰叱喝:“你也不要動。我知道你武功好。也見識過你像武俠小說‘小李飛刀’般的‘老陳飛筆’,但只要你手指頭兒動一動,我就在你額上空上洞——看你筆快還是我子彈快。”
陳劍誰居然說:“當然是子彈快、槍管用,筆快有什麼用?我一時可寫四千字,但你只要開一槍我就一個字都寫不了啦。槍桿子裡出政權,筆桿子裡只出軟骨頭,你沒聽說過嗎?
對了,手指不能動,眼呢?能轉一轉吧?總不能連霎眼都不可以嘛!”
他在這時候居然還能打趣,真連雷柏明都為之嘆服。
他再度作出警告:“你不要命,我也大可先把你打成殘廢——你不要命你的朋友可要命的!”
戴洪華手裡仍拿著帽子,嘴裡卻咕嚕咕嚕的說了一些話。雷相明疑心病馬上飈了起來,用槍嘴近距離指著戴洪華的太陽穴,喝問:
“你說什麼!”
“我最討厭人用槍指著我的頭!”
“你的媽的!”雷柏明罵了起來,“你以為你現在是拍戲啊?”
罵著時候,他反而退了三四步,這一來,他跟陳劍誰和戴洪華的距離反而拉得更遠了。
“真正用槍的人,那會蠢到用槍咀近距離貼著對方的頭!那是第九流的狗屎電影才會出現的鏡頭!真正會用槍的人,才不會犯這種錯誤!越近,就越危險!尤其是面對你們這種這麼有本領人物的時候!”雷柏明先將自己立於安全的位置上,不愧為警界老子,“但功夫好有什麼用?你有拳頭我有槍,你有熱血我有子彈,你們憑什麼跟我鬥?死在這裡,也怨不得我!”
戴洪華說:“你官高勢大,何必自毀前程!”
雷柏明獰笑:“什麼叫做自毀前程?我殺了你們,誰來告發我?這樣也便宜了你們。我本來的意見是;讓人以為你們來殺了胡成才滅口,你是當官枉法。他是怙惡不俊,設十年也得關八載,加上那連環三起血案。不判死刑也就沒天理了!就算判個終生,一進牢裡,自然就活不到過年。就是他們沉不住氣,要一起狙殺你們,結果死了兩個,抓了一個,人死多了,就不好說了,只好全都殺了。省事!”
戴洪華:“沒想到。你居然跟毛家的人勾結,做出這等殺人滅口的勾當,你收了毛鋒多少錢?”
雷柏明:“這就好笑了!誰沒收過毛氏企業的錢?有人敢不收嗎?你也有袋袋平安嘛!
別以為我不知!”
戴洪華:“這兒誰不收毛家四父子的錢,誰就先遭殃。我是不能不收啊,但我收是收,可什麼事也沒幫他做,更不會幫他做非法勾當!”
雷柏明:“那是你比我卑鄙,而不是比我清高!所謂受人錢財,替人消災,你錢是照拿,狗都不替人趕,鞋也不幫人擦,毛家的人早看你不順眼,遲早都要做了你,你這次偏又自尋死路,居然擔保這幾個一身麻煩的外來人出來擺平這件事——你是老幾?這樣子的大事不間過毛爺,你自已擺得平!?真不自量力!”
戴:“那你也太過分了!你貪點錢還不打緊,可是張老伯夫婦是善良的老人家,顧步是為地方出力、甚得人望的名人,巴閉是老實可愛的青年,你們不擇手段,使他們家破人亡,殺人放火,你這算什麼維護法紀的警官!?”
雷:“呸!我才沒有殺他們!他們跟我無冤無仇,生死關我屁事!這是毛家那三個寶貝兒子惹的禍,他們掘坑,我填坑,坑是要填的,但錢也是要收的——受人錢財,就得替人消災。我不像你,光拿錢不幹事!”
戴:“我拿多少?怎跟你比!你在新加坡、加拿大都買了別墅,我買了棵椰樹!巴閉、顧步、張氏夫婦都是大案,顧影和甘玲還下落不明,你還是回頭是半,收手吧!設法跟我們一起,救了他們,至少可以將功贖罪,減輕罪行。”
雷:“天哪,我真是服了你。”
這次到戴洪華聽了不敢置信。
“你說……什麼?”
