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角取而代之,成了大燕國第一劍客,並連殺楚國與韓國來訪的第一劍豪。
許多人傳言,或許角在劍道上的進境不及當今劍聖蓋聶。但在殺人的實質技術上,角的劍,比起蓋聶天人合一的劍,還要兇險許多。
而角之所以在太子丹的門下,用他的劍替太子丹殺人,是因為太子丹有很多錢。
很多很多的錢。
多到,讓角原本只能稱做”快”的手,有足夠的理由用血實戰練劍。
練到今日無情無感的地步。
“但樊於期那傢伙竟然無動於衷,不只沒趕回家,事後連來太子殿興師問罪都沒有,實在是無趣至極,白白浪費了你的劍。”太子丹。
角搖搖頭,並不以為然。
“喔?”太子丹。
“這正證明,樊於期並不是等閒之輩。”角。
“落魄閒人,能有什麼作為?”太子丹嗤之以鼻。
角不再說話。
這幾天,他曾遠遠觀察家喪後的樊於期,發覺他經常與兩個人廝混在一塊。
一個是光會擊築哼唱的吟唱歌者,一個總是讓劍蒙塵的落魄劍客。
那歌者也就罷了。但那落魄劍客,絕不簡單。
好幾次,角都懷疑,那個落魄劍客發現了他比貓還輕的跟蹤,若有似無地回頭。
“樊於期是劍客出身,在秦國也是一名小有名氣的劍豪。你瞧他的劍怎麼樣?”太子丹看著宮殿外的假山柳樹。
“很強。”角。
“跟你比起來?”太子丹斜眼。
“不堪一擊。”角。
“很好。”太子丹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