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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

    我委靡地放下電話,邢燕冷眼地看著我。

    “怎麼?”她噴出一口菸。“又沒有空?又回老家探訪他那三個寶貝孩子與前妻?”

    我說:“是的。她是他孩子的母親。他說的。”

    邢燕捺熄了香菸。“這麼愛她,就不該離了婚來跟。”

    剎那間我很疲倦。“他跟我?”我哈哈地笑兩聲。“是我離了婚去跟他的好不好?”

    “現在每個人都那麼說。”邢站起來。“力群,-是城裡公認的聰明女人,-也該為自己打算打算,三十老幾、快四十歲的人,還跟他同居,他一甩-,-就完蛋。”

    我打一個冷顫。“他不會的。”

    “他不會?告訴-,他能甩他那老婆,他就能照樣的對付-!-有什麼了不起?不都已陪了他六年。力群,同居、試婚呢,是十幾、二十歲年輕人的玩意兒--做錯了回頭,還有大把時間在等著。而-還有什麼?我勸-想清楚。”

    我的聲音輕下來。“邢燕,-好不討厭,-觸我楣頭還是怎麼的?他不過偶爾回家去看看兒子而已。”

    “是嗎,力群?咱們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大家梳小辮子的時候已經認識,我不得罪-恐怕沒有人會給-聽逆耳的忠言。他偶爾回家?是誰告訴我在農曆年他一回去便十天整,謠傳-在家開煤氣自殺?”

    “那是五年前的事,誰又自殺了?都是瞎說的。”

    “我走了,多說連朋友都做不下去。”她拿起皮包。

    “不,邢燕,-說好今天陪我吃飯的。”

    “-有空嗎?不是沒有一個晚上不出去嗎?周世健與鄧力群,天天都有應酬。”她誇張地做一個手勢。“億萬富豪的派對、大公司的雞尾酒會、著名人士的大宴小宴……”

    “說完了沒有?挖苦夠了嗎?”

    “結婚吧,力群。”

    “他不肯同我結。”

    “那離開他吧。”

    “談何容易。”

    “為什麼不容易?”

    “我們有公司。”

    “拆股呀。”

    “沒了他,我一個支撐,六個月就關門。”

    “真的?”邢燕瞪著我。“原來傳說中的每個字都是真的?-真的靠他?”

    我默然。

    邢燕反而不好說什麼。

    “已經太遲了。”我說。“所以只好撐到底。沈若安已經再娶,他老婆真絕,忙不迭生了兩個,彷彿怕我會再回頭似的。現在我前有追兵,後無退路,只好跟周世健下去,走到哪裡是哪裡。”

    邢燕幽默地說:“表面上你們還是挺相配的,雖然他比-矮一公分以上,他人前人後都捧-場,稱讚-能幹得不得了,公司裡-才是靈魂。”

    “-有沒有見過他喝醉酒指著我罵?”我大笑。“何必替我挽回面子?正如-所說的,二十多年的朋友了。”

    “與他分--沒有可能?”

    “太晚了。”

    “力群,-是一個-過書的大學生,雖然三十多歲,打扮起來,不怕沒人追,嫁個好一點的人,索性退出江湖,還出什麼窮鋒頭?這一、兩年-的皺紋也很多了,好些場合我看到-穿上低胸裝,都替-捏一把冷汗。”

    我低下頭,猛抽菸。

    “對不起。”

    我無奈地說:“算了,也只有-敢刺激、傷害我。”

    肉都鬆了,邢燕說得對,低胸衣裳隨時會掉下來。

    每張帖子我們都出席,瘋瘋癲癲地喝、唱、玩,忽然間,我覺得一切都沒有意思。六年來,除了赴宴外,我與周世健之間實在無事可以聯繫,兩人單獨相對時,永遠不多話,只有在朋友中間,我們才可以活潑起來、不互相冷落。這種關係是否健康,明眼人一看就知,我感慨地低下頭。

    “別想太多,來,吉人自有天相。”

