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十四歲的我,是一個十分叛逆的少女。
我自己用一把大剪子,剪掉了我留了十年的麻花辮,穿著從地攤上買回來的大紅色亮晶晶的短上衣,黑皮褲,和一幫男孩在市民廣場前的空地上玩滑板車。
我玩起滑板來命都可以不要,有時尖叫著從馬路上騎車的人中間一一穿過再溜回到廣場,在眾人的叫好和痛罵聲中,尋求歡樂。
那一天當我頂著一頭亂髮,穿著亂七八糟的衣服,拎著我心愛的滑板車,髒兮兮地回到家的時候,媽媽恨不得從五樓一頭跳下去。
這是她後來告訴我的,她當時只問了我五個字:“頭髮怎麼了?”
“掉了。”
“自己掉的?”她怒不可遏。
“對。走著走著就掉了。”我胡說八道,只想激起她更大的怒火。
不知道從哪一天起,我喜歡看她發火,只有在她發火的時候,我才會感覺我還是她的女兒。我也漸漸發現了做壞事的好處,比如我在課堂上大聲地哼唱流行歌曲的時候,她會放下正在開的會議到學校裡來,比如我跟林不凡的叔叔打架的時候,她也會中斷出差急匆匆地從深圳趕回家。
如此看來,她並不是沒時間,她只是不願意為我花時間而已。
可是那天媽媽沒有發火,她把我領到水龍頭下,細心地替我洗乾淨了頭髮,然後她溫柔地說:“女孩子,別的不說,一定要乾乾淨淨的才好。”
可是我總是讓媽媽失望,連她最起碼的要求我都做不到。
我沒能做一個乾乾淨淨的女孩,這一切是因為我遇到了老麥。
妖妖說:“哦,老麥,你終於又肯提到老麥了。這是一個很敏感的名字哦,要知道這個故事我期待已久。”
“可是這不是一個好故事。”我說。
“瑟瑟,我聽著呢。”妖妖說,“說出來,你就會好多了。說出來,才算你戰勝了自我。不然你永遠也贏不了自己。”
“好吧。”我說。
我是在一次晚宴上認識老麥的,我猜想直到今天媽媽都後悔讓我去參加了那次晚宴,那是她和爸爸一個老朋友的六十大壽。我本來是不想去的,可是她千方百計地說服了我,她說:“媽媽跟那些人好久不見了,你跟在我身邊,我也有個伴。”
老麥就坐在我們對面。
他長得真好看,像我喜歡的電影明星梁朝偉,有一點點憂鬱的藝術家的氣質。我問媽媽他是誰,媽媽低聲告訴我他是畫家,現在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藝術總監,並攜我客氣地跟他打招呼。
他看著我說:“這是葉葉?我的老天,上次見她,她還是一個粉嘟嘟的嬰兒。”
“葉葉,這是你爸爸的老朋友。”媽媽說,“叫麥叔叔。”
“麥叔叔。”我很乖巧地喊。
他朝我微笑。他不知道,他是長得好看才有這個待遇,要是別人,我早扭開頭去了。
我很喜歡他的笑,他笑起來更像梁朝偉,酷得沒救。
“葉葉?”老麥說,“真是女大十八變。”又恭維說:“季大姐,你女兒比你還要漂亮。”
“我老了,”媽媽打哈哈說,“江山以後是她們的。”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老葉雙手一拍說:“借你女兒用一下可否?我最近答應別人畫一幅廣告牌,專為小女孩設計的衣服,很知名的品牌,我看葉葉的氣質很適合啊。”
“她?”媽媽笑著搖頭說:“她坐不住哦。”
“哦?”老麥很溫和地跟我說,“葉葉你自己願意麼?不佔你上課時間。”
他轉過頭來詢問我,他的眼神是那麼的深遂,微笑是那麼的好看,我不知不覺地說:“好。好的。”
“不過也要你媽媽同意才行,你還沒成年呢。”老麥又看著媽媽。
“要佔用多久的時間?”媽媽問。
“一個雙休日就夠了。”老麥說,“不會耽誤她的功課。”
媽媽點頭表示同意。雙休日是她最頭疼的日子,她不在家,我不知道又要幹出什麼壞事來。有點事給我做,也許我會安穩些。
老麥是圈內人給他的稱呼,其實他並不老,才三十來歲而已,但事業上已頗有成就。當然和我比起來,他是老了一些,可是這些,都是後話了。
那時的我年輕到根本就看不到也看不懂年齡後面的差距。
我在他的畫室裡試穿了很多套衣服,每換一套出來,他都發出嘖嘖的讚歎聲。最後我們挑中了一套淡紫色的長裙,有很多美麗的滾邊。那幅畫畫了兩天,在老麥的畫裡,我靜靜地坐著,臉上帶著恬靜的笑,夕陽給我的頭髮染上一道金邊,我像個公主,我從來沒覺得自己那麼的美麗過。
“多漂亮!”老麥自己也相當的滿意,“你爸爸何苦到處找女主角,等你長大就可以了。我看得不會錯,你有國際影星的氣質!”
