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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2章、愛你愛到殺死你!

    第662章、愛你愛到殺死你!

    獨眼以前叫做毒眼。

    後來,他在一次任務中看走了眼,原本在他心目中只是小綿羊一般的目標竟然爆發出非常恐怖的戰鬥力,甚至毀掉了他一隻眼睛。

    於是,他便成了今天的獨眼。

    獨眼是別人給他取的名字。他並不喜歡。

    獨眼用的是‘死神’手槍,這種槍經過槍械專家修改過,穿透力遠勝於市面上的一些槍械。死在這把槍上面的獵物不計其數。

    他喜歡槍。

    他覺得自己開槍的姿勢很帥。

    他先用‘死神’把出租車四周進行‘清場’,然後,他的身體快速的挪動過去,出租車便成了他成了他用來防身的寨堡。

    在他眼裡隨時可以打成篩子的出租車,如果對手沒有足夠的火力支援的話,恐怕是很難和他抗衡的。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現代戰爭打的就是高科技的原因。

    殺手也是。

    他的身體趴在車廂廂頂,高大的身材壓在出租車上面,還露出大半截的腦袋。

    他那雙獨眼閃發出犀利的光芒,眼睛死死地盯著和公路一溝之隔的樹林。

    他懷疑,目標人物和那個出租車司機就逃進了這片樹林裡。

    他心裡有些猶豫。

    這裡是荒涼的郊區,樹林的佔地面積極廣。這給他的追殺創造了難度。

    但是,務必將其格殺又是他接受到的任務。

    “紅軍不怕遠征難,萬水千山只等閒。”獨眼在心裡默誦著這首詩來給自己打氣。

    效果很明顯。他心裡立即湧現出必勝的信心以及將對手碾死的豪情。

    於是,他的身形一躍,人便從出租車車頂跳了過去,橫跨溝渠,朝著前面幽深漆黑的樹林沖了過去。

    可是,他的身形剛剛跳起,就感覺到了一線殺機。

    是的。殺機。

    這種東西在普通人眼裡就是扯淡,可是,在他們這些身經百戰的殺手心裡,卻是救命靈符。

    目標人物在溝渠裡面。

    就在他的眼前。

    這個時候,他的身體高高的躍起,正準備橫跨這個小小的溝渠。

    也就是說,他把自己的下半身完全交給了那個傢伙。

    如果他是個普通人的話,這對獨眼來說沒有任何的意義。可是,他接收到的資料上,對方是一個實力不弱的年輕小子。

    實力不弱。

    這個評語是殺手組織給出來的。而能夠讓一群殺手覺得這傢伙實力不弱,那就證明他非常的強大。

    所以,獨眼不敢有任何的輕敵。

    現在退不得,也下不去。

    他的身體仍然做著飛躍橫溝的動作,但是手裡握槍的槍口卻已經瞄準下方準備射擊。

    嘩啦——

    片片亂石飛躍而起,朝著他的身體砸了過來。

    於此同時,一道黑色的身影突然間立起,從躺倒到站起在只是眨眼的功夫,電光火石間完成。

    沒有任何停滯,那道黑影已經手持利刃朝著他的後心捅了過去。

    動如脫兔。

    小說家經常用這樣的句子來形容一個人的速度極快。可是,對獨眼來說,身後這個傢伙的動作何止是脫兔?什麼樣的兔子能夠比他還快能夠做出比他更加靈活的動作出來?

    哐——

    他開槍射擊,槍筒裡面最後一顆子彈打出去。

    嗖——

    人影忽閃。猶如鬼魅。

    子彈打在地上的石頭上,發出清脆的破裂聲音。

    獨眼知道,這一槍落空了。

    然後,他感覺到了自己的後背被什麼東西給黏住。

    那物體很輕,像是一隻逆風飛翔的風箏。

    不。不是風箏。

    這裡怎麼可能會有風箏?

    而且,風箏怎麼可能懂得呼吸會有心跳?

    那是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

    此時,唐重的身體就緊貼在獨眼的身後。

    獨眼飛翔,他的身體也在飛翔。

    獨眼前衝,他的身體也在前衝。

    因為他們有著共同的方向,甚至就連使用的力度都互相吻合。所以,獨眼幾乎都感覺不到唐重的存在。

    唐重對他來說沒有任何負擔,他不用揹著他奔跑。

    如果當真如此,那也就好了。

    嗤——

    後背一陣冰涼。

    獨眼先是感覺到自已的肌膚裸露在空氣裡,然後才感覺到後背的疼痛。

    火辣辣的,幾乎讓人痛呼出聲音的疼痛。

    他的後背被唐重劃出一條長長的口子。

    因為他危險時刻的躲避以及身體的挪動,這傷口不致命,可是卻給他帶來非常麻煩的阻礙。

    傷在後背,他想要自我治療是非常困難的。

    如果不治療的話,任由這血水就這麼流敞下去。不用對手攻擊,他自己就要脫血而死。

    他把手裡的‘死神’甩了出去,狠狠地砸向唐重。

    千斤墜!

