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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蒹葭蒼蒼

    當時氣氛微妙欲言又止,卻只在她的懵懂裡擦肩而過,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遲了,一切都已經灰飛煙滅。

    明珠有點擔心地看著錦繡站在窗前燙衣服,燒紅的熨斗在溼布上滋滋地冒著熱氣。見過了左震,回來已經好幾天了,錦繡卻絕口不提那天的事情,就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她恢復了正常的生活,不再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房裡,開始研究最新式的衣裳樣子,最時髦的首飾花樣,閒來剪剪花、吹吹簫、看看書,偶爾也會和霜秀阿禧她們幾個聊聊天。

    看上去,她就跟別人沒什麼不同,嫻靜地過著日子,一天一天就那麼過去。

    可不知道為什麼,明珠不覺得高興,她分明感覺得出來,錦繡一日比一日消沉。在她那雙眼睛裡,彷彿總是空的,看不見一絲真正的快樂或是悲哀,她的反應總是慢半拍,臉上的神色總帶著三分恍惚,就連她笑的時候,那笑容也是假的,就好像戴著一隻笑臉的面具。

    明珠遠遠看著錦繡的時候,竟覺得心裡無端端地發寒,就好像在看著一具空殼,她也在說話也在笑,努力地維持著自己的“正常”,可是看著她的背影,卻叫人覺得那麼孤單。

    不能再讓她這麼下去了。明珠深深嘆口氣,直到這一刻,才發現自己對錦繡那種本能的保護欲。到底是姐妹,身體裡面都流著一樣的血液,她總不能眼睜睜看著錦繡就這麼毀了自己,更何況,這一切也都是因她而起。

    走過去拍了拍錦繡的肩膀,明珠閒閒地打開了話題:“這件衣裳,都已經是去年流行的樣子了。”她有一搭沒一搭地幫錦繡扯平那件正在熨燙的衣服,“不如再去訂做幾件新的。過幾天還有一個酒會,你也很久沒出去了,不如一起去看看熱鬧,多認識幾個朋友,也省得你天天悶在家裡。”

    錦繡只是淡淡一笑。

    都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可是這件杏子色的印花織錦旗袍,就是當日左震派人送給她,她第一天穿了去百樂門的那一件。因為自己喜歡它那麼宜人的顏色,那麼精細的手工,所以穿在身上的次數最多,現在已經有三分舊,彷彿當初鮮豔的顏色也略褪了些;可是在她心裡頭,最鍾愛的始終還是這一件。

    “可是你總不能一直悶在屋子裡,現在天氣也暖和起來了,外面風景一日比一日好看,最近流行開茶會,上次碰見馮四少,他還問起,‘怎麼榮姑娘一直沒在百樂門露面’?英東也說沒了臺柱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明珠看著她,“難道你真的要放棄百樂門?好不容易闖出名氣,現在放棄,未免太可惜了。”

    錦繡笑了笑,“當初你的名氣不知道比我大多少,全上海沒人不知道殷明珠,最後還不是因為向先生,說不要就不要了。”

    明珠這句話問得衝口而出,錦繡怔了怔,沉默片刻,才低聲道:“我想離開,是因為我已經失去了他。”

    “你說的這個他,是左震?”明珠蹙起眉,“既然知道事情已經不能再挽回,不如放開手,這樣鑽牛角尖只能毀了你自己,你知道不知道?”

    “打算?”明珠一哂,“打算做什麼,和能不能做到,根本就是兩回事。你如果真的要忘記,那麼扔了他送的衣裳,扔了他送的首飾,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在百樂門的舞臺上顛倒眾生。這才是忘記。”

    錦繡的手一抖,“哎呀”一聲,熨斗燙了手。

    “燙到沒有?!”明珠嚇了一跳,一把拉過她的手,仔細看了看,“還好,沒傷著。”一邊說,一邊回頭去找藥膏,“我記得抽屜裡有支燙傷膏,哪裡去了……”

    錦繡卻站在那裡怔神。燙到沒有?還好,沒傷著。這句話怎麼這樣的熟悉?忽然記起那天,左震在百樂門教她跳舞的那一天,他的菸灰掉下來,掉在她的手臂上,當時——他也說過這句話。他也曾經這樣握住她的手,緊張地探視,當時不小心洩露的一絲憐惜一絲緊張,她卻還以為是自己眼花。

