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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秀水街的BAR

    等於結束的愛情我和你

    從兩個窗口看出去

    往事遠遠地演着一場無聲的電影沒人注意

    因為太瞭解所以很傷心

    沒有你只好聽着風的呼吸

    卻有種叫做時間的東西説沒問題

    最後我們會痊癒……

    ——孫燕姿《瞭解》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後的一天,你最想做的是什麼?”

    “別胡扯!”

    “我想對每一個認識我的人説:我愛你。”

    “拜託!牙都要被你酸掉了。”

    “天意,我好睏。”

    “那就睡睡吧,我去把花瓶裏的花換了,細細才送來的花真漂亮。”

    “你慢點,水房裏滑。”

    ……

    這是我和博文之間最後的對話。當我拿着盛了清水的花瓶從水房走回去的時候,我聽到了從博文病房裏傳出的撕心裂肺的哭聲。我靠牆站住了我搖晃的身體,從裏面奔出來的葉細細一把抱住了我。

    太快了。

    我和媽媽之間的爭執還沒有蔓延到白熱化的地步。瓶裏的幸運星只疊到一半,班裏的募捐活動才開始籌劃,許多的話還沒有來得及説出口。他就悄悄地走掉了。

    這是我第一次體會到生命的脆弱和無情,生與死,原來就是在這轉身之間。葉細細一直抱着我,她冰冷的臉貼着我的,她説:“天意天意你想哭就哭個夠吧。”但是我一直都沒有哭,那個夜晚我無法入睡,媽媽來看我數次,我都閉上眼睛裝做睡着了,爸爸也進來看我,媽媽低聲對他説:“這孩子,不知是哪一天變得這麼稀奇古怪,哎!”

    “你別講她了,過兩天就會好的。”還是爸爸脾氣老好。

    再接下來又是媽媽的嘆氣聲,在寂靜的夜裏連綿不絕。

    他們終於出去,替我帶上門,還給我安靜。

    隔壁陽台上的歌聲一直沒有響起,我一直在等,我有兩天沒有聽到凌夏唱歌了。我躺在牀上,睜開眼可以看到半天的繁星,星很冷,不知道哪一顆會照亮博文遠去的靈魂。估計着爸爸媽媽都睡着了,我起身來到了陽台上,就在這時我看到了博文,他正陽台上伸着懶腰。見了我,他奇怪地説:“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睡?”

    “睡不着。”我説。

    “呵呵。”他在我面前賣老,“半大的孩子心事多。”

    我走近一些,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説:“我男朋友死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此時的我,竟會渴望和一個陌生的人聊天。

    他怔了一下問我:“你説什麼?”

    “我男朋友死了。”我説,“就在今天,白血病。他還沒滿十八歲。”

    “天意。”他很認真地問我:“是不是真的?”

    “這好撒謊嗎?”我説,“我真願意我是撒謊。”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説什麼好。”他説。

    “你今晚怎麼沒唱歌?”我問他。

    “唱不動了,才唱了三個多小時。”他説,“我們樂隊從前天起開始在酒吧演出了,所以我每晚會回來得晚許多。”

    “真遺憾。”我説。

    “有機會來聽我唱歌啊。我們樂隊很不錯。”凌夏從上衣口袋裏遞給我一張名片説:“酒吧的地址在上面,是個不錯的地方。”

    “好。”我把名片收起來。

    “去睡吧。”他朝我揮揮手説,“睡一覺起來,會好許多。”

    “好吧。”我説。

    我回到牀上躺好的時候聽到了忽然聽到了木吉它輕柔的彈奏,夜很深很深了,凌夏沒有唱歌,但他很專心地彈完了那支優美的曲子,我知道這隻曲子是為我而彈奏的,這個萍水相逢的好心人,彈出的曲子安詳而動聽,他知道此時的我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安慰。

    我終於懷着感激的心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晚。媽媽單位遠,一早就上班了。爸爸摸摸我的額頭説:“要不,你就在家裏歇一天吧。”我點點頭。

    中午的時候媽媽來了電話,她在電話那邊喊:“你真沒去上學?我的姑奶奶,你到底要怎麼鬧心才算夠!”

