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不必急。”
“爹想見你。”她說道,“爹叫你允許他見你。”
“我長著三隻眼睛?有什麼好見?”我問。
“你不想見他?”
我心裡念頭一轉,好久沒到嘉蒂斯吃飯,敲他一筆也不錯。我說:“嘉蒂斯吃飯?”
“好!”掌珠樂得要死。
她倒是很起勁。我看著她。
可憐的女孩子。“令堂去世多久了?”
“我出生的時候,她難產。”掌珠說。
“你才十六歲。十六年前醫學已經非常昌明,哪有難產說去就去的?”
“我不知道。”
我聳聳肩。“清明可有去掃墓?”
“她不是葬在香港。”
“你是香港出生的,不是嗎?”我覺得稀奇。
“是,母親的骨灰被運回美國加州,她在那裡出生,在那裡長大。”
“嗯。”
到嘉蒂斯吃飯,坐下我便點了三種最好的酒。
何德璋說:“林小姐,我們之間有誤會,我希望消除這個誤會。”
我說:“先讓我吃完這一頓,然後我再決定是否原諒你。”
“原諒我?”何德璋愕然。
“自然,否則還要你原諒我不成?”我指指鼻子。
掌珠在一旁急得什麼似的。
“你對我的成見很深,林小姐。”
“哈哈哈,何先生,你撫心自問,你的所作所為。德性品行,算不算上等人?”
他很生氣,“一切都是誤會。”
“一場戰爭發動了,成千上萬的人死去,也是誤會。”
海龍王湯被送上來,我舉案大喝大嚼。
何德璋食不下咽,說道:“林小姐,我發覺你這個人是活脫脫的理論派,什麼都要講道理。”
掌珠忍不住,“爹,最喜歡講歪理的是你。”
“大膽!”他朝掌珠瞪眼。
“你就會罵我!你從來不瞭解我!”掌珠說。
何德璋說:“掌珠,近年來你令我非常失望。”
他轉向我。
“她受了我的壞影響。”我說道。
侍者撤去湯,遞上蝸牛,我換杯“堡多”紅酒。喝得起勁。我一點也不生氣,真的不氣,我把憤怒都溺斃在食物中。難得吃一頓冤家——現在我沒有冤家。又沒有朋友。我是一個再平和不過的人。
掌珠用手支著下巴,她根本吃不下面前的食物,她說:“蜜絲林,我從沒見過你吃這麼多東西。”
我把半打蝸牛解決掉,抹抹嘴唇。
掌珠問:“第三道菜是什麼?”
“燒小牛肉,蔬菜沙拉,煮茄子。”我說。
何德璋說:“我可以解釋錢小姐那件事。”
“我不感興趣,”我說著喝一口酒,“那是你家的事。你運氣好,最近我性情好,否則大家在法庭上對答。”
“你無法消除你的成見?”他問。
“沒法子。”我放下杯子。
“我很難原諒你這樣的人,況且你何必要我原諒你?我對你的生活沒有絲毫的影響作用。”我說。掌珠叫侍者把她的食物拿走。
我繼續“吃”的偉大事業。
何德璋瞪著我很久。
我以為他又有什麼話要說。
誰知他忽然說:“老天,我從沒見過這麼能吃的女人!”
我回瞪他,忽然忍不住笑,一口紅酒全嗆在喉嚨裡,咳嗽起來,用餐巾掩住嘴。
“上帝,”他說,“你吃得像頭豬了!”
“現在你說我像頭豬!”我罵。
“你還沒有叫甜品,要什麼甜品?千萬不要客氣。”他居然懂得諷刺人。
掌珠說:“唉,你們兩個人像孩子。”
我說:“我要蘇珊班戟。”
“你一定要吃完!”他朝我瞪眼。
“放心。”我說,“吃不完是你孫子。”
“你教書的時候不是這樣的吧?”他很懷疑的說。
“不,我是獨眼J。你知道撲克牌中的J?有一張是側面的,永遠只看到他一隻眼睛,另外一面沒人知道。我就是獨眼J。”
“蜜絲林——”掌珠幾乎想哭。
何德璋看著我很久很久。
我沒他那麼好氣,吩咐侍者:“蘇珊班戟,愛爾蘭咖啡——一匙羹糖,一個XO撥蘭地。”
“蜜絲林——”
“就那麼多。”我說。
“所以你不打算原諒我——”他說,“我這一頓飯是白請了。”
我微笑。活該。他準備一千元付帳吧。
“不過我與掌珠都很感激你,林小姐。”他說道。
“不必客氣。”我說。
我想我有點醉,酒喝得大多,大多種類混在一起。
他伸出手,我不與他握。
“仍然生氣?”他問。
“我為什麼要生你氣?你對我來說一點價值都沒有,你是個小人,專門騷擾我的生活,令我不安,如果你可以停止這些無聊的動作,我已經感激不淺。”我說。
“你歧視我,林小姐。”何德璋說。
“你完全說對了。”我說。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說。
“你一上來就喝醉了,我不相信你的車子到得了家。”
“別小覷人。”
我們在樓下分手。我走到停車場去取車子。被鳳一吹,酒氣上湧,心頭悶得難受,忽然有一絲後悔喝得大多。
電梯中有兩個小阿飛,眼睛不停的向我飛來。我很氣。
男女再平等,女人還是得視這種色迷迷的眼色為戒——如果沒有看的時候,哭也來不及。
這時小阿飛甲向小阿飛乙施一個眼色,趨向前來問我:“喝多了嗎?”