    當時氣氛微妙欲言又止,卻只在她的懵懂裡擦肩而過,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遲了,一切都已經灰飛煙滅。

    明珠已經在屋子裡翻箱倒櫃地找出了那支燙傷膏,過來遞給錦繡,“快去洗洗手,塗點藥膏,看手背都紅了。”

    錦繡接過來,卻忍不住心裡再一酸。這支藥膏——這支藥膏,分明是當日她被熱酒燙傷了手,左震吩咐侍應送出來的。她一直收在身邊,卻被明珠翻了出來。

    明珠說得一點都沒錯,她這樣,不能算忘記。她應該扔了所有他送的東西,重新打扮整齊,重新回到百樂門,繼續跳著她的舞,繼續周旋在或生或熟的客人中間,這才是她應該過的生活。可是,就連一句話,一支藥膏,都叫她想起那個深深刻在心上的名字,她哪來的勇氣再踏進百樂門?那裡每一寸地方,每一分空氣,都有著他的影子,他的氣息!

    不是不想忘,而是不能忘。

    每一天,每一夜,都總是在睡夢裡忽然清醒,黑夜那麼靜,四周悄無聲息,只有她一個人對著四面牆,回憶那麼清晰,從心底紛沓而來,扯起一陣一陣辛酸和絞痛。常常從噩夢中驚醒的那一刻,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著,還是在做夢?眼淚到底是在夢裡,還是真的流下來,無聲無息,在寂靜的黑暗裡流得那麼洶湧。

    越是想逃避,就越是會想起,她何嘗不知道自己傻,何嘗不想擺脫一切重新做人,就當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可是,說來容易做來難,太多事情都不由人。

    “錦繡,你又走神了。”

    明珠在一邊無奈地嘆了口氣,“不要再胡思亂想了,好好休息一下才要緊,看看你自己,瘦得那麼厲害,這樣怎麼行!我去叫廚子弄幾樣小菜給你調養一下,你想吃什麼?”

    錦繡搖了搖頭,只是一笑,“你放心,我沒事,等一會兒吃過晚飯,不是還說好了要陪你去看戲?”

    “錦繡,看誰來看你了?”她俏生生地在門口微笑,朝錦繡眨了眨眼,那神色似乎帶著幾分說不出的神秘。

    誰?錦繡一怔,她已經離開百樂門很久了,以往認識的客人也早就沒了聯繫,這個時候誰會來?難道——難道是——

    她霍然回頭,三步並作兩步奔向門口,跑得太急,差點帶翻了身邊那把椅子,哐啷一聲響,膝頭傳來一陣劇痛,她也顧不得回頭扶一把。

    待衝到了門口,看見阿禧身後不遠,站著一個男人的背影,長身玉立,修長英挺,黑色的呢子外套似曾相識……這一剎那,彷彿連呼吸也要停止,心跳忽然漏了一拍——那個名字就要脫口而出的瞬間,他忽然回過了頭。

    錦繡驀然呆住了。衝到嘴邊的那兩個字,硬生生凍結在那裡。

    不是左震。

    來的人,居然是——向英東。

    他一點都沒變,站在那裡,還是英俊倜儻,風度翩翩。錦繡怔怔地看著他,慢慢靠在門框上,忽然之間,好像剛才的力氣都消失在空氣裡。

    原來是英少。

    剛才狂亂慌張的心跳彷彿一時還沒有平息,深深的失望卻一層一層地漫了上來,一直淹到了胸口,這才覺得自己那麼的可笑。怎麼會以為是左震?怎麼可能是左震!

    向英東已經走到她面前,“發什麼呆?看見我是不是太歡喜了?”

    錦繡只得微笑起來,連她自己都覺得這笑容有點發苦,“歡喜……是歡喜,我只是想不到英少也會來。”她四周看了看,顧左右而言他,“跟向先生一起嗎?”