    我與邢燕去吃飯。

    追求我的人不是沒有,看的多,買的少,看看有什麼機會借個便宜說幾句笑話、跳個舞、幽會一、兩次那當然是有可能的,可是誰願把一個擺慣架勢的中年離婚婦人娶回家供奉?我不是不知道這一點。

    六年來對世健也很失望,但仍然跟他在一起。

    真奇怪,上帝造一朵花、一隻鳥能做得十全十美,造人卻個個千瘡百孔。

    邢燕說:“別沉默,到底-還坐在司機駕駛的賓士裡。”她笑。

    公司的車、公司的司機。況且城裡的女人,哪個不是坐在司機駕駛的賓士裡。不見得個個要早上九點半到公司幫男人打理業務。這些年來,我也不知道自己過的是怎麼樣的生活。

    邢燕說:“開心點好不好?女人上了三十歲,如果一貫地維持優雅的微笑,那還可以看。愁眉苦臉的,跟他家那個黃臉婆有什麼兩樣?”

    這個嘛--周世健與我在三年前吵架時已經說過了,他抗議我管他頭管他腳,跟他老婆一個模樣干涉他的自由。並且約了他的老友出來喝老酒訴苦,不到半年,全世界的人都沸騰地傳著:周世健雖然為那個女人拋妻棄子,但是並沒有享到豔福。

    在世人的眼中,我是罪人,周世健受我的誘惑,跟了壞女人,離開了家庭;我呢,又拋棄丈夫,情願不要名義,存心犯賤。

    要是周世健真正的對我好,我不會介意,問題是開頭那股熱情已經冷了下來,大家都不很明白當時是哪來的勇氣,時間一過,更加迷糊。

    邢燕問:“力群,吃什麼?”

    “雜菜沙拉。”

    “力群,-也不怕嘴淡,吃沙拉吃了有十年、八年了。”

    “吃沙拉是為維持體重,都什麼年紀了,一胖起來不可收拾。”我說。“拼命也得壓抑著。”

    “照說老了就老了,”邢燕說。“何必這麼擔心?-是不敢老對不對?因為只有最年輕貌美的女人才能做別人的情婦,所以-才苦苦經營,為求青春常駐?”

    我不響。

    “如果今日-已經結婚生子,有個名正言順的丈夫,就可以雍容地老去。力群,這些年來-累不累?有時看見-穿著粉紅色的迷你裙,真替-吃不消。”

    “好了好了,”我不耐煩地說。“再下去就沒有朋友做了,-拼命地挖苦我幹什麼?”

    邢燕說:“也許我妒忌-有義無反顧的勇氣。”她洩氣。

    我笑了。“邢燕!”

    她懊惱地說:“真的,像我們這樣,豐衣足食地嫁了人,悶都悶死,以後的三、五、十年不曉得怎麼過。要我學-,犧牲太大,實在做不到,但又不甘心坐著等頭髮白。看到-不踩-幾腳,像是對不起列祖列宗。”

    我不出聲,各人有各人一本難-的經,做人是越來越難做了。我深深嘆息。

    “其實-當初是怎麼離婚的?這麼熟的朋友都不明白,所以我想研究一下。譬如說,單是覺得悶,算不算離婚的理由?”邢燕說。“我也想離婚。”口沒遮攔。

    我又苦笑。

    “大家看沈若安,都覺得他是個人材--英俊、有份優差、脾氣又好。也難怪你們一離婚,他就結婚了。”她說。

    我喝悶酒。

    “-的生活真是多彩多姿。”邢下一個結論。

    有一個少年過來同我打招呼。我停眼一看,是世健的大兒子,這孩子有十六、七了,長得一身高大。

    我朝他點點頭。

    他挽著女朋友一路走出去。

    我用手撐著頭。

    “誰?”邢燕問。

    “世健的大兒子。”

    “他父親不是今天去陪他們嗎?”邢瞠目。

    “這麼大的孩子了,哪裡還需要他陪?”我說。

    “那他回去做什麼?”

