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了我無心向學,成績從A降到C。他表哥代表家裡人來找我談判,他說了很多很多,到最後忘了自己要說什麼。我一直靜靜地聽他說,有時候看一兩眼他的眼睛。他比他弟弟要帥,戴了一隻更值錢的手錶。我忽然有了惡作劇般的心思,等他說完,便告訴他,我並不介意和他弟弟分手,現在天色已晚,能不能帶我出去吃頓飯?
他喜歡上了我,這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他一樣可以帶我去兜風,開更好的車子,附帶送我更昂貴的禮物。但我並沒有和他弟弟分手,當那個孩子知道了這一切,兩兄弟的關係便也算完了。這也許不關我的事,他們只是表兄弟,本來就不會有多深的感情。我的愧疚也許只是因為我不習慣。因此當那表哥約我去旅館的時候,我沒有拒絕。
我也沒有告訴他,那是我的第一次。
我們的關係在那次之後便完了,或許,那只是他對我的報復。離開的時候他問我,是不是我故意告訴他表弟,他和我的關係?我點頭。他問我和他在一起是不是為了錢,我仍舊點頭。我知道,其實當他問起的時候,便期待我肯定的回答,這樣能證明他應該跟我分開;不知道我的回答能不能讓他開心,但他牽著嘴角悽慘地笑了一下,然後咬著牙齒,罵我是妓女。
這樣的我,怎還可能繼續上學?因為有過退學經歷,這一次媽媽送我去的,是一所程度差得多的學校,管得也沒有原先的學校那麼嚴。媽媽幫我報了重讀中二,同班的女生都比我小好多,不過已經學會化比我更濃的妝。她們排擠我,儘管是不動聲色的,我不能參加任何班級的活動,甚至有什麼事情需要交錢,只要我不問,也沒有人會來收我的。
也許那些女生已經意識到,我和她們不一樣。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的內在已經從根本改變。現在的我,對一群女人而言就是危險分子,只要有我存在,她們就擔心自己的男人會跑掉。似乎我在空氣裡撒下了危險的荷爾蒙,會吸引到那些想要戀愛的男人來我身邊。我可以挑選他們其中的任何一個,對他做出深愛的樣子——只要我願意。
雖然到最後,我並不會和任何一個男人在一起。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好像不可以。
為了從學校裡逃出去,我又一次離家了,這一次是漫長的旅行。我把原來男人送的禮物賣掉一些,籌到最初的錢。我先去了深圳,又去了內地的更多地方,最遠到了河南。我沒有去任何風景勝地,卻漸漸愛上旅行的感覺。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說著陌生的方言。我的普通話大有進步,漸漸可以緩慢地表達出自己的意思。這讓我找工作更加方便,奶茶店,咖啡館,KTV,為了不想在任何地方久留,我只找每週結工錢的活。那樣的工作其實不是那麼好找,很多時候,我還是會窮到沒有吃飯的錢。
那對我來說也並不是什麼痛苦,那只是自由的代價而已。
我家裡人終於聯繫上我,對我說,如果沒錢了家裡會匯給你,但你不要忘了回家。但是,與其跟他們要錢,不如跟男人要。我還是像以前那樣,在網上同時跟不同地方的男人搞曖昧。當他們說愛我的時候,我便可以向他們提出要求,比方說,錢。
並不是每個男人都會答應我。那些見死不救的,我就將他們飛起,從他們拒絕的一刻,他們的世界裡便不再有“黎未希”這個人存在。
我不會被傷害,因為我對他們沒有愛。但我時時刻刻都能裝出一副很愛的樣子,到後來,我也會忘記自己不過是在裝了。
我不認為這是無恥的事,這只是一種交換,他們給我的不過是物質,我給他們的卻是更為珍貴的東西——戀愛的感覺。有的人可能一生都沒有真的愛過一個女人,也沒有被女人真的愛過,跟我在一起,他們很划算。
在旅途中間,我不止和一個男人談過愛。但真正在一起的只有一個,在河南,他是我打工的奶茶店的老闆。我在那呆了比預期長很多的時間,長得連我自己都有種“旅行在此終了”的錯覺。他很愛我,對我很好,而我希望有個很好的、穩重的男人,給我一個安全的地方,讓我呆下來,最好能一直呆完一生。
我在一個本子上寫了《黎未希的戀愛守則》三十條,念給我選中的男人聽。
