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大連簽名售書的路上,朋友打來電話:“不會吧?春樹,別告訴我你穿著Chanel的鞋站在無座的火車上。”
“我操,真是讓你說中了。”我呻吟道,順便看了看堵得水洩不通的過道,到處是站著和蹲著的昏昏欲睡的人。
我有一句從格瓦拉那裡引用過來的名言,叫:“在別人的痛苦面前,我怎麼能夠回過頭去?”第一次看到這句話,是盤古主唱用的座右銘中的一句。當時看了,覺得很精闢,充分體現了切先生悲憐的人文情懷。就也用到了自己的名下。後來也用這句話以身作則,比如關注關注弱勢群體啊,在自己論壇上加個愛滋關懷的鏈接啊,借點錢給朋友啊,反正都不是什麼大事。可時不時小針兒扎著,咱也不能辜負這句“在別人的痛苦面前,我怎麼能夠回過頭去”呀?雖說在咱的痛苦面前,別人都回過頭去了,那咱也得堅持:讓世界充滿愛。
可是憑什麼堅持?為什麼堅持?有什麼值得堅持的?
這不是嗎?就有人問我了:
“你不是說在別人的痛苦面前,你怎麼能回過頭去嗎?我現在正痛苦著呢,我給你發了信,你也沒有迴音,起碼你告訴我收著沒有啊!我現在就痛苦!”
看看,問題出來了。你用了這句名言,別人就把他的痛苦當成了你的責任。這是招誰若誰了,您原本想做做好事,沒想到成了義不容辭和理所應當。不,我不要這樣的責任。因為,本在痛苦面前不回頭的信念,咱不能坐視不理咱的痛苦。
一天和一個朋友走在路上,有賣花的小女孩纏著我們買花。我感到很煩,沒想到他拿出五塊錢,並且沒要那朵花。看到我莫名詫異的目光,人家是這麼解釋的:“你不是說了嗎:在別人的痛苦面前,我怎麼能回過頭去?所以我給了她們錢。這些賣花的小女孩其實挺可憐的,她們每天都有固定任務,完不成會受處罰的。”
我塞!我當場暈倒在地。當真是個黑色幽默。這些賣花女孩牽扯出的問題大了去了,有社會的政府的家庭的責任,怎麼她們的安危都系在了我們身上?
北大產瘋子,蕭頌雖然不是北大的學生(曾有北大的研究生導師想收他做研究生,他不肯),卻是北大新青年上某個版塊的版主。現在我寫寫蕭頌這個瘋孩子。
我和他喝酒時他告訴我:我爹說了,喝XXX酒時杯子應該放在下嘴唇邊緣,不然喝到的都是鹽。
蕭頌非常好玩,我只說幾件。一,他去年一年旅遊光花在硬座上的火車有6000塊錢。二,他經常在凌晨突然從所在的單位跑到北大某個朋友那裡,要請人家吃早飯。
近年我只見過他一面,他的頭髮還是那麼長。在他住的朋友的房子裡他給我聽了他最喜歡的遊戲的主題歌,然後就又不知道到哪兒流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