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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另一個女人的故事(談芬)

    (一)

    認識向楠是在一家夜總會,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

    那時剛與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經不起時間與距離的考驗,彼此一句“對不起”,勾掉的是十年歲月。

    我跟老闆說:“晚上的應酬帶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總會,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釣一隻金龜。”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裡怎麼會有好男人。”

    多坦率,連他自己一起罵。

    最後還是去了。客戶是肥頭大耳的朱總,不笑的時候兇巴巴,笑的時候色迷迷。看見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談芬是我遠房表妹,覺得悶,出來見識一下。”程少臣在孫總的大手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時,將我輕輕拉出他的魔掌能觸及的範圍。

    的確是紙醉金迷烏煙瘴氣的地方。大致看一眼,這兒的男人們基本可分三類,除了服務生。

    三類男人如眼前的朱總,物慾橫流,左擁右抱,與眼下這環境相得益彰。二類男人如我左邊十米外的那一個,活活一副被逼良為鴨的悽苦相,有女子主動近身便做出嫌棄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堅貞不屈的好男一枚,在這裡就很可笑。還有一類男人,從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聽琴品茗,被人投懷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了最得體的微笑,如我家上司,還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動聲色地推開了已經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豔女,起身時臉上有不易察覺的一絲波動。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連我在這裡都聞得見,何況對一切濃烈氣味過敏的他。

    突然覺得男人們也可憐,到底誰在賣身誰買笑。

    他才離開不到十秒鐘,朱總已經一屁股坐到我身邊,幾乎要壓著我的腿,胳膊也環過來。我慌張回頭望,程少臣果然也看過來,送我一個表情,大意是:“你活該。”我領命,本來就是我自找的。

    還好向楠也在,拉著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終於忘記我的存在。

    就這樣與向楠認識了。那時他剛加入家族企業,與我們公司業務往來甚多,於是漸漸熟稔。後來工作之餘也會找我:“我想逛一逛周邊的風景區,但又人生地不熟,談小姐可否做嚮導?”

    一直走到可以見家長的地步。我無父,母親與大哥在國外多年,幾乎忘記國內還有一個我。但他的家庭卻實實在在地存在著,龐大,聲名顯赫,對我擺出一副三堂五審的架勢。其實連堂審都算不上,那個至少很鄭重。當時場面更像是選秀的海選,一堆毒舌評委鐵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這麼糟糕的開始,當然撐不久。身心疲憊地要求分手,向楠說:“談芬,你不愛我,從來不愛。”

    我愛他,可是從沒愛到可以放棄尊嚴,從沒打算把他當做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實在沒有必要解釋,他的控訴並不冤枉我。

    晚上還是陪上司去應酬,這次是正經的客人。不知道怎麼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來,都對前一晚的事情毫無印象,明明沒有喝太多。但從那以後,再跟老闆出去,每次開席前,程少臣都會輕描淡寫地對主賓說一句:“談小姐不會喝酒。”然後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偶爾還是會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記了初戀。每一段戀情,即使無結果,都不會毫無用處。瞧,我曾經那樣介懷我的十年,但是現在,我終於放下。但想起向楠時,心口有一點鈍鈍的痛,需要一些力氣一些時間才可復原。

    (二)

    每當這時便會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時看到她,彷彿看到鏡中的自己,卻是同途殊歸。她身上有某種我欣羨的特質,學習了很久,到底學不來。

    我很喜歡沈安若。就算不為別的,只為她能折騰到我那無所不能的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見她,容貌秀麗,聲音清柔,個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歡她,也找不出討厭的理由。但也並不特別,把這些年來在程少臣身邊出現過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並不起眼。

    我感興趣的是她的態度。她從不曾打過程少臣的辦公電話,也不曾到過公司來。按說,我那上司常常會鬧失蹤,遍尋不到。程少臣當她是萍水相逢的過客,她其實也當他是,不冷不熱,若即若離。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縱,那她可真是厲害至極,因為我家上司才是玩這遊戲的箇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對抗的人,即便商場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沒有算計。