    我放了她的電話。不過我還是決定去上學。

    走進教室的時候滿教室的人都同情地看着我。還記得博文去英國的那一天,好像他們也給過我這樣同情的目光。我在老丁的課堂上睡着了,不過她並沒有責備我。

    放學的時候,於楓在車棚邊攔住我説:“你別騎車了,我用車帶你回去吧,反正順路。”

    “不用。”我説。

    於楓卻不由分説地替我把車推進了車棚,淡淡地説:“我答應過博文要照顧你。”

    “就讓他帶你吧。”葉細細拉拉我説,“他心裏也不好受。再説看你的狀況,也不適合騎車。”

    我沒有再堅持。

    坐在於楓的車後回家,媽媽等在小區的門口。我一看到她,趕快從於楓的車上跳了下來。於楓喊了她一聲阿姨,車子調頭飛快地騎走了。

    媽媽的臉色鐵青。一句話也不説地帶我回家。直到家門關上了,她才咬牙切齒地對我説:“説吧,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不想和她吵,於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間。

    她卻一把拉住了我,繼續厲聲問我:“你説,你説,你到底想怎麼樣!”

    “什麼也不想。”我説,“媽,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們坐下好好談?”她終於放低姿態。

    “對不起,我現在什麼都不想説。請你尊重我,要打要罵,再過兩天好不好?”我説完,轉身進了自己的房間,把門反鎖了。

    我沒有出去吃晚飯,因為我什麼也吃不下。我握着博文留給我的Diskman傻傻地發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經離去的事實。

    一直到夜裏九點多,叔叔來了。他輕輕敲我的門説:“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歲,是奶奶的老來子,和老實巴交的爸爸不一樣,叔叔是我們家族的驕傲,他自小成績就好,從清華大學畢業後他出國呆了三年,然後回國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幾年時間不到,資產已是幾千萬。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從小學起他就老替我補課,我算不出題來他從不罵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講了又講,在我面前一點總經理的架子都沒有。有時候我把我的作文給他看,他會興奮地讀出聲來,然後誇我説:“我們家出了個小張愛玲呢!不錯,不錯!”

    “開門呢,天意。”他繼續敲。

    我把門拉開。叔叔對我笑笑,走了進來。

    “我不想聽任何的勸告。”我説,“行行好就讓我安靜一會兒。”

    “我帶你出去吃點東西吧。”叔叔説,“你媽説你沒吃晚飯。”

    “你帶我去聽歌吧。”我從枕頭下拿出昨晚凌夏遞給我的名片。我發現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聲能讓我憂傷浮躁的心得以安寧。

    “OK。”叔叔很爽快地説:“你加件外套,我們出發。”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媽媽的目光,她擔心地看着我,看着在一夜之間顯得陌生的女兒,黃昏的時候她還曾拍着我的門大喊大叫,但現在,絕望的傷心已經讓她失去所有責備我的勇氣。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帶她出去吃點東西,負責安全送她回來。”説完,他拉着我下了樓。月光明媚地照着,我發現他換了新車,看上去不錯。

    一邊發動車子他一邊看着我給他的名片問我:“秀水街Bar,你去過嗎?”

    “沒有。”我説,“想去聽歌,聽説那裏的樂隊不錯。”

    “是嗎?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聽歌。”叔叔説:“我那時聽齊秦和唐朝。把歌詞抄在筆記本上,呵呵。”

    “你那時不是天天都在唸書麼?”我説。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説,“看來我騙過所有的人。我還追過兩個女生呢,你們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説。

    “我知道你難過。”見我心還情稍好,他趁機教育我,“你媽説你莫名其妙,我説她是不夠了解你,你們這一代和我們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過呢,你也不該讓她那麼擔心麼,打電話給我的時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對叔叔説,“你不瞭解的。”

    “我瞭解。”叔叔説,“你要相信我,過一些時間,你會恢復的。”

    “怎麼會?”我把頭俯下來把眼淚硬憋回去,“大人都是這樣沒心沒肺嗎?”