    “表示他是個標準丈夫呀,離婚歸離婚,孩子歸孩子,這裡面最不會做戲的人是我。他們一個是失婚女人,哭哭啼啼的弱者;另一個是忘不了孩子的偉大父親;就我一個人,是永恆的狐狸精。”

    “-何必妄自菲薄。”

    “咦,怎麼搞的?我踩低自己,-就來幫我了。”

    她訕笑地問:“他的兒子跟-關係如何?”

    “都六年了,他們知道我是他們父親的女朋友。”我聳聳肩。

    “叫-什麼?”

    “‘喂’。”

    “-應該爭取更合理的稱呼。”邢說。

    “誰耐煩做他們的媽。”我又幹杯。

    “別喝了,-會醉的,明天面孔又腫又胖、雙眼通紅,有什麼美觀?”

    “是。”我笑著放下酒杯。“咱們可以死,但是不能死得難看。”

    “-母親前些時候約我喝茶。”邢燕提起來。

    “又是叫我跟周世健分手?”

    “是。”邢說。“這些年來,她為你操心,也夠受的。”

    “三十多歲的女兒,”我說。“叫她放棄我算了。”

    “那不行,她始終是-母親。”

    “我答應放眼瞧瞧,一有好的人,立刻放了周世健。”

    “我覺得-要放了他才有機會。”邢說。

    我立刻不響。談何容易?一般人以為我鄧立群是個敢作敢為的時代女性,其實我懦弱,不然也不會跟牢世健六年整。

    說他不好呢,他到底養活我這麼些年,讓我掛個名在公司做總經理。天曉得這種小貓三、四隻的小生意!但到底我不必在外頭受氣,老闆是自己的情人,工夫再馬虎不打緊,一個月支萬把塊錢,又有獎金,買兩件本地人設計的衣裳也夠了,打個馬虎眼充大頭鬼。

    偏又一個弟弟不爭氣,書沒讀好,又不能在外頭吃苦。世健一併收留了他在公司裡,教他一點雕蟲小技。所以這裡面牽涉很廣,教我撇下世健到什麼地方去找更好的人?

    即使對著邢燕這麼熟的朋友,我也不敢說什麼。

    “跟他分手,頂多搬回孃家住,怕什麼?-孃家還是不錯的,不是嗎?”

    “孃家是孃家,我是我。”我噴出一口菸。

    邢燕說:“近些日子來每個人都說我老,我趕緊去做臉部按摩,-也去試試,很好。”

    我嘆口氣。“一做了那個,連帶要做頭髮,別忘記我每天辦公八小時,還得出去應酬。”

    “真有推不掉的應酬?”她問。

    怎麼可能,都是自願去的,因為留在家中也無事可做。

    “嗯,-喝了不少,我送-回去。”

    我搖搖晃晃地跟邢燕上車。

    到家就倒在沙發上,眼睛睜不開來,渴睡得很,盹著了。

    半夜醒來,抬眼看鐘,是一點半。

    世健還未回來。

    也難怪我這麼累,他無論到什麼地方,我都得盯著,稍微放鬆一下,他就上演失蹤記。

    我怕寂寞,他不在我身邊,我就害怕。怕老、怕失去他、怕沒面子、怕以後的日子不知道怎麼過。

    我靠在沙發裡,胡思亂想。

    現在朋友雖多,不過是吃吃喝喝,你請我我請你,花花轎子人抬人。要是世健放下我,人們的眼睛是勢利的,我一個女人也不能獨自赴宴,頓時知名度就往下-……不堪想像,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

    所以我才卯足全力抓住世健。

    是誰說的?張愛玲?“沒有婚約而要長期抓住男人的心,是困難且痛苦的一件事。”

    邢燕要我離開他。真的離了他……我疲倦地起來,洗掉臉上的化妝。

    皮膚質地還是不錯的,雀斑與皺紋猶在其次,只是松得厲害。

    我洗了一次又一次,然後轉到床上去躺著。半夜醒了,就很難睡得著,我又起床衝一杯熱牛奶。兩點整,世健仍然沒有回來,我有種感覺:他今天是索性不回來了。

    我已經很麻木,心中存著的是氣,不是妒忌或吃醋。要是我與他分手,最高興的應是他的妻子,她等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

    電話鈴響。

    這麼晚了,是什麼人?

