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於結束的愛情我和你
從兩個窗口看出去
往事遠遠地演著一場無聲的電影沒人注意
因為太瞭解所以很傷心
沒有你只好聽著風的呼吸
卻有種叫做時間的東西說沒問題
最後我們會痊癒……
——孫燕姿《瞭解》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後的一天,你最想做的是什麼?”
“別胡扯!”
“我想對每一個認識我的人說:我愛你。”
“拜託!牙都要被你酸掉了。”
“天意,我好睏。”
“那就睡睡吧,我去把花瓶裡的花換了,細細才送來的花真漂亮。”
“你慢點,水房裡滑。”
……
這是我和博文之間最後的對話。當我拿著盛了清水的花瓶從水房走回去的時候,我聽到了從博文病房裡傳出的撕心裂肺的哭聲。我靠牆站住了我搖晃的身體,從裡面奔出來的葉細細一把抱住了我。
太快了。
我和媽媽之間的爭執還沒有蔓延到白熱化的地步。瓶裡的幸運星只疊到一半,班裡的募捐活動才開始籌劃,許多的話還沒有來得及說出口。他就悄悄地走掉了。
這是我第一次體會到生命的脆弱和無情,生與死,原來就是在這轉身之間。葉細細一直抱著我,她冰冷的臉貼著我的,她說:“天意天意你想哭就哭個夠吧。”但是我一直都沒有哭,那個夜晚我無法入睡,媽媽來看我數次,我都閉上眼睛裝做睡著了,爸爸也進來看我,媽媽低聲對他說:“這孩子,不知是哪一天變得這麼稀奇古怪,哎!”
“你別講她了,過兩天就會好的。”還是爸爸脾氣老好。
再接下來又是媽媽的嘆氣聲,在寂靜的夜裡連綿不絕。
他們終於出去,替我帶上門,還給我安靜。
隔壁陽臺上的歌聲一直沒有響起,我一直在等,我有兩天沒有聽到凌夏唱歌了。我躺在床上,睜開眼可以看到半天的繁星,星很冷,不知道哪一顆會照亮博文遠去的靈魂。估計著爸爸媽媽都睡著了,我起身來到了陽臺上,就在這時我看到了博文,他正陽臺上伸著懶腰。見了我,他奇怪地說:“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睡?”
“睡不著。”我說。
“呵呵。”他在我面前賣老,“半大的孩子心事多。”
我走近一些,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說:“我男朋友死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此時的我,竟會渴望和一個陌生的人聊天。
他怔了一下問我:“你說什麼?”
“我男朋友死了。”我說,“就在今天,白血病。他還沒滿十八歲。”
“天意。”他很認真地問我:“是不是真的?”
“這好撒謊嗎?”我說,“我真願意我是撒謊。”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他說。
“你今晚怎麼沒唱歌?”我問他。
“唱不動了,才唱了三個多小時。”他說,“我們樂隊從前天起開始在酒吧演出了,所以我每晚會回來得晚許多。”
“真遺憾。”我說。
“有機會來聽我唱歌啊。我們樂隊很不錯。”凌夏從上衣口袋裡遞給我一張名片說:“酒吧的地址在上面,是個不錯的地方。”
“好。”我把名片收起來。
“去睡吧。”他朝我揮揮手說,“睡一覺起來,會好許多。”
“好吧。”我說。
我回到床上躺好的時候聽到了忽然聽到了木吉它輕柔的彈奏,夜很深很深了,凌夏沒有唱歌,但他很專心地彈完了那支優美的曲子,我知道這隻曲子是為我而彈奏的,這個萍水相逢的好心人,彈出的曲子安詳而動聽,他知道此時的我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安慰。
我終於懷著感激的心睡著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晚。媽媽單位遠,一早就上班了。爸爸摸摸我的額頭說:“要不,你就在家裡歇一天吧。”我點點頭。
中午的時候媽媽來了電話,她在電話那邊喊:“你真沒去上學?我的姑奶奶,你到底要怎麼鬧心才算夠!”