    “以前來多半都是跟著大哥湊熱鬧,不過這回,我是特地來看你的。”向英東道,“好久沒見了,錦繡。”

    明珠也走了過來,笑著拍拍錦繡肩膀,“難得看見舊朋友,多聊一會兒。阿禧,我們下去,給英少準備幾樣茶水點心。”

    看明珠下了樓,向英東慢慢走進房裡,環顧了一圈,看見錦繡鋪在桌上燙了一半的衣裳,不禁拿了起來,在手裡摩挲一下,“這件衣裳,以前在百樂門常常看見你穿著。”他一邊說,一邊抬頭向錦繡望了一眼,“可是總覺得顏色太淡了,我還是喜歡你那件紅色的跳舞裙子。”

    錦繡卻道:“跳舞的裙子?那件是紗的。一層一層那麼華麗,顏色又那麼鮮豔,憑誰穿了站在臺上,都比平時搶眼。我倒是喜歡這件旗袍多一點,第一次穿上它的時候,真覺得自己有幾分像明珠。”

    “你希望自己像明珠?”向英東挑起眉。

    “開始的時候,的確很希望。”錦繡道,“明珠的美一向都是有目共睹,要是我沒猜錯的話,你也曾經喜歡她,對不對?”

    向英東默然片刻,終於點點頭,“原來你也看出來了。其實當初第一個看見明珠跳舞的人是我,那一天,她在大富豪的臺上跳舞,當時我跟旁邊的人打賭,這女子以後一定會紅遍上海灘。後來我花了重金把她挖到百樂門,那段時間,百樂門的生意盛況空前,多少人在這裡一擲千金,就為了一親她的芳澤。我也一直以為,明珠早晚會是我的人,沒想到她愛上了大哥。”

    錦繡無聲地一笑,“在英少眼裡,只要你想要,哪個女人還不是手到擒來?”

    “什麼都不是。”錦繡聲音十分平靜,“我說的只是一個事實。英少一向那麼自信,因為你有自信的資格,就算撇開向家的家世、撇開你的財勢地位不說,但凡第一眼看見你的女人,有哪一個會不心動?”

    “你說的,是不是也包括你自己?”向英東似笑非笑,語氣戲謔。

    錦繡沉默了片刻,什麼都沒說,只是起身走到桌前,拉開抽屜,拿出一隻錦盒來,“英少,有一件東西,我一直很想還給你,可是沒找到機會。今天你既然來了,那就正好物歸原主。”

    向英東不禁有幾分好奇,“什麼東西?”

    錦繡打開錦盒,一隻精美的銀質打火機靜靜地躺在裡面。

    “這是……我的?”向英東卻一呆,伸手拿起來,在手裡翻來覆去地看了幾眼,“我怎麼想不起來了?”

    他曾經也說過,打火機這東西總是丟,換了一百個也記不住。也對,以向英東的身世地位,這世上有什麼值得記住?不管丟了什麼都可以再買回來,生意是這樣,女人是這樣,更何況小小的一個打火機。

    “哦,想起來了。”向英東忽然一拍腦門,“這是當初大興洋行的老陳從英國帶回來的,本來是送給左震,那次跟他一起吃飯,我一時喜歡就順手拿了過來。”

    錦繡怔了怔。這個……原本竟是左震的。

    忽然想起那天,初七那一天,從碼頭回來,準備給英少寫信,可是對著這隻打火機躊躇了半天,始終沒能落筆;猶豫了很久,無意間回頭,卻看見左震就靠在門口看著她。當時他臉上那一掠而過的神色……

    “這個怎麼會在你這裡?”向英東收起打火機,笑著問了一句。

    錦繡回過神來,“有一次,你去獅子林,落在我的房間裡。”

    “所以你一直留在身邊到現在?”向英東不禁也是一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錦繡慢慢道:“其實有件事,一直沒有跟你提過……英少,當初二爺送我進百樂門,有一半原因,是因為我無依無靠無處可去;還有一半原因,大概他從來沒有告訴你,那就是:我當時一心想要接近你。”

    她沒有看向英東的臉色,接著說了下去:“我曾經喜歡你,你心裡其實也知道。可是你喜歡的,卻是明珠那樣風情萬種豔光四射的女人,所以我去求二爺,讓他幫我的忙,吸引你的注意。我穿上明珠那樣的衣裳,梳著明珠那樣的頭髮,日日夜夜努力練舞,只為了有一天站在臺上,讓你把我當成是第二個殷明珠。”

    向英東沒說話,只是靜靜地聽著。錦繡說得對,他一早就知道。只是,一直沒有揭穿而已。

    從頭到尾唯一叫他震驚的,是她站上舞臺的那一刻,彷彿化繭成蝶,那嬌豔欲滴的紅衣,魅惑人心的鼓點,她奇異而動人的舞姿,環佩叮噹,豔光四射……還記得半明半暗的燈光下,她赤足如雪,長髮漆黑,踏著靡麗的鼓點而來,那一舞,活色生香,有誰看了會不心動、不腿軟、不出汗?