“別給我提他!”我怒氣衝衝地吼道,兩天來苦心經營的淑女形象蕩然無存。
“別恨你爸爸。”老麥摸摸我剛修剪過的頭髮說:“那是上一輩的恩怨,但無論如何,他總是你爸爸。不管他在哪裡,在做什麼,我賭他牽掛著你。”
“你是他的朋友,當然替他說話。”
“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老麥說,“朋友是不分年齡的。”
我說不過他。我從來沒有說不過任何人,但是我說不過他,我閉了嘴,喝他給我泡的咖啡,勺子在杯子邊緣碰得叮叮響。
他感喟說:“葉葉,你真的不像十四歲,你應該要快樂些。”
我討厭別人說我不快樂,於是我跟他告別,揹著我的大書包頭也不回去遠去,門在我的身後發出一聲巨響,其實老麥是我喜歡的人。我甚至喜歡他米黃色的休閒衫和休閒褲,喜歡他靠著窗抽菸的樣子,看得出他是一個相當有品味的人,我無意對他發火,但是我總是管不住自己的脾氣。
再見到老麥是在市民廣場,他帶了一幫模特來拍外景,要趕我們走,我正滑得歡,沒看到他,埋著頭說:“誰先來誰玩,誰也別想趕我走!”說完滋溜溜上前,把一幫嬌滴滴的女模特衝得四下亂跑。
一隻有力的胳膊抓住了我,我聽到他大吼說:“站住!非要我叫警察是不是?”
然後我愣住了,他也愣住了,是老麥。
老麥說:“天,是葉葉,你就像個小阿飛,現在該是上課的時間,你媽媽知道你在這裡嗎?”
“放開我,”我說,“我不認得你。”
“我是你麥叔叔,”他很平靜地說:“我認得你是葉樊。”
“那又怎麼樣呢?”我說:“你省省吧,我媽都管不了我。”
“可是我看到了就不能不管,”他固執地說:“你這樣子玩是很危險的,還有,你居然化這麼濃的妝,要做什麼?”
“不要你管!”我試圖掙開他,但是我掙不開。
他卻主動放開了我,說:“好了,別當著我這麼多手下的面不給你麥叔叔面子,完了我請你吃必勝客去?”
“哈根達斯。”我說。
“成交!”他拍拍我的背:“坐到一邊看我工作!”
妖妖插嘴說:“他真請你吃哈根達斯了?”
“對。我點了最貴的,吃完一個再一個,他眉頭都沒皺一下。”
“哇塞!哈根達斯的廣告語可動人了,如果你愛她,就請她吃哈根達斯!看來老麥,嘻嘻,她愛上你了。”
“愛?”我說,“對一個十四歲的女孩來說,這個字太沉重了些。”
“呵呵,”妖妖說:“瑟瑟你運氣不好,十四歲的女生遇到三十歲的男人,想不受傷也難。你說是嗎?”