“我佩服你簡直已佩服得五體‘擲’地。你缺了哪條筋哪!這麼老土的話也說得出口的!世界最愚昧的事,莫過於自己已肉在砧上。卻勸人收手自首,知情後悔,這是比八股還多好幾股——屁股!我一槍就能打死你,還為什麼要聽你勸!?”
這次戴洪華是向陳劍誰說的話:“看來,還是你對。”
陳劍誰保證笑容:“我對?對什麼?親家?”
“你說過:有龍泉之利,方可以論決斷。有南威之容,方可以論淑媛。真是一點兒也不錯。一個人,如果想要得到他人的佩服,首先得要自己成功了再說。而且,他那一番話。簡單是要勸人改過悔過。也先得要贏得勝利方可——否則,人家為什麼要去聽一個失敗者的話?”
陳劍誰微笑——他這個長相很奇特,一旦皺起眉頭深沉嚴肅的時候,就顯得不怒而成,甚至令人有點不寒而慄;一旦展開笑顏的時候。卻像個天真爛漫的孩子——甚至像一顆“開心果”:“是沒有必要。不過,我們已經失敗了嗎?”
戴洪華也笑了起來,“好像還沒有。”
雷柏明聽到這裡,已經“忍無可忍”,用左手拍了拍右手拿著的槍柄,“給人用槍指著。已快死了,還說沒敗,這樣自欺欺人法,真令人灑下同情之淚。”
陳劍誰說:“槍是在你們手裡,可是子彈還沒射在我們身體裡。”
“那還不容易!”雷柏明怒笑了起來,“我只要手指一扣你們就穿窟窿了。”
“如果真要動手,”陳劍誰要求說:“就請你動手早一點。”
雷柏明咬牙說:“我原本沒有意思要殺傷你們,也有誠意跟你們談談條件,你們這樣囂張,我只好先殺一個了。”
然後他開槍。
“啪。”
——對著陳劍誰。
他在他臉上開了一槍。
槍聲不是這樣子的。
也不該是這樣的聲響。
——是“砰”,不是“啪”。
——就算裝上滅聲器,也是“噗”,不是“啪”。
只見陳劍誰的額前突然——不是裂開一個血洞——而是紫了一紫。
陳劍誰沒有倒下。
沒有死。
甚至也沒有流血。
——因為他根本沒有中槍。
因為雷柏明的槍裡也根本沒有子彈。
子彈不在槍膛裡,會在哪裡!
2、橙色臍稜
在陳劍誰手裡。
子彈在燈下、手心裡閃閃發亮。
“真是漂亮的東酉,”陳劍誰凝視手上的子彈,彷彿有很深的感觸,“殺人的武器往往都很漂亮,鑄造的特別用心。相比之下,人命越不值錢了。”
雷柏明怔了半響,忽然開聲問:“我的子彈怎會跑到你手裡?”
陳劍誰像老師接受學生的問題般的作答:“我和你走了那麼長的一段路,又摸黑進入‘紅毛拿督’,就算你的身份證號碼我也會背了。”
雷柏明又愣了下,說:“你們一早就懷疑我了?”
戴洪華深手人褲袋內。
雷柏明也沒有辦法——就算對主拔槍,他也阻止不了。
戴洪華摸出的是一架微型錄音機。
一下子,什麼都不必說了。
——該說的(或不該說的),全都記錄了下來了。
雷柏明的身體在發著抖,澀聲說:“你們真是神機妙算。比起你們來,我只算得上只狗。”
陳劍誰笑:“而且是隻咬主人的狗。”
“不。”戴洪華也說:“你也是蚱蜢。剛才在黑漆的房裡故意發出細微的暗號,示意殺手我們的所在。不過,我和陳老大也一樣在交談,商量怎樣使你現出狐狸的尾巴來——當然,我們用的是你聽不懂的語言。”
“是是是。”雷柏明冷汗涔涔淌落,“我是狗,我是豬,我是豬狗不如的東西。只不過,剛才我只是想嚇嚇兩位,開個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已……你們可否把錄音帶給我?”