    我接過話筒。“誰?”

    “力群?”是世健。

    “你在什麼地方?”

    “在清吧,-跟那個老婆娘吃完飯了吧?”他的聲音半醉。“要不要出來?”

    “明早有合同要籤,你不如回家來吧。”

    “別掃興,跟-在一起就是為了玩,我們在尖沙咀中間道,快快來。”他掛了電話。

    我呆半晌,燃起一枝菸。

    這種生活,再熬下去人就變老了,還能過多久呢?

    一通電話來,就叫我去,簡直是應召。我以前會興致勃勃地趕去,今天心情特別壞,而且我已經卸了妝,更何況明日一早有客戶來籤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趕出去。

    如果搬出來住的話,至少我多一點自由,不必維持這樣隨叫隨到的關係。

    同居,盡了全部義務而得不到一點點權利。

    我很躊躇。六年來該考慮到的問題現在全部冒出來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來思考,好不奇怪。

    最難的是工作問題。

    如果搬出來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決。

    世健並不是那麼小器的人,我或許可以跟他說說。

    我們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會認識別的女人,來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總經理,到那時我去什麼地方?

    大學文憑,我有,誰沒有?現在外頭在大公司裡做見習員的都有大學文憑,三千來塊一個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學畢業那年是一九七二,咸豐年……太過時太過時,-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學,哪裡找工作去?誰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學。

    最主要的是我已經三十多歲。

    我用手捧著頭。

    外表風光有什麼用?這些難題思索起來足以想破你的頭。

    電話鈴又響。

    是世健。“怎麼還不來?裝什麼蒜、發什麼脾氣?快快快!這裡都快散了。”

    “世健……”

    “什麼事?別婆婆媽媽的。”那邊音樂聲震天。

    “世健,你回來好不好?我有話跟你說。”我懇求地說。

    “-怎麼了?”

    “回來好不好?”我同他吵過,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離開他們。”

    他的朋友、他的事業、他的家庭……我在什麼地方?

    我很虛弱。

    “快來吧,大家等。”他又掛了電話。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沒辦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妝,換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門去。

    夜涼如水,計程車在我身邊停下。

    一個人,一旦走上一條路,就難以回頭。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滿街跑。第二天照樣上班,這是什麼心理?

    自己又何嘗不是一樣?

    家裡有什麼在等我們?

    車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車資,我下車。

    一打開吧門,就聽見喧譁聲,世健喝醉了酒,在彈琴唱歌,他唱來唱去都是那幾首,我已經聽得膩透。但很明顯,在他身邊,仍然擠著陶醉他歌聲的小妞。我有什麼好說的?

    我一到,眾人便上前歡迎我。

    “又遲到了,”其中一個說。“還好我們都已習慣力群是個遲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來,我接過,一飲而盡。

    世健像是看不見我,拔直喉嚨在唱。

    無聊。

    多少晚上與清晨都是這樣度過,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與我面對面討論生活上的問題。

    明天不過是另外一天,他不再關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悵惘。

    不熟的朋友趨向前來說:“力群,-吸菸的姿勢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嗎?你肯為我迷人的吸菸姿勢而娶我嗎?”

    “什麼?”他一愕。

    “沒什麼?”

    他訕訕地走開,顯然是吃驚了。

    任由他當我喝醉了吧。

    一個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錢與心血都沒有用,男人對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為妻。

    連我這個站在時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說穿了,我不外是一個小生意人的情婦。

    世健終於過來了。

    我卻站起來,避到洗手間去。

    洗水間內有兩個女孩子嘰嘰喳喳。

    “……那個鄧力群,聞名不如目見,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鬆了。”

    “背部尤其是,還穿露背裝,肉彷彿隨時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無其事地取起粉撲撲面孔,她們忽然發現是我,也不尷尬,反而相視而笑,

    現在這一代是勇敢的、義無反顧的、放肆的、殘酷的。

    當然,他們有青春作支柱,怕什麼?

