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我決定對我們的關係做一個修正——我們不再是單純的朋友了,而是戰略伙伴。方式是:我們從現在開始保持探討學術問題的習慣,一天至少一個小時——就像我們高中時那樣,因為有研究表明,兩個高智商的男女共同討論學術問題,即使是不同研究領域不同研究方向的,不僅有助於學術方面的研究進展,而且有助於促進人的身心和諧,你懂嗎?天人合一,這是我最近研究的方向。”
“你不是學天體物理學的嗎?”我說。
“我認為物理學的金鑰匙就是哲學,你的觀點呢?”他伸出一隻手,慷慨的邀我發表意見,我完全沒任何意見。
書上怎麼說來著?兩根平行線,永遠沒有交點?
我不會那些文縐縐的語言,反正就是這個意思,反正說的就是我和肖哲。
“你快吃,吃完我們也出去散散步。”肖哲說,“小時候我爺爺就常常對我說,飯後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說完這些,他滿懷期待的看著我。那眼神讓我覺得,如果我拒絕他,我就是這個世界上最沒有人情味的人。
好在阿南和夏花及時回來救場,阿南手上拎著一大袋子水果,夏花挽著他的胳膊進門,看她的樣子,真是很開心,臉色紅潤,行動靈巧,病魔彷彿早就被趕出了她的身體,消失的無影無蹤。
還有什麼,能大的過愛情的魔力?真是不服也不行。
“這個季節有山竹?”我沒話找話。
“很貴的喔。”夏花嬌俏的笑,看著阿南說,“但超好吃,咱不差錢嘛。”
“我去洗。”肖哲接過阿南手裡的袋子,又轉身問我說,“馬卓,你是喜歡吃山竹還是葡萄呢?”
“都洗,廢話!”夏花罵他,“你心裡頭就只有一個馬卓呀!”
“就是!”他愣頭愣腦的答,“難道你有阿南叔還不夠嗎?”
“你這話什麼意思啊,給我解釋清楚!”夏花追進廚房跟他繼續吵,阿南笑著搖頭也跟了進去。就在這時候,我的手機忽然響了,我走到窗臺邊,從包裡掏出手機來一看,竟是方律師事務所的另一個律師劉律師的電話,我猶豫了一下接起來,對方直截了當的問我:“馬卓,今天下午方律師喝了辦公桌上水杯裡的水中毒,正在醫院搶救!從你留在他桌上的紙條來看,那個時間,你正好去過他的辦公室。所以,公安局希望你能儘快來一趟協助調查!”
“告訴我地址,我馬上過來。”問清楚後,我掛了電話,跑到廚房裡對正在洗水果的肖哲笑著說道:“不是說要出去散步嗎?快點!”
公安局,審訊室像是吸菸室,殘留著很嚴重的煙味。我倍感不適,但卻不得不配合地坐下。
“據說你剛被方律師開除?”那個腰板坐的很直的女警官倍兒嚴肅的問我。
“我只是一名實習生。”我說。
“請正面回答我的問題,是,還是不是?”
“是。”我說。
“什麼原因?”
“或許他覺得我不是最好。”
“沒發生什麼具體的事情嗎?”
“沒有。”
“你是否因此懷恨在心?”
“當然不。”我說。
“下午幾點你進過他辦公室?”
“五點剛過。”
“你去幹嘛?”
“取回我放在他辦公室的筆記本電腦。”
“你是否見到過別的人?”
“沒。”
“廢紙簍裡紙巾上,有你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筆記本電腦久了不用,上面全是灰,我放進電腦包前用紙巾擦了一下。然後我在桌前給方律師留了張紙條,並留下了我的電話號碼,下樓以後,我還在停車場附近遇到了方律師,我們還聊了幾句。”
“聊什麼?”
“幾句家常。”
“什麼叫家常?”她很不悅,出乎我意料的攥起拳頭,用力擂了一下桌面,若不是早有準備,我早就被那咚的一聲嚇住了。公安局一向以誘供手段聞名,沒想到也有變相逼供。她重新撿起筆,繼續說:“具體內容?別說你忘記了。”
我一五一十的把和方律師對談的內容講出。不過在見到方律師之前,因為情況不明,我並不準備急吼吼的供出藏在茶几下面的那雙LV板鞋。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天下自有清白在。學法律將近四年,熟讀無數案例,我對此早已深諳。
並且方律師不止一次的教過我:謹慎,是一個律師必須擁有的基本素質。我有種預感,這件事可能並不是我想象中那麼簡單。洛丟丟為什麼會躲在辦公桌下,而讓方律師親自下樓等在停車場的又會是誰呢?
女警官無話可說,談話陷入僵局。她丟給我幾張紙,要我把下午去律師事務所的前前後後全寫下來。我問她:“我寫好是不是就可以回家?”
她卻堂而皇之可以不正面回答我的問題,而是說:“每個細節都要寫下來,想清楚了,不要漏掉一點點,這對你自己對破案都有好處。”
我坐到桌前,情況說明只寫到一半,就看到劉律師急衝了進來,對我招招手說:“馬卓,方律師醒了,沒事了,我們可以回家了。”
“沒什麼後遺症吧?”我問他。
“沒有,不過也真是蠻危險。”劉律師把我拉到一邊輕聲對我說,:“投進方律師水杯裡的是某種化學物質,毒性十分強,輕的症狀就是像方律師那樣,頭暈,口渴,神經中樞不再聽命於大腦控制,四肢癱軟無力。而投毒者如果不是老手,就是方律師太幸運了,據說只要再多加一毫克,就足以使人沒命。”
“沒事就好。”我一顆懸著的心總算掉了下來。
“方律師叫我向你道歉,他知道這事與你無關。”劉律師說,“就是還要辛苦你一下,他想要見見你。”
“現在?”我吃驚。
“現在。”劉律師說。
我點了點頭。
我倆一起走出去看到肖哲,他坐在空蕩蕩的長廊盡頭,抱著自己的頭,做痛苦狀。我走近他,旁邊的房間門被拉開了,一個老大爺探出頭來,指著肖哲對我說:“出來了?快把這人帶走,失心瘋了都!”我用疑惑的眼神看著他,他才說:“他在這亂喊亂叫,什麼公安局亂抓人犯法啦,非法囚禁啦。再喊下去,我看他也要被抓進去了。所以我把他拉到這兒來,看著他,讓他別再胡說了。”
這個法盲!我連忙跟老大爺道謝,將肖哲拽到公安局外面才放手。
“配合警方調查是公民的義務!”我對他說:“你別鬧了。”
“喔。”他摸摸頭說,“不過反正你沒事就好了。你電話放我這裡,阿南叔打了兩通電話來,我胡說一通,不知道穿沒穿幫。”
“告訴他顏舒舒失戀了,”我說,“我得再陪她一會兒。”
肖哲指指自己的耳朵,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說:“你不幫我就沒人幫我了,要不你就說我們看夜場電影去了,讓他放心。”
他眨巴眨巴眼睛,用不信任的語氣問我:“馬卓,你經常這樣撒謊嗎?”
我本不想帶著他,但劉律師已經把車從車庫裡開上來,在不遠處對我鳴笛。我只好拉上他:“至少我沒對你撒謊,我還必須得去醫院一趟,你就說吧,跟不跟我走?”
他先於我鑽進車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