“你說的果然是真的。”
戴洪華望著陳劍誰,由衷的說:
“只要你先取得勝利,你說什麼,都是對的了——就算你說他是一頭吃大便的狗。”
“可不是嗎?”陳劍誰無奈的笑笑,“人是最令人難過的一種動物。”
雷柏明強笑:“華仔,念在過去的交情上,你大可放我一馬,我協助你們破案就是了。”
“你的話都錄在裡面,”戴洪華很不客氣的說,“現在就算你不要協助警方,由得你嗎?”
雷柏明:“活不要說那麼洛其實,我也是被迫的。警察單位裡誰不跟毛氏父子那一千人合作的。誰就給打下去,華仔,你年青有勁,有的是本錢勇氣,我可沒有,也有不起。我也有老婆孩子老母房子的,我可不想他們流離失所、生錯了兒子嫁錯了漢子!”
戴洪華:“別跟我說這個!我也一樣有妻子兒子,為了不受這個,不知受到多少、多大的壓力!你們也太猖狂了,才致上級要徹查貪汙的事,要狠狠的徹底消滅這種壞風氣,整頓警崗士氣!我接到命令之後,也假裝收些賄款,並且早已監視你們多時!你假意說是打電話會向上頭批不批准我們去對付這裝啞的傢伙,其實是去通風報訊,使毛家先派了這些人殺了胡成才,然後一齊把我們幹掉,是不是?”
柏明:“我……我只是負責報告,不知道……他們……他們竟下毒手了……”
洪華:“放屁!剛才他們殺不了我們,反而給我們兩個抓起來了,你就按捺不住,露出真面目,親自動手,要把我們一併殺了。”
雷:“我沒有辦法啊。你們抓了‘表弟’,他見我沒行動,一定會供出我的身份,要是我殺了他,毛念行會放過我嗎?我只好……只好……”
戴:“只好殺我們了。”
雷:“我也只不過想嚇唬一下而已。”
戴:“但你已開了槍。”
雷:“……是你們咄咄相逼,我才……”
陳劍誰忽然插口說:“你怎麼一直看著時間?”
牆上掛著一面鍾。
這口鐘正指著九點十七分。
陳劍誰已對過手上的表,大概快了三分鐘,大概是因為這口鐘太古舊之故。顧步顯然不算太富有,但他一定十分念舊,“紅毛拿督”裡的事物都透露了這種特性。
他留意到自從局勢急變之後,從他和“大紅花”已揭發雷柏明控制大局以來、鑄在椅上的橙色濟稜的“表弟”已看了十一次鍾。
他當然不能看錶。
——他的雙腕已給鎖在椅靠之後。
“表弟”沒有回答,只是顯得有些意外。
可是他仍很強硬。
也很倨傲。
——居然一句話也不說。
提起鍾,使雷柏明想起了時間,想起時間,他便忽然有了信心來“討價還價”:
“你們放了我,有你們的好處。”
陳劍誰冷哂:“我現在最需要的好處就是:“證實我和到現在仍關在“馬打寮’裡的弟兄都是清白的。”
雷柏明說:“但我至少可以使你的兩位手足不會馬上喪命。”
陳劍誰頓時為之動容:“什麼!”
“你知道我意思的,”雷柏明覺得自己又開始作迴風了,“你們把錄音帶給我。我即刻為你打個電話,也許,駱小姐和溫先生就不必白白犧牲性命了。
那“表弟”臉上突現狠色:“你敢出賣組織?”
雷柏明向他吐了一口唾液:“你也不是一樣給抓住了,回警署還不是一樣!他們能讓你不說嗎!你兇什麼兇,狠什麼狠!”
“表弟”臉上的狠色更甚。
他又看看壁上的鐘。
——這一次,他抬目的時候。臉上甚至還掛了一絲狠狠的笑意。
陳劍誰為此呆了一呆,忽然向戴洪華大叫了一聲:
“POW一LING!”