    倒是沒想到他們真的結了婚,當然更沒想到他們竟然會離婚。我本以為他們那樣的波瀾不驚,才更有可能天長地久。

    離婚後程少臣出了國,走得甚為倉促,不像是要去公務,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總會是受傷更嚴重的那一個,因為真的擔心她,或許也有一點點原因是替我上司做偵察,那時總找了機會去見她,有時藉口公事,有時製造巧遇。不想她過得那樣好,人雖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嬌柔,笑容嫻靜,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讀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緒。程少臣中間回來了兩次,卻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時差顛倒。”他仔細羅列理由,竟忘記自己一向最討厭向別人解釋。

    再後來,程少臣回國,重新接近她,屢碰釘子。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來做過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們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機,我們洽談金額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這樣用心過。

    從常理推斷,這該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總是好的。可我上司按說不是這種無聊的人,他甚少做不產生效益的事情,誰若給他排頭吃,無論男人女人,他連回擊動作都懶得做。他說:“報復一個人最好的方式是,當他不存在。”

    據說沈安若沒有無視他,而是鄙視他,我猜想他其實很享受被人鄙視的過程,因為他每次碰了釘子後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過,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種不怕死的話不是我說的,雖然我很想說。我以為周安巧這次捋到虎鬚了,結果只有一聲悠悠的嘆息:“誰都有大腦抽筋的時候啊。”

    “沒想到那個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敵。”周安巧經常這樣感慨。我想沈安若之於他就或許就是那一盆放在爐上的清水,他是水裡悠哉遊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溫,他毫無察覺,兀自自在,等想到應該跳出來時,已經失了力氣。

    不過幸運女神總是眷顧程少臣,他的詞典裡從來沒有“失敗”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東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興趣而“放棄”而已,所以他一向是勝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預計的還要早許多的時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給他。

    倒也難說究竟誰是真正的勝者。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從不午休,所以第一時間送了過去。進了他辦公室,聽他正在打電話,口氣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點了嗎?午飯吃過沒?吃的什麼?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麼快,出去的話不要自己開車……”

    屋裡太安靜,即使我努力地不偷聽,也隱隱聽得到聽筒裡傳來的聲音:“你今天已經打了三個電話了,你怎麼這麼閒?你煩不煩?”

    我忍著笑,快要憋出內傷,被我們領導白了一眼:“你敢在這裡笑試一試。出去出去,午休時間你進來幹嗎?”

    這下子,我噗一聲就真的笑出來。

    “你們女人真麻煩,不識好歹。”

    做上司的出氣筒以及代上司家屬受過有時候也是我們下屬的工作職責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議。只是後來實在忍不住告誡他一句:“適可而止啊領導,過度的殷勤只會令尊夫人覺得,你是因為她肚裡的孩子才突然轉了性,這個結論會令她格外地生氣。”

    “就算是那個原因,也是因為孩子的媽媽是她啊。”

    “這麼煽情的表白,你應該回去跟程夫人講,跟我講做什麼?”

    回辦公室思忖了十秒鐘,難道領導的意思又是要我代為轉達?不是吧,這個悶騷男,我敢打賭他不曾對她說過“我愛你”,99%的把握。當然,她跟他說這句話的可能性則更小些,也就0.1%吧。

    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這三個字,初戀以及向楠,他們都對我說過。當時以為它珍貴如金,如今知道它的價值必要時是負數。

    (三)

    很早就認識了江浩洋,在飯局上。其實在我們混熟之前,每一次見面都是在飯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場。

    他們兩人有一點很神似的氣質,彬彬有禮,實則疏離,拒人於千里之外。只不過,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涼通透像多稜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許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則隨和許多,溫潤如玉。他們倆的相處客氣而冷淡,彼此話不多,極少互相注視,但有一種奇異的默契。

    只有一次單獨的相處,時間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禮,因為儀式並不在本地舉行,所以只請了極熟悉的朋友,客人並不多。江浩洋竟然也來了,最早的一個,送上禮金,寒暄了幾句便藉故告辭。程少臣將他送到樓梯口,因客人陸續前來,他不能走遠,於是吩咐我:“談芬,幫我送一下江處長。”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無禮,只好沒話找話。我不認為他與程少臣熟到這種程度,想來是新娘的好友。

