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二號男生,是加入童子軍團,去露營的時候。
他絕對是整個男童子軍團裡,最“明豔”的一個。
他恐怕是男童子軍歷史上,最明豔的一個童子軍了。
怪的是,他除了長得很明豔之外,整個人卻一點也不像是為了明豔而存在的。
他熱愛童子軍必須做的所有粗活,坎木柴、整營地、樹旗杆、搭帳篷,他儘管忙得滿身大汗,滿頭滿臉的汗,卻依然明豔照人,簡直像水龍頭底下被水沖洗的一顆櫻桃。
他有個妹妹,妹妹其實也很漂亮,但這個哥哥太搶眼了,妹妹老是被當成配件。
“我永遠也不加入童軍團,我能離我哥多遠就多遠。”他妹妹狠狠的跟我說。
我跟他妹妹認識,但跟他從沒講過話,直到過了十年,我們又遇到了,互相認出來。我們聊著聊著,開始講當時男童軍裡,哪幾個男生最特別。
講了二十幾個名字以後,他說:“剛剛講的這些人,我都睡過了。”
以一個當時十五歲的男童軍來說,他實在很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