“其實說到受傷。他也受得不輕。”我接著講下去。
再再見到老麥,是我爸爸回老家。他時間很匆忙,只能停留一天。請了很多的人吃晚飯,其中也包括我和媽媽。
媽媽沒去。但是她對我說:“葉葉你去吧,你總該要見見你爸爸。”
我根本就不想見爸爸,我答應媽媽去,我因為我想見老麥。自從上次跟他告別後,我就一直想他,但是我一直都沒有藉口見到他。
還沒開席前,我先在飯店大堂的沙發裡看到了爸爸。他低著頭坐在那裡,正在抽菸,老麥大步向我走來,他說:“葉葉,跟我來,你爸爸在那邊。”
我挪不動我的步子。
爸爸對我實在是太陌生了,自從五歲他離開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這樣的陌生的人,我實在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方式靠近他。
老麥只好回頭向爸爸招手示意。爸爸很快就走了過來,他一步步地走近,我看到他的眼睛,那眼睛是那麼那麼的的像我。我有一些些的遲疑,他已經走到我面前,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說:“葉葉,都長這麼大了!”
我一把推開他,嘴裡說著:“走開,一邊待著去!”
爸爸吃驚極了,拿眼睛瞪著我。
“你這個女兒。”老麥打著圓場說:“脾氣跟你一模一樣,是個小暴君。”
“呵呵,”爸爸笑笑說:“你媽媽怎麼沒來?她好嗎?”
“她沒空!”我說,“她要在家陪我爸爸看電視。”
我說的“爸爸”當然指的是林不凡的叔叔,我媽媽再婚,他應該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就是要讓他難過難過。
老麥一把把我拉到邊上說:“好了,葉葉,你爸爸明天一早的飛機就要離開這裡,父女倆這麼多年才見一次面,不要弄得不歡而散麼。”
我恨恨地說:“可我一看到他就來氣。”
“那也要忍著!”老麥哄我說,“我答應你媽媽要看好你,你可不能亂來。你爸爸是名人,好多記者盯著呢,你也不想明天上頭條新聞對不對?”
“哈根達斯。”我低著頭談條件。
“沒問題。”老麥說,“只要你聽話,我買間哈根達斯店下來,給你坐在裡面慢慢吃都沒問題。”
“那好。”我說,“吃完飯我就走。”
“行。”老麥說,“我送你到家門口。”
吃飯的時候,我坐在爸爸和老麥的中間,來的人並不多,只有五六個,據說都是爸爸當年沒混出來時的結交的鐵哥門兒。他們看著我都說:“葉導,葉葉長得真是漂亮,比她媽當年還要好看。”
“脾氣也真夠嗆。”爸爸不高興地說。
老麥拼命替我夾菜,用眼神暗示我不要發作。
也許爸爸也覺得剛才他的話講得有些不妥,他舉起酒杯來說:“這些年我這個做爸爸的對你女兒關心不夠,我很內疚啊,今天當著這麼多叔叔的面給你道個歉,以後爸爸會盡量做得盡職一些!”
大家都陪著笑舉起酒杯。老麥也說:“好了,葉葉,不管怎麼說,總還是親父女嘛,來來來,陪你爸爸喝一杯!”
我猶豫著站起來,我的面前沒有酒,是一大玻璃杯的可樂,我把他端起來,對著我爸爸的臉,譁得潑了上去。
然後,我摔開椅子就往外跑。
我在大街上飛奔,夜色已被街燈點亮。我的心裡有說不出的快意,這麼多年了,我終於報了仇。為媽媽報了仇,為我自己報了仇,那個人,他無論有多出名,都不配做我的爸爸,我沒有也不稀罕這樣的爸爸。
我不知道自己在街上毫無目的地走了多久,所以當老麥在背後喊住我的時候,我是嚇了很大很大的一跳的。他說:“葉葉你走累了麼,前面就是哈根達斯。”
我趴到他的身上嚎啕大哭。
結果老麥打的把我帶回了他的家。他家的房子很大,收拾得也很乾淨,但是他一個人住,家裡沒有別的人,他告訴我鐘點工每星期來替他打掃三次,做點吃的放在冰箱裡,日子就這麼糊過來了。
我精疲力竭地倒在他家的沙發上。
他問我:“葉葉你喝什麼?”