    “對,我們是大學校友。”

    原來如此。

    “新娘知性美麗又溫柔。”背後說人壞話不可取,說好話總是好的,何況我本發自內心。

    “對。”江浩洋頓了頓,“當然”。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這句話多麼的多餘。

    後來江浩洋換了部門,職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隨著程少臣換來換去,與他聯繫得也漸多,但僅限公事。

    那陣子出了個小車禍,人沒受傷,卻嚇得不輕,很久不敢再開車。因為是與出租車相撞,所以連出租車都不敢輕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實實地步行穿過大半個小區,再走十分鐘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車。突然有車從身邊停下,車主放下車窗:“談小姐去公司嗎?正好順路,我送你一程吧。”這時才知道,竟然與江浩洋做了鄰居。

    於是以後便常常碰見,在超市,在物業處,在社區醫院。早晨並不經常見到,後來發現,其實他上班的時間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後來,他會刻意地早走一刻鐘,我出門時,他剛好把車開出來,順便送我。

    按說我該受寵若驚,心如小鹿亂撞。可是我沒有,只有一些感激。因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沒有歡喜沒有波動連欣賞的目光都很難看到,為我早起十五分鐘當車伕彷彿就是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有一回暗示他不必這樣麻煩,江浩洋說不要介意,這個月剛好輪到他值班,每天必須提前到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飯局上一堆人都喝到東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關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兩個還算清醒。後來我家上司單獨敬他酒,感謝他為我們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聲音不大,但我仍聽得清楚。他說了一句:“你當年是怎麼把我老婆弄丟的。”

    啊,這是怎樣一段精彩的故事。還有,程少臣竟說得出這種話,我努力忍住開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紅雨的衝動。

    當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與人性化感動得無以復加,直到幾小時以後才意識到,他哪裡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裝瘋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幾天後我便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那天我們看見江浩洋與沈安若單獨約會,雖然保持著得體的距離,沒有任何的親暱姿態,但也足以讓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機陷害多喝了許多酒。

    後來有機會時曾問過:“是否曾經後悔過,當初放棄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緒淡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權利。你若回頭,還有機會,那時才有資格後悔。至於其他人,只能遺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過不去。”

    我可沒有他那樣能想得開。向楠要結婚,週末通知的我,我在家裡悶到覺得大腦與心臟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須要找人說說話,於是翻出一瓶紅酒,打電話給江浩洋:“你有空沒?我請你喝酒。”

    那時候也算熟了,偶爾一起吃個飯。他也是個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務員小區,他卻寧可住到這一處清靜地,每天浪費許多的時間與汽油,大多數時間一個人,偶爾也會遇見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從未在小區內出現過。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賣,我還動手做了個沙拉。除了泡麵,我也只會做這個了。紅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暗,醒來時天已經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蓋著毛毯。頭疼得快要炸開,起身去洗臉時,發現眼睛腫得像桃子。我只記得自己說了許許多多的話,也不管他是否願意聽,卻不曾記得自己竟然哭到這麼失態。這下子可真要沒臉見人了。

    “你既然醒了,來喝點粥吧。”江浩洋在門口說,沒有進屋。

    他的粥煮得相當不錯,會下廚的男人總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並不愉悅,身體難受還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無法忍受。

    “哭是一種很好的養生方式,可以鍛鍊心肺腹肌還可以排毒。”

    這話多麼撫慰人心,於是我笑:“我都說什麼傻話了?”