    唐重的身體向下一壓,剛才還飛翔在空中仿若沒有重量的身體就瞬間落地。

    那漆黑的槍支從他的腦袋上面飛過,砸在不遠處的出租車車身上面,發出沉重的響聲。

    藉助這一擋之機,獨眼的身體在空中再次加速,落地時卻有些狼狽。

    哐——

    腳上的皮靴踏在雜草叢中,向後倒退了幾步才停了下來。

    感受了一番身後的傷口,仍然是火辣辣的疼痛。

    這讓他心裡充滿了陰影。

    第一滴血竟然是從自己身上滴落,這讓他有種不可思議的感覺。

    自己才是殺手,這小子只是自己的獵物。

    更要命的是,當他站直身體後,那個小子已經笑眯眯的站在了他的對面。

    他不喜歡他的臉,也不喜歡他的笑。

    更不喜歡他這種隨時都有可能攻擊的姿勢。

    因為,這樣會讓他失去了自我治療的機會。他知道,只要自己稍微有所動作,他就會立即發動攻勢。

    他懷裡有止血藥。但是,他沒辦法把它們塗抹在身後。

    他的對手不會給他這樣的機會和時間。

    “我還是低估你了。”獨眼聲音嘶啞的說道。他的聲帶也受過傷,說話有些斷斷續續。而且沒辦法大聲。因為他越是用力,反而越是發不出聲音。

    唐重皺眉,說道:“你說話的聲音真難聽。”

    獨眼眼裡殺機乍現,說道:“死人才不會這麼多話。”

    “你這是嫌我囉嗦?”唐重覺得自己被人冤枉了。“是你先找我說話的。你說低估了我——好吧,我就當做這是讚美。但是,我也讚美過你啊。”

    ‘聲音真難聽’算是讚美嗎?獨眼可不這麼覺得。

    對他來說,這是侮辱。侮辱他——被人刺傷了聲帶。

    “你想拖時間嗎?”獨眼冷笑。“恐怕要讓你失望了。”

    唐重當然想拖時間。因為時間拖得越久,局勢就越是對他有利。

    他在出租車還沒有停穩的時候就從側面跳車,因為開車的司機一路上大拍他馬屁,而且還大方的說要把車子給他開——他一定想不到他的行為救了自己一命。

    像唐重這麼自私自利的人,在這種要命的時刻還帶著一個累贅一起逃脫,對他來說是很艱難的選擇。

    當然,他又從這小子身上得到了一些好處。

    他吩咐那個小子往森林裡面跑,找個地方躲起來。

    而他自已卻直躺在那狹窄的溝渠裡,控制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像是死人一樣的隱匿了自己的身形。

    果然,獨眼察覺到了森林裡面的出租車司機,把他當成了獵物。

    然後,他從溝渠上飛躍而過的時候,唐重趁機跳起,一刀劃破他的後背——

    “我不會拖延時間。我不會問你是誰,也不會問你是從什麼地方過來。”唐重笑著說道。“因為我覺得這沒有任何意義。”

    “我有些喜歡你了。”獨眼說道。

    “我也是。”唐重肯定的點頭。

    兩人的眼神接觸,唐重一臉溫柔的笑意。這情形,真讓人想到兩個好友多年以後再次相逢的情景。

    然後,他們動了。

    哐哐哐——

    這是獨眼腳上的軍靴踩在碎石和嫩枝的聲音。

    噌噌噌——

    這是唐重腳上的皮鞋和地面摩擦的聲音。

    獨眼的身體高高的跳起,像是一隻碩大的老鷹般向唐重撲了過去。

    唐重比獨眼稍矮,而且又沒有他健壯。看起來獨眼要比唐重強壯許多。

    唐重沒有跳。他知道對方想和他硬碰硬。

    那傢伙有了必死之心。他想在死前拉自己墊背。

    唐重怎麼可能給他這樣的機會?

    他有錢花,有美女抱,還有無數的粉絲對著他歡呼尖叫。

    人生如此美妙,他怎麼捨得就這麼掛掉?

    獨眼化腳為茅,身體勇往直前的朝著唐重的腦袋上踢過去。

    如若被他踢中,唐重的腦袋就像是從內部炸開的西紅柿般腦槳飛濺。紅白之物灑落在這無名樹林。

    鬼索!

    這是腿功絕學。也是狠眼的必殺技。

    唐重的表現看起來很普通,他的身體微躬,‘嗤溜’一聲從獨眼飛翔在空中的身體下面穿了過去。

    剎那的寧靜。

    砰——

    獨眼的身體重重的砸在地上,然後再也沒有動靜。

    在他胸口覆蓋的地方,血水染紅了地面上的草叢和石頭。

    唐重從地上爬起來,拍拍身上的泥土,笑著說道:“真是愛你愛到殺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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