    就連他,也被她打動。

    天色漸暗,錦繡的聲音平靜地響在他耳邊:“英少,我一直以為,等我成了名,等我當上了百樂門的紅牌,等你有一天對我另眼相看,我就會得到幸福。可是,一直到現在,我才發現我錯了。”

    她說到這裡,彷彿停了很久,才接了下去:“我永遠也不會成為第二個明珠。”

    “你已經不比明珠遜色多少。”向英東道。

    “我穿著明珠那樣的衣服,梳著明珠那樣的頭髮,跟明珠一樣站在舞臺上,就錯以為可以成為殷明珠。可是在骨子裡,到底我還是榮錦繡。我想要的,渴望的,失去的,擁有的,都跟明珠不一樣。”

    “可是我覺得……”向英東想要說什麼,可是錦繡沒有讓他說下去。

    她回過頭來,靜靜地道:“所以我無論怎麼模仿、怎麼改變,也不可能成為你英少真正想要的那個人。英少需要的,是一個美麗的女子,美得顛倒眾生,能在任何場合吸引萬丈榮光;她還必須聰明,理性,冷靜,知道什麼時候應該做什麼樣的事,能隨時隨地懂得你的心意。可是我,榮錦繡,從來都不懂得看別人的臉色,猜度別人的心思,我總是誤以為自己怎麼想,別人也都一樣跟我這麼想。”

    “我總是以為,我拿別人當朋友,別人也一定會拿我當朋友;我對別人好,別人就一定會對我好;我不去害人,就不會有人來害我。我也總是學不會,小心觀察身邊每個人的言行,判斷他到底是敵是友,一旦有一個人對我友善,我就好像撿到了寶,一心一意地急著去回報人家。所以,我也就活該只能得到被人騙、被利用的下場。”說到這裡,她不禁露出一絲自嘲的微笑,“其實我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只是……”

    向英東正聽得入神,錦繡卻不知怎麼停住了口。一時之間,兩個人都沉默下來,他想要說點什麼,卻居然覺得無言以對。

    隔了半晌,還是錦繡先開口:“當初我剛到上海的時候,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懂,像個傻瓜一樣到處碰壁。唯獨有一個人,他曾經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伸出援手,教會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首先要學會的是生存。他教會我,不要總是等著別人的施捨和同情,凡事都先要站起來,靠自己;教會我無論想要什麼,都先要付出相應的代價。他也教會了我,不用去模仿任何人,就做我自己榮錦繡,才能找到我真正需要的東西。”

    她說的是誰?向英東不禁呆住了。

    錦繡這樣的語氣,這樣的神情,這樣的冷靜,這樣的清楚,好像還是他第一次看見。

    從第一次看見落魄無助的錦繡,到後來她不聲不響進了百樂門,再到她豔光四射地站在舞臺上,一直到現在,看見她平靜如水的微笑。

    先是破繭成蝶,再到曾經滄海。錦繡是一塊未經打磨的玉石,現在才真正現出了她溫潤的光華,可是,打磨她的那個人,絕對不是他。

    錦繡知道他在想什麼,“英少,其實我心裡,早就愛上了他。可是連我自己都沒發現。想想還真糊塗,都想不起來到底是因為什麼,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只記得,每一次遇到難處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人,總是他。”

    “那人是左震吧。”向英東蹙起了眉頭。

    他不是一點沒察覺,左震跟錦繡之間,那種無聲無息的暗湧。可是他也一直不相信,左震跟錦繡?那怎麼可能?!

    “錦繡,你跟他到底——不會吧,你只不過是想要報答他,還是真的……”

    “報答?”錦繡忽然笑了,“英少,我想你從來也沒有真正愛過一個人吧?”