雷柏明聽不懂這句話。
因為這句話是暗號。
只有“不平社”、‘’六人幫”、乃至“希望社’的人才聽得懂。
這發音的意思是:
“小心!”
或是——
用古雅一點的說法是:
有敵來犯!?
3、打開門殺狗
驚心動魄的機槍聲,就在此際、猝然響起,動魄驚心。
不過,有一點要補述的事:
機槍響起之前(也許是前一秒,或三分之一秒,甚至是五分之一秒,但:一,一定是在之前;二,一定是極短的時間——以上兩點都極為重要),“蓬”的一聲,門給驟然踢開。
這一個情形,又有一個“要害”是要補充的,那就是;戴洪華和陳劍誰把“表弟”押進了‘紅毛拿督”胡志才住的木板屋裡,把他雙手反鎖在椅子後,關起了門,正要審訊,然而雷柏明就發動“倒戈”了,之後局勢還是完全給“大紅花”和“大肥鴨”控制下來。
——可是,門是開著的。
窗卻沒有。
那兒有一扇窗,為防蚊蟲,還釘了張紗網。
用機槍掃射的人,顯然先在外面(透過窗戶)監視房裡的情形,然後,才決定動手的。
不過他卻不能自窗口開槍。
因為窗戶有死角。
——可能第一輪子彈,只能殺了在房子裡的左角的陳劍誰,卻未必殺得了正在房子右角的戴洪華。
另者,在這漆黑的荒郊處。有一間房子亮了燈火,當然很顯著,自然也很容易就可以監視裡面的活動;同理,若殺手想貼近窗戶開槍,只怕才靠近便會因燈光映照下無所遁形。
所以,來襲的人才要先踢門。然後衝進來。開火。
此外,殺手也有恃無恐。
因為他有槍在手。
而且還不是普通的槍。
而是機槍。
——一下子能把一個好端端的人打成一隻馬蜂窩的機關槍!
開槍的人很年輕。
他的喉核那兒長了一顆大灰痣。
——那是他的特徵。
他有個代號:
“阿表”。
他當然也是“八卦”的一員,排行第七。
他是負責接應的。
車,是他開來的,他將它停在隱蔽的地方。
所謂“接應”,一定有預先約好的時間:這就是“表弟”不住看鐘之故。
——既然沒有依約前來會合,定必“出了事”,接應的人又跟“出事”的人有親密關係,定會過來瞧瞧。
“表弟”也必知道:“阿表”手上擁有的武器,是四人中火力最猛的。
所以他很“定。”
——篤定。
他一向是個很鎮定的人。
本來。篤定是一種優良的美德。只要你夠定、別人就不易摸透你的想法。你也比較不致“忙(亂)中有錯。”
可是,定是要看實力的。一個沒有實力的人,一味冷靜、鎮定,結果,只是“懵”,或是“鈍”而不是“定”。
“八卦”中的老大“孫三叔”曾經告誡過他:
“你不要老是隻會一,不會別的。不錯,‘定’能使你諱莫如深,但並不能因‘定’而成功取勝。古語有說:靜若處子,動著脫兔。如果一天到晚都只是定,那麼,跟顆石頭有什麼分別?有實力的人,以定製亂,不為所動,自然高明;沒有實力的人,一味強充老定,虛張聲勢,結果只是紙老虎,還不如盡力所為、手忙腳亂的好。說實在的,就算有人想幫你,看到你還顯老定,還真想看看你火燒眉毛時的窘態呢!大過鎮定,只是反應遲鈍,惹人反感,年紀輕輕的就一味裝者成,就算不是你仇人的,也想惹你忙得一團亂呢!別以為定就是好。世是最定的就是植物人,因為他動不了。你這麼定,不如坐化算了。”
可惜,這些話,“表弟”沒真正的聽進去。
他總是覺得“三叔”太過說教。
——說教有什麼好聽的!他只喜歡聽誇讚他的話。
沒想到,他這一次,就吃虧在太定這一環節上。也使救他的人,為了他太定而佔不了便宜。
門給踢開,一排機槍掃了進來。
如果這是一部電影、或是電視,發生時不過是一兩秒的時間,就算用慢鏡、重放、定格等方式。也不過是將這驚心動魄生死之際的兩三秒鐘延長、重演。
但在文字上,我們卻可以把這為時極短的槍戰分幾個層次、幾個不同的角度和幾個不一樣的觀點來處理:
·阿表——狙襲者的想法·
約好最遲在九點十五分,老表、表哥、表弟就會出來跟他會合。
可是沒有。他一直守在車上等。苦等。
等到九點十七分,他就潛入“紅毛拿督”,在木屋外面發現了“老表”和“表哥”的屍首。
——果然出事了。
然後他掩近有燈火的地方。
他看見“表弟”給反銬在椅子上。
——而那兩個應該已是“死人”的人,卻在審問著毛老闆在警方部署的一大心腹:雷柏明。
他馬上決定:
行動!