我說:“白開水。”
他端來了,我卻又說:“不要不要,沒有味道,我要喝茶。”
他再去給我泡茶,又端來了,我卻說:“還是咖啡好,你上次泡給我的咖啡好喝。”
我存心折磨他,他卻二話沒說又去給我泡咖啡。
咖啡端來了,我朝著他大吼說:“你別這麼遷就我啊,你知不知道我長這麼大沒有人這麼遷就過我啊,沒有人管我吃什麼喝什麼,沒有人管我是死是活啊!”
老麥一把把我攬到懷裡說:“這麼聰明美麗的小姑娘,真讓人心疼。”他說著,吻輕輕地落到我額頭上,我一陣頭暈目眩,再也不大喊大叫。
然後他一直輕輕地抱著我。時間和思維就在那一刻靜止了,不知道過了多久,我才問他:“麥叔叔你怎麼不結婚呢?”
“沒有合適的好姑娘。”他說,
“那你等我長大好嗎?我做個很好很好的好姑娘。”
“等你長大了再說啦。”他輕聲問我說:“知道吻代表什麼嗎?”
我驚慌地搖頭。
他說:“代表喜歡,葉葉是我喜歡的小姑娘。”說完,他又低頭吻我,眼睛,鼻尖,最後是嘴唇。
他一邊吻我一邊對我說:“葉葉,這是你和叔叔之間的秘密,可以保守嗎?”
我點點頭。
“乖。”他抱我緊一些。
我不想推開他,我從來沒有得到過如此溫暖的懷抱,以至於我有些依依不捨。
“所以說,”我對妖妖說:“我本質上就不是一個好女孩。”
“可別這麼說,”妖妖說,“一切都不是你的錯,你只是想尋找一個溫暖的懷抱,不是嗎?”
“你知道做壞女孩的感覺嗎?”我問妖妖。
“:)”妖妖笑而不答。
我說:“要麼是躺在溫暖的水域裡,要麼是站在懸崖邊。”
“後來呢?”妖妖說:“故事太精彩,我捨不得下網了,今天超時也認了,明天少上一會兒。”
“那我接著講。”
從那以後,老麥成為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物。他真的很寵我,我長這麼大,沒有人有時間和精力那麼地來寵我,我開始不知不覺地變乖,他說上學不許遲到我就不遲到,他說不許逃課我就不逃課,他說要考到好分數我就拼了命地念書。他說不可以化妝我就每天穿著校服去上學。
媽媽不知內情,致電向他表示感謝,並誇他可以做教育界的博士,講完了把聽筒遞給我,老麥在那邊說:“葉葉,叔叔知道你今天很乖,下次一定好好獎勵你。”
我調皮地說:“噓!秘密!”
“對,秘密。”老麥小聲地笑了:“我知道葉葉是最乖的小姑娘,對不對?”
“完全沒錯!”我得意地答道。
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真的以為我會做一個好姑娘了,等我好好地長大,我就要嫁給老麥,燒飯給他吃,他的鐘點工燒菜真是難吃,老麥每一次吃都皺著眉頭。
我想要長大的心情是如此的迫不及待。
是誰說過,歡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生活不可能永遠向你展示和諧美麗的一面。那時的我哪裡懂得這樣的話,所以當災難來臨的時候,它是那樣的猝不及防。
那一天,在飯桌上,媽媽對林不凡的叔叔和我說:“聽說老麥要結婚了,這人真是個好人,等了這麼久,希望可以遇到個好點的姑娘。”
我像被雷擊,好幾分鐘沒有思想。
媽媽說:“葉葉你怎麼了,你該為你麥叔叔高興才對呀。”
“他結不結婚關我什麼事!”我很兇地說:“他那麼老的男人,能找到什麼好老婆啊。”
“你這孩子!”媽媽說,“死沒良心的,也不想想你麥叔叔對你有多好!”
我把眼淚逼回眼眶裡,可是我一口飯也吃不下。
那晚我從家裡溜出來,打的到了老麥家,門鈴按響後,他過了很久才來開的門,看到我吃驚地說:“葉葉,怎麼會是你?”