    “就好像……不管隔著多遠,只要他在,你就會感覺得到;看不見的時候,你會不知不覺在想念,可是真的看見他的那一刻,卻又不知道說什麼才好;不管過了多久,他偶爾的一個神情一句話,想起來還是那麼清楚;就算他什麼都不說,只要你看著他在那裡,你心裡就覺得安定,覺得歡喜。”

    向英東已經聽得呆住了,屋子裡暮色四合,窗外落日熔金,只有錦繡的聲音幽柔地在他耳邊縈繞。

    “他的一舉一動,你都會不知不覺在留意;他遇到危險的時候,你每分每秒都在擔心;他要是受了傷,你會覺得自己比他還要痛……他要是離開你,你會覺得自己好像被掏空,不知道每天醒來要去做什麼,不知道自己應該去哪裡……”

    錦繡的聲音越說越輕、越說越低,慢慢低下頭,眼裡隱約的都是淚光。

    “英少,如果說要報答,我一直以來最想報答的那個人不是他,而是你。”

    向英東再一呆,“為什麼?”

    “我剛到上海,被明珠趕出來之後,在街上跟幾個小販打架,結果被人打暈了,當日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可能早就死在那裡。”錦繡道,“所以這份情,是我欠你的。可是我擔心,以後可能也沒機會還給你了——我已經不打算再回百樂門。”

    向英東怔怔看著她,半晌沒做聲,屋子裡一片靜寂。隔了很久,錦繡才聽見他詫異的聲音:“……誰說……那天,是我救了你?”

    他什麼意思?錦繡看著他,愕然。

    “當日不是你派人給我安排房間,住在獅子林。難道你忘了?”

    “那是因為……咳!”向英東不禁搖頭苦笑,“你自己居然都不知道?也從來沒人跟你說起那件事的經過?那天,是左震跟石浩經過那裡,見你暈了,才叫人把你送到獅子林的。”

    什麼?!他說什麼?

    錦繡的臉色也不禁變了。

    難道,這又是一場誤會?當初那個晚上,救她的人不是英少,而是左震?!可是,可是她一直口口聲聲要報答英少,這件事,左震明明都知道,他卻從來沒有解釋過半句。

    錦繡慢慢閉上眼睛。是,她明白了,他要的,從來就不是她所謂的報答。

    他一直在等的,不過是她的真心。

    可是……最後他等來的,卻是她的欺騙,她的背叛,她的出賣。

    是什麼樣的誤會,一場接著一場,叫他們一次又一次地錯過?說著要放手,說著要忘記,可是直到現在她都無法相信,從此真的失去了左震!失去了左震。再也看不見他,再也聽不見他的聲音,再也感覺不到他的溫暖。他懷裡會抱著別的女人,他總有一天會娶另外一個女人做妻子——可是啊可是,她直到現在,也捨不得摘下他送的戒指!

    明明記得那天燦爛的煙花下,他曾經在她耳邊說:等這一陣子的事情過去,局面稍微安定一點,你就嫁給我。

    嫁給他。那已經是一個多麼遙不可及的願望,自從跟著麻子六踏出寧園大門的那一刻起,這願望就已經成了空。

    一切都成空。

    再過兩天,就是年底的燈會了。

    霜秀和阿禧一大早就開始犯愁,是去看燈會呢,還是去看百老匯的歌舞?據說今天還是俄羅斯大馬戲團登滬的首場演出……是穿那個狐皮領子大衣呢,還是穿這個鑲珍珠鈕子的小斗篷?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它決定了到底要不要梳髻。

    唯獨在旁邊充耳不聞的是明珠和錦繡。

    明珠只半靠在沙發上,懶洋洋翻著今天的報紙,錦繡在對面看一本老版線裝的鏡花緣。兩個人都專心致志地盯著手裡的書,可是也都半天沒有翻過一頁。

    最後終於霜秀跟阿禧吵了起來,嘻嘻哈哈地鬧到了明珠身邊,“阿姐!今天蔡十二少說了要帶咱們去看俄羅斯大馬戲團的首演,可是你看阿禧,她非要去燈會湊熱鬧,有什麼好看的,年年都是那個樣子……”

    阿禧也不肯退步,“不然你去看你的,我跟阿姐錦繡去看燈——”

    明珠被她倆吵得頭暈,把報紙“啪”地一擱,“好啦!都有沒有出息,為這麼一點小事吵翻了天。今晚上我要陪向先生去聽白老闆的評戲,什麼馬戲團,他從來也不看。倒是英東喜歡這些西洋景兒……不然錦繡,你跟霜秀去看看,我打電話給英東,叫他來接你。”

    錦繡的頭搖得好像潑浪鼓,跟英少去看馬戲?明珠又在打什麼歪主意!