在決定行動之前,他是有想過悄悄退卻的:反正神不知、鬼不覺,只要他現在偷偷的溜走,誰也不知道他就在外面,在毛表面前他也大可說什麼:“對方人多,他力戰無功而退,為求第一時間向毛老闆報告危境……諸如此類,總之理由充份。
不守,他還是決定要戰。理由是:
一、他雖然只一個人,但他有的是一架輕機槍。
二、他在暗,敵在明。
三、他採取主動,槍一發,敵人已是個死人,殺兩個人只要兩發子彈,又不是捨身肉搏,沒道理這還收拾不了的。
四、這是大功一件,扭轉乾坤,何不獨佔?
五、他要替死去的“表哥”和“老表”報仇。
六、他要救“表弟”。
七、他要雷警官欠他一個情——雷柏明在警方很有勢力,這種人情多結幾個總有好處。
這些好處,也許不是都那麼清晰、明確。但都在決定進攻退守的剎間在“阿表”的腦海裡一抹而過。
從而讓他作了這個決定:
突襲!
——人生裡,總有些時候,要你在電光石人間作出生死成敗的決定。你所作的決定不一定對,也未必錯,但影響你作這決定的,可能只是一些平時不經意的、潛在的因素,到緊急時才突顯出來。
“阿表”現在就是這樣子。
他想在窗口放槍。
可是那兒有死角,不一定能殺盡敵人:而屋內還有兩個是自己人。
要是他貼緊窗戶,則極有可能給屋內的人先行警覺,而先下手為強。
所以他掩撲向房門。
他一腳把踢開。
他要在敵人驚疑的一剎間,開槍掃射,誅殺殆盡,是謂:
打開門殺狗!
——當敵人狗一樣的打殺殆盡!
一旦有人闖進來,誰都難免一驚、一怔、一駭,阿表深信。只要他攫取得這個主動,他的敵人就必死無疑!
4、灰喉嚨
·陳劍誰——被狙擊者的預感·
陳劍誰外號“大肥鴨”(他個子不高,又真有一點發福),是“六人幫”裡的“老大”,可是他到底是一個什麼人呢?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
一直到現在為止,他似乎比不上牛麗生的粗豪、駱鈴的任性、溫文的好玩、史流芳的好色來得有性格,而且一直到現今為止,我們也沒有好好的寫一寫陳劍誰這個人。
不過,有一點特性。早已在前文敘述過了,那就是陳劍誰這個人,有一種本領,那就是他天生有一種“預感”能力:
他那種“預感”,當然不是什麼宗教裡的大教主或大主教,有著預測多少年後或幾月兒日幾時便是世界末日、世紀大災難的那種,而是他跟某些野獸的本能(譬如能預知地震、海嘯、豪雨、火災的來臨——狗、雞來、蛇就連螞蝗都有這種本領,就人一至少大多數的人類——沒有),他能在危機發生的前一剎間感知得到。
當然,陳劍誰所擁有的,也不止是這麼一點相當浮泛的“預感”本領。
他同時還能作理性而精確的分析。
這能力來自他細微獨到的觀察力。
他們在捉住“表弟”的時候,他的表現似乎並不是十分害怕。
這跟一般人的反應並不一樣。
——這人太“定”。
果然,房裡還有他的同黨:
——雷柏明!
