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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離

    康乃明跟我説:“我決定到加拿大升學讀碩士。”

    我很驚異。我以為我們兩人的關係已經下了定議,再也不會有更改,沒想到他會有這個新花樣。

    “幾時決定的?”我問。

    “就是這一兩個禮拜,我與爸媽商量過,他們都覺得再讀深一層比較好。”

    我維持沉默。我是最後知道的一個。

    “你放心,茱莉,我兩年就回來的。”他安慰我。

    我忍不住笑,“我有什麼不放心?你管你去,我自在香港做我的工作,我為什麼不放心?”

    “你不怕我認識別的女朋友?”乃明詫異,“媽媽説你會是第一個反對的人。”

    “你媽媽並不見得十分了解我的為人。”我冷冷地説。

    乃明有點興奮,他並沒有發覺我聲音中的寒意。

    “茱莉,為什麼你不到加拿大來?我們一起念碩士。”他説:“你説如何?”“我對加拿大這地方沒興趣。旅遊倒是不錯,去讀書冰天雪地的,捱那麼幾

    年,早已人老珠黃。乃明,人各有志,我認為香港大學的文學士已經足夠。”

    “那麼你來探望我。”他笑説。

    “偌大的旅費。”我微笑,“我情願再上一次歐洲。七年前我到過加拿大,只覺得每個城市都差不多。”

    “那麼我暑假回來探望你。”他説。

    “也好。”我説:“先謝謝你。”

    “茱莉,這次去我很不放心你。”他忽然説。

    “話怎麼反過來説?”我問:“你不放心我?”,

    “像你這樣的女孩子在香港並不多,氣質好最難得。王老五們不是不肯結婚,而是才貌雙全,脾性高貴,家庭背景健康,又沒有糾纏不清歷史的女孩子太少。”

    我又失笑。

    其實我心中十二分氣苦,根本沒有任何地方是值得笑的,但我反而覺得滑稽——與乃明認識四年,自大學開始到現在,他卻説走就走,沒有一點交待——就這樣?

    “我一定寫信給你。”他説。

    但是我不相信信件,寫信是最虛偽的事。

    “我們可以通電話。”他説。

    我點着頭。我什麼都點頭。

    我知道會發生些什麼。開頭是三天一封信,後來是一星期一對,再後來是一個月一封,再再後來……就沒信了。這種事見得太多,聽得太多,自己一旦遇上,也沒有什麼埋怨,彷彿已是個現成的過來人,沒有大大的驚異。

    “我不捨得離開你。”乃明説。

    我説:“是嗎,那麼就留在香港吧。”

    “可是我的學業——”

    “如果學業較為重要,何必以我為念?”

    “茱莉,你還是不高興了?”

    “沒有,我很高興,男兒志在四方。”我説。

    “我們或者應該先訂婚再説上”

    “不必。”我斷然的説——

    訂婚。他在加拿大如果找得到更好的,馬上可以解除婚約,如果找不到,則可以回來娶我——

    不必了。他既然選了學業而沒有選我,很好,我尊重他,但是我不會做望夫石,日日夜夜盼他回來,現在年頭不一樣,女人們都學壞了。

    “我們明天再見面。”他説,“我來接你。”

    “恭喜,我很替你高興,想做一件事而有能力達成理想,這是最幸福的。”

    “茱莉,我會回來的。”他説。

    這句話令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戰的蒙哥馬利元帥。不知為什麼,我又笑了。

    待我上了樓,進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的生氣,把鞋子摔到老遠,坐下來,用手掩住臉。

    乃明要離開我了。四年來我一直以為我們會結婚的:等兩個人的收入都好一點的時候,等時機成熟,等我們性格穩定,等……再也沒想到會變成今天這樣。

    他走後回來的機會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個人來代替他,一切要從頭開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費了四年的感情。

    也許話不能這麼説,他曾經帶來不少快樂的時光。愛情……愛情是一剎那的歡偷,得到過,就不應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輩子也沒享受過男歡女愛,因此標榜友情,朋友與朋友間算什麼,完全是另外一件事哪。

    失去乃明……我不認為可以再找回一個乃明,女人老得快,這幾年一過,再多的金錢,再成功的事業,都變成一大堆累贅,我實在不願意乃明離開我。

    我一夜沒有睡好,倒點酒喝了還輾轉反側。

    第二天電話在耳邊一直響,我自夢中取過話筒,那一頭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這一走再也不會打電話來,心頭一酸,兩行眼淚不由自主淌下來。

    “喂,茱莉豬!”他在那邊説。

    因為我比他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豬”,大清早聽到這個稱呼,我的眼淚更加急流。

    以後我要買一個鬧鐘,以後他不再會打電話來叫我起牀,以後我得自己買一輛小車子開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時後馬上好。”我説:“樓下見。”