我放了她的電話。不過我還是決定去上學。
走進教室的時候滿教室的人都同情地看著我。還記得博文去英國的那一天,好像他們也給過我這樣同情的目光。我在老丁的課堂上睡著了,不過她並沒有責備我。
放學的時候,於楓在車棚邊攔住我說:“你別騎車了,我用車帶你回去吧,反正順路。”
“不用。”我說。
於楓卻不由分說地替我把車推進了車棚,淡淡地說:“我答應過博文要照顧你。”
“就讓他帶你吧。”葉細細拉拉我說,“他心裡也不好受。再說看你的狀況,也不適合騎車。”
我沒有再堅持。
坐在於楓的車後回家,媽媽等在小區的門口。我一看到她,趕快從於楓的車上跳了下來。於楓喊了她一聲阿姨,車子調頭飛快地騎走了。
媽媽的臉色鐵青。一句話也不說地帶我回家。直到家門關上了,她才咬牙切齒地對我說:“說吧,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不想和她吵,於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間。
她卻一把拉住了我,繼續厲聲問我:“你說,你說,你到底想怎麼樣!”
“什麼也不想。”我說,“媽,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們坐下好好談?”她終於放低姿態。
“對不起,我現在什麼都不想說。請你尊重我,要打要罵,再過兩天好不好?”我說完,轉身進了自己的房間,把門反鎖了。
我沒有出去吃晚飯,因為我什麼也吃不下。我握著博文留給我的Diskman傻傻地發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經離去的事實。
一直到夜裡九點多,叔叔來了。他輕輕敲我的門說:“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歲,是奶奶的老來子,和老實巴交的爸爸不一樣,叔叔是我們家族的驕傲,他自小成績就好,從清華大學畢業後他出國呆了三年,然後回國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幾年時間不到,資產已是幾千萬。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從小學起他就老替我補課,我算不出題來他從不罵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講了又講,在我面前一點總經理的架子都沒有。有時候我把我的作文給他看,他會興奮地讀出聲來,然後誇我說:“我們家出了個小張愛玲呢!不錯,不錯!”
“開門呢,天意。”他繼續敲。
我把門拉開。叔叔對我笑笑,走了進來。
“我不想聽任何的勸告。”我說,“行行好就讓我安靜一會兒。”
“我帶你出去吃點東西吧。”叔叔說,“你媽說你沒吃晚飯。”
“你帶我去聽歌吧。”我從枕頭下拿出昨晚凌夏遞給我的名片。我發現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聲能讓我憂傷浮躁的心得以安寧。
“OK。”叔叔很爽快地說:“你加件外套,我們出發。”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媽媽的目光,她擔心地看著我,看著在一夜之間顯得陌生的女兒,黃昏的時候她還曾拍著我的門大喊大叫,但現在,絕望的傷心已經讓她失去所有責備我的勇氣。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帶她出去吃點東西,負責安全送她回來。”說完,他拉著我下了樓。月光明媚地照著,我發現他換了新車,看上去不錯。
一邊發動車子他一邊看著我給他的名片問我:“秀水街Bar,你去過嗎?”
“沒有。”我說,“想去聽歌,聽說那裡的樂隊不錯。”
“是嗎?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聽歌。”叔叔說:“我那時聽齊秦和唐朝。把歌詞抄在筆記本上,呵呵。”
“你那時不是天天都在唸書麼?”我說。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說,“看來我騙過所有的人。我還追過兩個女生呢,你們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說。
“我知道你難過。”見我心還情稍好,他趁機教育我,“你媽說你莫名其妙,我說她是不夠了解你,你們這一代和我們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過呢,你也不該讓她那麼擔心麼,打電話給我的時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對叔叔說,“你不瞭解的。”
“我瞭解。”叔叔說,“你要相信我,過一些時間,你會恢復的。”
“怎麼會?”我把頭俯下來把眼淚硬憋回去,“大人都是這樣沒心沒肺嗎?”
“我們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運的殘忍。”叔叔騰出一隻手遞給我一張紙巾說:“想哭就哭吧,我可不會笑話你。”
“不哭。”我硬撐著說。
“天意,會痊癒的,你相信我。有一天,傷心會化作記憶裡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說,一點也不像是學理科出身。
他繼續說:“人生苦短,聚散無常,很多分離再不願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個樣子來,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棄。
他並不生氣,而是轉頭看著我微笑。他的微笑讓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繼續地活下去,他應該可以像叔叔,對自己的人生運籌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絕不拖泥帶水並且胸有成竹,他有這樣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嘆息。
叔叔說:“昨天還是包在睡袋裡的小嬰兒,今天已經懂得生命的無常,學會像模像樣的嘆息。這時光是不是快得驚人呢?”