    “沒說傻話,只是陳述了一些事實。你生氣的原因不是他結婚,而是他都要結婚了還存心讓你不好過。如此而已。”

    我竟然連這個都說了,酒可真不是好東西。我的確生氣的成分大於傷心。向楠在電話裡說:“談芬,對不起。可是當初你如果肯堅持一下,哪怕只有一點點,都會給我足夠的信心和勇氣,讓我可以為我們倆的未來與家人抗爭到底。但你那樣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好像你的生命裡有我沒我都一樣。”

    重新回想起這句話,我又鬱悶了一下,仰頭把一大碗稀飯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陽岡上喝大碗的水酒,我的確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飯。我這維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徹底破了功。

    江浩洋又給我盛一碗,見我再也不肯抬頭,彷彿自言自語:“今天你哭的時候我在想,當時她若也曾為我這樣傷心地哭過,那我一定不至於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

    “可我是為我自己哭,不是為別人。還有,你難道沒有聽說過,大人哭與孩子哭,從來都不一樣的。孩子們哭,是因為他們知道哭會令他們得到想要的。而大人們哭,通常是因為永遠的失去,不可能再得到了。”

    就這樣漸漸地熟起來。都不是擅玩的人,至多一起吃頓飯,看場電影,週末就更加無事可做,天氣又這樣熱,在屋裡吹空調才是正確選擇。他不愛收拾家,通常請鐘點工去幫忙,但書房和臥室是不讓別人動的,於是有時我會去幫忙,順便蹭他一頓飯,江浩洋有一手極好的廚藝。也有時到我那裡去,反正只是幾步路而已,我備好食料,洗好切好只等他來下鍋。如此簡單而純粹的關係。

    程少臣與沈安若的兒子出世後,我去看了幾次,因為老闆那陣子常常曠工,我不得不到他們家去請示彙報。那小嬰兒實在太可愛,粉嘟嘟的胳膊腿兒,水汪汪的眼睛,小鼻子小嘴,像爹也像娘,看得我愛心氾濫,恨不得自己也能立即弄出一個養著。

    第一次看那小嬰兒回來,我心潮澎湃地向江浩洋形容那個孩子長得如何像一個小天使,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嬰兒,都忘了人道主義地顧及一下他的感受。他淡淡地說:“替我選份禮物,下次幫我帶過去吧。”

    “你不去看一下?”

    “我記得我們那兒有不成文的規矩,男性友人不該在滿月之前去探望。”

    “哦,我從沒聽說過這種怪規矩。你想買什麼?”

    “你看著買吧,你更清楚他們喜歡什麼。”

    “他們什麼也不缺。依我看,你不妨送你跟安若的合影,或者你們當年的通信,刺激一下程先生好了。”

    “好主意。其實還真沒怎麼有,我們沒拍過幾張照片,姿態也不親密,信也沒幾封,沒有肉麻語句。再說了,程少臣難道會在乎?”

    “我想他會裝出一副在意的樣子,以表達他對程夫人的重視。”

    後來我再滿眼紅心地提及那個寶貝小嬰兒,江浩洋就說:“既然那麼喜歡小孩子,不如早些結婚,自己生一個。”

    “哪有那樣容易。找個能協助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不是難事,但要為孩子找個爸爸卻不容易,總不能太差勁,總得看著還順眼……至少能跟我湊湊合合地過完這一輩子吧。”

    “你的要求這麼低?”江浩洋微笑,“如果你覺得只要不差勁,還算順眼,能湊合就成,那不妨咱們倆湊合一下吧,也免得你辛苦地另外去找。”

    我愕然地愣在原地。這求婚太突兀,一時分不清真心或是假意。

    時間一秒一秒地流走,屋裡靜得令人尷尬。

    江浩洋輕咳一聲:“是或否,總該有個回應。這麼吊著可真讓人難受。”

    僵局一旦打破了,我也終於有了語言能力:“你給我一點點時間,我正在思考……我若說‘好’,我擔心你在逗我玩,或者覺得我太不矜持,以至於你因此鄙視嘲笑我。但是我若說‘不’,我又擔心過時不候,如此大好的機會白白錯過。”

    “這樣複雜的問題由我來解決。就當剛才你已經拒了我,所以我再求一遍婚,我是認真的,談芬,你是否願意嫁給我?”

    當然願意,雖然這求婚來得很突然。我怕什麼呢?最差的結果,不過是湊合著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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