    等乃明來接我的時候,我的氣已消一半。

    “你幾時走?”我問。

    “九月。”他説。

    我點點頭。“我們還有三個月。”我説:“乃明,這三個月裏,我們不要吵架,我們不要見其它的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麼了?”他拍拍我的臉頰,“我們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絕症吧?只剩三個月,什麼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鬧意氣,現在我都要補償你,我想給你留一個好印象。”

    “茱莉,你説這種話,真叫我難過。”

    “幸虧是夏天,我們下班可以去游泳,我發誓會學好滑水,我不會令你失望。”“一定。”他説:“你一定學得好。”忽然之間,他的眼圈也紅起來。

    我們兩個人居然相敬如賓起來。以前連吃中飯的地點都可以爭論半日,現在我覺得時日不多,不如相讓於他,於是儘量順從。

    而且我表現得很愉快。既然這一仗輸了,索性輸得漂亮點。要哭,回家伏在枕頭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淚的作怨婦狀。天下沒有二十三歲的怨婦,三十三歲也不必做怨婦,在二十世紀,這個名詞應該早被廢除。

    我們更加接近,更加親熱起來,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這麼好的忍耐力。我愛他。我愛他超過愛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計較“得”與“失”。我原諒他。

    因做得這麼自然,連自己都苦笑。

    我們合資買過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兩個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時我開船,他開船讓我滑水,雖然簡陋,但其樂融融。

    現在這隻快艇需要處置。

    他説:“留給你用。”

    “我一個人有什麼用?賣了它吧。”

    “我不捨得。”他説。

    一隻快艇不捨得,倒是捨得我。我鼻子發酸。

    “留着也沒用,我一個人難道還駕着它出海不成?”我説。

    “我會回來的!”他跳起來。

    “等你回來,它早生了鏽,漏了底,”我笑,“還管用嗎?回來再買新的好。”

    他頹然,“説得也是。”

    於是我們決定賣掉它。

    真是傷心事。我忍不住有一絲黯然。

    乃明説:“回來我們買一艘更好的。”

    “對。”我説:“不打緊。”

    那夜我哭了。一個月過去,時間越來越短,我們相處越來越和治,我傷透了心,卻悶在裏面不發作,長着一臉的小皰。

    乃明説:“你怎麼皮膚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説。

    “菜莉,你會等我的吧?”他問:“會不會?”

    我抬頭問:“你説會不會?”

    “我不知道。”他説。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麼長,誰知道會發生些什麼事,你要我怎麼樣?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電話?”我看着他。

    “我希望是,誰不自私呢,但是這種要求,我怎麼提得出來?”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自我一眼。

    他還發我的脾氣!發脾氣的那個似乎應該是我。

    “茱莉,對不起。”他説:“茱莉——”

    他説不下去,我也知道話已説盡了,這兩個月來,是我挖空心思在討好他,因為正如我説,我想給他留一個好印象。像我們這種年紀,人在人情在,愛情一分開便不再是愛情。兩年。唸完碩士他尚可以念博士,博士唸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篤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後挑一個十多廿歲的女孩子娶了她。這種事在小説中讀得太多,尤其是台灣小説。我不會做這種悲劇的女主角。

    我與乃明在一起快樂過就足夠,時間就算不與他在一起,也是要過的,我不能説他耽擱我。

    但是在香港守着,為他立貞節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歲的女孩子,過了十八,還有二十,過了二十,還有廿二,我不能像她們那樣犧牲,我自愛得要命。一段愛情,如果要死的話,挽救無力,我只好讓它死,去尋找更新的。我的時日無多。

    “像你這樣的女孩子,虎視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説來説去是不甘心。

    也算難得,雖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總算有點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後怎麼上班?”乃明問我。

    “與白色武士騎一匹馬。”我眨眨眼。

    “別這樣好不好.”他真的生氣了。

    “我的夢幻車是雪鐵龍戴安。”我説:“香港沒貨,我將設法去訂一部,天天開着車子上班,開銷直線上升,只好在衣飾上頭節省,真慘,我是這次最蒙損失的一個人。”

    “你知道就好。”他擰我的面孔,“你捨得我?你捨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個女兒,我已在香港大學畢業,找到一份很好的職業,我最喜愛曲嗜好是閲讀中文書藉與沙灘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會不會快樂?”

    “與我在一起還不快樂?”他搶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難侍候。”我狡猾的説。

    “茱莉,你不愛我。”

    “不,我很愛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愛情重要的。”我説:“以前我們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現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對不起,我覺得加拿大簡直是個沙漠,就算升學,我也選歐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問我:“你想我留下來?”