我把臉放在手心裡,手心很快就潮溼了。
“秀水Bar”在一條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車繞了好幾圈才找到。大街上顯得空落和寂寞,走進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燈光迷離,杯盞交錯,音樂熱鬧地響著。我和叔叔找了個相對安靜的地方坐下來,叔叔問我:“你常來這種地方?”
“第一次。”我說。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臺上,尋找那個叫凌夏的人。我認出了他,他坐在話筒前,正在專心地彈著一段音樂,電吉它的他和陽臺上木吉它的他是那麼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時候他的歌聲已經響起:
你把藍色的夢寫下當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裝,不停的腳步
夜風滑落的時候,你望著星空
伴著歌聲,忘記了寒冷和孤獨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著天空
在夢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獨
你從未想過會這樣滿足
也許從前的你並不如此寂寞
也許沒有希望,就不會被失望吞沒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著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聲裡聽到一種撕裂的深情和墜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樂隊用他的音樂,直擊我十七歲的漫長的傷痛和無助。可惜的是現場的知已看樣子並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聲裡站起身來揮舞雙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興地笑了,然後給我做了一個打招呼的手勢。但是他沒空和我說話,隨著變幻的音樂,他的第二首歌已經響起:
留下你的影子
塗上我的顏色
在時間裡掩埋
只不過是快樂
接好我的硬幣
然後把我忘記
沒人將我帶走
就像我從未帶來什麼
呵,我只是路過
請不要懷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過……
呵,我只是路過……
間奏的時候,凌夏忽然說:“這首歌,送給美麗的女孩天意,路過的已經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說,“原來你們認得。”
“鄰居。”我說,“他才搬來沒幾天。”
“歌不錯,值得一聽。”叔叔說。
“他在陽臺是唱歌被我聽到,不知道為什麼,我特別喜歡聽他唱歌。每次聽他唱的時候,都覺得心裡特別的安靜。”
“喜歡是不要理由的麼。”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說:“不介意說說那個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媽媽來的間諜,不過我還是願意在這種環境和心情下跟他說起博文,我說:“我們很要好,高一的時候,幾乎天天在一起。”
“你媽無法接受‘男朋友’這種說法,她驚訝到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時候他去了英國,過去的一年,我沒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懷疑過全世界,你知道嗎?可是現在他走了,再也不會回來,如若不是親身經歷,你不會了解那種痛苦。我知道我媽傷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沒有辦法顧及到她的感受。”
“路過的已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叔叔說,“你沒聽剛才那男孩說嗎?你媽媽是很愛你的,怎麼說讓她傷心都是你的不對。”
“好吧。”我說,“我回去跟她說對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說:“給點面子吃點東西?”
我咬著三明治的時候凌夏從臺上下來了,他拉開我旁邊的椅子坐下說:“沒想到啊,這麼快就來捧我的場!怎麼樣,心情好些麼?”
“還好,謝謝。”看他盯著叔叔看,我連忙介紹說:“這是我叔叔。要謝謝他今晚帶我來這裡,這裡好難找。”
凌夏笑著向叔叔伸出手說:“夏總,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沒想到我這麼有名。”
“我有句歌詞:‘世界很小,我們總是狹路相逢。’”凌夏笑著說:“更何況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營企業的領頭羊,一年替市裡解決數十名下崗員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說,“你幹記者的?”
“不。”凌夏說,“小職員一個,混口飯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個彈吉它的手勢說:“就憑這一點,你這口飯應該混得不錯!”
“承夏總吉言。”凌夏起身說,“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聽什麼?”
我毫不猶豫地說:“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愛是我不變的信仰,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愛就是永遠把一個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說,“你真是個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過也好,像你這樣的人不容易移情別戀。”
說完,他跟我們眨眨眼,回到臺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那首歌的名字如此傷感,竟叫《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