這就難怪他那麼“定”了。
不過,雷柏明佔得優勢也不多久,局勢又給扳過來了:
雷柏明又為他和“大紅花”所制。
初始,“表弟”確然表現得有些驚慌的樣子,隨即,他又恢復了鎮定,而且開始不住的看鐘。
鍾在牆上。
陳劍誰注意到“表弟”在鍾指九點十三四分時,特別焦急,一俟十五分之際,又特別奮悅,到了十六七分,又明顯的忐忑不安了起來,竟忍不住側首去偷看自己手上的腕錶。
這種情形,證實了幾件事:
一、“表弟”關心時間,竟多於關心他自身的安危。
二、這當然是不可能的,除非是這時間可以使他自己在險境中獲得安全。
三、從此可見,這時間對“表弟”而言,是有所等待,也有所恃的。
四、——等待什麼?自不言而喻。
所以除劍誰除了“預感”之外,還從“推理”中得到結論二:
——要小心!
於是他馬上向戴洪華髮出了暗號:“POW-LING”當然不是“保齡”,而是“小心!”
——小心什麼!?
就這這時,門給踢開,一輪機槍如同狂風驟雨般掃了進來。
·雷柏明——在突襲裡從被救到被殺的一剎·雷柏明在這事情上可以說是十分無辜也非常冤枉,他完全不知道外邊還有個“阿表”會突然衝起來開槍掃射的。
在門給踢開的一剎,他的職業本能使他立即槍口向著要闖進的人——
但那人不是要闖進來。
他只是用他的子彈闖入。
而雷柏明的槍裡並沒有子彈。
他一時只能作出本能的反應,而忘了這要命的事實;至於“阿表”一踢開門,乍見雷相明用槍指他,這舉措是隨時足以要了他的命的,所以他立刻開槍,第一輪掃射全都打在雷柏明身上。
他本來是要救這個人的。
只不過,雷柏明卻做了一個錯誤的反應:
他不該把槍嘴指向“阿表”。
人有許多反應通常都是一種習慣,或是自然而然的:
正如你要摔倒之際,自然會設法用四肢取得平衡,如果真要摔跌,也會試圖用身體去支撐跌勢。
除非對陌生特別的情形,才會考慮過怎麼“反應”、什麼姿勢”,不然,就算拿起一支筆、按電話的指頭,也會以平時的習慣性去運作,而很少去分析一下,這樣握筆的姿勢究竟對不對,為何不訓練一下其他平常少用的手指?
雷柏明就是這樣子。
平時,他養尊處優慣了,這些年來,已很少親自與歹徒駁火、拼命了,一切行動,多半交給下屬執行。
這次,他親自出動,其實是想在毛鋒面前討一個功。
大功。
他這個錯誤的“反應”,使“阿表”本來要救他的行動,完全起了徹底的變化。
現在卻成了第一個殺掉的人。“阿表”既然已殺了人,下手就決不容情。
驚心動魄的機關槍聲排山倒海有響起——雷柏明全身痙攣著倒了下去。
他的“習慣性反應”害了他的命。
人,很少機會去好好反省或檢討一下他目前的習慣會不會對自己有不良的影響,乃至害了自己命;例如抽菸、喝酒、打老婆……
——你呢?
·戴洪華——被襲擊者的反應·
他的手裡有槍。
陳劍誰手裡有子彈。
他在審問雷柏明,然後他突然聽到陳劍誰的警示:
“POW—LING!”
他立即警覺。
——人警覺乃至反應,要多少時間?
這時,門猝然給踢開。
槍聲像一個巨人抑制不住的咳嗽般迸發了起來。
——從門給踢開時他已警覺——自警覺到反應又需要多少時間?