見面要叫親愛的,我笑的時候要陪我一起笑。我很沉默時,你也沉默;把你心裡想的老實訴說,不能口是心非;請不要打我或罵我,因為我會害怕;不能隨便對我下承諾,除非短期之內能實現,因為我討厭等待;……最後的一條是:請記住我嚴重缺少父愛,請給我一面成熟男人的形象,偶爾陪我浪漫,偶爾陪我幼稚,不時呵護我。
那個男人說他都能做到。
你發脾氣了不準走,我發脾氣了不能丟下我;不準說類似趕我走的話語,我要走的話會提前告訴你;……也許我的規則實在太多,也許男人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承諾,他很快就違反了很多條。
後來,因為我不願意和他做愛,他打了我。
我離開的時候,他卻又給我錢,他說不想我在路上吃苦。
因此他還是愛我的,他打我,只能證明他是一個爛人,卻不能否定他對我的愛。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他盡力地給我安全感,我也喜歡過他從背後抱住我的感覺。但我沒有愛過他,這一點他一定也感覺到,所以,也許一切並不是他的錯。
離開他之後,我決定回香港。因為忽然覺得很累。我看著中國地圖,幾乎不相信自己一個人走了這麼遠,走過那些曲曲折折的路線。我忘了自己是在逃避什麼,又是在追尋什麼,我所要的,不過就是有份工,有個男人,有個自己的家,這些東西好像在哪裡都可以得到,又好像,在全世界都找不到。
坐在回去的火車上,我忽然想起來,有一條愛情守則他始終沒有做到:
要帶我去幾個老地方,因為你不在時,我還可以自己去。
所以,我離開他,沒有什麼錯。
這一次回香港,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警察局銷案。
因為旅行中有一段時間沒錢充手機,家裡人以為我失蹤,就報了警。從警局出來,緊接著便有社工上門,說我是有行為偏差的年輕女性,要對我進行心理救助。我沒有拒絕,她們反倒吃驚,其實有什麼呢,我不習慣拒絕別人對我的好。
社工都是些很有意思的人,很熱情,我喜歡和她們聊天。
很多時候,我們都聊起愛情。她們很好奇我的愛情觀,又不好意思問,只好旁敲側擊地跟我打聽。
我把她們可能覺得有意思的部分都告訴了她們,看著她們掩飾著訝異的眼神。好奇怪,似乎經過了這些,我還是最初那個不設防的女孩,只要別人願意知道關於我的事,我到頭來總會告訴他們。或許因為他們對我好,或許只是因為他們很好奇。
她們問:那經過這麼多事,你還相不相信愛情?
我說我從來沒有相信過愛情,我可以對每個男人都裝得很深情,卻不愛。
她們嘖嘖稱奇,覺得我代表著某種新的女性物種。
她們問我喜歡什麼,我說,攝影。旅行途中一個人在火車上醒來,隔著玻璃拍下陌生城市的照片,然後問問旁邊的人:這是哪裡?那是我標註自己所在的唯一方式,我在想,也許也會是一個新的開始。
我在網上問一個新認識的男人:你覺得我應該去學攝影嗎?
那個男人快要五十歲了,足可以做我的父親。他們已經移民到加拿大,他會說起我和他兒子差不多年紀。我想他是有妻子的,但他說,他發現自己這一生原來從沒愛過什麼人,除了我。
我並不相信他,只是時時喜歡找他說話。我當然知道,中年人和小女孩談感情,只是為了和她們上床而已。我到七月的時候才會滿十七歲,但我覺得,自己已經活過了一百年。我很促狹地看著他迂迴曲折,小心翼翼聊到關於性的話題。但我並不覺得厭惡,相反有種感激,因為我明白,這樣小心也是一種溫柔。
或許我不該給他我家的住址。
他從加拿大回來,說想見我。他打電話來說,在我家樓下。我把手機關掉,他就在樓下喊我的名字。一聲又一聲,像熱風一浪一浪吹到臉上來。
我知道他想要什麼,也知道,我不能答應他。我知道,如果我下樓,一切都會慢慢顯露出原本的樣子:自私、卑怯、骯髒、不值一提。可是他還在那一聲聲地喊。一個五十歲的男人一聲聲地喊著一個十七歲女孩的名字。他想要什麼呢?不過是青春而已。青春我有一大把,放在我這裡也沒有用,給別人去用掉,也沒什麼不好吧?
我才十七歲,但我覺得自己已經活過了一百年。
在我十七歲生日的那一天,我決定去北京參加饒雪漫的夏令營。
我沒有安全感,我一直在尋找,太多不幸之後,我希望我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