我不出聲,到了停車場四樓,他們跟我走出去,我就知道事情不妙。我當時並不害怕,一直向前走,停車場裡一個人也沒有,阿飛甲把一隻手放在我肩膀,我“霍”地轉過頭去,他們兩人反而嚇了一跳,鬆掉手。
我厲聲問:“想幹什麼?”
阿飛乙自懷內拿出一把小刀。
“這把刀?”我冷笑一聲,“切牛排還嫌鈍。”這時我已知道腕上的手錶可能要不保了。
身後忽然又伸出一隻怪手擱在我肩膀上,我馬上心頭一涼。
我身後的人發話了:“滾!給我滾!否則就揍死你們!”
我如逢大赦:“何德璋!”
我身後那人是何德璋!
小阿飛放腳便跑,其中一個因地上汽油滑,還摔了一跤。
我說:“為什麼不把他們扭往警局?”
“我也沒有把握打贏這兩個人。”他問,“你沒有嚇著吧?”
“沒有,剛在發冷,你便出現了。”我說。
“你也大意,這兩個小阿飛一直尾隨你,你還不知道。”
“我喝醉了。”我承認。
“我開車送你回去。”
“掌珠呢?”我問。
“在車裡,”他說。
“你怎麼會跟著來的?”我問。
“普通常識。”他說道,“你今天打扮得這個模樣,又戴著金錶,無論劫財劫色都是上乘之選。”
“多謝。”我瞪起眼睛。
他替我拉開車門。
掌珠說:“蜜絲林,你沒事吧?我讓你坐前面。”
“不,我坐後面。”我揚手阻止。
“為什麼?”
後面安全。
掌珠把地址告訴她父親。
我靠在後面的座位上閉眼休息。坐後面最好,不必管閒事,到家便下車。坐後座的人永遠是無關痛癢的陌生人,何嘗不是逃避的方式?只有苦命人才開一輩子的車,命好的都有司機。
掌珠悄聲道:“蜜絲林,到了。”
我睜開眼睛,“呵,謝謝。”我說。
何德璋說:“我送你上樓。”
我沒有拒絕,跟他上樓,他沉默地看著我用鎖匙開了門。
我忽然笑道:“如果現在那位錢小姐看到這種情形,我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他不出聲。
我說:“再見。”關上門。
我覺得寂寞。如果一天到晚不出去,反而死心塌地坐在家中看電視,現在熱鬧了半日,獨自回家,非常有曲終人散的感覺,所以我也喜聚不喜散——賈寶玉脾氣。
我把手袋扔在一角,脫下身上“柏可羅寶”的裙子,倒在沙發上。我撩撩頭髮,取一面鏡子來照。左臉頰上一個泡,唇膏早已溶掉,粉糊成為一塊一塊,我合上鏡子大笑,這個樣子——恐怕那兩個阿飛只是謀我腕上的金錶,我還有色可供人來劫?別自視過高了。
我洗完臉去睡覺。
許久都沒事。
何德璋在掌珠生日那天下帖子請我。
我問掌珠:“有很多小朋友去?”
“沒有。我跟同學不和,就是我與父親,還有……男朋友。”
“是不是好男孩兒?”
“還不知道。”她說,“不到要緊關頭,看不出真面目。”
這種論調已有點像我。
“畢業後你打算怎麼樣?”我問。
“考港大。”她說。
“港大如今不大吃香。我看你還是去考考牛津劍橋,讀一門狗屎垃圾科,什麼地理。歷史這種不相干的功課,多麼風流。要不考美國史蔑夫,衛斯理、沙拉勞倫斯這幾間——你父親會替你辦。”
“那樣做我會快樂嗎?”掌珠問。
“不會。”我說,“但是你會自傲。”
“我想要快樂。”
我微笑。
掌珠十六歲生日那天,我沒見過比她更漂亮的女孩。
她穿貝殼粉紅的紗衣。
“父親買給我的。婀蒂。”她說。
“很好看。”我說,“很美,”我是由衷的。
何德璋與我握手,請我坐下。
我說:“難得你這麼忙也會替女兒慶祝生日。”他笑笑,不與我爭吵。我很佩服他這一次。
掌珠走過來。“你們兩個還在吵架?”她說,“你們兩個怎麼會這樣?如果你恨她,你就不會下帖請她,如果你恨他,你就不會應約而來,到底攪什麼鬼?”