    “我們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運的殘忍。”叔叔騰出一隻手遞給我一張紙巾説:“想哭就哭吧,我可不會笑話你。”

    “不哭。”我硬撐着説。

    “天意,會痊癒的,你相信我。有一天,傷心會化作記憶裏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説,一點也不像是學理科出身。

    他繼續説:“人生苦短,聚散無常,很多分離再不願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個樣子來,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棄。

    他並不生氣,而是轉頭看着我微笑。他的微笑讓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繼續地活下去,他應該可以像叔叔,對自己的人生運籌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絕不拖泥帶水並且胸有成竹,他有這樣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嘆息。

    叔叔説:“昨天還是包在睡袋裏的小嬰兒,今天已經懂得生命的無常,學會像模像樣的嘆息。這時光是不是快得驚人呢?”

    我把臉放在手心裏,手心很快就潮濕了。

    “秀水Bar”在一條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車繞了好幾圈才找到。大街上顯得空落和寂寞,走進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燈光迷離,杯盞交錯,音樂熱鬧地響着。我和叔叔找了個相對安靜的地方坐下來,叔叔問我:“你常來這種地方?”

    “第一次。”我説。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台上,尋找那個叫凌夏的人。我認出了他,他坐在話筒前,正在專心地彈着一段音樂,電吉它的他和陽台上木吉它的他是那麼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時候他的歌聲已經響起:

    你把藍色的夢寫下當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裝,不停的腳步

    夜風滑落的時候,你望着星空

    伴着歌聲,忘記了寒冷和孤獨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在夢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獨

    你從未想過會這樣滿足

    也許從前的你並不如此寂寞

    也許沒有希望,就不會被失望吞沒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聲裏聽到一種撕裂的深情和墜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樂隊用他的音樂,直擊我十七歲的漫長的傷痛和無助。可惜的是現場的知已看樣子並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聲裏站起身來揮舞雙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興地笑了,然後給我做了一個打招呼的手勢。但是他沒空和我説話,隨着變幻的音樂,他的第二首歌已經響起:

    留下你的影子

    塗上我的顏色

    在時間裏掩埋

    只不過是快樂

    接好我的硬幣

    然後把我忘記

    沒人將我帶走

    就像我從未帶來什麼

    呵,我只是路過

    請不要懷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過……

    呵,我只是路過……

    間奏的時候,凌夏忽然説:“這首歌,送給美麗的女孩天意,路過的已經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説,“原來你們認得。”

    “鄰居。”我説,“他才搬來沒幾天。”

    “歌不錯,值得一聽。”叔叔説。

    “他在陽台是唱歌被我聽到,不知道為什麼,我特別喜歡聽他唱歌。每次聽他唱的時候,都覺得心裏特別的安靜。”

    “喜歡是不要理由的麼。”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説:“不介意説説那個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媽媽來的間諜,不過我還是願意在這種環境和心情下跟他説起博文,我説:“我們很要好,高一的時候,幾乎天天在一起。”

    “你媽無法接受‘男朋友’這種説法,她驚訝到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時候他去了英國,過去的一年,我沒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懷疑過全世界,你知道嗎?可是現在他走了,再也不會回來,如若不是親身經歷,你不會了解那種痛苦。我知道我媽傷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沒有辦法顧及到她的感受。”

    “路過的已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叔叔説,“你沒聽剛才那男孩説嗎?你媽媽是很愛你的,怎麼説讓她傷心都是你的不對。”

    “好吧。”我説,“我回去跟她説對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説:“給點面子吃點東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時候凌夏從台上下來了,他拉開我旁邊的椅子坐下説:“沒想到啊,這麼快就來捧我的場!怎麼樣,心情好些麼?”

    “還好,謝謝。”看他盯着叔叔看,我連忙介紹説:“這是我叔叔。要謝謝他今晚帶我來這裏,這裏好難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説:“夏總,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沒想到我這麼有名。”

    “我有句歌詞:‘世界很小,我們總是狹路相逢。’”凌夏笑着説:“更何況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營企業的領頭羊,一年替市裏解決數十名下崗員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説,“你幹記者的?”

    “不。”凌夏説,“小職員一個,混口飯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個彈吉它的手勢説:“就憑這一點,你這口飯應該混得不錯!”

    “承夏總吉言。”凌夏起身説,“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聽什麼?”

    我毫不猶豫地説:“我有沒有跟你説過愛是我不變的信仰,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愛就是永遠把一個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説,“你真是個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過也好,像你這樣的人不容易移情別戀。”

    説完,他跟我們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那首歌的名字如此傷感,竟叫《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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