客廳裡,坐著一個美麗的女人,她朝我淡淡的微笑。
老麥跟他介紹說:“這是葉葉,葉導的女兒。我跟她是好朋友。”
女孩說:“呀,葉導的女兒真漂亮,我早聽說過了,還是第一次見到呢。”
我低著頭:“我說,麥叔叔,我有事想和你談談。”
女孩看著老麥,老麥有些無奈地問我說:“非要現在談嗎?”
“對,”我說。“非要現在談。”
“那我們去裡屋?”老麥說。
“不。”我看著那女孩一字一句地說:“我要她走。”
老麥連忙把女孩拉到陽臺上,不知道跟他都說了些什麼,然後女孩子就很高興地走了,走的時候,她還跟我說:“葉葉再見,祝你快樂。”
我問老麥說:“麥叔叔,你是要和她結婚嗎?”
“呵。”老麥說:“叔叔總要結婚得對不對?”
“可是她長得不好看,”我說,“她根本就沒有我好看。”
“乖~”老麥過來抱我,“葉葉永遠都是老麥最喜歡的小姑娘,可以嗎?”
“不可以,”我拼命搖頭說,“不可以!”
“不可以也要可以!”老麥放開我說,“別任性。”
說完了他不再理我,開始坐下來抽菸。老麥錯就錯在他以為我是好惹的,我開始發作,摔壞了老麥家裡所有可以摔壞的東西,可是他一直沒有阻攔我,視我不存在。我絕望極了,我再也不能控制我自己。
“後來呢?”妖妖說,“我緊張得都快不能呼吸了。”
“後來很簡單,”我說:“我拿起桌上的水果刀,那刀如插入水果一般地插入了他的身體。”
“我的天!”妖妖說:“我真的不能呼吸了。”
老麥晃了晃身子,但是他沒有倒下,我聽到他鎮定地對我說:“葉葉你快離開這裡,我自己會打急救電話,你快走!”
可是我走不動。我一步也走不動。
老麥又說:“不行,你得叫一個朋友來接你,像你這種狀況,不可以到處亂跑。”我看到老麥的血一點一滴地從他的身上滲下來,我慌亂極了,我不知道我刺到了他哪裡,也不知道我刺得有多深,我只知道他已經自己在處理傷口。
我在毫無主張的情況下撥通了林不凡的電話,我告訴他老麥家的地址,讓他什麼也別說趕快來接我。我沒有別的朋友,此時此刻,我只能想到林不凡。
好在林不凡的家離這裡很近。他在十分鐘內騎車趕到了。看到這種場景,他也嚇了好大的一跳。老麥揮手趕我們走,林不凡拉著我就出了他家的大門。
那夜下很大很大的雨,林不凡用他單車馱著我,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可是我還是不停不停地在發抖,我不想回家,可是林不凡說不行,他說:“出了這麼大的事,只有你媽媽才能夠處理了。”
他不由分說地將我帶回了家。
後來媽媽怎麼處理的這件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我生了一場大病,在醫院裡躺了有差不多一個星期,等我出院的時候,老麥已經離開了這座城市。
“後來你們沒有見過面嗎?”妖妖問我。
“見過,就是上次告訴你的那一次。”
“可憐的瑟瑟。”妖妖說,“你還沒有忘記他嗎?”
“忘記老麥不容易。”我說,“妖妖你愛過就知道了。”
“十四歲的愛。”妖妖說:“匪夷所思。瑟瑟你本身就像一個傳奇。”
我很累,我說了這麼久時間的故事,我想我一定比那晚的88還要累。我給妖妖一連串的背影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然後,我下線睡覺。
我有些不相信,二年後,在寂靜的一個夜晚,在網絡中,我終於向一個熟悉的陌生人,講出了這個藏在心底的故事。
但我知道,它註定了只是一個故事,就像88和BB的故事一樣,曾經愛過或是曾經恨過,都只能深藏進歲月裡,再也不能塵土飛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