    霜秀在旁邊慫恿著道:“去吧錦繡,據說這演出很轟動,一票難求呢!不然我們再拉上阿娣,她去吃茶會,一會兒就回來,我看她這兩天怎麼也病懨懨的,準是因為這些日子都沒看見左二爺的緣故……”

    “霜秀!”明珠打斷了她,“這種玩笑你也亂開,阿娣回來聽見,看不撕了你的嘴。”

    錦繡裝模作樣地翻一頁書,裝作什麼都沒聽見。

    呵,左二爺。

    隔了有多久,好像有半輩子那麼長,沒有聽見這三個字了。乍一聽,心裡就好像被火烙了一下似的,頓時打翻了五味瓶。

    想見他的慾望,再次洶湧地漫上來,明明知道再見已經是不可能,但這慾望日日被冰封在心底,一有機會,就好像是沸騰的熔岩噴湧而出,燙得整個身子都熱起來。只要再看他一眼,哪怕就像上次那樣,遠遠地遠遠地看一眼,付出什麼代價都可以!

    可是想起上一次,在百樂門看見他的時候,一個在門裡,一個在門外,中間隔著那麼多人,那種疏遠決絕的氣氛……左震,他是真的不想再見到她了吧。

    “阿姐,向先生的車子來了,在門口等著接你。”小丫頭從園子裡跑進來,通報明珠。

    “怎麼這麼早?”明珠也一呆,順手拿過身邊的大衣,又一把拉起了錦繡,“別裝了,看什麼書,半天眼珠都沒轉一下。跟我一起去聽評戲,很有名的段子,你一聽就會喜歡。”

    錦繡來不及反應,已經被她不由分說地從沙發上拽了起來,一直拖著出了大廳,果然向寒川的車已經停在門口。

    司機已經下來打開車門,錦繡只得坐進去。

    也許明珠說得對,既然不得不忘記,就應該扔了他送的衣服,扔了他送的首飾,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就好像從來不曾認識他一樣。日日坐在屋子裡,對著四面牆,遲早有一天被那潮水一樣漲了又落、落了又漲的思念給逼瘋了。

    車子開始起動,轉過了大門,轉過了街角,錦繡忽然緊緊趴在車窗玻璃上。

    街角里站著的那人,是誰?看著那麼眼熟。

    “等一等,等一等!”她忽然叫出了聲來,“向先生,麻煩你停下車,我要下去。”

    車子猛地剎住了,因為剎得太急,猛地一震,明珠差點撞上前面的座位,“錦繡,你是不是瘋啦?”

    錦繡拉開了車門,“石浩,我看見石浩了。”她來不及多說,徑直回頭朝街角跑了回去,石浩怎麼會來這裡?是不是——是不是左震——

    在那裡靠牆站著的果然是石浩。他好像在那裡已經站了一會兒工夫,他在等誰?

    錦繡跑到他面前站定,覺得心怦怦地狂跳,也許是跑太急了,頓時口乾舌燥,“石浩。”

    “呃,錦……錦繡。”石浩一下站直了身子,因為意外,他有點結舌,“你——你從哪裡過來的?剛才我看見向先生的車子過來,所以正猶豫著要不要進去。”

    錦繡緊緊盯著他,平定了一下呼吸,才小心地問:“你有話跟我說?是——二爺叫你來的嗎?”

    石浩尷尬地搓著雙手,“這個,這個倒沒有。我是私底下有幾句話想跟你說說,沒敢叫二爺知道。”

    “哦。”錦繡怔了怔,不是左震。可是到底什麼樣的話,叫石浩這麼為難,這麼說不出口?照理說在殷宅,石浩也不算是外人,進去找她很容易,可是他卻偏偏站在這裡等。他是一直在猶豫吧!

