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當殺手需要什麼天賦,那便是“觀察”的本事。
鷹慢條斯理地觀察目標整整一個禮拜,並想辦法旁敲側擊到目標接下來一個禮拜的行程。
目標在十三號深夜會去情婦家。
在那之前,鷹花了一星期探勘附近的高樓,選了一棟監視錄像機死角最多,視野最好的天台角度。
可惜目標的運氣不好。到了十三號那天,波斯菊還沒開。
於是鷹到花店買了朵百合,然後繞到便利商店買了兩盒牛奶。
如常,鷹將其中一盒放進微波爐。
“去哪?”寧翻著店裡的時尚雜誌。
“殺個人,去去就回。”鷹說,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開這種玩笑。
“把自己說得很了不起,是男人在喜歡的女人面前最愛犯的毛病。”寧頭沒有抬,語氣也很平淡。
叮。
“花明天早上會開,花開之前的晚上灑水,會開得最漂亮。”鷹將牛奶盒從微波爐拿出,放在櫃檯上。
“你在比喻什麼嗎?”寧捧著熱牛奶。
“沒。”鷹有點語無倫次了。
“殺人很好玩麼?”寧的手比出槍的模樣。
“問我不準。我這個人做什麼都很無聊。”鷹聳聳肩。
“說得跟真的一樣。”寧。
寧的視線停在鷹大衣口袋裡的百合。
“你有沒有很喜歡看的小說?”
“要想一下。”
“那就是沒有了。”
“問這個做什麼?要借我你常在看的、用訂書機釘起來的小說啊?”
“不是。我只是在想,一個很喜歡的故事如果沒看完的話,會不會很難受。”
“怪問題。”
寧搖搖頭。
鷹苦笑,靜靜將冰牛奶喝完,帶著百合離開商店。
一個小時後,鷹出現在高樓天台。
架好槍,扣上瞄準鏡,照例點上根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