時間,決定人的生命。在冒險家生死格鬥中,時間更是主宰一切的機樞。
問題只在“你怎麼去掌握/利用/操縱時間,成為有利於你的條件。
重要的是:”六人幫”裡的人物,並不像一些情報員、女黑俠、俠盜、飛賊、神探、超人故事系列中,以尖端的機械科技和秘密的先進武器去解決敵手,也不十分注重於破案的推理的與邏輯,而是旨在考驗現代人可不可以用古代失傳或接近失傳的絕藝(包括武功、氣功、異能、幻術、術數乃至種種難學奇術),加上他們自己的智慧、潛力、反應和運用意志和感情的力量,輔之於今日的知識、工具和特殊情境,來觀察是否可以解決現今的問題,以及體現依者的情操與精神。這無疑是一個嶄新的試煉。
他們的“反應”,就是這些一場又一場殊死志生的搏鬥中的要害。
戴洪華是“不平社”在當地兩大要將之一。
他能受“大肥鴨”陳劍誰賞識,自然是有過人之能。
他一聽門給踢開,他的人就同時竄了出去。
他手裡的帽子也扔了出去。
他同時在半空中開槍。
果然,他聽到他原先站立之處一陣碎裂和給擊中的急響,他的帽子也給射成了一窩蜂。
他同時看見陳劍誰也彈了起來:
剽悍像一隻黑豹。
同時間只見陳劍誰手上白光一閃。
——這四個“同時”都發生得很快。
“嗖”的一聲,那“白光”沒入來人扣槍板子的虎口上。
但在這之前,那人的額頂,已開了一個洞:
血洞。
這人除了第一排子彈都射在雷柏明身上之外,其他的子彈,先給擲出的帽擾亂了視線,接著又給筆刺著、著了槍。已全失去了準繩,變得毫無目標的亂射,到最後變成向天猛射。
——那是因為持槍的人已在驟然間失去了生命之故。
這樣的“結果”來自“派絡”:
戴洪華和陳劍誰的“敏捷而正確”的“反應”,不但救了他們自己的命,也要了狙襲者的性命!
他們其實只有一個機會。
但他們抓住了這個機會。
“阿表”本來已獲得了主動和先機:
可是他沒有掌握住這個機會。
雷柏明也有一個脫身的機會。
但他完全誤了機。
所以,雷柏明和“阿表”死,陳劍誰與戴洪華活。
當然不是“反應快”便可以解決這一切問題的。
有些人的反應只快得手忙腳亂。
有些人的反應快一如“唱國歌”。只快在嘴皮子在開合,身體四肢,則是紋風不動。
反應不但要快。而且還要正確。
——像陳劍誰扔出的筆和戴洪華一槍都射著了“阿表”的額和喉上,然而,他們也可能只有一擊的機會。如果失誤了,你想:死的會是誰?
要經過多久的訓練,才能在這騰身疾閃之際,依然能以笑殺敵、一槍要了敵人的命!?
倒下的狙擊手喉頭有一大塊灰色的痣,戴洪華一眼就能認出他是“八卦”組織中的“阿表”,排行第七。
能及時殺掉來襲的殺手,就是久經大場的陳劍誰與戴洪華,也覺驚魂未定。
——生死只一發。
——海天存一線。
幾乎僅在六分之一秒的反應,使他們從死到生,能夠活命。
陳劍誰目中閃過嘉獎的神色:“大紅花,結婚生子,設有使你動作遲緩。你比以前反應更快了。”
戴供華臉上洋溢了振奮之色:“老大,八年了。我終於又能跟你並肩作戰。怎麼你一直都不會老?”
兩人相視而笑,伸出了手,緊握。
也同時發現:
房內少了一人。
——“表弟”。
那橙色臍稜的漢子,倒是把握住了機會,趁機戰之際,他既沒動手對付敵人,也沒有出手幫自己人,而是越窗逃走了。
“哎,”戴洪華檢討地說,“都是我自己大意,怎麼用從他身上搜得的手銬住他!?”
另一個發現是:
雷柏明死了!
這人死不足惜!
不過,這人死了,要證明陳劍誰等人的清白,就只有一卷錄音帶——那當然是很不足夠的。
此外,陳劍誰的擔心是:
“金鈴子和溫文去保護張小愁,只怕,他們自己也很不安全……”
戴洪華明白這點:
——駱鈴和溫文畢竟不是“大肥鴨”,萬一也遇上這樣圈套與伏襲,能不能化險為夷,那就實在教人不敢樂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