    “錦繡……你很久沒見二爺了吧。”石浩訕訕地說出開場白,“其實我上次也來過,明珠姑娘把我擋了回去。說要麼二爺親自來,要麼就讓你清閒一點。其實我自己也覺得,不應該跑來找你……因為你也知道二爺的脾氣,我是勸不動他,也不敢勸他,所以才只能到你這邊來想辦法。”

    “你……什麼意思?”錦繡聽得一頭霧水。

    石浩咳嗽了一聲,“嗯,就是——我想,能不能請你過去跟二爺見一面。”

    錦繡呆住了。跟左震見一面。這是什麼樣的要求?“你也知道,他不會見我。上次百樂門,你好像也在場吧。”

    “可是我覺得二爺心裡,還是惦記著你的。”石浩漲紅了臉,這種話說出來,還真是彆扭,打架賣命的事都沒這麼難,“那天,就是上回出事那一天,二爺是因為急著趕去救你,所以連一個兄弟都沒帶,他是怕麻子六等不到他,會殺了你來洩憤。說真的,青幫龍頭左二爺,還從來沒做過這麼衝動的事,這種事都是我石浩才幹得出來的。要說二爺心裡沒有你榮姑娘,打死我也不相信。可現在你也平安回來了,二爺的傷也有了起色,這本來是件好事啊,怎麼會弄成現在這樣?”

    錦繡沒有說話。

    說什麼?怎麼回答?忽然之間,無言以對。

    其實跟左震之間,何止最後這一件事才決裂,以前,從開始到最後誤會一重接著一重,她粗心到從未體諒他的心意。他是一直在等,等到最後,才心灰意冷。

    石浩嘆口氣,“不單是對你,其實這陣子二爺誰也不見,煩起來的時候,就連向先生跟英少也一樣照推不誤。我跟著二爺這麼些年了,他從來不怎麼愛說話,可是也從來沒像現在這麼沉默過,我們這幫人,天天跟在他身邊,不知怎麼的心裡都直發毛。”

    “外人看起來,可能二爺跟以前沒什麼不一樣,可是我知道他變了。他說要對付沈金榮和華南幫,所以不肯在醫院好好養傷,這也就算了,可是這些日子,他天天一個人悶在屋子裡,一句話都不說,天天菸酒不離手……錦繡,我真是擔心,他的傷……”

    錦繡驀地一震。

    他難道——也是這樣過來的嗎?

    在她吃不下、睡不著、思念欲成狂的時候,他有沒有一點想念她?哪怕,就只有那麼一點點?過去的一切,還一幕一幕刻在她心裡,難道他就真的能忘記?

    “他現在,在哪裡?”錦繡聽見自己問。

    “在碼頭。”石浩答。

    石浩呆呆看著她的背影,看著她走過街角,走過停在路邊的向寒川的車。

    明珠“啪”的一聲打開了車門,從車子裡下來,一把拉住錦繡,“這麼冷的天,你連個大衣都沒穿,急著去哪裡?”

    錦繡回過頭,“我去見左震。”

    明珠不禁怔住,“你還要去找他?上次在百樂門的事,你不記得了?”

    “就算不能改變什麼,我還是想見他。”錦繡一字一字說,那種語氣,是決心已定,再不回頭。

    明珠慢慢鬆開手。看著錦繡的眼睛,明珠忽然明白她的心意。

    錦繡已經不再是初到上海,懵懵懂懂的那個榮錦繡了。她現在清醒得不能再清醒,她深深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麼。對錦繡來說,這一次,是她最後的機會,她不能就這麼眼睜睜地失去自己這輩子最深愛的那個人。

    “你去吧。”明珠微笑道。

    是啊,上海灘,十里風月,萬丈紅塵。夜夜燈紅酒綠的霓虹下面,每個角落裡,都有無數的悲歡離合在上演,無數人在這裡來了又去地浮沉,相識相遇,深愛錯過,可能不過就是一剎那。

    一直以來,她都站在一邊,冷眼看著別人的悲喜,因為太冷靜,所以從來不允許自己犯錯。即便是對自己所愛的那個男人,她也一直保持著一段安全的距離。

    可是如今看見錦繡,忽然之間,一直以來的信心忽然有了莫名的動搖。

    也許不是這樣。就在剛才那一瞬間,看著錦繡,她忽然覺得自己彷彿已經錯過了很多。是,殷明珠不會為誰流眼淚。可是殷明珠也從來沒有真正開心地笑過。什麼是甜蜜,什麼是喜悅,什麼是心酸,什麼是想念,在錦繡那雙眼睛裡,她看見的深情不悔,在她殷明珠的生命裡都是空白。

    不知道為什麼,驀然發現,這一刻的自己,比孤單的錦繡還要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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