    我搖搖頭,“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會要求你留下來,伯母説得對,多幾個頭銜,只有好處。,將來社會人浮於事,競爭劇烈,做男人要負責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沒有真才實學,如何為妻女爭氣?大丈夫……感情算什麼?我又有什麼理由叫你留下來?我並不是那種自私沒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説:“如今感情真正貶值了?”

    “不不——”我覺得很累,説不下去,又作最後的努力:“我並不是那種甘心作一輩子小家庭主婦的女人:與公婆夾着住,教書賺三兩千塊錢,開部日本小車,週末與親戚搓小麻將,養一個兒子,再生一個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侶陪着坐咖啡店,在沙灘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個轍,壯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國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務,未老先衰。我不會快樂,乃明,即使我愛你,我也不會快樂。”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為我愛你,我不會改變你,我自己認為我是個有見識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們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來。

    他把我擁在懷裏。

    這是我們交往四年來,我第一次對牢他哭。

    “我會回來的,”他喃喃的説:“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頓飯,為這種微不足道的事營營業業,我們把時間用來閲讀,旅行,進修,我會回來。”

    麥克阿瑟終於走了。

    我並沒有去送飛機。想象中飛機場內擠滿親友,大哭小號,喧鬧萬分。我要上班。剛巧那是一個大忙日,等我抬起頭來的時候,他的班機已經到東京了。

    那日我自己開車回家,很久沒開車,掙扎好久才到達家中,倒在牀上,才知道什麼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來生中打勝仗,成為我的愛人,四年來我們相處得極佳,這是我生平第一個弧獨的週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簡直視他如逃兵。

    母親説:“要結婚的話,馬上可以結,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兒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個月便有男同事約會我。我立刻赴約,並沒有耽家中,因為我“只”廿三歲,所以他們對我都很客氣。不過大多數一聽見我獨自租公寓住,便覺得“她已不是處女”,面露不歡之狀。

    我寫信給乃明也有提及。

    當天氣轉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來得稀疏,因為我早有最壞的心理準備,一切盡在意料中,故此也沒有什麼話説。週末仍然忙着赴約,週日忙着做工。

    母親問。“乃明信中説什麼?”

    “大多數是他在學校中的瑣事,十分幼稚,我也沒什麼心思回覆他。”我説。

    “有沒有新的男朋友?”母親問。

    “有。”

    “有沒有可以託以終身的男朋友?”母親問。

    “怎麼託法?”我笑問:“全託?半托?”

    老人家若無其事的説:“當然全託,否則還要你貼他?告訴你,你家可沒有樓宇剩下讓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託很貴。”我吐吐舌頭,“恐怕他們負擔不起。”

    “負擔不起,出來約會女孩子幹嗎?揩油?”母親大發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頭昏腦脹,眼花-亂。想想還是從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還是喜歡乃明,是不是?”母親問。

    “是。”我承認,“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氣也不佳,不知怎地,我們兩個投緣。”

    “乃明大方。”母親説:“一個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這是事實。開頭的時候他並沒有計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誰都多。

    “快暑假了,也許乃明會回來。”母親説。

    “回來也不過是一,兩個月,轉眼間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宮裏的妃子,二不是王寶釧,我還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會這麼沒出息。”

    “你與他鬥氣?”母親問。

    “沒有,”我説:“我根本沒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對他還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並沒有回來,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來,照例為“希望你也在這裏。”真是無聊,漸漸我也不在乎他的缺點,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別的伴侶。

    過了暑假,我們一直沒寫信,聖誕節我給他寄了卡片去,就是這樣。

    假期除出睡覺,就是玩耍,我買了六件漂亮的長裙子,加上去年的銀狐,哪裏都去得,我成為“社交名媛”。母親搖着頭嘆着氣。

    我玩得興高彩烈,真奇怪,怎麼會涼簿至此?那時候為乃明流的眼淚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麼一轉眼就忘了?怎麼會這樣?人家説年輕的女孩子是最殘忍的,如今想來真正不錯。

    “那個時候,真不知道為何會為他與家人鬧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現在?現在給我三百萬也不幹,倒不是看着他噁心,而是沒興趣,毫無反應。”一個女朋友説。

    由此可知簿情寡義的不止我一個人。

    從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連續一個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飯,不是在別人家中開派對,就是在夜總會中喝香檳,忽然之間我覺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處,跟牢一個男朋友,有種親暱,熟絡,安全。常常與不同的人約會,自由,輕鬆,沒有責任,享樂的時候是完全觀感上的,毫無心事。

    心底下我會閃過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為他的女朋友打傘”半邊肩膀淋得濕透——像夜半夢迴,有心事要説,不知道找那一個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預備上班,電話鈴響起來,我去接聽。那邊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嗎?”

    “為什麼一連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麼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電話給你,沒人接聽,你的節目這麼多?”