    我只好把粉盒放進皮包,走出洗水間。

    世健迎了上來。“-怎麼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話跟你說。”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時沒有的柔和。“有話留待明天說吧,別煞風景。”

    我笑。“你怎麼知道一定是煞風景的話?”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個調子。”

    “世健,”我說。“讓我們結婚吧。”

    “什麼?”

    “結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經有三個孩子。”他向我靠過來。

    “但是我沒有孩子。”我扶著他。

    “結婚?”他仰起頭哈哈哈地笑起來,笑聲淒厲,像那種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麼?”

    他搖頭晃腦。“我已經結過婚,我是再也不會結婚的了!”

    他並沒有醉,酒後吐真言。

    我追問:“我對你不好?你對我不滿意?”

    “不,-很好,力群,但是我不會再婚。”

    “為什麼?”

    “因為一紙婚書半點用也沒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慣用的臺詞。

    我長嘆一聲。

    “來,我們跳個舞,”他拉我出舞池。“別掃興,只要我愛-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婦,來。”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興,別使小性子。”

    我看著他。“世健,但願你肯聽我說一、兩句話。”

    “改天。”

    我轉頭走。

    “力群,”他在我身後很清醒地說:“-能到哪裡去呢?還不是要回來,鬧什麼意氣?”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鄧力群,我轉身還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麼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瘋。人家拋妻棄子來跟我在一起,就是為了要過這種不羈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別的壞,人特別的浮躁,也許是緣分將盡。

    我跟他說:“你如果還重視我,就跟我來。”

    他終於隨我走出酒吧。

    冷風一吹,他更鎮靜。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還要厲害,是不是?”

    “-知道我們是不會分手的。”

    我看著他。“我們要同居到幾時?”

    他的頭髮長且油膩,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極端憔悴,他怎會變成這樣子?這不是我認識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滿活力,朝氣、勇氣、面對現實。但是現在,除了工作,他就縮在朋友堆上大來酒色財氣……

    “或許……”他說。“再過幾年,力群,-總要給我時間。”

    “已經六年了。”我輕輕說。

    “結婚與否,還有什麼分別?”

    “有分別的。”我堅持著。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說。”

    我不說什麼,他開動車子,我們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臉,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著。

    遠處天色已明,是一種很淡的灰色。

    我對著天空,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那時候在英國讀書,冬天早起上學,天色剛亮也是這種情景。

    那時剛談戀愛,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舍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時間怎會過得這麼快?我想來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並沒好好利用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兒已進了大學,而兒子明年也要出國,難怪她看見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個略微沉悶、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個大好人,有些不解風情,但忠厚負責,邢燕這二十年來過得風調雨順。

    我用手掩著臉。

    原本跟著若安,我也可以平安無事,但那時為了要證明自己的存在與魅力,做出許多傻事。

    時間過去,當時的價值觀念在今日已經不管用,也許又是從頭開始的時候了。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可以幫助我揚眉吐氣的人,還是我自己。

    如果我們兩人一旦分手,吃虧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尋找情婦,一個接著一個,生活跟現在一般無憂無慮:有事業、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虧心虛。

    我決定了。

    拉開衣櫃,裡面塞滿衣服,都是鑲一條金邊、加一顆金星是那種時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過在那種場合、在那些環境中,需要這種裝扮。

    我取出護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證、駕駛執照,以及幾件簡單的替換衣裳,就

    是一夜之間來的勇氣,抑或已經積聚多日,到今日才發作起來?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並不是他的情婦,他尚未有資格養得起一個情婦,讓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樂。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夥伴,他對我不必負任何責任。

    我輕輕地掩上門。

    我打算先到外國旅行一、兩個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頭睡個夠。

    天已經完全光亮。

    學生、小販、貨車、娃娃車已全部出動,我伸手召來一部計程車,叫他開到最近的酒店去。

    從今天開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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