我與何德璋同時說:“不得無禮。”
我漲紅了臉,我說:“你懂什麼。”
她說:“呵,我的朋友來了。”
我連忙抬起頭看她的男朋友。
他是個年輕的男孩子,穿著套過時的西裝——領子太寬,腰身太窄,褲管還是喇叭的,襯衫領子也太大,領帶倒是夠狹的,不過顏色太複雜,一雙鞋子底厚,且是高跟,我頓時沒有胃口。
隨即我發覺對年輕的朋友要求不應太高,他總不能穿九百元一雙的巴利。
“在哪裡讀書?”我與他握手時間。
掌珠搶著答:“他在做事。”
哦,最後的希望也沒有了,這種年紀他應該在讀碩士。
掌珠在哪裡認識一個這樣的人。
他坐下來。我發覺何德璋忽然變得這麼瀟灑。中年人的魅力四射,我很詫異,我一直認為青春是最原始的本錢,現在要修正觀念了。
我說道:“我好像聽見要開飯了。”
“來。”掌珠跟那個男孩子說,“我們到那邊去。”
菜很壞,何家的廚師簡直在混飯吃,但是何德璋沒有批評。
飯後我問掌珠,“你在什麼地方認識這個男孩子?他有什麼好處?”
“他聽話。”
我微笑。“有錢人家的小姐多數喜歡聽話的男人。可是你父親不過是小康,你不該惹上這種習氣,丈夫要有上進心與男人氣概。”
掌珠冷漠的說,“他不會成為我的丈夫。”
經過上一次創傷,她人變了。
何德璋說:“我與她之間彷彿隔了一個大峽谷。”
“隔了一個宇宙黑洞。”我說。
沒多久蘭心與凌奕凱宣佈訂婚。
我出外買訂婚禮物,硬是不給凌奕凱有任何機會佔便宜,我買了一條足金項鍊,墜子上說:花好月圓。
我說:“蘭心,祝你快樂。”
“你不看好這件事是不是?”她問。
“我看不看好這件事,有什麼重要性?”我反問。
蘭心尖聲罵:“你這個人老是這樣子!用這種口氣說話!叫人心都淡了。”
我笑,“是,我是很可惡,我知道,是否我應以三姑六婆的姿態出現?請多多指教。”
蘭心說,“你應該替我高興。”
“我很替你高興。”我說。
“講得有誠意一點。”她抗議。
“我很替你高興。”我說,自己都覺得聲音很空洞。
現在這兩個人可以往在一起了,合租一層小公寓,下班買菜回家煮了吃,吃完看電視長劇。
我知道我患了什麼症,我患了高度諷刺症。
凌奕凱也單獨見我,跟我說:“聽說你有男朋友?”
“誰說的?”我吒異的問。
“張太說的!你為他辭職,為他跟歌女打架,上警局,現在又重修舊好。”奕凱說,“他是一個學生的家長。”
“謝謝你告訴我,謝謝張太替我宣傳。”
“翹,你知道我對你怎麼樣的。”
“我不知道。”我說。
“你為什麼要逃避我?”他問。
“你說得不錯,我是在逃避你。”我說。
“為什麼不願意與我接近?”
“因為事情發展下去,最終結局是結婚,我不想嫁你這樣的人。”
“我有什麼不好?”奕凱問。
“你與蘭心訂婚,何必再問這種問題?”我心平氣和的說。
“我想知道,那麼好死心。”他堅持。
我說:“你不是我心目中那種類型。”
“我賺得不夠,是不是?”他問。
“你為什麼不說:你各方面——包括收入在內——都比我弱?光說到‘收入’,對我不公平,彷彿我是個頭號虛榮的女人。你們男人就是這樣會保護自己。”
他不響。
“你的知識學識與常識全不夠,不只是你的收入,你的品格性情也不合我胃口,總而言之,我們兩人合不來!而且既然你已向蘭心求婚,心中不該有旁騖,要不就耐心等待更好的。”
“我死心了。”凌奕凱說。
“你會很適合蘭心,但不是我,我不打算為你在一層兩房一廳的公寓中煮三十年的飯。”
他苦笑:“你的驕傲將會有苦果。”
“那是我的事,你放心,我自己會料理。我只想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