    “你怎麼了?你發神經?你有什麼資格質問我?”

    “我沒有資格-?”

    “當然沒有!你走之前又沒有擱下三年的米飯錢給我,我幹麼要聽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電話來,我見了你面還未必把你認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氣衝衝的放下電話。

    走到樓下看見小張站在那裏。

    “小張!”我詫異,“你?”

    “是,來接你上班。”他説。

    “我自己有車,你何必麻煩?”我笑。

    “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機會。”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進他臂彎裏。

    百步之內,必有芳草。

    我現在心情不一樣。我問:“小張,假使很遠的地方,有個朋友打電話來質問我假期在什麼地方玩,我該怎麼答?”

    “很遠的地方。多遠?”小張問。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為什麼?”

    “他管你去過什麼地方?你有沒有管過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説到我心裏去了。”我説,。

    “他那麼緊張你,為什麼要離開你到別的國家去?”

    “而且他已經有三千日沒有見我了,頭尾跑掉兩年有餘。”

    小張説:“這人臉皮一流的厚。你仍然愛他嗎?”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類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將來大家見面,還是朋友——本來我想給他留個好印象,但他沒有給我下台的機會。”

    “感情最容易變酸,比乳酩還容易壞。”

    “説得沒錯。”我很惋惜。

    “你們在一起很久嗎?”小張想打聽什麼。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復了一貫的聰明調皮。

    小張看我一眼,“人家都説追求你最難,因為你自己什麼都有。”

    “我沒有丈夫。”我笑説。

    “這誰不知道!”小張笑。

    乃明的電話絕了跡。又過一個星期,小張送我下班,在門口下車,我向他道再見的時候抬起頭,彷彿看見乃明站在我家門。

    我以為眼花看錯,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張向我揚揚手,説“明天見”,開走車子,然後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來叫我。

    “你怎麼忽然回來了?”我一點驚異也沒有。

    “我想念你。”他説:“回來看你。”

    “是嗎?”我淡淡説,“你應該先打個電話來,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麼我陪你休息,我想與你説説話。”他説:“剛才那個是誰?”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車子嗎?”他喋喋不休,“為什麼不坐自己的車子?”

    我站在門口跟他説:“我高興做什麼,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麼變了,茱莉,為什麼還不上樓去?我們在這裏要站多久?”他問。

    我端詳他,我發覺我並不認識他。這個乃明不是二十八個月前的乃明,現在他只是一個自以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與你上樓。”我説。

    “為什麼?”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説。

    “茱莉!”他拉住我。

    我掙脱,“放開我——”

    這時候小張的車子忽然兜回來,停下,他自車內探頭出來:“你沒聽見?她叫你放下手!”

    “小張!”我如遇見救命王菩薩似的奔過去。

    他推開車門,“上來。”

    我跳上他的車子,關緊門,我跟乃明説:“你走吧,我不願意見到你。”

    “你——”他憤恨的追上來。

    “你如果早一年半載來,我的態度又不同,現在太遲了,因為你只顧到你本身的需要。你得到過機會,機會錯過之後永不回頭,你走吧。”

    小張等我把話説完,就開動車子。

    我把臉埋在手中。小張問我:“上哪兒去?我們去喝杯咖啡好不好?”

    我點點頭。

    坐在咖啡店裏,小張善解人意,不問也不出聲,只是陪着我。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説:“你會覺得我很冷酷吧?”

    小張説,“不。”

    “為什麼?”我抬起頭。

    “是他先離你而去的,當時他並沒有理你的死路,你生存下來是你的本事,你們之間的事當他離開的時候早已告一段落,他這次回來見你,不外是因為他沒有見到更好的女孩子,至於你,你回不回到他身邊,完全是你的自由與選擇。”

    我很感動,覺得他非常明事理,並且能夠在短時間內把一段複雜的事分析得

    “再且你一定經過一段傷心的日子,”小張説“他知道嗎?他在乎嗎?感情不能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正如你説的,他有過他的機會,他錯過了,沒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説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還站在那裏,或是騷擾你,你儘可以報警。”

    “是的,”我説“我對他再也沒有感情。”

    小張送我回去。乃明並沒有站在門口。我鬆口氣,奇怪,以前那麼使我跳躍興奮快樂的一個人,現在使我這麼厭惡,真是奇怪。

    我上樓,與小張道別。

    以後我都沒有見過乃明,他也許回加拿大去了,也許沒有。在他離開我之前,他應該考慮到這個後果。

    因為我對他好,他就認為我是他家客廳傢俬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遺憾的是:我曾經盡力想給他留一個好印象,而他還是恨我了。

    我跟小張説:“男女之間沒有愛,仍可以做朋友嗎?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語。

    我則低下了頭,我與康乃明的故事,至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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